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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云南和浙江的商人会馆之比较研究

2018-03-07周怡芳

文山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公所会馆商人

林 浩,周怡芳,刘 玉

(1.云南财经大学 国际工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2.云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3.云南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众多国内外学者致力于商人会馆的研究,但已有成果多限于地区性研究,强调商人在会馆中发挥的作用和会馆对商业发展的影响,鲜少有区域之间特性比较的研究。本文从云南和浙江两个视角出发,立足于清代各地商人在滇浙两省分别修建的会馆以及云南和浙江商人各自在国内外兴建的商人会馆,通过对发展与分布、组织方式与经济功能,差异性这五个方面的整体考察,剖析滇、浙两省的商人会馆对各自商帮和商业发展产生的深刻影响。

一、云南和浙江商人会馆的发展与分布

商人会馆兴起于明中期,是商人以同乡或同业为纽带,自发组成的团体。清代,受社会经济变迁影响,云南和浙江的商人会馆呈阶段性发展。清中期,随着云南改土归流实行,沿海地区海禁解除,云南和浙江商业进一步活跃,本省和外省商人会馆纷纷建立。清后期,滇浙两省分别受到咸同回民起义、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商业受到重创,云南和浙江两省商人会馆数量急剧减少,在外省建立的商人会馆也受到很大影响。之后,随着云南和浙江商业逐渐恢复发展,各地商人会馆再次兴起,特别是云南本省商人得到进一步发展。昆明的商人会馆,“西来寺,一名川主宫,……四川客民建。咸丰间兵焚毁,光绪间重修”,“建阳会馆,……咸丰七年(1857年)兵焚毁,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水士民拓建”[1]383-384。类似,在沪宁波商人的“浙宁会馆,初名天后行宫,……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甬商董萃记等创建。咸丰三年(1853年),寇毁。五年,因承运京粮,无议事所,号商董椿记、方振记、李慎记、赵钜康等集资重建”[2]。

就云南和浙江的商人会馆而言,包括由本省和外省商人在云南和浙江各地建立的会馆,以及云南、浙江商人分别在省外和国外建立的会馆。在分布上,云南和浙江的商人会馆有相似特征。

首先,各省商人在滇浙两省建立的会馆主要集中在各府州县城,物产中心和交通枢纽。商人会馆在滇、浙两省的各府州城特别是省会城市分布最广泛、密集。如云南省会昆明,商业繁盛、商贾云集,商人会馆有四川商民的“西来寺,一名川主宫”,两湖商民的“寿佛寺,一名禹王宫,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建”,江南商民的“兴福寺,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建”、江西商民有“萧公祠”、福建商民有“天后宫”[3]、山陕商民有“关圣行宫”[4],广东和广西商人有“两粤会馆”,滇西商人建有“迤西会馆”、建水商人有“建阳会馆”等[1]387。浙江省会杭州作为清代全国工商重镇和通都大邑,各省郡邑莫不建立会馆,有“江宁会馆、山陕甘会馆、安徽会馆、湖南会馆、山东会馆、福建会馆、云贵会馆、丝业公所、衣业公所、铁业公所、米业公所等”[5]133。

在滇浙两省各物产中心也设立了相当数量的商人会馆,如云南著名铜都东川府会泽县,“民夷商贾,四方辐辏,食货浩穰,屹然一都会”,江西商民建有4所“万寿宫”,江南商民有“吕祖阁”、湖广商民有“寿佛寺”、陕西商民有“陕西庙”、四川商民有“川主庙”、贵州商民有“忠烈宫”、福建商民有“天后宫”[6],共7省11所商人会馆。浙江湖州府“(南)浔虽镇,一都会也”[7],辑里湖丝久负盛名,丝绸贸易十分发达,各地商人建有“宁绍会馆、新安会馆、闽公所、丝业公所,金陵会馆等”[8]。

商人会馆在滇浙两省各交通枢纽的分布也较集中,如云南保山县城是滇缅和滇印贸易的重要中转站,“市肆货物之繁华,……滇省除昆明外,他郡皆不及,人以此谓之小南京焉”,建有湖广会馆“寿佛寺”、四川会馆“川主宫”、江西会馆“萧公祠”等5所外省商人会馆[9]。浙江乍浦港,“近自浙东闽广,远及日本、琉球、安南、暹罗诸国,商货丛集”[10],“至今尚有遗迹可寻的会馆、公所达30多处”,有以行业组建的“黄鱼会馆、带鱼会馆、牛骨头会馆、笋纸会馆等”,也有以商人来源地组建的“闽汀会馆、鄞江会馆、潮州会馆、靖漳会馆、三山会馆等”[11]。

