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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部海外中国文学史看新的文学史如何可能

2018-03-29李学昭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文类剑桥哥伦比亚

李学昭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

自1901年英语世界第一部中国文学史翟理斯(H. A. Giles)的《中国文学史》(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面世以来,海外中国文学史的书写已走过一百余年的历程。最初,海外中国文学史大多是以对中国文学经典作品的节录和翻译为主、解读和评论为辅的入门式读物。半个世纪以后,随着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海外中国文学研究的井喷式发展,各种形式的中国文学史研究著作不断涌现,但大多是断代的、针对特定文类的专题式研究,像赖明(Lai Ming)的《中国文学史》(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这样的通史类著作已经是凤毛麟角。在海外中国文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和学者们对中国文学史复杂性的深刻认识之下,由学者个人独自进行中国文学史通史的全面深入的著述几乎成为不可能。于是21世纪以来,由个别汉学家发起统筹,几十位研究者通力合作而成的中国文学史通史应运而生。就英语世界来说,2001年,由梅维恒(Victor. H. Mair)担任主编,携超过40位中国文学研究者共同撰写而成的《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The Columbia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以下简称哥伦比亚版)问世,其简体中文版也于2016年在中国出版。2010年,由孙康宜(Kang-I Sun Chang)、宇文所安(Stephen Owen)主编,由包括2人在内的共18位学者合作而成的《剑桥中国文学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以下简称剑桥版)出版,其简体中文版亦于2013年由北京三联书店出版。这两部海外中国文学史的编著队伍汇集了当前欧美学界从事中国文学研究的各个领域的领军式人物和主流学者,吸收了诸位优秀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可以说是代表了当代海外中国文学史研究的最高学术水准。更为重要的是,这两部文学史的编者们对于中国文学史的书写有着强烈的求新意识。孙康宜在谈及编著《剑桥中国文学史》的动机时曾说:“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Is a new literary history possible?(一种新的文学史是可能的吗?)或者说:重写文学史,尤其是中国文学史是可能的吗?”[1]正是带着这样的创新精神,学者们力求写出一部新的、前所未有的中国文学史。不是中国经典作家作品的简单译介,也不是各个时代或各个文类的专题式研究的机械叠加,并且不同于中国国内的文学史写作,这两部文学史旨在超越前人,立足跨文化视角,寻求中国文学史写作的新的可能性:运用新的理论、采用新的体例、进行新的批评。两部文学史的创新式探索既为海外中国文学史写作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对于中国国内文学史研究来说也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新的理论:文学文化史与新历史主义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欧美文学和史学研究领域进入了理论的时代:文化研究、新文化史、新历史主义、解构主义等理论相继提出,为文学史研究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土壤。两部海外文学史的编者们孙康宜、宇文所安和梅维恒长期浸淫在各种新理论轮番来袭的学术环境之中,其文学和史学观念自然受到相关理论的影响。一方面,与学界“文化转向”的研究范式转型一致,两部文学史都采用文化视野的文学观。剑桥版将其核心理念表述为“文学文化史(history of literary culture)”,认为“文学史是对以往文学文化(literary culture)的叙述”,[2]“既包括文学本身的历史,也包括作为大背景的文化和社会历史”。[3](P6)哥伦比亚版也将文学文化作为文学史的线索,提出要尽可能多地揭示文化与社会、政治等之间的交织与互动,其理念内涵是与“文学文化史”相一致的。于是笔者将二者的文学观概括为“文学文化史”,并将其视为一种文学史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文学文化”的提出扩大了文学的内涵,不仅包含了一切文学形式如口头文学、戏剧等,还涵括了文学活动如文学社团、文集编纂等,文学的语言载体、物质载体及文学生产、阐释、接受的整个过程等,包含了与文学相关的一切文化现象。文化不是文学的背景,而是与文学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成为文学史叙述的主要对象。“文学文化史”理论将叙述中心从文学本身转移到文学的历史文化语境,对文学与社会政治、经济的互动,文学与思想文化因素的联系,文学与物质文化,文学与地域文化等等进行了全面探讨。在这些方面两本文学史各有侧重:剑桥版的特色在于对文学与物质文化、文学与地域文化的紧密关系的讨论;哥伦比亚版则重点关注文学文化的语言基础和思想基础。

