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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原生艺术的天态之维

2018-03-31龚丽娟

社会科学家 2018年5期
关键词:原生性少数民族生态

龚丽娟

(广西民族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中国传统文化对“天”的无限敬畏,蕴含着先哲们对宇宙自然规律的科学探索,也折射出他们对传统文化哲学意蕴与审美境界的人文思索。天既是宇宙规律、自然法则的汇聚空间,亦是道德民意、审美理想的寄托位格。作为艺术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与终极理想,天生、天性、天然、天态都是其高级层次,它们共同确证了艺术创造与审美活动发于原始生命的艺术原质与审美品格。天态是事物本然状态的最高境界,超脱了蒙昧、粗粝与庸常,达到了无法至法的天成境界,实现了艺术追求的高端审美目标,完成了审美活动中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与有规律的合规律性的有机统合。因此,“天态是生态艺术审美和整生规律所致。于艺术和生态来说,天态是天质天量的统合形态。它既是最大的量态,也是最高的质态,是艺术与生态共趋的理想境界,是艺术与生态共成的大和境界。”[1]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存实践中,经过漫长的审美发现与艺术探索,创造了大量丰富的、具有典范形态的生态艺术。民族生态艺术经由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超循环发展而来的艺术样态,达到审美性与自然性的有机统合,艺术性与生态性的内在耦合,是少数民族天态艺术生境与天态审美人生耦合共生的结果。少数民族艺术的高端理想便是在天态审美场中,逐渐形成成熟完善的天态艺术系统,并最终以其纯粹的天质天量、天态天性规约引领一般艺术朝着更高的天态境界旋升发展。

一、人类祖先原生艺术的天态潜质

艺术理念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其内在本质与外在特征也随之变迁。原初形态的人类艺术创造,是在追求基础性生存的实践活动基础上,出自于一种自然天性的审美实践行为。它是人类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心理,也是人类早期审美创造的符号表征,带有深深的早期人类文明的印记。一般艺术的发展亦遵循着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隐态地裹挟着原始人类的朴拙审美趣味,渗透着人类当下的艺术理念与审美心理,还预示着人类未来的审美理想与艺术发展方向。它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朴素到华丽的诸多渐变过程,而后又在超循环发展的生态路径中,朝着原初的艺术理念与审美本质复归。正如雕刻家罗伯特·斯密森所说:“任何作品都带有奔腾流逝着的时间。它既沉浸在更古洪荒之中,又蕴含于最为遥远的未来之中。”[2]许多世纪之后,人类所创造的许多原始艺术依然充满神秘的魅力,光辉灿烂,令人目眩,以天成天生的特质成为如同有机生命一般的独特存在。

人类的艺术创造犹如人类自身,伴随着文明进程而不断向前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进化过程。艺术的原生形态折射出与彼时文明形态相对应的实践能力与审美创造水平,也是现代艺术逐渐走向实践自主与审美自觉的原始起点。人类祖先的原始艺术犹如孩童的稚拙艺术创造,受其先天审美心理结构以及具体生存环境的影响,故而,人类先民质朴纯真、浑然天成的艺术形态中,潜含着其混沌的审美意识,彰显出其与之匹配的审美创造能力。这些艺术往往手法简洁明了,既有极其传神的具象表现,亦有意义深邃的抽象传达,创生了一种本真纯粹、朴拙自然的审美风范。比如,北方阴山山脉游牧民族创造的原始壁画,时间可追溯至旧石器时代晚期,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时间久远,技法精湛,题材丰富,包括动植物图案及人类的狩猎、放牧、舞蹈、征战、巫师做法以及日月星辰、圆穴等大量的符号、标记等,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在其《水经注》中记载:“山石之上,自然有文,尽若虎马之状,粲然成著”。其形其态,自然天放,绝假雕饰,具有一种朴素稚拙、令人惊叹的美感。因此,少数民族天然天态的原始艺术,贯穿在其生产活动、生存活动、生活行为的各个领域与环节,其审美意识经历了从模糊混沌到成熟清晰的转变,其艺术形态经历了从粗粝到精细的立体螺旋提升的超循环发展。然而,无论人类的审美活动如何发展,艺术创造如何多样化,对本真天然的审美本质的追求,早已先天根植于其审美创造的原生品格之中。