实际上,各地商人会馆已深入滇浙两省各中小城镇。在云南“全省各县市镇,无处不有江西之万寿宫与两湖会馆”[12],从省会昆明到商业贸易较为发展的大理、永昌、腾越,到中小城镇昭通、会泽、蒙自、个旧、曲靖、宣威、新平、楚雄、丽江等,甚至麻栗坡、马关等边境城镇,都建有川黔、江西、湖南等会馆公所[13]。在浙江湖州,乌青镇有“新安会馆、新安公所、金陵会馆、丝业公所等”[5]133,双林镇有“泾县会馆、金陵会馆、米业公所、药业公所”[14],德清县有“宁绍会馆、新安会馆、四明公所、金陵会馆、金华会馆、丝业公所、米业公所”[15],四安镇有“新安公所、宁绍公馆”[16];嘉兴有“新安会馆、温台处会馆、纸业公所、木业公所、梨园公所”[17]16,秀水县濮院镇有“宁绍会馆、绍兴会馆、米业公所”[18]。

其次,滇浙两省商人在国内各地分别建立了许多会馆。滇商在京城建有“赵公祠、云南北馆、景忠会馆、云南新馆、云南老馆等”[19],在开封[20]、贵阳[21],广西平乐县[22]和百色[23]有“云南会馆”。此外,云南、贵州商人一道在苏州[24]367、杭州[5]134、天津[25]、广州[26]、桂林[27]、重庆巴县[28]90,湖南善化[29]573和甘肃皋兰[30]等地建立了“云贵会馆”。

浙商在全国广大市镇相当活跃,浙商会馆遍布全国各地,“湖州、绍兴、四明、奉化、余姚在各省各有会馆”[31]。浙商在北京建有“全浙新馆、处州会馆、浙瓯会馆、江山会馆、余姚会馆、黄岩会馆,吴兴会馆等”[32],成都和广州有“宁波会馆”[33],梧州和锦州有“三江公所”[34],汉口有“浙宁公所”[35]。在江苏,南京有“湖州会馆、浙东会馆、浙江会馆”[24]456,苏州有“钱江会馆、咸宁公所、全浙会馆、金华会馆等”[36],徐州有“宁波会馆”,常熟有“宁绍会馆”[37]249,上海有“四明公所(又称宁波会馆)、浙绍公所、金华会馆、台州公所、海昌公所等”[38]。在山东,济南有“浙闽会馆”[39],烟台有“四明公所”[40]66,青岛有浙、皖、苏、江四省商人组织的“三江会馆”[41],济宁有“浙邵公仁堂”[5]197。在重庆有“湖宁公所”[42],开县和巴县有浙江会馆“列圣宫”,奉节县有“三元宫”[28]90-94。此外,在天津、福州、山西、江西、沈阳、台湾、芜湖、桂林、太原、西安、皋兰、怀宁、昆明、贵阳、张家口均有“浙江会馆”[43]。

再次,滇浙两省商人在国外特别是东亚、东南亚国家也建有一定数量的会馆。云南与东南亚、南亚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特别是在缅甸多地建有云南会馆。如嘉庆十一年(1806年),滇商在新街(八莫)修建了云南会馆“关圣行台”[44];道光十八年(1838年),在阿摩罗补罗(洞缪)起建“观音寺”[45]449-450;咸丰九年(1859年),在新都曼德勒(瓦城)修建了云南会馆“土地祠”[46];光绪二年(1876年),腾越商人在曼德勒兴建了“腾越会馆”[47]。

浙江历来是沿海贸易基地,随着海禁解除,宁波通商口岸开放,浙商在国外市场也相当活跃,浙江会馆遍布日本、朝鲜、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暹罗、马来西亚等地。在日本,由江西、浙江、江苏商人组成的“三江帮”1880年在函馆[48],1882年在大阪[49],1887年在长崎[50],1887年在神奈川[5]152等地均建有“三江公所”。1910年在泰国设“江浙会馆”[51],1906年在新加坡、1897年在马来西亚也设有“三江会馆”[5]167等。

二、云南和浙江商人会馆的组织结构与经济功能

清代,滇浙两省的商人会馆有着大体相同的组织方式和结构,其发挥的经济功能也相似。

第一,商人会馆一般依据地域性和行业性的成员构成分为同乡会馆和同业会馆。同乡会馆多为同省或临近省份的各行业商人在客居地共同组建,如昆明有江南会馆“兴福寺”,“有上海商人70名、苏州商人30名、安徽商人200名”[1]387,北京的金华会馆由“清代金华府属金华、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武义、浦江、汤溪八县旅京商人所创立”[37]249。同业会馆多为从事同一种或几种行业的商人组建,如道光元年(1821年)云南腾冲玉商玉匠建立会馆“宝货行”[52],上海的浙邵公所“乾隆初浙邵钱业、炭业、豆业绅商置地建公所”[53]508。

