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语“娘”和彝语乧[i33]看“家针”同构
2018-05-07李绍华
李绍华
(贵州民族大学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一、汉语“娘”和彝语乧[i33]及“家、针”解读
(一)汉语“娘”与彝语乧[i33]
1.汉语“娘”
“娘”义项有:其一,表母亲,司马光《书仪》卷一:“古人谓父为阿耶,谓母为娘子。”;其二,表主妇,《太平广记》卷一百九十四引裴铏《传奇·昆仑奴》:“磨勒曰:‘娘子既坚确如是,此亦小事耳。’”;其三,表娘子,已嫁或未嫁女子的通称,《北齐书·祖珽传》:“一妻耳顺,尚称娘子。”;其四,对妇女的泛称,如娘们;其五,姑娘,以姑为娘[niánɡ]、以姑为娘[nianɡ];最后,在彝汉杂居地区,西南官话汉语方言中娘娘[nianɡ nianɡ](轻声)专指父亲的姐妹,按排行称大娘、二娘……小娘,也有父亲姐妹中年龄大于父亲的称姑妈、姑姑、姑母,小于父亲的则称娘娘。随着人际交往日趋频繁,为了满足称呼的现实需要,词义和所指范围扩大,无论亲属与否,对与母亲同辈且年龄相当的妇女的泛称,相当于普通话和书面语“阿姨”。姑娘姑娘,有以姑为娘[niáng]、以姑为娘[nianɡ]之义。以母为大、以女为尊是母系社会维系正常运转的内在动力机制,是人类社会特定发展阶段上的特殊产物。
考察“姑”后汉族历史上也经历过姑舅表婚。《说文解字》:“姑,夫母也。从女,古声,古胡切。”“姑”义为丈夫的母亲。“姑”亦称父亲的姊妹、丈夫的姊妹。《广雅·释亲》:“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舅氏子女称父亲姊妹为“姑”,称丈夫之母为“姑”,恰恰是和彝族一样实行姑舅表婚的直接体现。
表1 娘和乧[i33]彝汉音义对照表
表1 娘和乧[i33]彝汉音义对照表
音、义民文音读声母韵母父亲姐妹丈夫之母、丈夫姊妹已婚或未婚女子女性泛称以姑为娘娘niánɡnianɡnniánɡianɡ姑:姑姑、姑妈、姑母娘子娘们姑娘ȵi33、ȵi11ȵi、ia2、ia33姑:姑姑、姑妈、姑母娘子姑姑
(二)彝语耓[55]和“针”
此外,以女为大、以母为尊的观念也反映在针线活与彝语媇孎[55e33]的关系之中。媇[55]指“事、事情、事务;活、活计、活路”,孎[e33]指“正、正在、正当”,“媇孎”本义指“正事、从事行业、正在干的活”,那么怎么会引申为“针线活”了呢?问题的解答得考察母系氏族社会特殊的时代背景,由于“针”掌握在一个部落、氏族的女家长手中,针线活当然由女性承担,“针”对家的重要性决定妇女在家里所从事针线活的地位,进而决定妇女对“家”的重要性,女权及其政治因此产生。所以,了解了深层次的文化内涵后就能得出最科学合理的解释,“针线活”即“媇孎正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汉字“娘”和彝语乧[i33]及“家、针”联系
在农牧业还没有占主导地位的母系社会,主要以采集为生,人类自身所需食物和能量来自于大自然馈赠的天然物,这在客观上为妇女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历史契机。女性为尊、妇女为大,也反映在汉语中,至今还有“家庭主妇”之称,这也是史前社会文化信息的体现。同样,彝族也有“家庭主妇”对应的专称耓単吳[55s11mo2],耓[55]:家、户,単[s11]:主人,吳[mo2]:女性、母、雌,耓単吳[55s11mo2]即女家长、女当家、女主持。现代社会中还有家庭主妇的共同称呼,而彝族历史上没有男家长、男当家、男主持之称。可见,妇女在彝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地位,这同时也反映出母系氏族社会女始祖崇拜的痕迹和遗留。
二、以舅为大的残留
