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战争前越南阮朝的北疆安全及其治理政策
2018-03-07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护理系,四川 自贡 643000)
越南历史上曾长期受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直到越南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仍然与中国保持稳定的宗藩关系。中越两国陆疆毗连,两国关系在人员往来、商业贸易、文化交流甚至边界争端等方面从未中断,尤其进入近代以后,阮朝进一步发展了对边疆的开发和治理,特别是阮朝在北部边疆的治理与中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这点特别值得学者关注,应该说这是进一步探索清代中越关系的路径之一。相关的学术成果中,陈文《清代中越陆地边境跨境问题管理(1644-1840)》[1]研究了两国管理边境跨境问题的政策,其中包括越南有关出入境、边境贸易、跨境流民、跨境通婚等方面的政策;王柏中所撰《越南阮朝土司制度探析》[2]一文,探讨了阮朝在北部边疆进行的改土归流;《十九世纪越南阮朝的华人政策》[3]《试析17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期越南封建政府的华侨华人政策》[4]等论文具体讨论了阮朝针对华人的移民政策。本文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大南实录》等越南汉文典籍为研究文本,探讨中法战争前越南阮朝北疆存在的安全危机及其施行的边境治理政策。
一、越南阮朝的边疆安全问题
阮朝北部陆疆与清朝广西南宁、太平、镇安三府,云南广南、开化等府交界,由于该地区自然条件恶劣,民族成分复杂,主要依靠土司羁縻而治。边疆安全是阮朝边境治理的首要问题,主要包括:土司叛乱、边界争端、跨国流寇。在中越宗藩关系的前提下,越南的边疆安全和边疆治理有其特殊性。
(一)越南土司、土民的叛乱
阮氏对北疆的统治一度不很牢固。1809年,越南爆发了太原匪患。1822年,兴化土民李开巴发动叛乱。[5]卷171833年,黎朝后裔黎维良在宁平起兵,联合土司郭必功、郭必济等人,率兵占领乐土、奉化、安化等府县。同年,高平保乐土知州农文云发动叛乱,攻陷宣光、太原、高平和谅山等地。[6]可见,阮朝的北疆统治不太稳固。在镇压叛乱后,阮朝依靠武力弹压、废立土司官长等方式,逐渐强化了对边境地区的统治。
(二)与清朝的边界争端
越南兴化与云南临安、开化诸府地势毗连,复杂地势以及历史原因极易造成边界纠纷。嘉隆五年(1806年),越南刁政玉招回已经投寓清地的芒峒民众,引起清朝官员的不满。明命十一年(1830年),越南趁猛梭寨土司刁允安年幼霸占丰收堡,双方爆发界务争端。清朝抓获越南将领刁永典,阮朝不甘失败,增兵“经理边务”,双方渐成剑拔弩张之势。[5]卷671851年,两国再次发生边界争端。清朝开化府刘邵高移书越南:“南山土目黄金菊……带领土民二百余人……搭卡房三间,将中外地界混淆。又黄金菊移覆李司狱妄占内地南脂、阿老等入界,近复筑卡谋占,以为蚕食地步。”[7]卷7阮德欢则指责清朝将界碑立到了阮朝境内平夷社河边,自执一词,不惜用兵威慑。边界问题是两国边境的安全隐患之一,一旦双方用强就将引发冲突。
(三)流亡越南的清朝“匪党”
