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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济学对现代经济学的影响

2018-04-01尹德洪

社会科学家 2018年12期
关键词:古典经济学马克思

尹德洪

(北京物资学院经济学院,北京101149)

一、引言

2018年4月30日俄罗斯时事评论网刊载了一篇题为《马克思还活着》[1]的文章。文章称,中国为纪念卡尔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向马克思故乡特里尔市赠送了一座马克思塑像,欧盟委员会主席让-克洛德·容克将亲自出席马克思塑像揭幕仪式,这表明“欧盟及其盟友内心精心掩藏着对马克思主义的忠诚”。无独有偶,早在2009年秋天,英国广播公司第四套节目(BBC4)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的“千年伟人”的活动中,马克思超越爱因斯坦、牛顿等人而位居第一。

2018年5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之际的纪念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高度评价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

虽然马克思一生涉猎极为广泛,正如恩格斯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这样的领域是很多的,而且其中任何一个领域他都不是浅尝辄止”[2]。但长久以来,马克思一直被视为仅仅是一名古典经济学家,马克思的主要理论贡献也被认为仅在于“他揭露了资本主义赤裸裸的剥削与矛盾本性”[3]。马克思经济学①马克思主义主要由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部分构成,其中马克思经济学来源于英国古典经济学,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中最厚重、最丰富的著作,被誉为“工人阶级的圣经”,是马克思对所处时代和世界的深入考察,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自诞生之日起,与其他经济学之间的争论就随之出现了,西方经济学界对马克思经济学的态度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4]:第一个阶段是从1867年的《资本论》第一卷问世开始到20世纪30年代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为止,在这一阶段,主要是西方经济学界对马克思经济理论大肆歪曲和攻击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发生“滞涨”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止,这一阶段是西方经济学界开始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逐渐产生兴趣的阶段;第三个阶段则是自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开始,直至今天仍在进行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西方经济学界虽然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研究热度有所减弱,但研究仍在持续。时至今日,经济学界(包括西方经济学界和国内经济学界)的许多学者无论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态度是持批判还是肯定,但他们对马克思经济理论似乎存在着一个共性的认识,那就是“马克思经济学和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有关成就分属于不同的领域”,甚至发出马克思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中生产资源的最优分配问题能够做出贡献吗”[5]的疑问,“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在理论体系上是两个不同的范式,除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别外,这两个范式使用的术语、分析工具以及研究的重点也完全不同”[6]。实际上,对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产生的这些看法都是片面的,马克思经济理论虽然归属于古典经济学范畴,但马克思经济理论对现代经济学①这里所说的现代经济学主要是指20世纪40年代后发展起来的、以个体逐利(实际上就是满足“经济人”假设)为基本出发点,通过引入和采用严谨推理和论证的科学方法并运用数学分析工具——对现实进行历史和实证的考察,将严谨的内在逻辑分析上升到理论,然后再回到现实进行考察、检验——来系统地探究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现象,从而它是一门科学,代表了科学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田国强,2016)。按照这个标准,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等均属于现代经济学范畴之列。另外,笔者虽然沿袭了这种分类方法,但并不代表笔者就认可这种分类方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即本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论证马克思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包括马克思经济学对“经济人”假设理论的应用以及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中的均衡分析方法等内容;第三部分分析了马克思经济学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这一部分又分别包括了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交易成本分析、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产权分析以及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合同分析等内容;第四部分是马克思理论对博弈论分析方法的应用,第五部分是简短的结论,说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不是教义,而是方法。

