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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急先锋”

2018-03-27

中州建设 2018年1期
关键词:执法局开封市综合执法

在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

2017年,开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及早谋划,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在完成市本级改革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区县改革工作指导督查,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六项改革任务,受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栏目、《人民日报》等媒体对开封经验做了重点报道,住建部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片区座谈会和全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现场会相继在开封市成功召开,2018年被住建部、公安部等6部委确定为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城市。

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改革定力

对标中央和省委改革精神,学习借鉴省内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先进经验,开封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大城管格局、大系统整合、大体系管理”的改革思路,明确了“三个必须整合”的原则,即:属于城市管理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权必须整合;涉及城市管理事权交叉、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事项必须整合;以往无人管理、管理效果差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事项必须整合。建立了市委书记挂帅,市长牵头,常务副市长、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深改领导小组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议事会等,专题研究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难点和重点,明确凡是确定划转整合的事项,该调用的人员,该征用的场地,该划转的编制,各级各部门一律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相关单位转变观念,主动对接,强化配合,抓好督导检查,确保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两个月内,市级部门职能、人员、经费等全部划转到位,住建领域划转人员全部上岗履职。

聚焦改革任务 优化体制机制

延伸管理范围,职权统一明晰。坚持“批管分离、建管分离”的原则,将城市管理向空间管理、秩序管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延伸,将住建领域全部及环保、工商、公安交通、食药监、水务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349项,行政强制权7项,统一整合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对应的执法力量一并划转,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有效整合执法资源。

综合设置机构,下移执法重心。在市城市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对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实行“以区为主,双重管理”,领导班子由市城市管理局与区共同考核,其主要领导的任命需征得市城市管理局同意;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实行派驻,设立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同时,将开封市城管监察支队、城乡规划监察支队、住房和建设监察队三支正科级事业单位以及环保、工商、水利、食药监部分执法编制和人员进行整合,成立开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确定为副县级参公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身份全部转为参公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应调增机关行政编制10名和领导职数1名,增设执法协调科、监督考核科,同时成立正科级参公管理的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科学配置人员,强化力量保障。市、县按照城市常驻人口万分之六的比例标准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市级按不低于1:1、区级按不低于1:1.5的比例配备协管人员,执法人员服装及设备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承担。自执法体制改革以来,新增人员1244人,其中正式人员569人,协管675人;市县区先后投入2400余万元,新购执法车辆64台、执法记录仪778部、执法服装1914套,新增办公用房面积8760平方米。为强化司法保障,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市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同时在市公安局行政警察执法大队加挂城市综合执法保障大队牌子,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筹划成立城管巡回法庭。

完善制度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相继出台了《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封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暂行办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文件。建立了执法运行监督、信息互联共享、执法协作机制。推行了执法公示、执法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办案评议考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拆违治乱专项整治

坚持精准施策 确保改革成效

经过半年多的工作与实践,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在整合的基础上不断磨合,责任主体更加明晰,执法力量更加强劲,城市管理中多头管、管不全的顽疾得到有效破除。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开展了“拆违治乱提质”等一系列市容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共拆除临时市场3个、涉及180多户,面积6000多平方米;拆除违规门头牌匾及广告3216处,面积2.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299处,面积10余万平方米;开展小广告整治,对非法小广告电话号码进行强制停机280多部;查处违法建设、超资质开发、建筑扬尘污染、违法施工案件86起,罚没金额1800多万元,亮出了“百姓城管”的品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2018年,开封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城市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开拓思路、巩固成果、融合队伍、规范制度、落实待遇、破解难题,确保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一是抓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综合执法机制体制,厘清各类城管执法边界,建立城管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公布权责清单,加强层级监督,严格奖惩制度,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二是抓管理。按照“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进一步加快《开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步伐,研究制定涵盖管理、服务、执法和队伍建设系统完备的标准体系,探索“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精细标准”的城管模式,针对城市管理的“顽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改善硬环境,提升软环境,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商共治。三是抓监督。深入推进数字城管“新标准、新机制、新系统”建设,促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按照“高位监督、高位协调”的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目标责任,落实考核项目,提升数字城管运行效能。四是抓队伍。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实施“721”工作法,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树立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守住执法底线,落实基层执法队员的福利待遇,增强职业荣誉感。五是抓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城管故事,全方位多角度搞好舆论正面宣传,强化舆论正导向,开展“热心城管好市民”评选和有奖举报活动,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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