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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类分类标准探析

2018-04-01胡明丽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杂家按语四库全书总目

胡明丽

(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陕西西安 710119)

1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杂家分类对于前代目录学著作的扬弃以及三级类目的设置

《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在子部杂家类之下分出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六个子目,形成“部、类、属”三级分类体系,共著录书籍855部(包含存目),规模仅次于类书。《总目》对于杂家类分类体系的建构至少受到前代三种目录学著作的影响,即明代的《千顷堂书目》《国史经籍志》和宋代郑樵《通志》中的图书分类思想。《总目》凡例第四则谈到“名家、墨家、纵横家历代著录各不过一二种,难以成帙,今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例,并入杂家为一门”。[1]31在编纂《总目》时,编纂者的理想既不是简单将其作为普通目录,甲乙薄记而已,也不是一味追求考辨源流的学术性,而是希望将两者结合,学以致用,因此在很多类别之下分出三级类目,总则第五则谈到“焦竑《国史经籍志》多分子目,颇以饾饤为嫌”,而《总目》分出三级子目的意图即“以便检寻”。[1]31可见四库馆臣已经注意到了目录著作应具有学术性和实用性的两个方面。其实关于三级类目的划分,早在宋代郑樵编纂《通志·艺文略》时已有体现,他将图书分为类、家、种三级,在《通志·校雠略》中阐发自己的观点“总十二类,百家,四百二十二种,朱紫分矣。散四百二十二种书,可以穷百家之学,敛百家之学,可以明十二类之所归”[2]。可见,《总目》在对于杂家的分类不管是在思想上还是方法上都有对前代目录学著作成果的借鉴吸收和创新变革,最终形成了杂家之下“以立说者谓之杂学”“辩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说”“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类辑旧文、涂兼众轨者谓之杂纂”“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谓之杂编”共六类。[1]1563

2 《总目》子部杂家类分类标准探析

傅荣贤在《中国古代图书分类学研究》一书中讲分类标准时谈到:“对一批文献进行划分时所依据的某种属性或特征,叫分类标准,亦称分类特征。使用什么分类标准以及使用这些分类标准的先后次序,直接影响分类体系的结构,影响分类表的质量。”[3]118《总目》子部杂家不仅收书数量众多,内容庞杂,而且下分六个子目,如何做到既维护《总目》总体的编纂主旨和思想又能恰如其分地统帅布局这些文献,必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分类标准才能实现,而透过《总目》中子部杂家的小序、按语、书目提要等素材,我们可以看出四库馆臣在面对内容庞杂、体裁多样的杂家类文献时,不得不选择多种标准来对其进行归属分类,从总体上概括为从图书的客观属性和分类主体对图书的主观思辨两方面去考察。

2.1 按图书的客观属性进行分类

2.1.1 根据图书的内容

《总目》凡例第六则讲到:“古来诸家著录,往往循名失实,配隶乖宜”,并列举了历史上一些目录学著作依据书籍名称,而没有对图书内容详加考核,从而造成了分类错误。因此严格按照书籍内容对图书进行归类,是四库馆臣贯彻始终的分类原则。杂家类中的第一子目“杂学”类,便是遵循这一原则,以“立说者”谓之杂学,便是通过考察图书的内容和思想,将其划分为一类。其序言中说“衰周之际,百氏争鸣,立说著书,各为流品,《汉志》所列备矣。”[1]1563可见,馆臣认为此类便是对应《汉志》中的诸子略,为诸子之学,尽管《汉志》中所谓吸收众家之长,形成一家之言的杂家,已经和此时包含墨家、纵横家、名家之庞杂之杂学,意义相去甚远,但立类原则却是依据图书的内容及其思想。

2.1.2 根据图书的存佚情况

《总目》从《千顷堂书目》之例,将名家、墨家、纵横家撤类,并入杂家一门,便是根据图书在流传过程的存佚情况。在杂家类序言中说:“衰周之际,百氏争鸣,立说著书,各为流品,《汉志》所列备矣。或其学不传,后无所述,或其名不美,人不肯居。故绝续不同,不能一概。后人著录,株守旧文,于是墨家仅《墨子》《晏子》二书,名家仅《公孙龙子》《尹文子》《人物志》三书,纵横家仅《鬼谷子》一书,亦别立标题,自为支派。此拘泥门目之过也。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于寥寥不能成类者,并入杂家。”[1]1563可见,分类原则是从图书存世篇目多寡的角度来考虑的。

