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背景下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策略研究
2018-03-29刘晓莹杨诗源
刘晓莹,杨诗源
(泉州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
1 问题的提出
“微创业”是通过较少成本开展的创业活动,或是通过微平台的帮助开展新项目的创业活动[1]。2012年8月,中国教育部通过出台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第一次针对大学的创业教育和教学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意味着创新创业教育将逐步地转变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关键成分。 高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旨在充分挖掘学生创新潜能,培养创业能力和提升创业综合素质[2]。创业教育存在明显的实践性特点,但是当前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中却出现了实践教育困境。 “微创业”模式的全面兴起为在我国大学突破的创业实践教育的现实困境指明了前进的道路。 考虑到“微创业”的最大优势是投资不多,但是取得成效快、能够把别人的成功经验进行复制,正好可以应对当前大学生的创业经验和资本不足等突出问题或者是大学生创业场地受到限制的问题[3]。 所以,我国大学要想开展好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工作,令更多大学生积极主动地体验创业活动,就需以通过“微创业”作为载体,对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教育。在此背景下,“微创业”得到国内高校、企业和相关研究机构的关注和追捧,相关研究成果日益增多。 吴晓义(2014)学者提出“微创业”并不会受到现有资源条件的限制,能够通过很小的成本进行价值创造工作[3]。王思懿(2016)学者提出在自媒体的环境下,微博、微信等手段都已经变成了大学生日常交流的重要手段。 当代大学生要充分地借助于社交媒体获得全新的商机,在媒体的帮助下开展好网络营销,他们可以在互联网环境下以“微商”的身份实施“微创业”活动[4]。王天居(2015)学者提出我国大学生“微创业”行为已经受到了资本方人员的关注和支持,这同样也得益于“中国特色的创业环境”,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和人口红利明显,促使以消费者导向的服务项目极易得到资本的热捧[5]。 同时,关于大学生如何确立正确的“微创业”方向,雷家骕(2014)学者提出“微创业”应重视创意和商机匹配,拥有轻资产和小团队[6]。 上述研究成果为当前我国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教育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
艺术类专业主要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播音、编导、设计类等。 近几年的艺考热,也使得艺考生总人数达到所有高考生总人数的近10%,10 个高考生就有1个艺考生。 据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美术学、音乐表演、动画专业再次入围最难就业的专业排行榜,而其他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播音、编导等)的就业情况也并不乐观,“创业式就业” 成了艺术类大学生的另一条出路。 艺术类专业大学生具有较高的创新意识、创意能力和创业潜能,如设计类大学生借助互联网进行以艺术设计为主题的各类网店装修、 微商视觉设计、形象包装、微媒体设计、商业广告等活动。 当前,艺术类大学生网络创业主要通过虚拟网络空间向消费者提供创意产品或设计服务,不仅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与风险,还能从网络创业的实践中提升专业技能和社会适应力。 因此,在双创背景下,高校应积极推动互联网思维融入艺术类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工作中,在拓宽大学生创业教育路径中,着力加强大学生“微创业”教育,让艺术类大学生从参与、体验“微创业”活动中积累扎实的社会经验,切实提升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
2 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的现存问题
美国是最早提出“微创业”模式的国家,该模式在十年之前才开始被引入到我国。 在2011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微创业计划”中,“微创业”模式被正式地提出并进行了完整的阐述,通过将所有项目与互联网先进的网络技术和营销方式相融合,最终实现“微创业”的最大效益。 在我国,当前“微创业”正处于起步发展时期,它是通过较小的投入、较快的成效、能够进行大量的复制和扩展作为基本特征,获得了不少年轻创业群体的认同。与此同时,高校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实践才刚刚起步,多以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为主开设的微店,即大学生在网站上铺设店铺,不会出现太大的资金压力和库存风险,无物流和售后的问题,只要利用课外时间和社交圈就能够开展经营活动。但是,在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的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1 对“微创业”的理解过于狭隘