剑桥版对文学与物质文化的紧密关系给予了特别关注,重点讨论了书写载体和传播媒介这两大关键因素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康达维在第二章“东汉至西晋(25―317)”和田晓菲在第三章“从东晋到初唐(317―649)”中均全面呈现了造纸术对文学产生的深刻影响。东汉时期造纸技术的进步促使纸张的使用愈加广泛,文学作品也由此得以广泛流传。到了四世纪,纸张成为重要书写媒介,为写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据《隋书·经籍志》的记载,东晋作家的别集作品是汉代作家别集数量的两倍。另一方面,纸张虽然更为普及,但其价格对于平民来说仍然难以承受。书写资源被东晋士族精英阶层垄断,造就了当时文坛创作主体格局的呈现。纸张的真正普及对于文学的平民化写作来说至关重要。另一项改变文学面貌的重要发明是印刷术。傅君劢在第六章“北与南:十二与十三世纪”中指出:北宋时期,随着印刷术的普及,书籍印刷市场迅速发展,印刷书籍的爆炸式增长为学者们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书面材料的触手可及使得以黄庭坚为代表的江西诗派“以学问为诗”“无一字无来处”的主张成为可能。

从地域文化的角度来书写中国的文学文化,是剑桥版的另一特色。地域文化的探讨本身就融合了政治、经济、社会、地理等各个方面,而将文学与地域文化联系起来,探讨文学文化的地域性,体现了综合性的历史文化视野。孙康宜在“苏州的复兴”一节中对苏州文学文化的描绘是地域文化视角的文学史叙述的一个典型案例。16世纪初,苏州成为江南一大文化中心。苏州高度商业化的城市氛围孕育出了有着崭新的金钱观的苏州文人。以唐寅、祝允明、文征明等人为代表,他们毫不讳言自身对金钱的看重和追求,多半靠卖书画和诗文为生。他们对于官场仕途不再执迷,表现出“自由高于一切”的“苏州精神”。他们拥有普遍的家乡认同,在自己的文学艺术作品中构筑起苏州的抒情传统:纯粹、鲜活,与苏州的自然美景和生活方式和谐统一。文人们在文学世界中构建起一个纤柔而感性的苏州,苏州文化同时又是文人们艺术的来源和文化的根基。苏州在这里已经不只是一个地域概念,更成了一个文学文化概念。

哥伦比亚版则在第一编“基础”部分对文学文化的语言文字问题,包括全国语言与地方语言、书面语言与口头语言等,文学的思想基础包括神话、哲学、宗教思想等专门进行了主题式探索,试图从语言和思想两方面来对文学文化进行诠释。在第一章“语言与文字”中,梅维恒挖掘汉字的起源,归纳中国语言文字的特征,强调语言文字对中国文学文化发展的基础性影响。他对中国文言文与白话分离这一现象十分关注,认为这是中国文学在语言学上的突出特征。文言形成了中国文学文体的简约风格以及对于重复用典的依赖;而白话在佛教的作用下逐渐获得书面写作的合法性,但绝大部分的白话语言没有转化为书面形式。中国的地区性白话写作的发展是停滞的,除了少数例外,如湖南江永女书和东干文。文字方面,梅维恒一反“汉字是表意文字”的观点,提出汉字是语素音节型(morphosyllabic),即汉字兼具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的特征,并指出这一特征对中国的文学艺术具有深远意义。另外,汉字具有高度视觉化的审美特性,这导致文学与艺术之间界限的模糊化,这从作为中华文化典型的“诗画一体”特征就可见一斑。

同时,哥伦比亚版还很强调佛教和道教思想对中国文学文化的深刻影响。施寒微在第九章“佛教文学”中,对大藏经、汉译佛典、教义文学、历史文学和护教文学等佛教文学门类进行了梳理,并指出佛教影响了中国文学的“说唱形式、复杂的诗学规范、美学标准、文学体裁、戏剧程式,以及最重要的——对虚构想象领域的接受和认可”[4](P187)等等。鲍居隐在第十章“道教作品”中列举了中国道教的流派和文献,并指出道教传说和思想在中国各种文学体裁中都有所体现。明清小说中经常出现与道家有关的概念,如相关的仪式、炼金修仙、房中术等等。其中,道教的全真教和正一教对明代小说如《株林野史》《昭阳趣史》等色情文学产生的影响就是很好的例子。