第二,议事会为会馆的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会馆的重大事务需经议事会讨论,形成决策,授权相关机构或人员处理。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云南会泽的江西会馆“万寿宫”,经东川、南昌、临江、瑞川、建昌“五府公议,众等随将田租积金,付僧度势,修理诸事”。[54]上海的四明公所“凡损益兴革诸大端,悉取裁于会议”[55]11。

第三,会馆在议事会下设立董事会,执行议事会的决策,处理日常事务。如滇商在缅甸阿摩罗补罗的观音寺,由实力最雄厚的16个商号组成“值年管事”(董事会),下设“总理提调、司账书记、承办管事、买办什物”等机构。[45]449-450上海的浙绍公所分设福、禄、寿、禧四柱,每柱设柱首2名,按年轮值,“从募款到殿宇丙舍等的修缮、扩建及公所财产的经管都由董事主持、职掌”[56]。

一般而言,滇浙两省的商人会馆除有联乡谊、祀神祗,办善举等社会功能外,还具备获取政府授权、保障商人利益,解决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秩序,制定行规、规范交易,完善流通、提供商机,置产收息、解决商人后顾之忧等经济功能。

首先,获取政府授权,保障商人利益。开设会馆需得到官府批准,会馆制定的相关规范也需要得到官方的认可和保护。如浙江宁波商人在上海建立四明公所时,“董事谢绍心、庄钜、方樁等厘订公所章程,并报告官府,请编入官图,免常赋”[55]23。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昆明江右会馆的棉商呈请修订《棉花行条规》,完善了棉质、秤制、银色、议价等规定,得到官府批准“勒石以垂久远事”,并令“以上各条,务宜遵照本行,如有违犯,查出定行拿究”[57]766-767。

其次,解决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秩序。如嘉庆六年(1796年),重庆巴县地区的靛行商户与山客在银色、秤斤上发生了纠纷,“仰(广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广、江南、山西、陕西)八省会馆客长协同行户等议复夺”。嘉庆十五年(1810年),梁续兴等状告旧棉花铺弹了新棉花,抢了新棉花铺的业务,引起了商业纠纷,邀凭八省(会馆)客长“在关庙理论,仍照前规”。[58]238

再次,制定入行条件和规矩,规范交易秩序。在入行要求上,云南腾越珠宝业规定“新户入会需捐大笔功德银两,内行加入小业要一、二十两,加入大业则需百两以上,外行入会,则要加倍”[53]508;上海的布商公所由沪、江浙等各帮同业所建,议定“如有新店开出,先缴额规银伍拾两”[53]508;昆明靛行规定“青靛不论川、黔各处客人运靛来省,均要入行销售,不得私自到染房出售,染房也不得同客人私买”[53]508;温州粮食会馆规定“无论新墙以及外商客,均须买卖到行”[59];云南昆明布业和药材业规定,新开的铺号须与同行铺号相隔一定距离,“不准在‘上七下八’开设同样的店铺”[60]53;沪、江浙等各帮同业发起建立的上海典业公所,在光绪三十年(1904年)议定“倘再有新创之典,必须同业集议,基址离老典左右前后100间外”[61]。

在统一商品质量和规格上,昆明江右会馆规定“棉花若在运输途中被淋湿,应先为晒晾;棉花称重时,棉皮照旧除皮五斤,若包扎太重则应将原包称过,卸出花斤,再除绳席等”[57]766;重庆巴县八省会馆“给发铁制较准正秤,撒手离锤,每篓除皮十八斤,每百斤加十斤”[58]237。在统一度量衡器上,浙江濮院镇的丝业公所“祥云观”,“该镇的六陈行都用祥云斛,其斛系商家公议于祥云道观”[62]17。在统一售价上,昆明绸缎会馆“各帮来滇销售绸缎,市价一律不得忽高忽低,滥冲滥卖;客货订价之后,不得私自减价”[60]53,杭州绉纱会馆“划一估价,公平交易”[63]。在统一货币交易上,“上海北市钱业会馆完全由浙江帮发起兴建”[53]508,规定“生等在治钱庄生意,或买卖豆、麦、花、布,皆凭银票往来,或到期转换,或收划银钱”[64]。

当然,商人会馆的入行条件等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禁锢和约束了商人展开竞争,僵化了商人的经营方式,不利于行业的生产和发展。