人类的世界观潜含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变迁,投射出人类对自然及整体宇宙的认识与实践水平。原始艺术多为当时人类与自然依生关系的映射,原始先民在有限的认知水平下,无法把握并战胜强大的自然,转而在实践中借助巫术、祭祀等手段,创造出天生意味极为浓厚的原始艺术萌芽。原始的诗歌、音乐、舞蹈、造型艺术,在我们今人看来,无非是蒙昧时代的野蛮人,利用宗教与魔法的手段,以激情、热烈、直接的方式表达着对外界的恐惧、敬畏、禁咒,并藉此释放内在的紧张、愤怒、喜悦、悲伤的诸多情绪。实际上,这些原始的艺术形态处于艺术发展的早期阶段,拥有最本真的艺术理念,最直接的审美表达,比现代艺术更贴合艺术的自然本性。在对自然的原始审美认知中,原始先民与自然大地及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既相互交融,又辩证统一,构建起一个具有内在生态关系的系统整体。他们在科学认知并不发达的情况下,创生发展了充满想象力的朴素生态观与原始艺术思维。他们善于将自身的生命体验、生存经验、生态智慧以及审美愉悦,以最简单明了的方式融入到周围世界与实践创造之中。“人类在顺利的情况下,特别是有长期闲暇的时候,从远古起就开始改进自己的艺术。”[3]因此,原始先民的艺术潜含着本真自然的天态之美,是一切艺术发展的起点,也是不同文明形态之中艺术创造所追求的螺旋复归境界。

二、少数民族原生艺术的天态本质

许多少数民族与原始先民一样,在长期的生存实践中,所创造的大量原始形态的艺术,具有一种独特的本然、稚拙的原生之美。所谓的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包括他们在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的生存艺术、生产艺术与生活艺术。从最初的审美探索到成熟的艺术实践,原生性艺术都在其中产生,甚至更加高端的生态艺术也是在此基础上生发。无论其艺术样式如何演变发展,其天态本质已经根植于少数民族多样化、多维度的审美实践中,并成为其艺术创造的底色与基础。

少数民族的原生性艺术有着天然之美与强大的生命力。他们从自然中获取对世界的科学认识、伦理判断与审美认知,包括对天文地理知识的探索,对社会组织结构的逐渐明晰,对生命轮回现象的人生思考,可以说,都在各种生态现象及自然节律中寻找到对应的答案,并且给予这种发现以审美化的艺术表达。日月给他们庇护,星星给他们引路,鸟儿带他们歌唱,四时佳兴教会他们春种夏长、秋收冬藏。自然的规律与法则,俨然成为至上的生存律令。对自然的友善与敬畏衍生出诸多的原始艺术创造,让他们在悦神的实践活动中,也得到极大的自我审美满足。因此,将生命融入自然的他们,在各种朴素优美的实践活动及原始艺术创造中,自然流露出内心的庄严、热烈的情感。这种情感摈弃功利因素,以单纯的自然之态转化为悦耳的音乐、天放的舞蹈、至纯的诗歌、朴拙的绘画等,标识着少数民族与自然的相处之道,铭刻着他们对自然的原始审美情感。因此,少数民族的艺术世界,绝假纯真,极少拘束,天然去雕饰,充满神奇的幻想与稚拙的情感,极容易激起人的最本然的审美意念,以及最深沉的艺术热情。

原生性艺术有其特定的天态审美潜质,绝非仅仅意味着粗鄙浅陋。以少数民族服饰艺术为例,服饰不单是具有功利实用价值的身体装饰物,而且蕴含着深层的文化意蕴与重要的审美价值。少数民族服饰艺术丰富多样,各有其独特的审美风格以及与之对应的文化意蕴。彝族男子额前用一撮头发编织的冲天辫,以布帕包裹,谓之“天菩萨”,“无论从造型上,还是从称谓上,都可以看出这意味着古老的彝族对天崇拜”,“最具纳西文化特色的皮披肩,其式样即是模拟蛙形剪裁的,缀在披肩上的圆形图案即是表示蛙的眼睛。这种披肩即是典型的以青蛙为图腾的民族服饰……贵州的苗族崇尚牛,认为牛市天外神物,为造福人类才降至人间,助民耕田耙地,因此,苗族服饰中,既有木质牛角形头饰,也有银质牛角形头饰”[4]。他们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将自然的元素融于与自己身体最为贴近的服饰之上,创造出颇具生态审美意味的民族服饰艺术,将其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进行了无意识的交融。服饰艺术在长期的流变中,无论形式如何转换,其精神主旨与符号意蕴依然深深地渗透流布于其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表达出它们与自然相生相长相融的天态本质。