另一方面,两部文学史运用了新历史主义的历史观。新历史主义理论对于历史的文本性和建构性的强调,打破统一主流叙事、关注多元声音和被边缘化的少数派的倾向等等,都在两部文学史的书写中有着鲜明的体现。宇文所安提出的“史中有史”,即“文学史本身就是文学史的一部分”,[5]指的就是历史的文本性和建构性。宇文所安认为历史都是经过前人一系列复杂的中介被建构出来的,文学史写作要挖掘出前人的“中介”印记及其所造成的实际影响,从而重现文学文本的来历及其接受的动态变化过程。孙康宜也曾说“《剑桥中国文学史》较多地关注过去的文学史如何被后世过滤并重建的”。[6](P3)因此,剑桥版对文学作品的接受史十分关注。另外,继承新历史主义的反主流性,剑桥版较为关注文学领域中常被忽略或者被主流叙述掩盖的“少数”,例如女性文学、说唱文学等,女性文学最为典型。而梅维恒也曾声明,哥伦比亚版旨在打破传统文学史的单一统一化叙述,打破国外人们认为中国文学单调的偏见,展现中国文学与文化复杂多元的一面,例如“多样化的文类”“多样化的意识形态与人民”等。这也是新历史主义历史观的体现。由此,哥伦比亚版格外关注被边缘化的民间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

剑桥版尤其关注作家作品的接受史。对于接受史的研究实际上就是挖掘出前人的“中介”作用,探讨文学社团、文学批评、选集编纂、文学改写等文学现象,展现文本或作家地位的动态变化过程。例如,田晓菲在“六世纪的南方文学”一节中重点讲述了萧梁王朝时期的文学批评活动、文学史写作、文学选集编纂等文学工程对中国文学的重构性的“中介”作用。文学总集如《文选》《玉台新咏》,文学批评著作如《文心雕龙》《诗品》等等按照当时文人的鉴赏口味生产出了一批“经典作品”名单,而同时被编纂的其他选集的散佚导致这一批名单获得了“生存者优势”,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后人的判断。例如,在这一时期,大量的东晋的诗文作品由于刘勰、钟嵘等人的“玄言诗质木无文”的审美取向在文集编选的时候被忽略,从而形成东晋时期诗文创作较少的假象。而无名氏创作的“古诗”原本有59首,后来在钟嵘、萧统等人结合陆机的拟作和对早于建安的古诗的主观想象,将其中40首诗视作“总杂”排除出去,从而形成了“古诗十九首”。

对于女性文学的关注是剑桥版的又一大亮点。在文本呈现上,女性文学几乎出现在剑桥版的每一章节。剑桥版对于女性文学的关注分为两点,一是女性作家的文学创作,二是男性作家对于女性文学的关注与推动。商伟在“闺秀与文学”一节中专门描述了清代江南地区来自乡绅官僚家庭的闺秀诗人们的文学成就。她们不仅写诗,还会创作戏曲、弹词等。她们结成社团,相互之间来往酬唱,不仅得到男性家庭成员的支持,还可以将男性作家作为导师,例如袁枚就曾有50多名女弟子。《随园女弟子诗》《吴中女子诗钞》等是当时女子文人社团的代表性诗集。王筠的《繁华梦》和吴藻的《乔影》是女性戏曲创作的代表作。另外,弹词是闺秀女文人们的专属领域,弹词作品如《再生缘》是她们的文学合作和创作能力的体现。孙康宜在“女性形象之重建”一节中特意描述了明代的男性文人们对于女性作家作品的浓厚兴趣以及对于女性文学作品的收集、编订和推广等等。例如康万民对苏蕙的《织锦回文诗》倾力注释并大力推崇,田艺蘅所编的女性诗选《诗女史》旨在为女性文学传统伸张正义等。

