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资助育人工作的创新方式探索
2018-03-29尹倩严沛军
尹倩,严沛军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3)
资助工作作为“十大” 育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在院校实行政策的基础上,深挖其育人的内涵。 近年来,独立学院招生规模逐渐扩大,贫困生数量随之不断增多,脱贫攻坚也到了关键时期。虽然国家的资助政策不断完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独立学院资助工作存在其特殊性。新形势下,资助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独立学院如何真正做到育人中资助,资助中育人,以资助工作的实践经验为基础,发掘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优化资助工作的方法,提高资助育人工作的成效,将资助与育人无缝结合。
1 目前独立学院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经济资助与心理资助不平衡
相对于公办高校,独立学院学费较高,学生家庭经济基础差距较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家庭环境、个人自身原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这部分学生产生心理问题比例相对较高,物质贫困和精神压力并存,更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这部分学生在学习、人际交往、情感以及就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压力[1]。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经济资助外,心理帮扶也必不可少。 有些高校对资助工作认识简单化,开展工作事务化,处理问题模式化,开展资助工作时缺少工作温度,缺少人文关怀,如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入库过程中,不注意工作的方法和细节,甚至泄露了贫困生的隐私,给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困扰。资助不仅要在经济上帮扶贫困生,落实资助政策,更要使受资助学生心理脱贫,健康成长。
1.2 贫困生认定标准难把握
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推进以及对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视,资助力度加大,贫困生受助名额增加。 但是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有明显的区域性,标准难以统一,各地民政部门出示贫困证明认定标准不一致,高校缺乏有效方法辨别贫困生家庭实际困难程度,故难以把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标准。 并且在某些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的情况下,班级民主评议过程中,贫困生认定更容易受到个人感情色彩、 群众基础等的影响而做出不客观、不公正的贫困程度判断,进而影响资助工作开展的效果,对真正贫困学生心理带来负面影响。
1.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效果不明显
贫困生求学的主要经济压力是学费和生活费,相对于公办高校,独立学院学费较高,故独立学院贫困生经济压力更明显。贫困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形式为主来解决贫困生的学费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学生多次申请被拒绝,有些学生由于内心敏感,不愿主动贷款,还有些学生由于个人疏忽,不了解政策,错过申请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最高8 000元,独立学院学费大都超出助学贷款最高额度,即使贫困生获得贷款,也无法完全帮助其解决学费的压力[2]。因此,就独立学院的贫困生而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1.4 偏重经济解困,忽视激励引导
近年来出现的假贫困、“坐、等、靠、要”思想、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诚信缺失、感恩意识缺失等现象。一些学生认为“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一味索要,对国家、社会、学校没有心怀感恩,也没有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念,甚至还滋生“伸手主义”的念头[3]。在并不需要付出劳动的情况下,一味地“坐、等、靠、要”和弄虚作假以获得无偿资助,浪费了国家财政资源,脱离了资助育人的根本目标。高校资助工作承载着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仅重视经济解困而缺乏激励的引导,偏“扶困”而轻“扶志”,将无法实现资助育人的根本目标。
2 提升资助育人工作的创新方式
2.1 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
高校建立完善、健全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提升资助工作质量的保障。独立学院开展资助工作中,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首先,应当建立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资助工作队伍,以政策为基础,育人为导向,心系贫困生,在工作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资助工作的开展搭建较好的平台。其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本校特点,制定合适且可量化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并做到公开透明。再次,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本校的情况,利用资助经费,拓宽适用于本校的多样化资助渠道。
2.2 探索全面资助育人工作方式
2.2.1 显性资助与隐性教育相结合
新资助政策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的推行,为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提升资助育人内涵的过程中,如果过于强调贫困生身份,往往会强化贫困生的自卑心理,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与最终的育人目标背道而驰。 相反,如果可以充分利用资助的隐性教育,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可以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宿舍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从贴近生活的问题出发,与学生进行心与心的交流。也可以通过分享身边自立自强、 创新创业的进取案例来激励学生,使学生树立自信心,从而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还可以利用寒暑假,走访贫困生家庭,通过走访的形式将学生在校综合表现反馈给家长,同时向家长介绍了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对不同类型经济困难的家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给学生送去温暖和慰问。 将学校的教育指导和心灵关爱送入家庭,能够得到了家长的认可,从而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更好地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这些在资助育人过程中都是很有效的隐形教育。
2.2.2 物质资助与人格培养相结合
资助工作在具体实践中,有较大工作量。包括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工作,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收集统计,相关资助政策的宣传等,按照资助政策,这些工作都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并且有时间限制。完成这些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不少辅导员教师经常疲于完成资助工作的目标,而忽略了资助工作另一个目标,就是利用资助为契机,对学生进行人格培养。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资助工作的整体性而言,在资助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引导并培养学生学会感恩、诚信做人、积极进取、自强自立的高尚人格,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实现物质资助与人格培养相结合,达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也可利用暑期社会实践,由贫困生组成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开展扶贫实践活动,在扶贫实践活动中让贫困生体会个人贡献和获得的关系,加强人格培养,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基层工作中建功立业,展示才华。
2.2.3 整体教育与个体指导相结合
大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学校各职能部门之间,学校与学生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衔接,高校的资助育人工作难以统筹各方资源。资助工作更多的时候简化为落实资助的硬性工作,单纯的完成资助工作目标,难以针对受资助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开展针对性的个体教育和针对性指导。在落实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广泛帮扶教育的同时,还应该注重与个体指导相结合。 可以通过谈心谈话、 个体指导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并针对不同的情况予以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提升资助的育人功能。还可以在勤工助学的岗位上配备指导教师,充分发挥各渠道资助的引导功能,培养贫困生自信感恩、独立自强的优秀品性,更好地回馈家庭和社会。
3 结语
综上所述,资助育人工作是一项长期、 重要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独立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生特点,创新方式,搭建平台,探索全面有效的资助育人工作方式,实现资助与教育并举,济困与扶志并重,将春风化雨的育人工作贯穿在资助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