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特征
2018-03-31毛卫平
毛卫平
中国的发展奇迹让一些西方有识之士认识到必须了解和学习中国哲学。[1]如果说,了解中国曾经的辉煌需要了解中国哲学的话,那么,要了解中国今天的奇迹,则必须了解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融合发展。中国学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更应该对此有深入认识。然而,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发展观的片面认识却阻碍我们做到这一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具有革命的本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革命的辩证法。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众所皆知的理论是值得深究的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全面性基础上的革命性
关于辩证法的革命本质,马克思有过直接的、明确的表述。在《资本论》第一卷1872 年第二版《跋》中,他说:“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如果只从这些字面上看,似乎一切都很明确。但如果把它放到当时特定的语境中,则有一些重要的问题值得探索。
在这篇《跋》中,马克思指出,“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表现之一是“责备我……只限于批判地分析既成的事实,而没有为未来的食堂开出调味单”[3]。当然,《资本论》第一卷主要是对资本主义的分析批判,至于未来社会应当怎么样,在这里并没有具体描述。所以马克思在对黑格尔辩证法及对它的改造作了一般的说明之后,特意有针对性地讲到了批判资本主义的方法及因此引起的反响。在这里,马克思只是有针对性地讲了辩证法中与批判资本主义有关的内容,而不可能讲到它的全部内容。
关于辩证法的全部内容,马克思早就想作专门的、系统的阐述,但一直未能如愿。如1858 年1 月14 日,他在致恩格斯的信中说:“完全由于偶然的机会……我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如果以后再有机会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遍,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4]十年后的1868 年5 月9 日,马克思在给狄慈根的信中说:“一旦我卸下经济学的重担,我就要写《辩证法》。辩证法的真正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已经有了,自然是具有神秘的形式。必须把它们从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5]大家知道,马克思有生之年连《资本论》都未能完成,自然无暇顾及系统阐述辩证法这一重大而艰巨的工作了。
列宁充分了解马克思的心愿和他的辩证法思想,他继承马克思的遗志,在艰苦的条件下深入研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对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作了多次介绍。列宁强调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的基本特征是“全面”。
在写于1913 年3 月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中,列宁称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为“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6]在写于1914 年11 月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在介绍辩证法思想时,列宁称马克思恩格斯的发展观“要比一般流行的进化观念全面得多、丰富得多”。具体而言,马克思恩格斯的发展观念认为,发展似乎是在重复以往的阶段,但它是以另一种方式重复,是在更高的基础上重复(“否定之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直线式进行的;发展是飞跃式的,剧变式的,革命的;发展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发展是量转化为质;发展的内因来自对某一物体或在某一现象范围内或某一社会内发生作用的各种力量和趋势的矛盾或冲突;每种现象的一切方面(而且历史在不断地揭示出新的方面)相互依存、极其密切而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形成统一的、有规律的世界运动过程——这就是辩证法这一内容更丰富的发展学说的若干特征。[7]在这非常丰富的内容中,飞跃式的、剧变式的、革命的、渐进过程的中断,即事物的质变,是与过去的发展观相区别的特征,也是其核心内容。列宁说:“马克思接受并发展了黑格尔哲学的这一革命的内容”。[8]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比一般流行的辩证法全面得多,丰富得多”。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性使它获得了全面性,显然,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性是处在它的全面性之中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性与全面性内在地统一起来了。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继承并深化了马克思、列宁的辩证法思想。毛泽东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同时在对对立统一规律的阐释中揭示了它与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在联系,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性与全面性在更深层次上统一起来了。在《矛盾论》中,毛泽东集中阐述了与矛盾相关的两个“真正的哲学问题”(冯友兰语):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毛泽东指出“矛盾的同一性”有两层意义:“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之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之下互相转化,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全部意义。”[9]
矛盾的这两层含义对应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毛泽东说:“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相对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变化的状态。”“当着事物的运动在第一种状态的时候,它只有数量的变化,没有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好似静止的面貌。”即事物的量变状态或量变阶段。“当着事物的运动在第二种状态的时候,它已由第一种状态中数量的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引起了统一物的分解,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显著变化的面貌。”[10]即事物的质变状态或质变阶段。在作为革命家的毛泽东看来,相互转化的质变状态是更为重要的,是研究事物矛盾问题的落脚点。他说:“事物不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完了,更重要的,还在于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转化。”“事物总是不断地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并经过第二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11]因此,“共产党人的任务,就在于揭露反动派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想,宣传事物本来的辩证法,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12]
毛泽东把矛盾的同一性分为相互依存的量变状态和相互转化的质变状态,并在此基础上把重点和落脚点放在相互转化的质变上,正是在对立统一规律的层面上说明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全面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并因此既适应了当时革命斗争的需要,也为后来理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二、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特征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特征能保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指导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全面性,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世界发展规律的全面揭示,因而也是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均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性,是对社会发展过程中质变阶段,即革命时期基本规律的揭示,它在革命年代充分发挥了指导作用。但如果将其绝对化,就会失去其在和平建设时期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革命中表现出的强大威力在和平建设年代却在退化,以至于产生了“革命靠马克思、和谐靠孔夫子”等思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过时”也就不奇怪了。这正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片面理解所造成的。
