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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警务模式研究

2018-03-31张蕾华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警民警务公安机关

□张蕾华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一、“互联网+”时代背景及对警务工作影响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1]标志着我国的“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互联网+”战略就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如何利用“互联网+”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警务工作效能,是我们思考的重要问题。警务模式是公安机关在长期的公共服务及执法过程中所形成的公安工作的基本参照性指导方略。在这个模式指导下,能够有效快速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够高效完成警务活动。警务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特征的变化,会产生不同的警务模式,从社区警务模式、情报主导警务模式到信息化警务模式、大数据警务模式,如今进入“互联网+”的时代,我们将信息技术融入传统警务工作中,可以称之为“互联网+”警务模式。笔者认为将互联网及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到警务领域,进行“互联网+”警务模式创新,能够精准打击犯罪,开展民生警务,降低办事成本,是当前时代背景下公安改革的方向。

二、“互联网+”警务模式构建运行

警务模式是公安机关各部门在警务实践中相互协调配合的系统整体,“互联网+”的警务模式系统包括功能平台的搭建、模块化功能的运行和维护。

(一)微警务平台系统构建

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微警务平台建设,搭建包括信息收集平台、信息发布平台、信息交互平台和应急处置平台在内的功能平台系统。通过各种媒介主动收集警情、社情和舆情,同时借助平台向外部公开信息、与公众进行意见交流,对于突发的公共安全和其他社会危机事件进行应急处置。[2]全面建成集网上公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管理、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网上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安网上服务平台,让群众享受“指尖”上的服务,将以前一系列“人在路上走”的事项变为“事在网上办”的形式,这对于公安机关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微警务平台的开通运行,标志着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工作又开启了新篇章。

(二)模块化功能运行

微警务平台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平台,包括治安、交通、禁毒、出入境、宣传等多个公众区域模块。治安模块当中可以进行居住证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儿登记;交通模块可以进行新车选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驾驶证期满换证、违章查询等;出入境模块推出预约申请办理护照、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警务平台通过与公安内部和社会外部的人口数据库、房产局数据库、卫计委数据库的互通,实现数据资源的联通,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三)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搭建微警务系统平台,开发功能模块服务,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运行维护机制,围绕平台功能,公安机关还需在业务办理、督察督导,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规划,并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各项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民警熟悉网上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熟练操作使用平台。同时做好各类应急准备,防止因访问量激增而可能导致的系统访问缓慢、延迟、不稳定情况发生。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平台影响力,让老百姓从陌生到知晓,从了解到应用,切切实实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和人性化的服务为老百姓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方便。通过互联、智能的方式,促进微警务平台各个功能模块高度集成、协调运作,实现警务信息“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之目标的警务发展新理念和新模式。

三、“互联网+”警务模式的内涵特征

(一)“互联网+”警务模式是现代化信息技术与传统警务工作的跨界融合。公安机关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开发微警务平台及APP,有效整合法律、交通、民生等多种资源,根据公安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创新服务载体、服务平台和服务项目,在打击犯罪方面实施精准打击,在服务群众方面提供政策咨询、网上申报、办理证件、查询信息等均等化服务。公安部提出,今年公安改革将在六个方面有所突破,分别是: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公安工作整体效能;提升公安机关实战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提升公安现实斗争支撑能力。[3]“互联网+”警务模式将传统的警务工作和网络信息技术相融合,这是公安机关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社会治理、释放警务潜能、推进公安改革的创新实践。

(二)“互联网+”警务模式是警务工作的一种自我创新驱动。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公安改革也不例外,激发全警的创新热情与活力,让每一位民警都有参与感和获得感,进而凝聚共识,助力公安改革。在互联网时代,传统警务工作粗放的资源驱动型增长方式早就难以为继,我们必须转变到创新驱动发展这条道路上来。“互联网+”警务模式是公安改革创新,简政放权,惠民利民便民,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警务流程是一次改革再造,对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将起到“增倍器”的作用。通过这种创新警务模式,拓宽了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的亲和力,和谐了警民关系,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效率。

(三)“互联网+”警务模式是一个连接一切的生态系统,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应用,连接一切是互联网的目标。从已经实施“互联网+”警务的发展领域来看,目前只是提供一般性便利服务为主,主要受众为公民个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互联网+”警务对城市社会发展显性效果不明显。事实上“互联网+”警务在发展领域上不能过于单一,需要采取多维度思维向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日常民生、服务社会治理、服务警务实战、服务警务管理等多个重点领域拓展,并将各领域数据相互关联。同时,将“互联网+”警务使用的主要受众,拓展到“政府、社会(单位、组织)、公民、民警”等四类主要用户。着力提高信息密度,促使线上信息和线下资源的整合,最大限度倒逼警务资源配置方式变革并提高配置效率,只有实现这一点,“互联网+”警务才有生命力。把信息孤岛连成一片陆地,最终的结果是连接数据、方便民生。

四、“互联网+”警务模式的创新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繁重艰巨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公安机关须以新思维应对新常态、以新状态适应新常态,“互联网+”的警务模式对于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公安机关新常态下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功能卓越。

(一)社会管理的新平台

构建“互联网+”警务模式,是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的一项重大改革,以“互联网+”为驱动,创新了公安工作机制,是警务工作打破行业壁垒,缩短时空距离的重要创新。微警务平台是“互联网+”时代以新媒体平台改革公安工作的举措,对于公安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传统的警务服务模式已逐渐落后于时代的发展,我们需要借助“互联网思维”进行创新改革和推进。从传统警务的纸质材料,到群众网上提交申请信息,网下审核材料;从单一窗口服务,到提供网页、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服务方式……微警务平台的应用体现了公安改革力度,人民群众也切实体会到效率和实惠。“互联网+”警务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警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服务流程的再造。既能广泛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汇聚民智,询计问策,与群众交流思想,解答咨询,回应诉求,协调关系,推动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又能及时获取来自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检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最大限度地实现警民互动,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众所周知,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公安机关是与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政府部门之一。因此,任何一项改革举措都应落脚在便民、利民、惠民上。