流亡越南的清朝“匪党”是阮朝北疆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850年起,阮朝劳师糜费、苦心经营数十年也终未肃清匪党。匪党包括流窜边境的土匪强盗、逃入越南的起义军队,以及“暴乱”的流民、难民等。
阮朝前期,匪患较轻也得到了妥善处置。但从中期开始,匪患逐渐让阮朝疲于应付。嗣德二年(1849年),清人黄威吉率徒党千余人烧掠广安安良社,被阮朝官兵拿获。[7]卷4同年,阮朝广安抚臣阮科昱拿获清地逸犯及劫器各项。[7]卷4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阮朝终于束手无策。嗣德二十一年(1868年),匪寇扰掠谅山等地;[7]卷38同年,阮朝官兵在谅山绣山屯再次被击败。随后,阮朝征调各省兵、象分三道征剿,但此次军事行动并未取得预期成效。[7]卷39阮朝意识到“清地蔓匪系该国边民,若非该国官兵会剿,势难蕆事”[7]卷7。清军入越剿匪确实取得了成效,但直到中法战争爆发,越南北部的匪患也未能尽清。
二、阮朝治理中越边境安全的政策
针对边境安全问题,阮朝提出和执行了一套治理边境安全的政策。对外方面,加强管理边境往来人员、投寓越南边境的清人,以及其他针对边境匪患的政策。对内方面,围绕如何巩固边疆统治为中心,实施设置土官流官、开垦边疆、加强军事防御等措施。
(一)对边境往来人员的管理
限制人口出入境,是封建国家保障边境安全的措施之一。阮朝中越边境的往来人员主要有官员、商贾、流民和匪寇等。阮朝禁止两国边吏未经允许私自越境,对于商贾、匪寇等则是执行路票制度和实施军事弹压。
在未经阮朝允许的情况下,清朝官员不得随意入境。明命九年(1828年)七月,清云南开化府越过宣光界搜捕赵应陇,随复出关。明命帝听闻后就说,“疆界限南北截然,岂可如此搀越?若以小事置之不问,将何以峻边防?”于是命令宣光官府移文云南诸府,“嗣有清人潜遁者,宜报我边吏为之执送,毋得踰境。”[5]卷53随着清军入越助剿,清朝官员频繁进入越南国境。嗣德三十年(1877年)七月,朝廷谕饬诸省:“封疆之守各有界限……近因沿边多事,该国员弁前来助剿……兹著申饬谅山省臣,嗣凡事不得差人径往该国,如有探察投增及紧办何事应差者,必奏明俟准方可。仍先报使彼知之,若犹敢擅派,必照例重治。”[7]卷58
清朝在中越边境实行路票制度,路票由官府发给,注明持票人姓名、籍贯、前往何地、期限、货物数量、目的等信息,以便各关口查验。越南依据清朝路票盘查入境清人,防止非法入境,保障边境安全。但在实际操作中,越南北圻诸省多有清人自称公派越南,票出多门,真假难辨。阮朝于是移书两广总督、广西巡抚,要求入境清人准领明江、龙州两处印照腰牌,取道村隘行走,通过查验才准放行。如果没有路票、腰牌,或将其拦回,或押送查办。同时要求清政府照例发给牌票,表明所至何处、所带何人、所随何器、所商何物,并另行通知越南官府。在完善路票制度时,也要求边防加强对路票的核查,凡是违冒者立即拿治,其例外擅给一切禁止。[7]卷59
阮朝也致力于防堵匪寇入境,但由于环境复杂、边防羸弱以及匪寇众多等关系,收效甚微。阮朝前期尚能依靠军事力量防堵匪寇。1817年,高罗衣在云南“叛乱”,越南接到消息后按辖防截,派官兵按守兴化、昭晋等要害处,直到高被拿获,才从边境撤兵。[8]卷55但随着太平天国运动和杜文秀起义先后在与越南交界的广西和云南爆发,阮朝北部疆防再难起到防堵匪寇的作用。
(二)对投寓边地清人的管辖
阮朝为了吸引劳动力、发展国内经济,对投寓清人采取了较为友好的政策。华侨在开采铜矿、开垦土地、发展商贸以及缴纳税赋等诸多方面促进了阮朝经济的快速发展。阮朝的华侨政策,其核心为落籍政策和赋役政策。