2.1.3 根据文献的体裁和体例

《总目》定义“辩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说,“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类辑旧文、涂兼众轨者”谓之杂纂,“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谓之杂编。寥寥几句,划分出五类,可谓微言大义。笔者认为杂考、杂说、杂品是遵从文献体裁标准进行分类的,而杂纂和杂编是根据文献体例标准进行分类的。

①杂考、杂说、杂品按文献体裁进行分类

杂考的按语说:“考证经义之书……其说大抵兼论经、史、子、集、不可限以一类”。[1]1600杂说的按语说:“其说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义,后人沿波,笔记作焉。大抵随意录载,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后。兴之所至,即可成编。”[1]1636杂品的按语说:“古人质朴,不涉杂事。其著为书者,至射法、剑道、手搏、蹴鞠止矣。至《隋志》而《欹器图》犹附小说、象经、棋势犹附兵家,不能自为门目也。宋以後则一切赏心娱目之具,无不勒有成编,图籍于是始众焉。”[1]1640

可见三者的内容可谓都与考证考订有关,只不过在作者行文和文献体裁上有所区别,杂考多考证经义之书,以叙述方式,罗列资料,原原本本考据,因此在杂考类著录书的提要中,《总目》常常要评价其书考据之功夫,如在《靖康缃素杂记》在说到“大抵多引据详明,皆有资考证,固非漫无根柢,徒为臆断之谈”[1]1578,在《云谷杂记》一书中说“宋人说部纷繁,大都摭拾琐屑,侈谈神怪。惟淏此书,专为考据之学。其大旨见自跋中。故其折中精审,厘订详明,于诸家著述,皆能析其疑而纠其缪。”[1]1580评价《考古编》说“是编乃杂论经义异同,及记传谬误,多所订证……其持论虽颇新异,而旁引曲证,亦能有所依据。”[1]1582杂说就其内容虽也是考订之文,但其考订范围更加广阔,而且体裁多以即兴笔记为主,作者多发表议论,抒发自我观点。如《井观琐言》提要:“其书大抵皆考辨故实,品骘古今,颇能有所发明。”[1]1632《采芹录》著录:“大抵皆考稽典故,究悉物情,而持论率皆平允,无激烈偏僻之见,亦无恩怨毁誉之私。”[1]1633《困学斋杂录》:“今考其书,虽随笔札录,草草不甚经意,而笔墨之间,具有雅人深致,非俗士所能伪托。”[1]1625评价《雪履斋笔记》:“是编乃江行舟中所纪,随手杂录,漫无铨次,然议论多有可采。”[1]1630杂品属于考订范围在杂事众品之内,如鉴别钟鼎玺印、书画树木之书,因在宋以后,此类图书蔚为大观,不得不单独划分成类。

②杂纂和杂编按文献体例进行分类

《总目》杂纂的按语是“皆采摭众说以成编者,以其源不一,故悉列之杂家。”[1]1645杂编的按语是“古无以数人之书合为一编而别题以总名者……至明而卷帙益繁,《明史·艺文志》无类可归,附之类书,究非其实,当入之杂家,于义为允……其一人之书合为总帙而不可名以一类者,既无所附丽,亦列之此门。”[1]1647可见,杂纂和杂编的分类是着眼于编辑图书的体例,杂纂遮采众说,汇集成书;杂编合编众书为一编,并冠以总名,用我们今天的观点来看这两类书即是类书和丛书。

2.2 按照人对文献内涵和意义的解读进行分类

古之学术,有道器之分,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章学诚《校雠通义》首篇即做《原道》,指明著录部次要“宣明大道”,又曰“分类之法非深明于道术,精微群言得失者,不足与此”[4],《总目》在凡例中说“盖圣朝编录遗文,以阐圣学明王道为主,不以百氏杂学为重也”,表明编纂四库之旨在于卫道。因此傅荣贤在《中国古代图书分类学研究》一书中总结道:“古代文献内涵之道并不全然显露于文献外表,而需经由识读主题的主观赋予。分类正是分类学家作为识读主题而赋予文献之道以各种意义和价值的有效形式”。[3]18