哥伦比亚版对民间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的论述主要集中在第七编“民间及周边文学”。哥伦比亚版对于民间文学十分重视,认为民间文学虽然属于民间,但从来都是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在传统的精英文学叙事中被边缘化而已。而民间文学与精英文学之间实际上有着超乎我们想象的密切的互动关系。在“口头程式传统”部分,马阑安重点描述了民间文学和精英文学在口头程式和讲唱传统中的二元互动关系。例如,作为驱阴辟邪的一种农村祭神仪式的贵池傩戏的抄本成为了一些后世刊印的说唱词话的基本素材,以《花关索》为代表;而精英文学将作为女性口头文学的代表的湖南江永的女书中的梁祝故事从情欲化的表达转变成说教性的守贞故事。马克·本德尔则在“地区文学”一章中对“长江三角洲的弹词传统”“广东的木鱼传统”“北方的鼓词和满族的子弟书”等地方性口头艺术一一进行了描述,并指出中国的地方文学的书面化程度很低,而被书面化的部分,又全部被严重的官话化了,失去了原本的民间性特征。但是精英文学的强势不能掩盖历史史实层面上的中国地区性口头文学艺术的丰富性和广泛性。

另外,哥伦比亚版较为特殊地将少数民族文学视为中国文学文化的重要部分并给予重点关注。哥伦比亚版认为中国主流文学史中的汉族本位叙事以及“汉胡”“中外”二元对立的观念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文学文化之间复杂的互动、转化以及融合共同塑造了中华文化。“少数民族文学”一章立足于新中国时期对少数民族的界定,对一些具有较为丰富的口头文学或书面文学传统的少数民族的代表性的文学成就进行了一一呈现,包括西南地区的壮族、彝族、纳西族、白族、傣族,西部和北部边境的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满族和朝鲜族的神话、民间故事、歌谣和史诗等等。并且还叙述了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的相互影响,例如汉族的梁祝故事是白族“大本曲”说唱表演中的流行曲目。而这一部分内容在剑桥版以及绝大多数中国的文学史书写中都是缺席的。虽然哥伦比亚版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呈现还是较为笼统的,但这种打破汉族本位的大一统叙事的尝试,在凸显中国文学文化多元性的同时,尤其为国内的文学史写作带来宝贵的启示。

二、新的体例:文化分期与主题探讨

文学史编纂的基本问题是采用何种形式的体例。目前最为通行的文学史体例有两种,即编年形式或文类划分。在体例的基础形式上,剑桥版选择了编年形式,哥伦比亚版则采用文类划分的形式。然而,在基础形式之外,两本文学史都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剑桥版虽然采用编年体,但在分期上不是按照政治意义上的朝代分期,而是以文学文化发展的阶段性来进行分期;哥伦比亚版虽然基本以文类为叙述框架,但以文学文化的主题探讨加以补充,采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剑桥版全书分为上下两卷,主编分别为宇文所安和孙康宜。上下卷各七章,共十四章。上卷的七章分别为“早期中国文学:开端至西汉”“东汉至西晋(25―317)”“从东晋到初唐(317―649)”“文化唐朝(650―1020)”“北宋(1020―1126)”“北与南: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以及“金末至明初文学”;下卷则分别为“明代前中期文学(1375―1572)”“晚明文学文化”“清初文学(1644―1723)”“文人的时代及其终结(1723―1840)”“说唱文学”“1841―1937年的中国文学”和“1937―1949年的中国文学”。除“说唱文学”,剑桥版总体上采用编年形式,并且从各章标题可以一览其具体分期。剑桥版反复强调,该书虽然采用编年体,但其时代分期与传统文学史的朝代分期相区别。宇文所安也曾说“朝代分期法并不能准确代表文化史和文学史的主要变化。”[6](P21)为了克服这一点,剑桥版的时代分期旨在重构新的符合文学史发展规律的分期框架,以呈现文学文化的阶段性发展实貌。首先,剑桥版上下两卷的分界时间是1375年,不是明朝开国年1368年。孙康宜这样解释:“截至1375年,像杨维桢(1296―1370)、倪瓒(1301―1374)和刘基(1311―1375)等出生在元朝的著名文人均已相继去世。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年朱元璋处决了大诗人高启(1336―1374),开启了文禁森严、残酷诛伐的洪武年代,从元朝遗留下来的一代文人基本上被剪除殆尽。”[7](P13)这说明1375年这一时间节点的选取是符合“文学文化”本位的时间分期理念的,是突破机械化的朝代分期、综合考虑了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尤其是文坛的文化氛围的转变和文学文化脉系的中断而得来的。宇文所安“文化唐朝(650―1020)”一章的分期最为典型。“文化唐朝”的叙述起点定于650年至唐高宗李治永徽元年,而不是唐朝的建立时间617年。唐太宗于公元649年去世,高宗即位,接下来是武则天逐渐掌权的时期。在这之前,唐初的文学仍然受到南朝精致文风的强烈影响,所以被归入前一章。而650年之后,唐朝文学逐渐转型,呈现出“文化唐朝”的专属面貌。“文化唐朝”终止于1020年,即宋真宗天禧四年,包括了宋代建立后的几十年。这是因为唐朝文学的影响一直延续到宋初。而在这之后,宋代重要的政治、文化人物如范仲淹、欧阳修等人的崛起开启了宋代文学文化的新的发展时期,自然地与唐代影响分隔开来。