阮朝对投寓清人的态度较为友好。阮朝赏赐剿匪有功的清人韦忠秀就说:“忠秀虽贯于清而久寓保胜亦国内人,国家立法赏信罚必,岂可以异服殊音而停其赏乎!”[5]卷171829年,高平镇良马铺失火,烧毁多户清人房屋。明命帝亦称:“此皆赤子也,仁同一视,何择焉?令发钱米遍赈之。”[5]卷57这种宽仁的民族观直接导致了宽松的移民政策,试图将外国移民变为本国居民。嘉隆六年(1807年),阮朝就对除明乡以外的华侨,按其言语习尚,实行分帮管制,建有福建、潮州、海南等帮。[4]为达到同化目的,越南开始把清人安插到越南村邑。1839年,镇西协赞高有翼请求将投寓清人束成帮户,帝谕之曰:“如有汉民流寓及清人投寓者,各于莅所之左右构居生理,仍照随人数多寡设立村邑,俾彼此沾染,尽成汉民,不必别束清人为帮户也。”[5]卷205阮朝对投寓清人的态度和政策,就是要使清人渐次成为越南统治下的编户齐民。
越南阮朝对投寓清人的管辖宽严相济,不会完全限制投寓清人的行动自由。明命十九年(1838年),谅平护抚陈玉瑶上折:“省辖接连清界,递年清人多有投来,商贾营生不下数百。”[5]卷195明命帝于是遴选出明乡(明乡社)中堪干者一人,使之照管其事。凡是被认定为“良善”并携有清朝路票的清人,阮朝一律发给“省凭”,允许他“随便生事”。同时,逃难而来的清人,也允许他们返回,并不强行留寓。当然,投寓清人“敢擅自行商雇佣者,拿解惩办”,对不法清人同样严惩不贷。阮朝对清人的宽松政策还体现在提供田地、蠲免身税等具体措施上。阮朝曾在土地荒芜西北边疆招募清人、土人设立铺舍,给予闲田用以开垦。对刚刚“投寓生理,未得裕如”的清人,阮朝黜免身税三年。[9]1848年,阮朝又蠲减明乡、清人、侬人等留欠银税。凡是因流散未还者,并行豁免;原无拮据而尚留拖欠者,宽免一半。提供田宅、减征赋税等举措,使投寓而来的清人不至于成为流民;而适时的蠲免税额,对保障生产、维持社会秩序也都有一定帮助。
随着统治加强,阮朝征收清人的税额也逐步提高。阮朝前期,对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投寓而来的清人实行不同的赋税政策。明命时期,阮朝开始全面征税。明命帝认为:“清人适我乐土,既经登籍即为吾民,岂应断以长穷永无受税之理?”准定:“凡所在投寓清人,除有物力者全征,其先已在籍而无力者折半征税,统以三年为限,照例全征……间有新附而穷雇者免征三年,限满尚属无力再准半征三年,三年后即全征如例。”[5]卷68其次,阮朝逐渐提高了清人的税额。首先将北圻诸省清人赋税由按户收税改为征收人头税,原先每家纳银一两二钱或五钱或钱一缗,其后每人每年纳税银二两。然后再改南圻诸省清人的税额,定为“清人各帮有物力者岁纳税钱人各六缗五陌,无物力者半之……明乡社壮民岁纳人各白金二两,民丁一两,无物力者减半,限满三年一例全征。”[5]卷195阮朝不仅对落籍越南的清人征税,对旅居越南的清人同样征税。起初,根据滞留时间长短征收不同税额,“其自二三月投来,留至六七月返回者,人各输税钱三缗;留至八九月或年底始回者,人各五缗。”不久之后“改定税钱人各五缗,不拘年月”。[5]卷195逐渐加重税收,体现阮朝加强了对投寓清人的统治,华侨也最终完成了从移民到编户齐民的身份转换。
(三)征剿边地“流寇”
流寇问题直接关系到阮朝的边境安全,也是阮朝长期无法解决的边境安全问题。关于阮朝何故不能剿清匪患,嗣德帝与其大臣有一段精彩的问答。
帝召阮文祥问曰:“北边事何许久未清?”
祥对曰:“匪徒一入上游,水毒瘴深,军行染病者多,必欲强进,不免亏损。持久未清,职此之故。”
帝曰:“清弁技艺何长于我师,而能为匪所畏?”
祥对曰:“清弁多系招募沿边人,其出入林涧冲冒岚瘴破谙,不比我兵多非惯著,一入诸险远路径,不三五日随即染病,攻剿难期得力,致不为他见畏。”
帝曰:“古者用兵不过三年,兹已经四五年剿抚无成,财绌力殚,将何以济?”