二、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

一般认为②新古典经济学出现的确切时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有人认为,它是和主观价值理论的功利主义元素的出现相联系的。欧洲经济学家早在19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就提出了比较原始的边际分析,如屠能(J.H.von Thunen)、古诺(Antoine Gournet)和戈森(H.H.Gossen)。然而,通常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早期发展发生的更晚一些(Black R D C,Coats A W,Goodwin C D W,1973)。,新古典经济学萌芽于19世纪六七十年代,并与英国的杰文斯(William Stanley Jevons)、奥地利的门格尔(Carl Menger)、法国的瓦尔拉斯(Léon Walras)三人提出的边际效用学派密切相关,但新古典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正式出现则是以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于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为标志,马歇尔也因此被称为“新古典经济学之父”。对于一名和马克思有着41年交集③马克思生于1818年,于1883年去世,而马歇尔生于1842年,卒于1924年,他们共同生活的交集时间是41年(1883-1842)。的新古典经济学创始人并成功地“将古典经济学的客观价值理论与边际革命的主观价值理论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7]之中的马歇尔来说,他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如果不受到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任何影响,那反而是不可思议的,正如新古典综合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保罗·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经济学“它是一面可以用于分析批判的棱镜,通过这面镜子,主流经济学——为了自身的利益——可以毫不留情地检验其理论”[8]。

马克思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最重要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即“经济人”假设(又称“理性假设”)和均衡分析方法的应用。

(一)马克思经济学对“经济人”假设理论的应用

经济行为者都是理性的,在约束条件下他们力图实现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来获取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经济人”假设用新古典经济学的语言来表述就是追求约束条件下目标函数的最大化。这个所谓的“经济人”假设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如果没有“经济人”假设这一条件,那么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大厦将不复存在。但新古典经济学既不是“经济人”假设的提出者,也不是“经济人”假设理论应用的最早实践者。

“经济人”假设最早来源于亚当·斯密《国富论》中的一段话,“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9],而《国富论》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主要来源的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之一,马克思对于《国富论》中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思想不可能不了解①关于马克思经济学与“经济人”假设之间的关系,国内学者对此也有不同的观点,如孟捷认为“马克思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分别继承了斯密经济人概念的不同侧面”(孟捷,2007);马艳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是“相对理性经济人”假设(马艳,2007);而程恩富更是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理性与非理性并存的“新经济人”假说(程恩富,2003),这些理论无疑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经济学理论。,正如马克思本人所认为的那样,“在研究进程中我们会看到,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10]。美国著名经济学思想史学家本·塞利格曼(Ben Seligman)也明确指出,“对于‘经济人’的概念,马克思也没有表现的像凡勃仑一样大惊小怪。这并不奇怪,因为马克思自己的资本主义模型就是建立在自利假设基础上的”[11]。

肖恩·哈格里夫斯-希普(Shaun Hargreaves-Heap)和马丁·霍利斯(Martin Hollis)也明确指出,“经济人”假设“不仅存在于新古典经济理论中”,“马克思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家,也可纳入同样的理性工具模型”[12]。由此可以推断,马克思所谓的“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就是一种“经济人”假设,萨缪尔森也认为马克思“所归纳和演绎的是亚当·斯密关于自我利益的睿智的分析”[13],因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10]。此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中分析到,“工作日的这一部分被看作不变量”,如果我们假设这个不变量为T0,而工作日这个不变量又划分为必要劳动时间(t1)和剩余劳动时间(t2),即T0= t1+t2,在劳动时间(稀缺资源)不变的条件下,资本家阶级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t1)、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10],即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进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由于无产阶级为缩短工作日长度而做的持续不断的斗争以及工作日的界限,使得资本家阶级在延长绝对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做法收到了一定长度的限制,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成为资本家阶级提高剩余价值率的一种有效方法。马克思在这里的分析和后来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思路是完全一致的,都是追求资源一定条件下实现利润最大化,而马克思这种分析方法要早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二)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中的均衡分析方法②均衡分析法包括一般均衡分析法和局部均衡分析法两种方法。其中,局部均衡分析中有“经济中的其他条件都不变”这一假设,孤立地讨论某一市场中某种商品的价值是如何通过相反力量的作用所实现的局部均衡;而一般均衡分析则不需要特别指明“其他条件都不变”这一假设,即允许有更多的变量变化。本文的均衡分析均指局部均衡分析。

均衡是现代经济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均衡最早是物理学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物体在受到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两个力的作用下,物体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性质。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自然科学因可进行可控实验的验证而具有真理性的属性,而社会科学因无法进行可控实验的验证而不具备真理性的属性。经济学家为了使得作为社会科学的经济学具备真理性的属性,就借用了一些自然科学中的用语,其中均衡一词就是借用自然科学(物理)的一个例证。