第四,完善流通环节,提供商业机会。一些会馆本身就是商议经营事务之所,如云南破 嘉县(今双柏县)江西会馆“有公事则聚商其所”[65],苏州的浙江金华“吾郡通商之事,咸于会馆中是议”[24]367。一些会馆既是商人的交易场所,也是堆贮商货、居停商客之所。如苏州的钱江会馆“查会馆为商贾贸易之所……或货存于斯,或客栖于斯”[24]22,云南商人到缅甸贸易“抵新街,寓于关帝庙(云南会馆)”[66]。一些会馆成员包括商业及相关产业人员,实际上为商品流通提供了相关环节的服务。如滇商在缅甸阿摩罗补罗修建观音寺的资金,包括大商号、小铺户及来自新街的马帮[45]449-450。重庆巴县八省会馆“邀集行户并山客吕应荣等,……在府庙公议”[28]91。商人会馆还通过组织活动等为同籍同业商人提供了交流、互助的机会。如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云南会泽县“湖广会馆举办佛像开光仪式,陕西八当铺和该县酒商受邀出席”[67],上海的宁绍木业公所规定,“凡是本所成员,因生计一时无着,本所可为之介绍生意,提供诸种方便”[40]70。

最后,商人会馆通过置产收息,解决商人后顾之忧。会馆置地建馆和日常运转多由商人共同集资,或由同人捐助、同业摊派,或按营业额抽厘、按货提厘。如同治年间,浙南粗纸箬业商人在苏州成立浙南公所,“各商号每号捐钱七千文,并逐年抽提到货厘金作为经费”;杭州的徽商木业公所规定“山客沙粮捐,每百元捐3钱7分5厘,……由各木所扣除代缴”;缅甸阿摩罗补罗的云南会馆“观音寺”,“溯自道光拾捌年前,每丝花抽厘金贰分”[45]449-450。会馆将资金用于置地建馆形成公产,再出租公产,收取租金,注入会馆。如上海的四明公所“现公议将会中所置基地、市房楼屋十三幢,每年约收租钱五百五十余千文”[53]508。一些又以经费盈余“经放生息”,如昆明四川会馆“福是会”,“各善举之费外,下有盈余,议以公正廉毅者,总管经放生息”[1]385;上海的四明公所“除办事之费外,略有盈余,并诸执事,捐凑月规,合共存公生息”[53]508。一些商人会馆还通过资助旅费、设立公墓、举办学校等为商人解决后顾之忧。如上海的四明公所“其有欲扶归而无力者,量给资费,以遂其志”[53]508。滇商在缅甸阿摩罗补罗的观音寺也负责“施棺坟山的管理,同侨纠纷之调解,扶贫济弱,往来困难同乡之路费援助”[68]。浙商发起建立的上海水木工业公所“既复议设两等小学一,艺徒夜学四”[53]508。

三、云南和浙江商人会馆的差异性

滇浙两省的商人会馆也存在差异性,这些特征一定程度折射出滇浙两省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商业发展的状况。

首先,滇浙两省的商人会馆除冠以“会馆”之名外,云南的商人会馆多以宫、祠、寺等称谓命名,在清代昆明的11所商人会馆中,9所以宫、祠、寺等命名,2所以会馆命名,无一以“公所”命名,如两粤会馆“吕祖庵”,四川会馆“川主宫”,江西会馆“萧公祠”。以宫、祠、寺等命名,更突出商人会馆作为信仰和祭祀中心的作用,更强调其社会功能,所谓“盖为兴帮建会,原为祈福禳愆,……藉以乐叙乡情”[13]125,一定程度反映出滇商会馆有较浓厚的地域乡土色彩和原始性。

浙江的商人会馆虽也有以宫、祠、殿、庙等为名,如上海成衣公所“轩辕殿”,以“浙江六邑、苏州各属洋广衣业店撑二帮捐资修殿”[53]508,浙江绍兴银号商人在北京建立“正乙祠”[69]160。但很多也以“公所”命名,如嘉兴有“米行公所、丝业公所、梨园公所”,上海有“浙台公所、浙金公所、海昌公所等”。公所在性质上主要是行业性的社会团体,在时间上绝大多数公所形成于太平天国以后,与上海、宁波等地的开埠有一定的关系[70]47。虽称“绍郡绅商,在沪贸迁,设公所以相晤语”[53]508,实际更突出处理商人“公众事务”的性质。