祥对曰:“此事臣等各已尽心,但势出无奈。”[7]卷48
可以看出,由于瘴气等自然环境和长期以来的用兵不当,阮朝君臣已然对匪患束手无策。在清朝出师助剿前,阮朝没有制定出明确的剿抚方针,往往是剿之不力,抚之不平,导致匪患长期得不到平定。在匪患渐起的1851年,阮登楷提出帮助清朝剿平太平天国起义以从根源上杜绝匪患,但他的建议未能施行。在主张剿匪的同时,阮登楷也主张纳降。“听其归顺……照给银饷……听其构采营生或立铺商买,并责其出力拿犯,俟数年后……照例征税。”由于意见不一,阮朝一度施行以抚为主、以剿为辅、剿抚并进的策略,在与匪寇对峙中采取守势。“凡诸扼要等处严加防堵,有不可犯之势;又为清野之计,将夹近匪巢之居民、畜产撤回军次后路,俾他无所侵掠”。[7]卷39这种态势下,阮朝一直存在招降的幻想,致使贻误了战机,迟滞了对匪寇的军事打击;招抚匪寇后,也不是将其解兵卸甲,而是寄希望于招降者进攻未降者,往往给予大量钱粮,助长了匪寇势力。事实也表明,匪寇大多不是真心乞降,降后再叛造成了更大的危害。阮朝君臣终于意识到“抚之难而终于不可为,不若剿之难而犹可为也。”[7]卷39同年,清朝也决定派遣冯子材率军助剿。形势的变化,阮朝终于确立了“以剿为主、剿抚并用”的策略。在两国军队有力的镇压下,匪首吴英、黎成美、黄英等先后乞降,除仍有小股流寇外,基本剿平了北疆匪寇。
(四)强化边境治理的诸多措施
除了以上提及的对外措施,阮朝还通过诸多途径加强边地治理、改善边境安全环境。譬如设置土官流官、调整政区、加强军事防御、开垦边地等,一些措施是整个阮朝一以贯之的,一些措施则是在安全问题不断暴露的情况下逐渐实施的。这些措施既多且杂,这里将其简要罗列以窥阮朝的边境治理。
1.设置土官、流官
阮朝在北部边疆土官流官兼设,阮朝虽一度进行改土归流,但在后期又逐渐恢复了土官管辖。明命帝平定农文云的叛乱后,趁机开展改土归流。之后,阮朝在宣高太谅等省进行了大规模改土归流。《大南会典事例》载:
谕:此次廷臣酌议宣高太谅诸土府县州事宜一折,朕细加披览,所议各款多有未合。……如何县州土官现悬缺者,著只遴出流官一员充补。其现有土知县、土知州、土县丞者,著各留原职不必改补,但设流官各一员补为知县、知州等职。至如宣光之安平府,太原之通化、富平二府,高平之重庆府,谅山之长庆府,准各以就近之知县员兼署府事,其原土官准协从流官承办。俾相维制,兼之熏陶浸灌,日染华风。该土官出缺,日后不必再行推补。所有流官莅所,即由该省量择地势岚瘴稍轻者设置,俾奠厥居。[10]
流官虽能防止土司“专袭之弊”,但在瘴气严重的边境地区,仍不能有效治理。明命以后,武维琦等官员多次请求复设土官。嗣德二十二年(1869年),阮朝以“岚瘴之地,流官既非所宜,而言语嗜欲各不相通,非惟夷风难可一律变移,而一有不得其人,恐更导蛮侬以诈伪之习”[7]卷40等由,逐渐恢复土官设置。所设土官必须得到当地土民信服,同时通过各省的严格考察,经阮朝批准方可授予一定职衔。阮朝饬令省府县州等地方官府任用土著为官,在省一级者充任按察或领兵,在府县州一级者充任丞或尉,使他们团结民夫,建立村邑,加强防御。[7]卷63
2.调整政区
在调整土流官员设置的同时,也对关防重地进行政区调整。如1850年,在兴化上游按照距离远近、地丁人数设置土总加以管辖;1870年,下琅县因为地接清朝,是关防重地,复设知县强化政治管辖;1876年,黄佐炎建议兴化省上游十余府县州,宜增设一省,阮朝设置新化道加强管辖;1880年,廷臣又建议“太谅夹北之谅江一带,宣夹太之端雄各县,水土平善,皆可久居,请设为二道(谅江道凤眼、保禄、陆岸、右陇、安世、安勇诸县隶之;端雄道山阳、西关、雄关、三阳、青波、夏禾诸县隶之),每道各筑一土城、厅署、仓库、军舍一,依省莅设提督一、领兵二、兵勇二千,上下有则往剿,无事则屯垦。”[7]卷63越南在边省的这些举措也引起了清朝的注意。道光时,清廷闻得阮朝将谅山镇改为巡抚,并有“聚兵屯粮、开平道路、建塘立卡”等行为,遂严令沿边各处加派愿弁、增强防守。政区调整是政府加强边疆政治治理的手段之一,尤其在匪寇扰掠越南北疆以后,阮朝不得不考虑如何加强对它的有效治理。