一般认为,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第一次明确阐述了均衡分析法[14],均衡价格理论是马歇尔全部经济理论的核心和基础。在《经济学原理》中,马歇尔通过局部均衡分析法,详细地分析了价格、工资和利息等是如何在两种相反的力量的作用下最终形成均衡的价值、工资和利息的。对于均衡价格,在马歇尔看来,“当需求价格等于供给价格时,产量没有增加或减少的趋势,它处于均衡状态之中”,“这种均衡是稳定的均衡,也就是说,如果价格与它稍有背离,将有恢复的趋势,像钟摆沿着它的最低点来回摇摆一样”[15]。在谈到均衡工资时,马歇尔指出,“工资既不是由需求价格又不是由供给价格决定,而是由支配供给和需求的一系列的原因来决定的”[15]。对于均衡利息的确定,马歇尔认为,“利息既为任何市场上使用资本的代价,故利息常趋于一均衡点,使得该市场在该利率下对资本的需求总量,恰等于在该利率下即将来到的资本的总供给量”[15]。

虽然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大量使用了均衡分析法,从而一举奠定了均衡分析法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基础地位,但是均衡分析法并不像某些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在其著作中第一次明确阐述了这个方法”[14],实际上在马歇尔之前的马克思的著作中,“人们可以发现微观经济学方面的具体内容”,比如,“马克思把利润率相等占优势的状态描述为一种‘均衡’”[16]。马克思认为,“竞争使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率,并由此使这些不同部门的产品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而这是通过资本从一个部门不断地转移到利润暂时高于平均利润的另一个部门来实现的”,“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这样不断地流出和流入,引起利润率上升和下降的运动,这种运动会或多或少地互相平衡,因此有一种使利润率到处都化为同一个共同的和一般的水平的趋势”[17]。马克思在这里对平均利润率形成过程的分析,已经和新古典综合派①20世纪的前30年,新古典经济学主要是马歇尔经济学,尤其是在英语国家中。1945年以后,新古典经济学的重心转移到了美国,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萨缪尔森(Paul A.Samuelson)在维护凯恩斯学说的前提条件下,使凯恩斯学说与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某些学说综合起来,形成了一套新的理论体系,被称为新古典综合派(Neoclassical Synthescs),又称后凯恩斯主流派(Post-Keynesian Mainstream)。对完全竞争市场长期均衡的形成过程的分析思路完全一致。新古典综合派认为,在长期生产过程中,厂商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实际上是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之间的自行调整:生产要素总是从亏损的行业流出,而流向盈利的行业。当某个行业内厂商获得利润时,便会有厂商进入该行业,随着厂商数量的增多,市场上产品的供给就会增加,由于整个市场的需求基本不变,市场均衡价格就会下降,导致厂商利润减少。只要厂商利润大于零,就会不断有新的厂商加入,直到单个厂商的利润降为零为止。而当市场均衡价格较低,导致单个厂商亏损时,就会有厂商退出该行业,市场上产品的供给就会减少,市场均衡价格就会上升。只要厂商亏损,就会不断有企业退出该行业,直到单个厂商的亏损为零为止。在这一均衡价格水平下,行业内的所有厂商既无盈利,业务亏损,都实现了正常利润。于是,所有的厂商都失去了进入或退出该行业的动力,行业内的所有厂商都实现了长期的均衡。新古典综合派的这种均衡分析法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均衡分析法如出一辙,但新古典综合派理论(萨缪尔森的《经济学》第一版出版时间为1948年)的出现时间要比马克思经济理论(《资本论》德文版第一卷出版时间为1867年)出现的时间晚了将近一个世纪,而且作为继约翰·穆勒、马歇尔之后第三次经济学理论大综合的开创者的萨缪尔森不可能不对马克思经济理论加以研究,正如萨缪尔森自己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经济理论“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并不陌生”[13],马克思是“像伽利略、牛顿、爱因斯坦和普朗克变革了物理学一样”“改造了经济学”的经济学家[8]。

