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导研究
2018-03-31韩志宏
韩志宏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指出:“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要“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2]这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引导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一、求同存异,在善于发现中引导
(一)辩证认识“同”“异”关系,在尊“异”求“同”中注重引导
“同”与“异”此消彼长、相辅相成,统一战线既要努力谋求“同”,也要正确看待“异”,在尊“异”的前提下增进广泛的“同”。新时代“同”表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异”表现为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方式更加多样、利益诉求各不相同、社会思想观念愈发多元等方面。正确处理“同”“异”关系,激发致力于共同事业的活力、助力和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3]对“同”“异”关系与处理方法进行了科学定位,他强调要以民主的方式,多尊重“异”、包容“异”,善于并尽力寻求最广泛的“同”。对党外代表人士,应在充分尊重和包容多样性的基础上,努力深挖其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致性和结合点,在此过程中使其体会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初心与真挚诚意,实现思想政治引导。
(二)做好顶层设计,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工作中善于引导
一是提前安排,在有计划地将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时注重引导。要有意识地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提前发现党外优秀人才。党的组织、人事等部门多深入基层,在调查了解干部和人才等状况时,及时发现党外优秀人才,主动将其纳入视野;党员领导干部要高瞻远瞩、把握全局,有意识地将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并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这对党外代表人士是一种肯定和激励。在此过程中,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认同等为主的思想政治引导,引导这些优秀党外代表人士从内心深处接受党的大政方针和政策主张。二是立足传统,在理顺发现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机制时加强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党外代表人士发现的传统主阵地。在新时代仍要立足这一传统领域,同时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理顺工作机制,使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此过程中,要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作为理顺相关工作机制的主要依据条件和参照标准,做到寓思想政治引导于发现选拔源头。三是放宽视野,在培植发现党外代表人士的增长点时加强引导。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逐步分化的背景下,要开阔选人视野,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新领域,有针对性地物色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培植发现党外代表人士新的增长点。在此过程中,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将是否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内容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二、加强培养,在提高素质中引导
(一)发挥政治培训在思想政治引导中的直接作用
在政治培训中,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倡导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大是大非面前和关键时刻保持清醒和具有大局意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各级党校、高校与海外有关培训资源作用,构建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的强大合力。在加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五种能力”建设中予以思想政治引导;推进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培养爱国爱教宗教人士特别是中青年代表人士,努力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道德修养和政治文化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4]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中大力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活动,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的认同;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理想与共产主义共同信念教育,引导他们主动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树立为国家谋发展、为社会作贡献的大局意识,还要强化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倡导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牢固树立港澳代表人士国家观念和中华民族意识;培植台湾代表人士“两岸一家人”观念;华侨、归侨和侨眷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加强实践锻炼在思想政治引导中的间接作用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必不可少,党外代表人士在实践锻炼过程中,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对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付出的巨大艰辛产生由衷敬佩,从而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如,党外代表人士先从基层干起,深入基层、了解基层,不仅在基层中学习到驾驭复杂局面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还会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产生强烈认同。对其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可以选拔到更高级别的职位进行锤炼。而对于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表现突出、总体评价优异的拔尖人才,可以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更广阔的舞台重点培养,引导其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三、科学使用,在发挥作用中引导
(一)合理配置,使党外领导干部在重要岗位上受引导
合理配置、科学使用党外领导干部,发挥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此过程中,党外代表人士能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重视,深入感知科学的用人导向,更加坚定与共产党同心同德、合作共事的决心。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高校、参事室、文史馆等部门领导班子中任职的职务、数量(比例)、提名程序、待遇等都有科学合理部署,为做好党外干部的使用提供了基本遵循。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代表、各类相关委员中占适当比例,对在省级以下政府领导班子、省级政府组成部门中的正职配备数量有明确要求。如,在领导班子方面,省市两级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可酌情而定;在政府组成部门方面,省级“应当配备2 名左右党外正职”“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等等[5]。这些规定对指导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科学使用和发挥作用提供了依据,也起到了引导党外代表人士认同党的领导的作用。
