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温州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考
2018-03-13胡心怡
胡心怡
队伍正规化建设是森林公安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森林公安受到管理体制、警力配备、教育训练、机构设置、政策落实、考核监督等因素的影响,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存在诸多问题,这些不足和弊端也在具体的实践中逐渐显露。
一、当前浙江省温州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警力严重缺乏
浙江省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目前实际有市、县两级机构11个,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12名,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目前实有正式民警102人,协警23人。每个单位警力配置严重不足。编制紧缺,入警条件严格,森林公安新人进入少,新老交替不畅,基层单位民警严重不足,多数基层局(派出所)不能满编运转,有些局除了领导外,只有2~3名正式民警,个别民警因病或年龄过大退居二线,能参加一线执法或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可用警力更是严重短缺。浙江省温州市面积12061平方公里,占浙江省面积的11%。现有森林面积达67.7万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88万公顷,陆生野生动物多达500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51种,省级保护动物50种。平均每0.65万公顷森林面积只有1名森林警察,按照20世纪80年代森林公安成立之初所提出的以每0.33万公顷林地配置1名民警的标准,全市民警数仅为标准的二分之一,现有警力难以适应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温州市共有102名森林公安民警。从年龄上看,年龄结构差异大、老龄化和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平均年龄43.6岁,其中,50岁以上民警37名,35岁以下民警24名,18名民警在3~5年内将面临退休,11名年轻民警为近3年内新招录民警。从学历上看,现有民警学历层次总体偏低,文化水平总体不高。全市森林公安民警中本科学历49人,大专学历36人,大专以下学历14人,研究生学历3人。从专业水平上看,专业化水平低。全市森林公安民警中林业相关专业21人,公安专业8人,其他专业73人,大多数人员仅接受过森林公安及公安院校短期培训,而未参加过公安院校的系统正规教育,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管理体制不科学
森林公安机关现行管理体制是林业、公安部门双重领导体制,党政工作由林业部门主管,业务工作由公安部门进行指导,省级以下森林公安机关还要接受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在多头管理的模式下,管党政的林业部门认为森林公安是林业系统内部单位,一切工作应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开展,插手案件办理、调用警力现象时有发生;管业务的公安部门不懂林业专业知识无法跨行业管理业务,且想管管不了或者不方便管;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对下级所谓的管理实际上也近乎形同虚设。自2008年以来,虽然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进行了各方面改革,规范了名称,明确了身份,但管理体制仍然没有改变,森林公安机关作为林业部门的一个直属机构,党政、人事、财务强烈依附于林业主管部门,往往无法独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四)考评体系不健全
长期以来,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因组建迟、人数少,从属于林业部门,在双重管理体制下,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由林业主管部门为主,考核考评针对性不强。目前,还没有针对森林公安工作的实际,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考评体系。在考核考评方面,存在着考评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机关的任务、职责、权限界定不清楚,对森林公安机关及各岗位的任务、特点、标准等缺乏科学的分析研究,考核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考核结果与民警个人的评优晋升等相关性不紧密,激励性不强,降低了考核的实效性。
二、队伍正规化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警力来源及配备不合理
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始建于1989年,成立之初,森林公安民警全部从林业系统调剂、转制。最近几年,才从地方公安机关调入以及公开招录补充了部分警力。在这种来源结构下,原有的森林公安民警不熟悉公安业务,新进的民警对林业专业知识一窍不通。同时,受当前管理体制的制约,林业主管部门掌管着森林公安机关的人事权,森林公安需要的人才没有林业主管部门同意进不来,而进来人不一定能胜任森林公安工作。森林公安民警在林业主管部门内部和公安部门之间的人员交流不畅,形成了人员只进不出、流通不畅、人员老化的现状。温州市森林公安机关现有的102名民警,从地方公安调入18人,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29人,部队转业安置7人,其余大多数人均是森林公安组建之初从林业部门调剂、转制过来的,从进入森林公安队伍之后就没有交流过,有的人甚至在同一岗位上工作了20余年。正是这种状况,导致了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观念更新不及时,工作方式、方法单一,业务学习不主动,人情关系复杂,极大地影响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由于受编制、人员的限制,单位的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无法满足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民警身兼数职,既办案又审案等现象常见,严重制约了森林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二)文化素质不高、业务技能水平低
据不完全统计,在森林公安队伍的学历构成中,在职民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的比例远低于地方公安,且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型人才欠缺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不少民警公安理论知识面较窄、业务技能贫乏、口头及书面文字表达能力较低、文化素质不高。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网络监管、DNA技术、技术鉴定、侦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都流向了地方公安队伍,森林公安队伍则显得更加紧缺。对非公安专业院校毕业的民警由于其原来所学专业与森林公安业务无关,在从事森林公安工作时,无法自如地运用专业知识,处理具体森林公安业务的方法也不够灵活。而来自林业行业的人员虽然林业知识掌握熟练,但因未经专门公安业务培训,不懂公安知识,在运用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过程中显得吃力。另外,随着专业知识的不断变化,一些在职民警跟不上专业知识的更新换代,跟不上公安工作的需要,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三)教育训练尚不能适应工作需求
森林公安队伍是一支具有特殊性的队伍,既需要林业专业知识和技术,又需要公安业务技能,因此,全面的教育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当前,森林公安缺乏自己的培训基地,办培训班需要借助地方公安、学校院所等场地,且森林公安专业师资力量极为匮乏。当前全国仅有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一所森林公安高等学府,森林公安机关内部虽然建立了教官库,但教员都是森林公安民警兼职,平时工作任务繁重,空闲时间少,研究森林公安知识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理论支撑不够,对于教学是应付大于研究,通常都是名存实亡。
三、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思考
(一)严把进出口关
要切实解决机关单位普遍存在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把“重用有能力的人、调整没能力的人、淘汰不合格的人”的用人机制常态化,严格按照森林公安机关职业道德标准规范民警的言行,培养守纪律、守规矩、有职业道德的森林公安队伍。对违纪违规的民警和干部要及时清除出队伍,对不胜任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及时予以调整,提拔重用政治素质好、有责任心、敢于担当、业务能力强的民警,以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业务培训
要鼓励民警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常规培训和专业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实战化训练等活动。对德才兼备、个人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高、喜欢钻研但缺乏锻炼和工作经验的年轻民警,可采取脱产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使民警更全面、更深地掌握森林公安专业知识,以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警务技能和专业素养。
(三)注重作风建设
“民警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是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长期任务,要始终把队伍的作风建设置于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从严治警,确保警令畅通。坚决杜绝队伍和民警发生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培养民警树立宗旨意识,提升民警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四)落实执法权限
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作用,必须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职权责不清晰不统一、执法主体混乱不规范、双重执法身份、执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执法权限不足、法律依据不足等,建立和完善职权明确、有法可依的执法体制来行使森林公安正当的用警权力。
(五)完善考核机制
要建立适合森林公安机关的考核机制,确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绩相挂钩,将平时考核结果融入民警日常管理,借助平时考核,提高民警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及时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使民警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