在我国教育体制下,高考重视中学生的升学率,而高等教育则重视大学生的就业率,艺术类专业也不例外。为此,部分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更多的是重视大学生毕业之后的就业现状,但是针对大学生创业了解不多,甚至判断有的大学生参与“微创业”也只是少量企业在炒作;一些艺术类专业教师把“微创业”与创业有所混淆,认为艺术类大学生通常都缺乏创新能力,其思想欠成熟,同时也缺乏足够资本和管理经验等,难以确保毕业之后就创业,即使有的学生心存创业之梦,但是很可能会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而放弃; 不少艺术类大学生更无法理解“微创业”,他们提出这些“微创业”的同学只是希望能够在校获得一些荣誉,甚至还有部分同学对“微创业”的参与人员存在异样的眼光。 此外,“微创业”的收益不如规模大的企业可观,大部分艺术类专业大学生的创业效果还没有很强的说服力,却会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签约率,因此有些高校会偏颇地认为艺术类大学生的“微创业”行为是一种不务正业的表现。
2.2 艺术生创业心理素质较弱
据2017年麦可思研究院进行的大学生毕业自主创业的调查表明,有七成以上的艺术类大学生支持创业,但却对创业持有矛盾心理。 一方面,接受调查的部分艺术类大学生认为“创业是无奈之举”,他们更多想从事富有弹性、工作时间较为灵活、环境较为舒适的工作,而且还可以结合自身的时间来科学分配任务,如创建艺术类培训机构。同时,部分艺术类大学生也觉得艺术行业难以就业,他们提出创意产业的发展还处于初步阶段,这直接导致了该类别工作不稳定以及存有失业的危机感。另一方面,创业过程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风险,同时也考验着创业者对失败的态度和风险承受能力。在进行大量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艺术类大学生提出他们还未做好创业失败的准备,如果创业失败将会对自己造成较大打击。
2.3 缺乏有效的微创业指导体系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以就业为导向引领着地方本科高校的教育发展,以至于多数地方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觉得大学生毕业之后顺利签合同就业才是完成了学生的教育工作。 通过大量的调查显示,我国艺术类大学生毕业之后主要就业方向就是艺术培训,这意味着艺术类专业为艺术培训市场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 而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多数高校也只是走走形式,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加之,多数从事“微创业”活动的艺术类大学生一般都是初次创业者,创业相关理论储备和实践经验明显不足。 由此可见,当前艺术类大学生普遍遭遇着缺乏有效的“微创业”系统性指导的困境。
2.4 微创业相关扶植政策不到位
我国鼓励大学生参与创业,也出台了不少相关创业政策,但是针对“微创业”这一新兴创业模式却鲜有相关政策出台。目前,我国对于企业注册资本仍旧是以3 万元为最低门槛,个体工商户注册通常需要一万元。虽然“微创业” 项目启动资金多为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但是公司注册费用对于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而言也是个大数目,尽管当前的创业政策已有更深层次的改革和落实,如不少城市设立了创业孵化基地,但其准入门槛也很高,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群体经常会因为规模不大、成效不显著而被拒绝入驻。
3 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策略
不论是通过微小成本或者是在微小领域进行的自主经营活动都可以称之为“微创业”,“微创业”模式对于个人资本,技术和管理能力的要求都明显低于真正意义的创业,而且这更益于也是对艺术类大学生的综合能力的锻炼。因此,推动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必须从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等多个不同的视角努力,以便营造良好的氛围,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 依据当前艺术类大学生的特点,提出科学可行的“微创业”策略。
3.1 正确认识微创业
艺术类大学生虽然具有良好的创业意识,但是他们很可能难以准确把握概念,不少艺术类大学生认为“开办艺术培训班,工作室或者是文化类企业等”等同于“微创业”,但是这只是一种狭义的“微创业”观念。这完全是一种短期行为,在文化创意行业的发展浪潮中无法保持其竞争实力。所以,必须以艺术类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为切入点,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微创业”观念,突破传统的创业经营理念,让他们清楚“微创业”的根本就是要进行创新,只有在创新思维和全新创业意识的引领下的“微创业”才有可能获得成功,才能走得更远。
3.2 提升大学生“微”心理素质