《总目》在尊儒崇圣为原则的思想指导下,看待文献的眼光必不是公允的,更多的是着眼于文献的意义功能和人伦价值。在子部总序中《总目》言“夫学者研理于经,可以正天下之是非;征事于史,可以明古今之成败,余皆杂学也。”[1]1190可见馆臣们对于经史之外著作轻视的态度,这在杂家存目类的提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馆臣排斥佛老及西学著作,有的书籍明明可以归入他类,只因杂有佛老思想,便划归杂家类,比如《慎子》一书提要著录:“是《慎子》之学近乎释氏,然汉志列之于法家。”[1]1564故改其为杂家杂学类。在《经子臆解》一书下的按语说:“陆德明《经典释文》兼及《老子》《庄子》而古来著录皆入经解,以其考订音训,始末兼该,汉以来诸儒旧学,藉是以传。二子附录其中,存而不论可也。世懋是编,虽亦解《周易》、四书,然不过偶拈数则,特笔记之流,不足以言经义。又参以道家之言,是有德明之过而无其功,不能与之并论矣。今入之杂家类中,从其实也。”[1]1663按语中明确表明本来应入经解,但因其参以道家之言,便归入杂家类。可见,《总目》的编纂主旨以及馆臣对文献的主观解读、去取原则也成为了《四库》的一个分类标准。

3 《总目》杂家类分类失当考察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见出,《总目》对于子部杂家类书籍的分类标准是根据客观属性和主观解读两个方面来完成,而针对某一文献的分类常常是两方面双重作用的结果。傅荣贤在《中国古代图书分类学研究》一书中论述了因为中国古代文献的道器关系以及文献的内涵和特征具有多元性而不是一元性,就决定了观察文献的多维思路,而导致中国古代文献多向成类。[3]58因此,历史上没有任何一部目录学的类目体系和标准是完美无缺的,学界对于《总目》类目设置失当的研究也一直没有停止过,在此结合《总目》杂家类分类标准而造成的分类失当之例,略举例一二:

3.1 按文献存世多寡的原则合并类目,被后世诟病混淆书之分类与学之分类

从文献存世篇目之多寡来进行分类,《总目》将墨家、名家、纵横家从诸子之学划归入无所不包的杂家类这一做法,受到了后世许多学者的批判。孙德谦在《四库提要校订》中说:“《四库提要》者官家目录之书也,其论析是非,折衷去取,昌黎所谓钩元提要,诚无愧乎是言,惟于分别部居尚有未尽确当者,如名墨家学,以后世无传,概入杂家,未免失之淆乱。”[5]1余嘉锡在其《目录学发微》中指出:“最误者莫如合名墨纵横于杂家,使《汉志》诸子九流十家顿亡其三,不独不能辨章学术,且举古人家法而淆之矣。”[6]而杜定友更是从现代分类法的角度,提出学术之分类与图书之分类应该是两个概念,“书可佚,而学不可亡,故类例之法必离书而独立,详列表目,以待群书”,因此他批评《总目》这种做法“名墨纵横,皆各具本原,四库以寥寥无几,不足自成一家,均以为杂学,是不知有家法也,豈知后世无名墨、纵横之书哉?”[7]

3.2 因编纂意图和主观解读文献内涵造成的类目交涉:以杂家类杂学之属与子部儒家类为例

《总目》的编纂思想是为了“阐圣学,明王道”,馆臣对于文献政治教化和人伦价值的解读,直接导致了文献所划归的类别,故孙德谦在《四库提要订正》中说“后世目录,于子部儒杂两家,往往去取任臆,四库亦蹈此失,何也?”[5]6于是就有了“爱之则附于儒,轻之则推于杂”这种分类现象的出现。孙德谦在《四库提要订正》中列举他认为归入儒家类的几个例子:“明朱得之《宵练匣》此书提倡心学,虽为陆王一派,然不得谓非儒家也,宜改列儒家。明詹在泮《微言》一卷,四库入杂家亦非,此书皆采明儒讲学语录,亦宜归入儒家。至劳大舆《万世太平书》,其命名即取宋儒为万世开太平语以为标题,岂可厕之杂家,又儒家之道,以明伦为主,《五伦懿范》一书,固儒家言也。”[4]6此外还有《颜氏家训》一书,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认为此书为古今家训之祖,晁公武《郡斋读书者》评论其述立身之家之法,辨正时俗之谬,所以《唐志》《宋志》皆将其归入儒家,《总目》却认为“然其中《归心》等篇,深明因果,不出当时好佛之习。又兼论字画音训,并考正典故,品第文艺,曼衍旁涉,不专为一家之言。今特退之杂家,从其类焉。”[1]1571可谓主次不分,教条僵化。