三、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

虽然新古典经济学在19世纪末已经成为了具有系统理论和明确研究方法的一门科学,但自诞生之日起,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便受到了广泛的质疑。老制度经济学(Old Institutional Economics,OIE)的代表人物凡勃仑(Veblen)认为,“由于新古典经济学没有考虑到制度和文化现象,导致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无法将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增长和变化这两个事实分析清楚”,新古典经济学的致命弱点是“边际分析只把经济研究局限于演绎总结上”[18]。思拉恩埃格特森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将企业简单地视为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实体,这一假设只有在市场交易不受限制、完全信息以及完备界定的私人产权这三个条件下才能成立”[19],但“理性的个人不仅在既定规则下追求效用最大化,他们还寻求改变规则的、超过原有条件的限制获得更多的产出”[19]。于是,以罗纳德科斯、道格拉斯诺思、奥利弗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因运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分析制度,从而被西方主流经济学所接纳而一跃成为主流经济学。但不得不承认,在新制度经济学形成发展的过程中,马克思经济学理论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正如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C.North)所认为的那样,“马克思强调在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中产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现有的产权制度与新技术的生产潜力之间产生的不适应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贡献”[20],而构成新制度经济学“金三角”的三大核心概念——交易成本、产权及合同[21]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中均有所体现。

(一)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在新制度经济学中,科斯(Ronald H.Coase)被认为是交易成本理论的开创者,认为是科斯第一个提炼出交易成本的范畴。科斯认为,交易成本的范畴无非包括了那些“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并监督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花费的成本”[22],马修斯(Matthews R.C.O)也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事前准备合同与事后监督以及强制执行合同的成本,它和生产成本不一样,它是一个合同履行的成本”[23],但交易成本的这个范畴绝不是科斯第一个提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早就完整地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思想。如果说某些学者所认为的“马克思所讲的流通费用实质上就是交易费用,当然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交易费用”[24]的论断是正确的话,那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中的“第十一章合作”中,明确提出“指导,监督,及调节上的机能,当隶属于资本的劳动相互合作时,便成了资本的机能了。这种指导的机能,一经成为资本的特别的机能,便又取得了几种特别的性质”,“监视劳动,成了他们的专属的机能”,“是把监视的劳动,看作是生产上的虚费的”[25],马克思在这里将“指导、监督及调节”的机能看成是“资本的特别机能”,具有“特别的性质”,是“专属的机能”,是“生产上的虚费”,这和科斯的交易成本的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属于“事后监督的成本”,“和生产成本不一样”,“是合同履行的成本”,这已经完全具备了现代意义上的交易费用的含义了。

(二)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产权

一提到“产权”,人们就很容易联想到“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新制度经济学家,似乎“产权”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专利。实际上,是“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产权理论”,“马克思根据商品的生产和分配来理解产权的重要性,能够承认产权是内生于系统的,并且能够感觉到财产关系通过特定的可预见的方式影响着人类行为”[26],这应该是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最明确的肯定。马克思产权理论对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点连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的道格拉斯·诺思也毫不避讳地承认自己“对经济绩效最终源泉圣杯的找寻,把我带上了一条从马克思到认知科学的漫长而缥缈之路”[27],并强调马克思“早年对生产力(production forces,他通常用这个概念来指技术情况)与生产关系(指人类组织的某些方面,特别是产权)的阐述,是将技术的限制和约束与人类组织的限制和约束结合在一起的先驱”[28],并由此得出结论,“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20]。此外,中国人民大学的吴易风教授还专门就马克思产权理论和科斯的产权理论分别从个人学术背景比较、方法论比较、理论体系比较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比较,论证了马克思经济学产权理论已经“被证明并将继续被证明是社会科学史上的第一个系统的产权理论,而且是迄今为止社会科学史上真正科学的产权理论”[29]。

(三)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的合同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合同”是由科斯率先引入的,但也只限于他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分析企业为什么不同于市场时的特定情形,“合同不会被完全履行和合同从来都是不完备的这两个假设是新制度经济学合同概念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假设”[21]。但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中对于合同的研究要远早于新制度经济学对合同的研究。