(一)濎乧——娘舅为大的表征
语言文字服务于社会生活,对其考证离不开民俗考察。母系社会以乧[i33](姑)为大,它不仅深深影响当时的人们,即使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它的影响依然存在。如在当今彝族社会的婚丧嫁娶礼俗之中还能反映这一遗留,其表现形式就是以娘为大、以舅为尊,彝谚云:娿乧傾墾勈,丠乧濎乧勈[hi55i11a11m3333,i33i1111i3333]:姑娘嫁日大,死日娘舅大。姑娘出嫁这一天为了让婚礼顺利完成,新娘提出的各项要求尽量满足,甚至抗婚也要想方设法尽量避免或克服,让婚礼圆满结束。人死为大,大莫过于娘舅。彝族濎乧揓[11i11khɑ55]丧葬礼仪习俗是这一文化现象专称。彝文《作祭献药供牲经》开篇就说:“笃*笃:笃慕的简称。彝族六祖之父,被视为彝族共祖,名撮侏笃,因避讳改称笃姆、笃阿姆、阿普笃姆。来二年间,官吏施号令,舅氏叙普系,灵呗司祭仪,祭仪序井然。”[1](P115)在人死的第一时间就要告诉舅氏娘亲,带去衣物和其他礼物,舅家体体面面来参加葬礼,并要“舅氏叙普系”等一系列礼仪活动。同时,夫家备齐生前娘家陪嫁的礼物,包括金银财宝、首饰挂件、衣物布匹、牲畜、生产生活用具等,娘舅收回,至于收不收回或者收回多少则因时、因事、因人而异。
彝语峉[kh2]是插在祭场灵柩周围的灵棚松,罃丟峉嬓[i5511kh2hi2]则指祭场砍灵松。“彝族出殡时由呗耄砍倒插在灵柩右边的一棵青松,舅家砍倒左边的一棵青松。若舅家对死者的死因有疑虑或对丧家的礼节和招待等方面不满意,拒绝砍倒青松时,不准出殡安葬。待主人向舅家行重礼或苦苦哀求,直至舅家把青松砍倒,才可出殡。”[2](P189)灵柩右边一棵青松由呗耄砍,表示祭奠亡灵的全部仪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活动得以顺利圆满完成,呗耄作为祭司尽力了,完全负责任地向主人交代合格称职。左边这棵由舅氏代表砍,表示死者生前没有受到不公正甚至非人待遇,死因也清楚明白,属于正常死亡,没有冤情,可以安葬死者,今后还认亲戚。如果舅氏对死者死因产生怀疑,认为死者属于非正常死亡,或对生前待遇提抗议,认为死者在世时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对礼节和招待方面不满意,要求主家解释说明。如果舅氏对此不满意,不砍棵松树,就不能启灵,不能安葬。人死不能复生,主家就得想尽一切办法做舅氏思想工作,说服后安葬死者。如果舅氏还坚持己见,不砍松树,主家就要向舅氏求情求饶、赔礼道歉,甚至下跪磕头。这样还不行,则不得已而求其次,把死者遗产(包括土地、山林、钱财、物品等)拿出来作为礼物馈赠给舅氏。如果舅氏收了,则带走遗产的同时,亲戚关系也就一刀两断,今后相逢如路人,甚至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如果舅氏婉言谢绝赠礼,则表示由主家暂且代收,双方还是亲戚,今后还得相互正常往来。
(二)妣神崇拜
彝语吳[mo2]也是以女为大、以母为尊的典型例证。吳[mo2]原义指“女性、雌性”,用于人意为“母亲”,引申为“大、尊”,反映母系氏族社会中妇女的地位。至今,部分彝族(包括作者家乡)祖妣崇拜中还保留女性始祖崇拜,称最大的天神为傾塎係挱嵳[a55phi33e11so33m55],其中傾塎[a55phi33]:奶奶、祖母、阿奶、外婆、外祖母、妣;係挱[e11so33]:贤者、圣者、圣贤、颖者;嵳[m55]:老、大、尊。傾塎係挱嵳[a55phi33e11so33m55]即“天神奶奶”,女性始祖代表主宰宇宙万物最大、最高、最尊的天神。
三、学术价值
(一)民文互证