3.加强军事防御
阮朝主要通过设置屯堡、组织团练等方式提高边境地区的防御能力。绍治年间,阮久德请求将宣光等省夹界之头党、叫歌、那情等处设立屯堡,各择土目管之。嗣德年间,准许三农县拣兵四十名归隶兴化,增设为兴雄奇五队;又准高峰总拣兵九名,归隶山西。在朝廷不能长久派兵驻防的瘴气地区,允许各村土民组成奇队,以增强地方武装。1875年,阮朝考虑到北圻各省“林陇多歧”,从外派兵往往劳师靡费,难有效果,而团练能够“相友相助以遏寇盗”,起到维护地方治安的作用,于是“著三宣、宁太、谅平、海阳、广安等省臣严饬府县加心劝饬”[5]卷53,于边省各地实行团练之法,并且严惩团练不力的官员。此外,也增设大炮、提供枪支等先进武器。
4.开垦边地
开垦边地也是阮朝边疆治理的重要内容。阮朝建立之初即招募土民、侬人、清人等开垦边疆,到后来在平息匪患的过程中,越南愈发认识到开垦边地的重要性。1876年,黄佐炎以兴化上游地势广漠,如不经理,将为盗贼匪党利用,请设山放衙,派人专责屯垦事务。政府随即招募人员在荒蛮处随力垦治,并将人丁五十至一百名立为一里,十里或八九里立为一乡,入籍所在州县,庶期聚辟。三年后,嗣德帝再次募民开垦边疆。他下令各省官员招回本地的逃荒者,使其回复耕居,并另行招募随地开垦。政府实行“有欠者,官给资本,俟五年半纳半,免田土皆为私世业,十年方起科”[7]卷61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开垦,同时根据官员的垦荒情况设置奖惩制度以期成效。
5.其他治边措施
阮文祥认为北圻诸省善后事宜首在治理,“盖无苛政则无大逆”,“北圻诸省整理封疆、董率兵政、访察官吏、绥辑人民,均委大使专督……夫如是,官正则民莫不敢不正”。[7]卷42除了任贤用能,嗣德帝认为,改善民风也是促进边疆安全的途径之一。他认为北圻风俗向来“浇薄侈荡”,这使北圻诸省多为游手好闲之人,民风不正则讬名犯义之事无所不为。他即谕令:“诚愿方牧、守宰、乡闾、父兄、师友各以善心善行教率其子弟,改过迁善,偕之大道”。使当地人民改恶迁善,除暴安民,宽其北顾之忧。[7]卷50
在中法战争前,阮朝官员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总结出了一套治理边疆的策略。如黄佐炎善后事宜六条:一整理屯堡,以严钤令;二经理州县,以期聚辟;三调剂州民;四奖劝豪干;五安抚胁从;六安插首丁。[8]卷55又如廷臣所拟五款:一申明关禁;二处置流勇;三量留压住;四招回匪首;五筑作圈栅团结民勇等。[7]卷61这些系统的举措在内外交困的阮朝衰落期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也表明,在积累边疆治理经验以后,阮朝逐渐形成了系统化的边疆治理政策。
三、结语
越南阮朝的边疆治理政策是根据边疆安全的现实需要制定的,是封建王朝边疆治理经验的总结,也在面临全新的安全问题时做出了创新。匪患未平并不能说明阮朝的政策失败,事实上它对华侨的政策、对边省的治策至今仍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在治理边疆安全时,仅靠治理政策是远远不够的,它与国力、人才、国际形势等息息相关,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