3.3 因编纂体裁和体例界限不清而造成的类目交涉:以杂家类杂品之属与子部谱录类、杂家类杂说之属与子部小说家类和史部杂史类、杂纂和类书为例

3.3.1 杂家类杂品与子部谱录类

子部谱录类按语说:“六朝以后,作者渐出新裁,体例多由创造,古来旧目,遂不能该。附赘悬疣,往往牵强……惟尤袤《遂初堂书目》创立《谱录》一门,于是别类殊名,咸归统摄,此亦变而能通矣。今用其例,以收诸杂书之无可系属者,门目既繁,检寻亦病于琐碎,故诸物以类相从,不更以时代次焉。”[1]1525,表明了谱录类著录书的内容是考证器物为主,分类标准着眼体裁和体例。在谈到谱录类与杂家类杂品的区别时,《总目》杂品按语说“今于其专明一事一物者,皆别为谱录。其杂陈众品者,自《洞天清录》以下,并类聚于此门”[1]1640,同是考证器物,书籍体例相似,只因著录器物数量多寡,便分裂两门,分类界定的模糊必定造成两者类目的交涉。如谱录类器物之属著录《分宜清玩谱》提要云:“取严嵩家藏弆书画器玩之目,汇为一册”,[1]1548在杂品类著录《韵石斋笔谈》一书,其提要云是书“记所见古器书画及诸奇玩”,[1]1630从提要上面,很难看出将两书分列两类的标准是什么。

3.3.2 杂家类杂说与子部小说家类和史部杂史类的交涉

高路明在其《古籍目录与中国古代学术研究》一书中专门谈到这个问题,她从杂家类杂说、子部小说家类、史部杂史类的类序或按语入手,发现此三类都有类例界限不明的情况,如杂家类杂说之属按语说:“或抒己意,或订俗讹,或述近闻,或综古意……大抵随意录载,不限卷帙之多寡,不分次第之先后”。子部小说家类的著录书籍范围是“叙述杂事”“记录异闻”“缀辑琐语”。“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史部杂史类序说:“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要期遗文旧事,足以存掌故、资考证”。将三者综合分析,可以看到,杂家类杂说、小说家类、杂史类著录书籍的标准、范围有互相重合、界域不清之处,其类目之间相混相牵,势必造成各类所受收之书相互出入[8]。

3.3.3 杂纂和类书

《总目》杂纂之属的按语说:“皆采遮众说以成编者,以其源不一,故悉列之杂家。”[1]1645,这显然与类书的体例非常相似,而在《古今说海》一书的提要中,也谈到了《总目》区别杂纂和类书的原则“考割裂古书,分隶门目者,始魏缪袭王象之《皇览》。其存于今者,《修文殿御览》以下,皆其例也。裒聚诸家,摘存精要,而仍不乱其旧第者,则始梁庾仲容之《子抄》。其存于今者,唐马总《意林》以下,皆其例也。”[1]1645即类书割裂原书,按类相从,重新组织材料,而杂纂只是摘抄,保留原书体例。这样的分类界限,显然是不够明晰的,而考察杂纂类所收的书籍,其中不少也是按类辑抄的,如《西圃丛辨》“是书杂采诸家说部,分类排比。”《元明事类钞》“是编盖摘取元、明诸书分门隶载,亦江少虞《事实类苑》之流,似乎类书,实则非类书也。”[1]1645至于为什么不是类书,《总目》却没有析出按语解释。

4 结语

本文通过对《总目》类序、按语、书目提要等材料的分析,得出子部杂家类类目设置中所体现和贯彻的分类思想和标准,即在依照文献内容、体裁等客观属性和分类主体对文献的主观解读的两方面原则共同作用下,形成了目前子部杂家类下六个子目的分类体系,并分别探讨了在这两方面标准下,形成的一些分类失当和交涉的现象,以期从目录学的角度,在讨论《总目》类目的分类标准研究方面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1〕 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M].北京:中华书局,1997

〔2〕 冯克诚等整理.四库家藏《通志略》[M].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4:2

〔3〕 傅荣贤.中国古代图书分类学研究[M].台北:学生书局,1999

〔4〕 (清)章学诚.校雠通议[M].刘公权点校.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2

〔5〕 孙德谦.四库提要校订[J].亚洲学术杂志,1922(4)

〔6〕 余嘉锡.目录学发微[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9:50

〔7〕 杜定友.校雠新义[M].台北:中华书局,1969:11-51

〔8〕 高路明.古籍目录与中国古代学术研究[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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