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权和女权政治的关系不仅存在于彝汉民族中,而且曾经广泛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之中,它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必然现象,也不是个性而是共性。彝谚云“娶妻处为舅,女嫁处为甥”,男子娶了媳妇后,称岳父岳丈为舅,称岳母、丈母娘为舅母;与此相应,妻子称婆婆为姑,称公公为姑父,反映古代姑舅表婚姻形态。妻子哥弟将成为自己子女的娘舅娘亲,这是通过姻亲取得的。同样,丈夫姐妹成为子女的姑母,姐夫、妹夫成为子女姑父。摩尔根对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权和女权政治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断:“土地公有,共同耕种,因而产生公共住宅和共产主义生活,看来要有女性世系,才能建立女权政治。妇女就像这样在大家宅中有巩固的势力,得到公共储积的供应,她们本身所属的氏族在这个大家宅中人数占绝对优势,从而产生了母权和女权政治的现象。”[1](P249)这与强调与自己的舅舅和姐妹的子女称自己为舅舅有本质上的不同。
(二)认识和再现初民世界
摩尔根在论证母系氏族社会家宅和女权关系时说:“正因为有这种氏族,所以才使母亲和她的子女属于同一氏族;而且,在以氏族为基础来组织公共家宅时便把公共家宅的主权交给了母方氏族。”[3](P249)人类社会发展到21世纪,离远古时代渐行渐远,对当时生活场景的记忆早已淡出人们的视线,湮灭在浩荡的历史长河中,但其某些痕迹还留存在当下,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当今现实生活中无法理解的许多问题可以通过对语言文字、文化的考察,得出科学而信服的解答。如彝文濎[33]怎么既作“舅”又作“骨”解?问题的解答先要考察母系氏族社会的历史文化背景。亲属称谓及其关系是人际交往的工具和社会关系的深刻反映,了解了母系氏族社会迷惑便可迎刃而解。正如摩尔根所坚持的那样,母系氏族社会必然以母为大、以女为尊,一切活动都以此为中心,其中亲属称谓也概莫能外。同辈中除了姐妹和兄弟有关系之外,还有姐妹所生的子女是舅舅的外甥,反过来母亲的兄弟是外姐妹所生的子女的舅舅。那么舅甥关系究竟密切到什么程度?从甥对舅的称呼中可以直接找到答案。“濎骨”,除了本意“骨头、骨肉”之外,还有一层最重要的由原始义引申出来的含义,从骨肉联系扩展到人际关系时,就是血缘、血亲、血脉、血种等遗传关系。“舅骨”同构正好反映以舅为亲、以舅为大、以舅为尊的母系氏族社会原貌。
(三)文化考源
通过族际语言亲属关系进行历史比较研究,对文化考源具有重要的语料价值。如考证彝汉灵位时,可对相关文献进行全面比较研究后得出结论。《宣威州志》载:“三年附祔祖。”《云南通志》引《宣威州志》谓“黑倮倮(笔者按:黑彝族,统治阶级)之灵位,先供于屋深暗处,‘三年附祔祖’。”汉籍礼书中所记之袝礼,如仪礼即夕礼,“明日以其班袝。”郑注“袝犹属也,祭昭穆之次而属之。”疏:“‘以其孙袝于祖,孙与祖昭穆同,故以孙连属于祖而就祖而祭之也。”《说文》袝下注云:“后死者合食于先祖。”《释明·释丧志》云:“又祭曰袝,祭于祖庙以后死孙袝于族也。”《尔雅·释诂》:“袝危祖也”下郭注直以袝训付云:“付新死者于祖庙。”总之,彝族当今作斋礼俗与汉族古代附礼如出一辙、互为印证。经书与仪式及其文化综合考察也是彝学泰斗已故马学良先生特别注重的。
参考文献:
[1]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马学良文集(中卷)[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2]马学良,朱崇先,范慧娟.彝文经籍文化辞典[M].北京:京华出版社,1998.
[3]和龑.摩尔根·古代社会[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