其次,滇浙两省商人会馆的构成和分布,体现出两省商业、商帮发展和商人实力的差异。咸同以前,滇商力量弱小,“巨富不过万金,以一二百金设典铺,亦称富商”[71],“歇店、饭铺、估客、厂民以及夷寨中客商铺户,皆江西、楚南两省之人”[72],如昆明“县城凡大商贾,多江西湖广客,领当贴设质库者,山右人居其太半”[73],维西“西吴、秦人为商于其地”[74]。云南的商人会馆多为外省商人建立,有“两湖、江右、四川、山陕、江南、福建等商人会馆”[13],“本省商人组建的会馆少,仅有迤西会馆、建水会馆”。咸同后,外省商贾受到冲击多撤出云南,本省商人有所发展。迤西商帮进一步发展出鹤庆帮、腾越帮、喜洲帮,迤南商帮发展出建水帮、蒙个帮,但云南商业、商帮发展并不充分,影响有限。在外省,滇商会馆的分布以西南地区为主,如四川省是滇商建立会馆最多的省份,成都有“云南会馆”[75],会理有云贵宫“观音阁”[76],宜宾有云南会馆“滇南馆”[77]。但在国内其他地区多与贵州商人合建会馆,如天津、桂林、杭州,湖南善化和甘肃皋兰等地设立“云贵会馆”,体现出滇商实力相对有限。

在浙江,不仅全国各地的商人如山西、陕西、山东、福建、广东等省和徽州、宁国、洞庭等地商人纷纷设立会馆,本省商人也非常活跃,著名的商帮有崛起于明中叶的龙游商帮、南浔商帮,清代以降的湖州商帮、宁波商帮、温州商帮,清末发展起来的宁绍商帮等。浙商有与他省商人合建的联省会馆,如重庆的开县和巴县有“八省会馆”,济南有“浙闽会馆”,也有全省商人共同建立的一省会馆,一府或数府商人建立的会馆(郡馆),甚至一县或数县商人的会馆(邑馆),如在北京有“全浙会馆、严州会馆、兰溪会馆、镇海会馆、仁钱会馆等”,“共5所省馆,11所州府会馆,21所县馆”[32]149。

另外,滇商会馆在国外主要分布于东南亚国家的内陆、沿江城市。浙商会馆则多在东亚、东南亚国家的沿海城市,反映出两省商业发展条件和商人发展路径的差异。虽然浙商会馆的数量更多,分布更广,影响更大,但滇商在某些地区的影响更加深入。如云南丽江纳西族马帮商人走西藏做“藏客”生意,深入“商道沿线的丽江、下关、维西、德钦、帕里、永宁、昌都、中甸、康定、拉萨,印度的噶伦堡和加尔各答等地”[78],在拉萨建立云南会馆“三多庙”[79]。滇商在缅甸多地建立云南会馆,新街有“关圣行台”,阿摩罗补罗有“观音寺”,曼德勒有“土地祠”。

最后,滇浙两省的商人资本在商贸外流向与两省经济发展特别是支柱产业发展相连接。矿冶业是云南的重要产业,但矿冶业投资巨大,“每开一厂,率费银十万、二十万不等”[80]。咸同以前,“皆由三江西湖川广富商大贾,厚积资本,来滇开采。至于本省,原不过零星伙办”[81]。“个旧为蒙自一乡”,康熙年间发现锡矿,“商贾贸易者十有八九,土著无几;……四方来采者,楚居其七,江右居其三,山陕次之,别省又次之”[82],建有“川黔、江西、湖南等会馆公所”[83]。浙江桑蚕业十分发达,每逢新丝上市,南浔镇“市侩贩夫争奔走,熙熙而来攘攘往,一日贸易数万金”[84],全国各地著名丝商如徽州、宁波、绍兴,南京等地商人纷纷在镇上设立会馆。濮院“是以一镇之内坐贾持衡,行商糜至,终岁贸易不下数十万金”,收丝有丝行,收绸有绸行。绸行又分京行、建行、济宁行、湖广行、周村行名目,“各以其地所宜之货售于客”[85]。

咸同以后,滇浙两省商人资本均开始流向近代工业,但在云南多数是使用手工劳动又采用了一部分机器向近代工业转化的小型企业,也有些只是手工工场,包括轻工业的玻璃、火柴、皮革、制药、面粉、纺织、烟草、火腿、罐头、化工、木材、制茶等,除个别企业的资本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外,多数只是一、二万元,有的甚至是几百元。[86]而在浙江,仅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五年(1894-1899年),就有以萧山通惠公纱厂、宁波通久源纱厂、杭州通益公纱厂为代表的大批新式企业创立,仅“三通”的投资就分别达到55.9万元、45万元、53.3万元[87]。通过新式企业的创立,浙商总体上完成了由传统商帮向近代企业家群体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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