(二)舆情引导的新途径

当前,广大民众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要求空前高涨,意识形态多元化倾向日益明显,舆论环境更为复杂。而互联网正在成为人们思想意识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镜,谁能够占领网络制高点,谁就具有意识思维引领的权威。微警务平台的使用更加畅通了公安机关信息发布的渠道,有利于公安机关在网络舆情事件中获得话语权。依托微警务平台中的微信、微博功能,适时与广大微友交流互动,收集微友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报警救助,公开服务项目和流程,开通户籍、治安、信访等业务办理,在便民利民、融洽警民关系的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公安工作的发展打开了全新空间,在此背景下催生的“微警务”工作,成为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发展的趋势之一,其迅猛发展促使警务工作进入网上虚拟社会和网下现实社会互动紧密结合的新时代。有效利用“微警务”,充分发挥“微警务”在联系群众、服务民生、引导民意方面的重要作用,能够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此外,作为一种新的警务工作和交流平台,微警务具有传输快、信息大、互动强、覆盖广等特点,其宣传功能模块能够实现快速、广泛地传播公安工作动态、重大警情、预警信息等信息,对帮助群众了解公安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和支持、配合公安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挖掘线索的新方法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来说,通过微警务平台发动群众挖掘线索、快速识别犯罪嫌疑人,这是微警务平台的又一重要功能。微警务平台能够发动全民参与,营造网上监督氛围。立足“人人是媒体”的网络实际,发挥微信平台载体作用,分类建立社区、场所、行业等警民微信交流群,实时提供违法犯罪信息,形成“朋友圈”包围“嫌疑人”的格局,落实提现破案机制,营造举报有奖氛围,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例如,民警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可以通过平台将嫌疑人的资料截图转发至派出所微信群、社区民警微信群,并由社区民警分别扩散至警民联动微信群。这样嫌疑人的截图会迅速传遍微信朋友圈,通过广大群众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猫抓老鼠”接力行动。美国警方近期新建了一个网站,名叫“查出这个人的身份”(信息甄别平台)。平台供执法部门和市民自由使用,为与案件有关的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匿名基于互联网的现场,通过这种方法发动公众参与识别嫌疑人,让他们帮助警方侦破案件。笔者认为,这和我国的微警务平台异曲同工,利用互联网新媒体走群众路线获得线索和破案信息。

(四)警民沟通的新途径

群众工作是我们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日常的警务工作和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发达改变了传统的主流媒体一言堂的信息传播途径,人人都是自媒体,人民群众不仅有了更高的参政、议政愿望,而且也具有这样的能力。微警务平台不仅满足了群众相关业务需求,也打造了一个警民沟通的平台。警务平台网上派出所“警民互动”专栏,可以结合QQ、微信警务工作群组,及时发布法律知识、预警防范等各类警务信息,同步收集各类社情,使警民交流由“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德蒙.费尔普斯在《大繁荣》一书中说:“国家层面的繁荣源自民众对创新过程的普遍参与。”[4]微警务平台提高了警民互动,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普遍参与,警务人员采取网上交流与网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与广大网民进行沟通联系,拓展网络民意反映渠道。并通过开展网民见面会、恳谈会,邀请网民参观警营、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把网民从受众群体变为参与主体,时时了解网民需求,通过走进网民、倾听心声,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同时立足职能拓展,完善警务公开。充分依托网上警务室平台,在警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增设便民贴士专栏,为民众提供天气预报、航班查询等便民服务。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实现实时网上舆情应对和警务监督零死角。

(五)警务实战的新突破

互联网时代,网络成为我们公安工作的新阵地。微警务平台的建设巩固了网上公安阵地。我们应树立“信息主导实战”的警务理念,开创网上警务室,动员全体民警完成微博、微信、论坛、QQ的注册使用,适度公开身份,提高网上见警率,扩大公安网络阵地影响。二是多警联动,提升合成作战效能。以合成作战中心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综合勤务指挥平台打造,打破传统警种壁垒,力推“互联网+”警务,在传统网络应用基础上,分层建立所队协作、刑社结对微信工作群组,进一步提升快速反应与合成作战能力,确保各项协作有人负责、运行顺畅、实效明显。三是健全警务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充分发挥网络通讯快速、便捷的优势作用,以社区民警为骨干,成立网上警务应对专班,通过网上信息研判与日常治安形势分析,实现网上舆情应对和面上治安管控无缝对接。采用警务工作+微研判、微调度、微指挥的思路和模式,实现对辖区治安的扁平化指挥、警情舆情的快速推送和案件线索的快速研判,令警务效能大幅提升。

综上,“互联网+”警务模式的开展与实践,提高了新媒体时代公安工作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微警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得到了基层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极大提高了各级公安机关管理的科学性、服务的有效性,在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公安工作信息化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解读:李克强政府报告中的“互联网+”是什么[EB/OL].http://tech.southcn.com/t/2015-04/07/content_121963217.htm

[2]王驰,张亮.媒介变革及其对公共安全治理的影响[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

[3]公安部:公安改革将有六大突破[N].法制日报,2016-02-17.

[4]埃德蒙·费尔普斯.大繁荣[M].北京:中信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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