中国少数民族众多,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创世神话与创世始祖。人类童年时代对自身起源的哲学追问,带着孩童般的稚气,也充满奇幻而富于美感的艺术想象。壮族的创世女神姆六甲,从混沌的大地上的一朵花朵中出生发,成为壮族的女性始祖。她掌管人间的花山,种着许多花,红花散播人家,便有女孩诞生,白花散播人家,便有男孩降临,并且及时从花朵的康健疾病中护佑人间的幼小生命。因此,壮族民间称之为花婆、花王圣母等。蓝鸿恩先生整理的姆六甲诞生的神话:

宇宙虽然分为上、中、下三界,但是各片中,什么东西也没有。

突然,中界的大地上,长出一朵花,说不上什么颜色,花一开,中间却长出一个女人来。

这个女人就是我们人类的始祖。她披散头发,全身一丝不挂,浑身长毛,但却很聪明……[5]

花婆的诞生本身就是天地的造化,从花朵里绽放,又将这种天化规律渗透于人间生命,使他们的诞生浸润着天地自然的灵气。生命万物与天地自然浑然一体,使这则神话传说在漫长的民族文化积淀过程中,固化为一种特定的民族文化心理。因此,花婆神话对于壮族民间日常生存来讲,其司掌生育的功能,对民众具有直接的符号意义。花婆神话本身的精神文化意蕴,则具有生命美学色彩,也为壮族的生存艺术以及生活艺术奠定了文化基础,并且形成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完整的生态艺术系统。

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与史诗,也是其最为原初的艺术形式。在奔腾的历史长河中,它们闪耀着一种来自远古的天然纯美的光芒。它们包孕着一个民族对自身出处来源的哲学追问,对宇宙时空的自然探索,并将其以艺术想象的方式得到审美化表达。《勐呆密呆》是拉祜族的民族史诗,讲述了拉祜族造天造地、诞生繁衍的历史。远古时代,天地混沌,日月混翳,宇宙像一个巨大的蛛网,天神厄莎和他的助手在这个蛛网中造了天地万物。他们种下的葫芦被老鼠咬破,扎笛、娜笛兄妹从葫芦中走出。厄莎促成他们兄妹的婚姻,拉祜族从此繁衍生息。佤族的创世神话《司岗里》,讲述了佤族的起源、迁徙的历程。在人类远古的洪荒时期,一个幸存下来的佤族女人受精于日月,生下一男一女,在司岗里的高山上生活。司岗里因此而成为佤族人的发源地。这些神话传说中,折射出人类历史上的许多重要经历,比如地球蛮荒时期的自然景象,古老纪元的星体变化引起的洪水灾难,蒙昧时期的氏族血缘婚姻,人类为寻求更好生存而选择的迁徙路径,等等。这些内容在原始人类祖先的脑海中烙下印记,逐渐成为集体无意识的民族记忆,并最终融入他们的文化心理、审美传统与艺术创造中。这些创世神话,不仅单纯呈现某一个民族文化变迁、审美心理发展的历程,而且其中包蕴了属于整个人类对自然向人生成客观规律的原始探索与艺术表达。

原生性的民族艺术,在其审美意识并不成熟的情况下,是一种非自觉的审美创造与非理性的审美表达。他们以特殊的方式,将对自然世界、人生世界的认知与理解具象出来,创造了简单自然、质朴深邃的原生性艺术。西南少数民族特有的天浴习俗,即是一种追求人与自然的完全融为一体的生存艺术。广西壮族、瑶族,云南苗族、瑶族、傣族等民族都有此习俗,他们在特殊的时节将赤裸的身体与灵魂沐浴在自然天光之中,并无现代文明中对待裸体的文化羞耻感与欲望化心理,反倒是充满着一种对肉体的尊重与对自然的感恩。当前很多森林公园推出天浴体验的生态旅游项目,倡导现代人以特殊的方式回归到自然当中,体验自然无私的馈赠,与自然保持一种亲密无间的和谐关系。无论是少数民族创世神话,还是充满生态审美意味的生存艺术,都带有极强的自然色彩。少数民族现代生态艺术的根源在于其原生艺术的传统,生态审美时刻发生,人的生态化,世界的生态化,人与世界关系的生态审美化,无不构建着网络整生的少数民族生态艺术系统,并以特定的艺术样式延续其天态本质与审美内涵。