革命战争年代产生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全面的,但当时的重点在革命性,和平建设年代的发展规律虽然包含在其中,其内容却是比较薄弱的。要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必须有理论创新作为保证。在建国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敏锐地指出:“我们能够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我们不仅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随着共产党的任务从“破坏旧世界”转向“建设新世界”,哲学形态也需有相应的转变。1959 年12 月至1960 年2 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明确地说:“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我们在第二次国内战争末期和抗战初期写了《实践论》《矛盾论》,这些都是适应于当时的需要而不能不写的。现在,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出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如果单有《实践论》《矛盾论》,不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著作,形成新的理论,也是不行的。”[13]在革命年代写出《大众哲学》、引导大批青年走向革命道路的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艾思奇也不止一次地表示,要适应新的需要,写出新的《大众哲学》。许多人为此做过努力,只是由于对“新在何处”缺乏深刻的认识,因而一直未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特征有助于自觉实现历史性转变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随着时代的转变,哲学形态必须随之转变。但是实际的转变过程却异常艰难曲折,这与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特征的理解有密切的关系。
首先要自觉考虑哲学转型问题。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建立起来以后,布哈林明确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说:“当工人阶级以及革命政党进入夺取政权的战斗阵地时,在一切意识形态工作中我们不可避免地应随时随地强调,重视一切矛盾的方面”,“在这些隙缝中打进最锐利的、最起作用的楔子”,“当工人阶级掌握政权时,在我们面前就产生了一个在保持工人阶级的特定领导权下把一个整体的各个部分粘合起来的任务”,从而需要“相应的理论反映和理论表达”[14]。平衡哲学就是这样的理论反映和表达。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他对平衡哲学作了比较系统、深入的阐述。相应地,在实践中,他强调了经济建设中的平衡以及不同所有制在当时的平衡问题。这些主张的合理性在后人的实践中已经并将继续得到证明。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曾提出“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但他是针对当时的革命斗争而言。他说:“对于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决定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15]的确,列宁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或数国首先取得胜利的结论,毛泽东提出利用白色政权的分裂和战争建立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策略,都是分析和利用特定矛盾的不平衡状况的结果。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对平衡的看法有了改变。1955 年底,他在批评右倾保守思想时曾说过:“客观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平衡不断被打破是好事,不要按平衡办事,按平衡办事的单位就有问题。”[16]后来经过一段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毛泽东对平衡问题的看法发生了变化。
在1956 年4 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他就讲到过工业发展布局的“平衡”问题。其实,十大关系中就包含了许多平衡问题。1956 年4 月28 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专门讲到平衡问题,指出,在承认地方独立性的同时,“全国的平衡还是需要的”“没有全国的平衡,就会搞得天下大乱。”[17]在1957 年2 月7 日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曾指出:“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我们每年作一次经济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适当比例,求得生产和需要之间的平衡。”在此,他给平衡下了一个重要的定义:“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并指出:“事实上,每月每季都在局部地打破这种平衡和统一,需要作出局部的调整。有时因为主观安排不符合客观情况,发生矛盾,破坏平衡,这就叫做犯错误。矛盾不断出现,又不断解决,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18]
这里有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过去认为必须反对平衡论,似乎平衡论都是错误的,而现在则认为由于主观不符合客观规律而破坏平衡,就是犯错误。二是过去认为实现转化才是矛盾的解决,现在则认为达到平衡、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也是矛盾的一种解决方式。这恰恰就是从过去革命的辩证法(斗争哲学)向今天建设的辩证法(和谐哲学)的转变。
(三)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特征有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融合发展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复兴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华传统文化,是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条件。因此,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融合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成功的必然要求。但是在现实中,这种融合却遭遇到不少阻力,产生了不少混乱,重要原因之一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特征的片面理解。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局限于革命性,必然使其处于与传统中国哲学势不两立的地位,只有从全面性理解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特征,才能使二者融合发展。
1.为传统的中国哲学在今天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历史前提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哲学,由于自身的特点所限,在社会的革命性大变革中总是处于被动地位。孔夫子在世时,恰逢一次社会的革命性大变革,这就使得孔夫子宣传其强调秩序、稳定的行动一再碰壁,不断受到冷落。直到封建制度确立起来,才日益得到重视,显示出巨大作用。但在封建社会没落之际,其学说又受到无情的批判。时至今日,其保守乃至腐朽之处,仍为人们所诟病。在中国革命的大潮中,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指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也为中国传统哲学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了前提条件。离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当年中国革命难以取得成功,今天则难以正确地对待和说明自己的历史。
2.为传统中国哲学在今天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仅具有革命性的本质特征,而且具有全面性的本质特征,是因为它是对客观世界、包括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不仅反映了事物质变、社会革命时期的规律,也内在地包含了事物量变、社会和平建设时期的规律。但是,在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条件下,研究和宣传的重点在事物质变、社会革命,而对于事物量变、社会建设时期的规律虽然内在地包含,却关注较少,是相对薄弱的环节。今天,掌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成为紧迫的现实问题,成为理论创新的重点领域。而中国传统哲学正是以此类哲学问题的长期研究和积累为其显著特点的,这就为传统中国哲学在今天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当然,今天我们要继承的,不是封建制度的具体内容,而是在更高层面上继承对保持事物相对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长治久安的一般规律的认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离不开对个别与一般关系的正确把握,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精髓”之所在。
3.为传统中国哲学在今天更好地发挥作用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和活力
从理论上说,事物的质变状态和量变状态有明确的区分,服务于“改变旧世界”的斗争哲学与服务于“建设新世界”的和谐哲学,二者有明确的含义和特定的适用范围,不应当混淆不清。[19]但在现实生活中,历史进程和社会状态错综复杂。中国共产党人已经取得革命的胜利,成为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执政党。但是,推翻不合理的旧世界、实现美好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远没有实现,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仍在激烈较量。对于执政党和平建设而言,我们需要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又面临祖国统一大业、完成许多重大改革的艰巨任务,在这些需要改革的特定领域内,也可以说是一场革命。完成这些重大使命,离不开革命精神乃至革命性的手段。因此,在今天,中国传统文化与红色革命文化、中国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机结合,才能获得强劲的动力和充沛的活力,这对于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