结合前文对艺术类大学生面临的创业压力时的心理素质情况的全面分析,第一,高校应关注艺术类大学生在“微创业”中的行为表现与心理感受,如设立“微创业”典范奖学金、优秀“微创业”项目资助等方式对在“微创业”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推广,帮助艺术类大学生树立“微创业”自信。其次,高校还应关注艺术类大学生的“微创业”进程中所存在的异常情绪,并且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提升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心理的柔韧性为应对挫折做好积极准备。第三,激发艺术类大学生“微创业”学习的内在动机,促发强烈的“微创业”信念,从而促进艺术类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微创业”心理素质以应对创业的成功与失败。
3.3 完善微创业指导体系
3.3.1 建设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体系
2012年,我国教育部发布《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12]4 号),要求高等学校要把创业教育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一环,同时要求创业创新教育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7]。 在该环境下,高校必然要提出不同形式的创业教育,针对不同方式的创业进行差异化辅导,还应注重专业和各个地区的特征,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构建理论和实践相互融合的创业课程体系。 一是在现有的大学生创业基础理论进行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再让他们学习一些“微创业”的课程实现有效衔接。 二是着力“微创业”实践环节,即是围绕“微创业”展开的实践训练活动,可以是包括现实测评技能、公司评估技能、公司启动技能、职业评估技能等方面的创业技能训练,也可以是“微创业”计划大赛、“微创业”经验分享会、“微创业”协会交流等实践活动。此外,可以开展相关企业实践课程,这对完善“微创业”实践环节将大有裨益。
3.3.2 加强微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微创业”,学校还应当组织创业理论课教师、 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共同组成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创业课程教师的理论专长、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企业导师的实践优势为艺术类大学生提供专业的“微创业”咨询指导服务。 可把“微创业”视作艺术类大学生的专业实践项目纳入培养方案,同时借助工作室的形式,以“微创业”项目细分工作室小组,导师们依据“微创业”项目进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展开小组讨论,编写相关实训案例,切实指导艺术类大学进行“微创业”培训。另外,高校可以在校园中举办创意集市,义务为艺术类为大学生“微创业”服务提供科学指导和实践机会,发掘和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设想,让学生能够展示和出售创意产品,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
3.4 健全微创业政策保障
大量的“微创业”相关政策能够为大学生开展“微创业”保驾护航。 第一,国家需对“微创业”的社会地位进行明确,以及它在高校创业教育中的价值,令“微创业”切实成为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补充手段,引导大学生建立更多元的创业观念。 国家相关部门要对大学生“微创业”活动提供支持政策,逐步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和失败概率[8]。 其次,高校应丰富“微创业”教育的实践模式,积极组织多样化的“微创业”活动,让大学生可以在体验中深入对“微创业”进行学习。 同时营造有利于“微创业”的良好氛围,让大学生真正意识到创业也是一种崭新的出路。 高校应该打通大学生“微创业”的绿色通道,构建大学生与企业合作共创的微平台,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到一些有前景的“微创业”项目中去,对大学生“微创业”进行鼓励。最后,各级政府也需结合大学生“微创业”的现状提出相关的政策调整,通过简化“微创业”项目的审批手续等,为大学生创业减少费用,拓宽微融资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活动,帮助大学生顺利实现“微创业”的成功梦想。
4 结语
目前,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已成了解决高校大学生就业的主要途径,尤其是“微创业”这一新兴的创业模式已成为缓解我国大学生就业难现状的有益尝试,这对于广大的大学生特别是对艺术类大学生的就业同样能够产生促进作用。因此,“微创业”也已经成了高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补充形式。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高等院校应在国家文化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担负起极其重要的协同创新责任,把培养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良好,以及具有创新精神的艺术类人才作为人才培养工作重点之一,提升大学生的良好专业素质和创新创业水平,大力推动我国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