在这些特殊的艺术形态中,我们可以发现,人类早期对自然、世界乃至宇宙的原始信仰与审美想象,衍生出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所形成的生态认知体系与审美表达方式,并且,他们进而将这些知识体系、审美传统与日常生存活动相结合,不见痕迹地融为一个天然浑成的生态审美世界。

三、少数民族原生艺术的天态内涵

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呈现出的天态特征,一方面凸显了原生性民族艺术的自然内涵、天生之美,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少数民族艺术独具特色的审美表达方式与艺术传统。

1.自然之道

自然之道不仅是艺术创造的至高法则,亦是万事万物生存发展的根基。庄子最大的智慧在于提出道之根本,即以鸟养养鸟,以人育育人,以天道合于自然,正所谓的以天合天。入住山林,观天性,依乎天理,才能恢恢乎游刃有余,进而达到蹈乎大方的自由境界。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审美的合目的性是判断力在它的自由中合规律性的结果。艺术有着自由的本性,又有自然的根基,成为自然通往自由的桥梁,也成为“鉴赏判断的二律背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最好明证。

少数民族的原生性艺术,在遵循了自然法则与生态规律的基础上,才考虑其审美规律的介入与审美价值的体现。自然之道规约了民族审美活动的生态内涵,而审美传统则反过来证实了自然之道无限的生态审美意蕴。自然之道与艺术之道,二者在少数民族的原生性艺术中相辅相成,耦合共生,造就了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的天质天态。对于自然之道的合理遵循与审美实践,既是出于少数民族先民的审美天性,也是其艺术创造活动生态路径的体现。

自然由原初的对象化的实体存在,经由审美活动与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转化为具有关系性内涵的生态存在。绵延温润的山石林木,澄澈明净的河流溪水,与人相亲相伴的鸟兽虫鱼,晨露沾衣的辛勤劳作,带月荷锄的归途踏青,是少数民族艺术创造最为平常的审美生境。审美生境与人之间发生以自然之道为媒介与桥梁的审美关系,少数民族同胞便处于生态审美关系之下的生态审美场域之中。对自然之道的遵循,对自然之美的感悟,使少数民族的原生性艺术带着自然的色彩、大地的气息,温暖如山,朴素如土,也真正带着生态审美的意味与内涵。因此,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与纯雅艺术的最大区别在于,它超越了纯雅艺术的高端定位,打破了其高度凝萃的传统特质,恢复了审美活动在日常生活领域的常态渗透与普遍介入,拓展了审美活动发生的时空领域,造就了原生性民族艺术和合自然规律的生态审美属性,也进一步证实了少数民族生态艺术得以生发的可能。

综观少数民族的艺术创造与审美传统,不难发现,其独特之处与最大智慧就在于,他们以合乎自然本性的朴素自然观与生态观,尊重自然,护佑生态,安于自身的有限实践并且乐得其中,使自己的一切行为都合于自然之道,一切活动都合乎生态之律,从而创生出一种以本性和合于本心,以自然实践活动和合于生态审美创造的天态艺术,并达到一种生态审美境界。因此,少数民族艺术最初的天生性特征,带有非自觉、非理性的色彩,以及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性质,而后,经由各自民族文化生境与整体文明环境的渗透与影响,逐渐走向天然艺术、天性艺术、天态艺术,并且形成网络整生的民族艺术生态系统。

2.天生之美

中国传统文化里所追求的朴素审美观,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史上最为核心的审美理想。无论繁复缛丽、锦绣华美的文风如何在某一个历史阶段盛行流传,其最终的结果却是在多样化生态路径中,朝着自然天成的审美目标螺旋复归。六朝奢靡繁丽的骈文,被韩愈等人发起的古文运动颠覆,继而被沉郁雄浑、大气端庄的自然艺术审美观取代,便是极好的明证。事实证明,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审美境界往往在极尽繁华锦绣之后,最终走向对原初天生之美的超越式回归。这的确是一种合乎事物本性的必然规律,也是审美活动的根本法则。所以,天生之美既是原生态性艺术的自然审美特征,也是所有艺术所追求的终极目标。

原生性艺术的天态特征,具有一种一般艺术所缺乏的天生之美。天生不是粗劣、浅陋,而是带着“虽有人做,宛自天开”的特点,达到一种天然去雕饰的状态,回复到物之本性、本然、本质,由内到外渗透出来一种清新自然的美好意态。原生性艺术的天生之美,一方面由艺术品自身的自然特性散发出来,另一方面也由艺术创造中的自由想象与审美表达来实现。在少数民族创造的原生性艺术中,天生之美尤为突出,既是因为它们生于自然、合于自然,也是因为其充满想象的艺术灵韵以及充满野趣的生态意蕴。

