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推进会工作报告
2018-03-1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海忠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海忠
按照会议安排,我对“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
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8·3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周密部署,组织精兵强将迅速行动,成效显著。
(一)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52.7万余人次,办理刑事案件540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5万余人次、犯罪团伙88个;收回林地2195公顷、收缴木材3.8万余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23.7万余头(只),放飞放生野生动物12.7万余头(只);清理互联网非法信息490条,开展宣传活动2.7万余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其中刑事案件办理数排名前五的省(区)依次为广西、云南、贵州、江西、内蒙古,办理的刑事案件数约为全国的45%;行政案件办理数排名前五的省(区)依次为云南、广西、内蒙古大兴安岭、湖北、黑龙江森工,办理的行政案件数约为全国的41.7%。广西办理刑事案件994起,云南办理行政案件2720起。破案率排名前三的省(区)依次为新疆、内蒙古大兴安岭、云南,起诉率排名前三的省依次为湖南、河南、四川。
(二)大要案攻坚能力明显提升
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坚持把侦办大要案件作为专项行动首要任务,主动出击,着力增强打击实效。广东先后侦破“佛山特大互联网贩卖鹦鹉案”“广州特大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海南成功打掉一个特大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团伙,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和表扬。湖南全力侦破“4·26”特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8名,查获穿山甲216只,藏羚羊角20只。吉林成功侦破多起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抓获涉案人员22人,收缴犀牛角26根、象牙制品110件、马鹿鞭5200根,涉案总价值8000余万元。广西侦破一起特大非法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安徽通过一条线索深挖犯罪,侦破刑事案件13起。山东连续查办2起央企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浙江文成县快速侦破重特大滥伐林木系列案。陕西商洛市侦破系列特大妨害动植物检疫、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湖北、内蒙古大兴安岭在办理涉林刑事案件的同时,打掉6个涉林黑恶势力团伙。黑龙江大兴安岭对11起未破案件下达任务书进行专案攻坚,成功侦破其中7起。河北、山西、黑龙江、西藏等省(区)相继破获一批大案要案。
(三)排查整治成效突出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当前社会和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林违法犯罪,全面展开了摸底排查工作。行动开展以来,清理非法占用林地项目6417个,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经营场所1.1万余处,清理木材加工、存储、运输场所7791处,巡护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2万余处。其中,北京提前谋划,扎实排查整治,确保了国庆期间野外非法猎捕候鸟案件零发案。黑龙江对党风政风热线移交的案件、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核查,立案14起,办结7起。广西南宁对农林水利局移交的282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立刑事案件255起。新疆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工程项目占用林地问题,清理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69个,排查6个未批先占的重点项目。青海联合西藏、新疆、甘肃等地森林公安机关开展3次联合执法巡护,行程15000多公里,净化了三江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林区治安环境。
(四)主动作为意识明显增强
各地采取提格部署、领导挂帅、约谈考评、宣传报道等措施,全力推进专项打击行动。90%以上的省(区、市)在省、州、县三级分别成立了以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广东积极协调省公安厅取得“部云搜”“厅云搜”高级和基本级应用权限,基层民警通过高科技手段发现违法犯罪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内蒙古将非法猎捕候鸟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确保自治区内三条候鸟迁飞通道安全。河南信阳林业局领导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成功侦破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收缴木材440余立方米。福建大力应用网侦技术,开展大数据分析,建立舆情搜索平台,运用林区视频卡口系统,提升了信息化侦查水平。贵州优化查处机制,用好约谈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重特大疑难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大要案久拖不结地区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行动成果每周公布排名,按案件办结量下拨补助经费,机制激励行之有效。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北、重庆、四川等省(区、市)通过电视台、新闻栏目组、报纸等媒体,采用以案说法、跟踪案件报道、公布典型案件等形式,对专项打击行动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国家林草局张建龙局长多次对专项打击行动作出指示,要求各地要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中的作用。10月26日,李树铭副局长对相关案件和森林公安执法打击工作作出批示,对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要紧盯不放,形成威慑,加强宣传。10月29日,公安部杜航伟副部长也作出批示:保护好濒危野生动物是森林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的神圣职责,参战民警应该得到表扬、奖励。总体看,“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抓主业、抓执法的意识不断提高,参战民警敢作为、敢担当的思想进一步强化,通过执法打击维护生态资源安全的效果正在显现,森林公安的执法权威和形象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希望这种态势继续保持下去。
二、查摆问题,补齐短板,提高办案质量和侦破大要案的能力
(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在深入总结经验、客观看待严打专项行动取得战果的同时,我们也要认真查找问题与不足,推进专项打击行动向纵深发展。
1.行动力度有待加强。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次专项行动除特大案件立案数量有所增长之外,刑事案件的立案数、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刑拘批捕数等主要办案指标没有明显增长,专项行动的威慑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各地普遍存在重破案、轻办案现象。对于破获的案件取证不扎实、移送不及时,“立而不侦、保而不侦、久拖不决”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比较突出。从统计情况看,个别地区移送起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明显,个别地区出现我局挂牌督办案件多次被检察机关退侦的情况,个别省(区)更因办案程序存在瑕疵引起刑事司法赔偿诉讼。
3.经营大案的能力欠缺。行动开展以来,一些省(区)相继破获跨省、跨境大案,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省(区)大案攻坚的能力有了提升。部分地区办理案件仍停留在“抓人头、办个案、短平快”的状态,不能有效震慑犯罪。从统计数据看,行动中共打掉犯罪团伙88个、查办互联网刑事案件83起,破大案、打团伙的能力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4.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执法打击不得要领,推进行动缺少章法,案件督查督办不力,有省(区)百名民警办理刑事案件数仍停留在个位数,个别地区行动以来尚未立案侦办刑事案件,更有的基层森林公安机关几年才办一起刑事案件。