(二)分类施策,在统战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中突出引导
在与党外代表人士加强沟通、对党外代表人士多提要求的过程中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引导他们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贡献力量。鼓励宗教界代表人士“申明大义、站稳立场、主动工作”[6],引导他们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对宗教教义进行发掘、理解和阐释。引导民族界代表人士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7],要在“关键时刻敢于发声亮剑、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8]。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引导他们把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相结合,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体现自身价值。高度重视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在将其纳入既有政治体制和支持他们发挥作用过程中加强教育引导。为留学人员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使他们有施展能力的舞台和发挥聪明才智的空间,同时积极宣讲党和国家实施改革开放的决心,引导他们快速适应国内的制度文化与生活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动贡献力量;对留居国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国家机会,欢迎其回国创业,引导他们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决心。加强与新媒体从业人员中的代表人士尤其是投资者、“网络意见领袖”的沟通联系,引导他们在网络舆论中发挥正面影响。
四、了解情况,在强化管理中引导
(一)把握重点,在深入了解情况中实施引导
党外代表人士数量众多,影响面广,作用大。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先对其思想、工作等情况全面了解。在切实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立场、思想动态和履职情况的同时,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实施思想政治引导。一是政治表现情况,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听党的召唤,执行党的决定。二是思想状况,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心入脑,始终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着想。三是履行职责情况,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在履职过程中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四是廉洁自律情况,引导党外代表人士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始终保持清正清廉。五是引导党外代表人士真心实意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站在一起,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二)各负其责,在监督、管理和考核中强化引导
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工作工作量大、程序复杂,任何单个部门都不能独立完成。因此,需要多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从而发挥思想政治引导作用。一是党委统战部要牵头抓总,有关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发挥统筹协调、广泛沟通作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二是有关部门单位党委或党组切实负责,严格管理与评价考核党外代表人士,建立长期规范、有案可查的科学体制机制。三是发挥党派团体自身能动作用。民主党派和团体对各自组织内部的党外代表人士接触较多,熟悉情况,便于经常沟通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党派和团体加强对各自成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从内部和根源上把好管理关。
五、照顾利益,在合作共事中引导
(一)有职有权,在支持依法履职中开展引导
充分信任各级领导岗位上的党外代表人士,给予应有的领导权力和管理权力,便于其行使职权和发挥能动作用。这就务必在秉持和加强集体领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分工,使广大党外干部充分行使职权、做到尽职尽责。任何组织和领导个人都要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这一原则,不能任意更改相关规定或忽视歧视党外干部,让他们依法用权,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充分发挥才能。在合作共事中,要引导他们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合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二)统筹安排,在纳入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进行引导
党内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划,已经较为成熟完善。而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划却长期处于被忽视的状况,需要各级党委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指出:“各级党委应当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9]这是从党外干部长期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制度要求,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加以提出。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关方案与党内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结合,一并纳入有关总体规划进行统筹考虑和全面部署,使党外代表人士体会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干部成长发展的高度重视,切实起到思想政治引导效果。
(三)加强协作,在任免工作中予以引导
干部的任免、交流等工作属于组织部门的事务,但统战部门对党外干部十分了解,并且党外干部具有特殊重要性,因此组织部门在党外干部人事变动前应充分听取统战部门的意见建议。这样既体现了对党外干部的关爱与照顾,又为科学有效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打下坚实基础。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应加强联系,保持沟通,并将这种协商合作予以制度化,从而体现出对党外干部的关心爱护,为争取党外代表人士的人心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维护利益,在解决实际困难中加强引导
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往要深耕细作、深入交流,经常关心照顾党外代表人士,努力帮助他们解决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与问题,打消其后顾之忧。如,了解和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理利益与合法诉求,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关注留学生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壮大精诚团结、共同奋斗的力量,发挥好思想政治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