马克思学生时代曾先后就读于波恩大学法律系和柏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因此马克思具有系统的法学和法律专业知识,这也为马克思以后系统研究合同理论打下了基础。马克思在论证商品交换过程的时候写到,“商品不能自己走到市场上去自己交换自己。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那就是商品所有者”,“商品监护人,必须以意志寄存在这种物内,并且以这种身份,发生相互的关系。一方必须得他方同意,必须依共同的意志行为,才让渡自己所有的商品,占有他方所有的商品。他们必须相互承认私有者的权利。这种权利关系——不问是不是依法成立,它总归是在契约的形式上——是一种意志关系,并在其中,反映出一种经济关系来”,“就本来的性质说,交换是平等的契约,是在一个价值和一个相等的价值之间进行”[25]。在这里,马克思已清楚地意识到商品没买之间的契约(即合同)是具有各自意志的商品所有者之间设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有者之间是平等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否则商品交换就不能发生。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劳动力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契约是一种最后结果,他们的意志,即在此取得共同的合法的表现”[25]。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马克思的整部《资本论》都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来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这充分说明了马克思所具备的契约精神。

四、对博弈论分析方法的应用

1944年冯诺依曼(Neumann J V)和摩根斯坦(Morgenstern O)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首次提出应将博弈论作为一种“制度分析工具”,“经济行为者在作决策时必须考虑到经济学上的互斗性质”[30],随着该书的出版,博弈论作为一门学科获得了它应该具有的地位。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博弈论才在社会学家中越来越流行,并产生了许多有趣的研究[31]。实际上,早在19世纪的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就包含了许多博弈论的思想在里面,其中,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制度化冲突就是《资本论》的一个主题。马克思的主要理论贡献就在于他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赤裸裸的剥削和矛盾本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提出了关于生产方式结构和演变的一般理论,强调无产阶级创造的剩余劳动以及资产阶级榨取这些成果所使用的各种方法。实际上,马克思提出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历史发展的推动力的结论本身包含了博弈论的思想在里面。剩余价值理论也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核心之一,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通过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博弈,最终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一过程就是博弈论中的“零和博弈”①零和博弈是指参与博弈的双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收益和损失加在一起的总和必然为“零”。零和博弈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博弈各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性。。具体来说,在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中,雇佣劳动所生产的总价值是(C+V+m),其中,(C+V)是资本家预付资本价值,而(V+m)是雇佣劳动创造出来的新价值。进一步,V是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m是超出必要劳动时间以外所创造的剩余价值。雇佣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V+m)如何在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就是一个零和博弈:它不仅取决于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价格,而且还取决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力量的博弈,马克思据此指出,“利润率的实际水平只是通过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不断斗争来确定,资本家经常力图把工资降低到生理上所能容许的最低限度,把工作日延长到生理上所能容许的最高限度,而工人则经常在相反的方向上进行抵抗。归根到底,这是斗争双方力量对比的问题”[32]。此外,马克思在谈到“利润。工资和价格间的一般关系时”指出,“因为资本家和工人所能分配的仅仅是”“由工人全部劳动所测量的价值,所以一方面分得的愈多,他方面分得的就愈少,vice versa(反之亦然)”,“假如工资变动,利润就要朝相反的方向变动。假如工资下降,利润就要上涨;假如工资上涨,利润就要下降”[32],而这种情况的产生是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博弈的结果,由于“实际工资水平是由作为一个阶级的资本家和作为一个阶级的劳动者的议价力量决定的。只要劳动者没有联合起来,他们就孤立无援,而不得不接受他们所能得到的东西”[33]。无疑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博弈论分析思想对后来的博弈论分析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正如有的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博弈论对于任何以剥削、斗争、结盟和革命为中心的历史进程的分析来说是无价之宝”[34],而马克思经济学恰好满足了这个条件。因此,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中率先使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五、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开展经济研究的出发点和提供经济研究所使用的方法,它对新古典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等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虽然170多年过去了,但马克思经济理论所阐述的一般原理和方法仍然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经济学具有学术上的学理性和系统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马克思经济理论不应该被边缘化、空泛化和标签化,我们应该按照马克思经济理论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思想,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经济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全面推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健康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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