在少数民族的日常世界里,自然天成的山水景观与大地艺术,在自然中生发的歌舞艺术、生产艺术与生活艺术,无不是充满天生之美的自然造化与审美创造。因为它们本性中潜含着的生态审美价值,在艺术创造中得以表现与强化,从而发展为民族艺术特有的价值内涵。在艺术世界里,艺术想象的价值不亚于任何科学想象,它为现实世界的多元存在提供了无限丰富的想象空间。蒲松龄的绿野仙踪、倩女幽魂,使我们对万物之间生态关联的可能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卡梅隆的艺术想象,使我们得以在屏幕上观看到无比奇幻的域外时空,美轮美奂的潘多拉星球与浩渺宇宙。少数民族的原生性艺术在极具想象的艺术文本中,随处可见开天辟地的创世始祖,人自花出,葫芦生人,映射出的是人格化的自然与自然化的人生,表达的是对人与自然关系这一永恒主题的不懈探索,以及将民族记忆、文化心理转化为艺术创造与审美表达的内在需求。碧海惊涛的艺术世界,和谐自由的人生理想,让我们感受到来自自然最深处的悸动与节律,了解到生命起源与诞生的漫长与艰辛,体验到人生节庆中歌舞相伴的喜悦与天放,同时也对艺术中所涉及的未知空间充满了审美化的向往与期待。

艺术体系的发展同样遵循着螺旋提升的规律,在超循环中复归至原初的审美境界与最天然的艺术本质。因此,天生之美既是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的重要特质,也是此后天生艺术、天态艺术的未来发展方向。

3.实践与审美的天然合一

从人类先民的原始艺术到少数民族的原生性艺术,除了合乎自然之道的审美规律与凸显天生之美的审美特征之外,最大的特点便在于,他们的艺术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审美活动与生存活动、生活及生产活动自然融为一体。审美活动贯穿在人生的所有环节与时空,人生的所有阶段都是艺术化的生命节日,所有的生命行为都生发出自然的美感。因此,多元化的实践活动既是少数民族艺术产生的先决条件,也是它们在独特性中凝聚持久永恒的艺术价值的合法路径。由此可见,少数民族艺术创造是其文化意识、审美心理等诸多内在构成要素,经由外化的劳动实践得以具象化表现的结果。

原始艺术与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的出现,成为特殊社会形态里绝无仅有的艺术高峰。这种情形绝非偶然。许多少数民族的艺术形象,是在对现实实践之上对自我、他者及自然的艺术观照,充满作为实践主体的力量与智慧,也是他们投身于自然与世界的最初方式。有限的物质生产水平,并没有束缚他们的艺术想象与审美表达,反而促进了他们以天真天放的状态进行艺术创造。少数民族先民所创造的神秘深邃的崖画艺术,神奇伟大的神话史诗系列,尽情尽性的歌舞艺术,一一记录着他们与自然和谐一体的发展历程,无不铭刻着他们对于自然人生的深刻理解与诗意表达。

艺术人生化,人生艺术化,其根源在于审美化的生存态度与朴素生态观。徐复观先生说:“老子乃至庄子,在他们起步的地方根本没有艺术的意欲,更不曾以某种具体艺术作为他们追求的对象……他们只是扫荡现实人生,以求达到理想人生的状态”,“他们由功夫所达到的人生境界,本无心于艺术,却不期然而然回归于今日之所谓艺术精神之上”。[6]老庄对于艺术人生的追求是无有目的、无意识的艺术自觉,而少数民族同胞的审美意识更为非自觉、非理性,甚至可以说是他们思维深处的潜意识或无意识的审美本能在发挥作用。照此说来,少数民族同胞可谓是天生的艺术家,是具有高超审美创造力的群体。

原始先民并未专门从事艺术创造,只是将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镌刻在其实践行为之中,或是以抽象符号融入其审美文化之中,并将其视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无意识地将生存活动、生产活动与审美创造实现一体化发展。少数民族更是如此,创造了融生产实践、生存生活、艺术创造、审美活动于一体的审美传统与艺术体系。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的一体化,使得少数民族审美活动具有独特的生态结构,区别于一般艺术的欣赏、批评、研究、创造的互为分离的情况,形成了生存、生活与艺术审美相融合的整生化的民族艺术体系。这也为少数民族艺术的螺旋提升、超循环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其向天态艺术迈进提供了有效的生态路径。