哥伦比亚版全书共七编五十五章,第一编与第七编为主题式讨论,第二至六编则按文类逐类叙述。第一编“基础”的每一章依次为“语言与文字”“神话”“早期中国的哲学与文学”“十三经”“《诗经》与古代中国文学中的说教”“超自然文学”“幽默”“谚语”“佛教文学”“道教文学”以及“文学中的女性”。这些主题或议题被视为中国文学文化的语言或思想基础。第七编“民间及周边文学”的各个章节依次为“乐府”“敦煌文学”“口头程式传统”“地区文学”“少数民族文学”“译者的转向:现代中国语言和小说的诞生”“朝鲜对于中国文学的接受”“日本对于中国文学的接受”和“越南对于中国文学的接受”。第七编重点谈论了民间文学、少数民族文学、周边国家的文学接受等以往文学史研究中常常被忽视的领域。全书的主体部分第二至六编分别对“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和“注疏、批评和解释”这些中国文学主要文类的发展历史作了纵向的梳理。由此可见,与单纯进行文类研究相区别,哥伦比亚版将文类研究与主题探讨相结合。梅维恒曾指出,该书的第一编和第七编所讨论的是“贯穿全书的一些议题和主题”。[4](序)文学文化的主题探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文类为框架的文学史的缺乏整体性、连贯性的缺陷,在文类的骨架下填充进了文化的血肉,从而使得文学史叙述更具有综合性。

编年形式和文类划分形式各自都有着鲜明的利弊。编年形式更具连贯性和综合性,却无法集中呈现特定文类的发展脉络,而文类划分形式则恰恰相反。对于这一点两本文学史都有所认识,并且二者都试图探索分期与划类的平衡与综合,从而规避单取一种形式的弊端。虽然剑桥版的编者们对以文类为中心的体例多有指摘,但剑桥版中“说唱文学”一章的存在说明了对特定文类进行专章探讨的合理性还是被承认的。而哥伦比亚版的主题探讨体现的正是对编年体所具有的连贯性的追求。

三、新的批评:重估经典与交流视角

两部文学史作为海外汉学家在异质文化视野下对中国文学史的重新书写,对于传统中国文学史叙述中的经典序列保持着质疑和审慎的态度。两部著作在新历史主义的历史观之下,对传统的经典作家作品进行了重新评价,即一定的“去经典化”,并在去经典化之后对部分经典之外的作家作品进行了经典的重塑。

在“史中有史”的文学史观念下,剑桥版对文学经典化问题的关注点从只关注经典作品和重要作家转移到探讨文学的经典化过程,从重要作家本身转移到相关的文学形式和文学潮流,有意淡化经典作家作品的垄断性地位,挖掘在经典化过程中被主流叙述忽略了价值的作家和作品,从而一定程度上实现“去经典化”。由此,部分原本属于经典序列的作家作品被请下了神坛,而另外一些传统经典之外的作家作品却被剑桥版视为是值得研究的。例如,在“文化唐朝(650―1020)”一章中,宇文所安对于盛唐时期的一些传统意义上的经典大家如李白、杜甫、白居易等没有进行专门具体的生平介绍、作品罗列以及文学地位评价,而是将其融入对当时的文学发展脉络和各种文学现象的叙述当中。涉及到他们的叙述篇幅相比国内的文学史是大大减少的。相反,他对两部能够反映当时文学趣味的多样性的诗歌选集《国秀集》和《河岳英灵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且采用突破传统接受史的视角。宇文所安指出,王勃的《滕王阁序》虽然受到后人的推崇,被认为是经典之作,但他的《采莲赋》实际上也是一篇杰出作品,虽然该作品延续了六朝时期的文风,但诗人在用典和修辞上都显示出了卓越的才华,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前人。

