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保障通信设施安全
2018-03-11陈光平姚志军
陈光平 姚志军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通信已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作为其终端的通信基础设施,则成为了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湖北省恩施市大力实施“宽带乡村”建设,带动农村农民脱贫致富。但通信基础设施因各种原因遭到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情况堪忧。相关部门必须压紧压实通信设施保护主体责任,着力保障通信安全,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化保障。
一、恩施市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现状
近几年来,恩施市宽带网络已实现“村村通”,城市光纤覆盖率达100%,农村已超过50%。
(一)加强规划引领
恩施市将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加强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对接,核实通信基础设施的选址用地及各站点的点位坐标,将相关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保专项规划能落实落地。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恩施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着力对通信机房、通信管道及州城4G、5G通信网络基站建设基本原则、覆盖形式、规划选址、管控分区规划和基站规划方案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做好常态巡查
在城区,把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设施巡查范围,通过组建以市级领导挂帅、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度参与的“路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巡查,第一时间发现是否存在破损、歪斜、锈蚀情况,有无私搭乱建、乱扯乱挂现象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在农村地区,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精准扶贫重大事项来抓。在各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各驻村工作队和尖刀班定期派出专班走村入户,查看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在推动光纤网络实现自然村全覆盖的同时,引导农村农民做好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目前,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巡查工作已形成常态化。
(三)推动专项治理
市安监部门定期组织专班对通信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各施工单位做好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建设安全。各辖区派出所在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并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快速出动,对各类蓄意破坏或偷盗通信基础设施的情况进行打击。市城管部门积极结合职能,拆除一批废弃的通信基础设施。如公用电话亭曾风靡一时,如今已沦为摆设,影响市容。市城管局主动出击,对州城废弃电话亭进行了集中整治清理,净化了区域环境。
(四)落实应急举措
每到梅雨季节,恩施市难免连续遭受雷暴雨袭击,造成通信线路不同程度损伤。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落实保障举措。一方面,做好工作调度,加强电力、经信、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与运营企业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做好网络资源、通信装备和抢险队伍调配等工作,确保修复工作有序开展,尽快恢复通信。另一方面动员各乡镇和办事处进行群众动员,组织各村排查隐患、反馈情况,做好现场的群众工作,为恢复重建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这些举措的实施,有力保障了突发状况下全市通信秩序的恢复。
二、通信基础设施保护面临的困难
(一)偷盗现象屡禁不绝,监管执法难
恩施市地处武陵山区腹地,境内山岭纵横,特别是输往农村地区的通信设施,大量分布在荒郊野外,处于监管盲区,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据统计,自2016年起,仅恩施市铁塔公司就遭受偷盗案件125起,直接经济损失达75万元。被偷盗物资主要是电池、地线铜流排及地线。不法分子割开通信电缆橡胶皮,取出铜钱卖给废品回收站。偷盗通信设施,轻则影响区域内群众正常通信,重则使企业停产。恩施地方本就偏僻,监管难,执法取证更难。
(二)野蛮施工屡劝不止,综合协调难
在修建道路、疏浚河道、楼盘开发等大型建筑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罔顾现实状况,一味野蛮作业,挖坏损毁通信电缆、光缆事件时有发生,造成大量经济损失。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且存在滞后问题,施工单位又常以省、州、市重点工程为盾牌,有关部门往往只能做些协调工作,敦促整改并適当赔偿,鲜有走司法程序追究野蛮施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许多施工单位有恃无恐,野蛮施工屡劝不止。
(三)自然灾害屡见不鲜,抢修维护难
恩施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性山地湿润气候,梅雨季节,雨量充沛,且常伴有雷暴雨天气,对通信基础设施影响较大。据统计,梅雨期间,2016年全市受损通信杆路85.59千米,受损基站及大型设备76台,直接经济损失达434万元。2017年情况稍有好转,但仍有多处杆路、基站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138万余元。这类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有,每次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通信基础设施进行抢修,修护成本也在一路跃升,保护压力越来越大。
(四)人为阻挠屡有发生,沟通调解难
在一些大型通信设施建设过程中,由于前期沟通解释不力,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个别别有用心之人的挑唆下,认为通信设备产生辐射影响自身健康,竞相阻挠通信设施施工。近两年来,这类事件先后发生8起,主要集中在市区。《恩施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虽已通过评审,但规划主要是针对城区公共地区,涉及新建小区及部分单位属于建站困难点,沟通调解难。
三、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通信立法,强化法制保障
针对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易执行的问题,要积极推动通信立法工作。一方面,建议州级层面充分考虑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邮电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对破坏电信设施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细化不同违法情形的处罚措施,增加不法分子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电信条例》和《电信建设管理办法》约束力偏弱,需要上位法给予支持。因此,建议国家层面加快通信立法的速度,尽快出台《电信法》,突出加强通信基础资源和基础设施保护的力度,加大对破坏通信设施行为的打击,增加威慑力,保障通信安全。
(二)厘清责任主体,强化日常监管
经信部门要牵头制定通信基础设施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工作协调和工作督导;公安部门要加大对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挠依法建设通信设施和设置伪基站干扰通信或利用伪基站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快速立案,从严查处;公路、市政、住建、城管等单位在组织施工活动时,要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的沟通,并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确保通信管线设施安全;环境保护部门也要积极介入,在通信基站建设后,快速出具基站辐射评测报告,发放环境评测合格标识。若个别群众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有误解,及时派出环评专家现场作权威解答;工商、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的监管,依法取缔无证回收点,从源头上斩断偷盗分子的销赃渠道;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增派人手,加强巡查,全方位保障通信日常运行。
(三)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群防群治
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打击破坏通信设施违法行为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利用好微博、微信、政务网站及各类媒体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必要时组织宣传专班进村入户,做好解释说明和宣传引导,提高大家对保护通信基础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并及时对偷盗、破坏、损毁通信设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舆论高压态势。也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到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中来,可按自然村落聘请兼职督导员,加强日常排查,对提供有效线索制止或破解偷盗通信设施的给与一定奖励,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
(作者单位:湖北省恩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