四、少数民族艺术发展的天态理想

天态艺术是对原生性艺术的审美超越,是对生存性艺术与生活型艺术的提纯与升华。在自由象征的审美形式中,自然不仅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审美化的人的本质构成,还是艺术化的自然、世界与宇宙本身。

少数民族本来就是生于自然、长于自然,本属于自然的一部分,从原生性艺术发展起来的艺术传统决定了,天态艺术是少数民族艺术的理想形态。少数民族在长期的自然生境中培养了趋于稳定且不断发展的审美传统与审美风尚以及与生存生活相融合的艺术理念的形成,使得他们的艺术满溢出天资天态、天质天量的审美特征。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指出:“舞蹈的特质是在动作的节奏的调整。没有一种跳舞没有节奏的。”[7]节奏体现着舞蹈者对于生命、自然节律的感应,显示出舞蹈者心理与生理的自然契合。舞蹈艺术是少数民族同胞日常生活的一种常态,是他们内在生命狂放自由、酣畅淋漓的释放与展示。侗族“多耶舞”,藏族“锅庄舞”,景颇族“目瑙纵歌”,彝族“打歌”、“跳月”舞,白族“霸王鞭”,纳西族“哦热热”,节奏明快,意蕴丰富,集体性强,在欢歌舞蹈中达到物我两忘、浑融为一的审美境界。因此,舞蹈艺术是各个民族艺术思维的高度凝练,也是他们天态艺术追求的典型形态。此外,少数民族也在尽力追求自然物的合于天性,例如,西南的诸多少数民族,如壮、苗、侗等民族的杆栏式建筑艺术,将合乎自然的规律性与合乎自身的目的性交融互渗,生成最早的“有机建筑”的典型,即将建筑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同时满足使用需求及审美需求。南方地区气候湿热温暖,雨水充沛,多有蚊虫瘴疠,故而,干栏建筑就地取材,木质结构,一层架空,供牲畜住,形成有效阻隔,增加了居住的舒适性,其建筑形态轻盈古朴,也增加了其整体的审美性。在尊重自然生境客观属性的基础上,对其居所进行生态审美化改造,既满足了客观现实需求,也创造了与审美生境和谐一体、趋于天态的诗意栖居生存理想。可以说,“天”是他们与生俱来的独特魅力,也是他们艺术世界里终其一生的审美追求。

由此可见,天态艺术是最初形态的原生性艺术,中间状态的生存艺术、生活性艺术以及高级形态生态艺术螺旋发展的结果,是对所有艺术形态的审美凝萃与艺术结晶。天态艺术具备了相当强烈的审美自觉,在最初的自发审美基础上,将审美的感性冲动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以自然的审美经验追求自由的审美理想,创生出大气端庄、合乎人与自然双重规律与目的的天态艺术。可惜的是,现代工业文明与技术革命造成了艺术的异化,背离了艺术的自然本性与诗意传统。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马尔库赛曾这样强调:“艺术的异在性,随同其他的否定方式一道,屈从于技术合理性的过程。”[8]异化的本质就是对于自然天性的侵蚀、消解与毁灭,使得原本应该诗意展示自然天性、人之本性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艺术,沦为工具主义、技术至上主义的奴役。在这一点上,现代艺术不妨向传统的天态艺术、少数民族的天态艺术学习,维护艺术作为自由审美象征的天性本质。

生态艺术并非是简单的生态化的审美创造,而是生态的质与量、艺术的质与量的最大程度的完美统合。“生态艺术在生态化和审美化耦合并进中趋于成熟,走向高端。典范形态的民族艺术,自然、生态与审美融为一体,体现了生态艺术生发的整体规律。”[9]具有天态审美特征的原生性艺术只是天态艺术的一种早期发展形态与中间环节,少数民族原生性艺术只有沿着超循环的生态路径不断发展,才有可能上升到理想的艺术形态。少数民族艺术原本生发于少数民族特有的生态审美场,且具有突出的天态化审美特征,决定了它具有一般艺术所不一定具备的生态审美属性与生态审美价值。少数民族艺术的天态特征与生态发展过程,决定了民族艺术结构有着特殊的生成路径,即从原生形态的天成性艺术,走向人化形态的生存性艺术与生活化艺术,进而在生态艺术中实现的天生之美,朝着更高级的天态艺术迈进。这个螺旋发展的生态规程,彰显了少数民族艺术的超循环运进结构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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