(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在涉林犯罪多发区域,与林业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标准,全面清查未经合法程序、无必备手续或存在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及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问题的林地征占用项目,摸清辖区内盗猎高发区、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场所及非法运输路线等。在涉及互联网的涉林违法犯罪排查中,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主动开展网络巡查,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对涉林违法犯罪实施精准打击。
2.进一步强化经营大要案件的意识。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涉及人员多、侦办难度大。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和物流寄递行业飞速发展,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呈现出“远程非接触”的新形式、新特点,犯罪链条长、中间环节多、涉及网络广,常常从一条线索切入侦查,就可能深挖出庞大的犯罪网络。湖南省“4·26”案件,全案通过犯罪嫌疑人微信排查出多条犯罪链条,涉及多个国家和湖南、广东、广西等10余个省(区),专案组用近两年的时间才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因此,各地在专项打击行动中,一定要强化经营意识,在侦办过程中要加强对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分析研判,深入开展侦控经营,梳理出犯罪团伙上下线的网络架构,分析研判窝点源头位置和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经营成熟、具备条件时再组织开展集中收网打击,确保战果最大化,实现多破案、破大案的目标。
3.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当前,一些地区仍存在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因办案质量问题被群众认为不作为、乱作为,引起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为此,一定要认真开展案件受理、审核和反馈,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对决定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的,要认真梳理相关理由,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书面答复解释工作。要认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规范采取、执行、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坚决杜绝超期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4.进一步提升实战水平。要坚持实战化发展方向,将警力最大限度充实到执法办案部门、充实到一线,将主要力量用于执法办案,实现森林公安工作由机关向实战的转变。湖北省在“绿剑2018”专项行动期间,采取超常规措施,将80%的警力用于专项行动,这个做法值得各地借鉴。尚未完全落实执法权限地区的森林公安,要与地方公安建立打击涉林犯罪“绿色通道”,简化信息流转和审批流程,及时高效开展经营核查、落地打击工作。
5.进一步加强刑侦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发挥技侦手段、情报信息技术、网络侦查技术在发现案件线索、个案经营、调查取证中的作用,精心谋划,加强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等刑侦基础工作建设。要大力提高刑侦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争取当地警综平台的使用权限,充分利用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丰硕成果,积极探索网上查证、网上串并、网上追逃等信息化实战应用工作,完成“搜集信息、加工情报、主导侦查”三大任务,为实现精确打击提供有力支撑。
三、研究把握违法犯罪新特点、新动向,进一步提升执法打击效果
随着候鸟南迁越冬,迁徙沿途省(区、市)不断发生非法猎捕和经营利用候鸟的违法犯罪,部分地区冬季猎食野生动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一旦因执法工作不到位、不及时而成为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们工作将陷入被动,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一)打击违法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全国涉林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滋生涉林违法犯罪的土壤并没有被彻底铲除,保护生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1.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部分地区持续高发。有的地方打着合法养殖的幌子贩卖野生鸟类、以合法形式掩护非法犯罪的现象突出,严重危害候鸟等野生动物的安全。
2.滥伐林木案、非法占用林地案持续高发。发案地域主要集中在国有重点林区和南方部分森林资源丰富的省(区)。这两类案件约占所有涉林案件的70%,数量居高不下。
3.涉网领域犯罪多发频发。今年以来,涉及网络的涉林案件增长依然迅猛。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虚假身份,跨区域作案,犯罪活动隐蔽性强、链条长、环节多,涉案群体遍布全国多个地区,犯罪受众多、危害性大。打击这类犯罪已成为专业程度高、经营时间长、侦破难度大的系统工程。
4.执法打击的难度不断上升。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隐蔽性、团伙性、跨地域、智能化的犯罪趋势愈加突出,对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进一步升级战法,加大打击力度。
(二)进一步提升打击效果的举措
面对严峻的形势,各地要聚焦涉林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对涉林违法犯罪发起新一轮打击,再掀高潮、再创佳绩。
1.紧盯打击重点。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要紧盯岁末年初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突出的情况,重点打击猎食、利用互联网非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等违法犯罪。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方面,要重点打击毁林开矿、占用林地搞建设、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建设等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要加强对重点林区乱砍滥伐案件的预防和打击。
2加大办案力度。各地在年底前,都要下决心侦办一批跨地区、跨省(区)案件,必要时组织开展区域性破案会战或提请我局在全国部署专项打击行动。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地方阻力大的案件,要坚持多手段同步上案,确保取得最大战果,着力实现由“抓人头、办个案、短平快”向“打团伙、摧链条、挖串案”的转变。会后,我局将再挂牌督办60起大案要案,各省对每起案件要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确保案件捕得了、诉得出、判得实。
3.强化协作。要建立与野保、林政等部门定期交流机制,相互通报工作情况,交流情报信息,共同研究打击对策。要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检法、工商、海关、邮政等部门对接,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作用,针对联动执法、案件移送、情报互通、鉴定检测、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加强与野保、林政、资源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打击合力。
4.善于研究新问题。各地要按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研究湿地保护、草原保护、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等新领域执法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把握深化公安改革的大好机遇,排查在执法、防控、管理以及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新路子,解决制约森林公安打击违法犯罪的瓶颈问题,实现更多更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