哥伦比亚版也对作家作品进行了重新评价和经典重塑。林理彰在“十七世纪的诗”一章中认为王士禛是17世纪最重要的诗人,理由是王士禛的文学创作其实是十分多样的,并且在各个领域包括文论、诗、词上都有所成就。他不仅在诗歌理论上有所建树,例如提出“神韵说”,在诗歌创作上,也能够做到不只创作“古澹闲远”的田园诗,还进行较为直抒胸臆的“沉着痛快”的诗歌创作。这两种风格的融合才是他真正的追求。然而后人,包括当时的文人赵执信、袁枚等人都对王士禛有一定的误解,导致王士禛被狭隘化为是只欣赏和创作“古澹闲远”田园诗的文人。这是哥伦比亚版摆脱传统的经典序列,对王士禛的文学成就和文学地位所做的重新评价。吴燕娜在第三十四章“话本小说”中,认为席浪仙是冯梦龙在编纂“三言”时的合作者,并且席浪仙主要负责的是“三言”中有关隐逸和宗教的内容。对于席浪仙作为“三言”的编者身份的主张是由汉学家们提出并进行考证的,该观点在中国学界尚未得到广泛认可。在这里哥伦比亚版将这一最新学术成果用于文学史叙述,体现出其在进行作家作品重新评价时的异域视角和学术语境。

另外,两部“中国文学史”在对作家作品进行价值重估时,有一条标准是富有特色又在情理之中的,那就是作家作品在跨文化交流中所起的作用。中国文学文化的较大规模的对外交流早在佛教传入中国的汉代就已经开始了,并且在历史上留下了大量的交往痕迹,这些痕迹在很多的文学作品中得以保留。部分作家作品对中国文化的对外交流还作出了不小的贡献。然而,中国传统的文学史书写往往是更偏向于对中国文学的整体性的本体研究,在文化交流尤其是古代的对外文化交流方面呈现力度不够。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海外汉学家们作为跨文化研究的学者,格外重视对中国文学文化对外交流历史的挖掘和研究,于是在跨文化视角下对部分具有跨文化交流价值的作家作品进行了价值重估。例如,明代作家瞿佑所创作的《剪灯新话》,这部传奇小说集在传统文学史叙述中并非一流之作,但两部文学史都对其评价很高,主要是因为这部作品在当时中国文学文化的对外传播和交流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孙康宜指出,《剪灯新话》当时虽然在中国本土受到书禁的影响,传播受挫,但是传到朝鲜、日本等国之后被广为传阅,还有不少仿效之作。哥伦比亚版也指出,这本书在日本拥有庞大的读者群,对日本文学文化有着深刻影响,其中的很多故事成了日本民间文学艺术如“读本”小说、“歌舞伎”表演等形式中的素材。在朝鲜、越南也分别出现了该书的效仿本《金鳌新话》《传奇漫录》等。两部文学史均认为,对于《剪灯新话》这类作品及其一系列的异国的仿效之作的研究,可以使我们看到在当时的中、日、韩、越等国所共同形成的汉文化圈之内,相似的文类和题材是如何流转与演变的,这对于区域内的跨文化交流现象的研究很有价值。

参考文献:

[1](美)孙康宜.新的文学史可能吗?[J].生安锋译.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98―107.

[2](美)宇文所安.史中有史(上)——从编辑《剑桥中国文学史》谈起[J].读书,2008,(5):21―30.

[3](美)宇文所安.他山的石头记[M].田晓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4](美)梅维恒主编.哥伦比亚中国文学史[M].马小悟,等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16.

[5](美)宇文所安.史中有史(下)——从编辑《剑桥中国文学史》谈起[J].读书,2008,(6):96―102.

[6](美)孙康宜,宇文所安主编.剑桥中国文学史(上)[M].刘倩,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7](美)孙康宜,宇文所安主编.剑桥中国文学史(下)[M].刘倩,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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