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迪克森《同胞》中的优生学种族主义思想
2018-03-07马香红王业昭
马香红,王业昭
(合肥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美国内战后,联邦政府在重建时期虽赋予黑人一些公民权,但整个南方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白人至上主义色彩。白人处处打压、排斥黑人,而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亦充斥着对黑人种族的贬低。现今,美国作家托马斯·迪克森(Thomas Dixson)已不为多数人所了解。但在20世纪初,迪克森是宣扬白人至上最典型的代表,他的作品是当时的畅销书。以托马斯的小说《同胞》(The Clansman)为剧本,著名导演戴维沃克·格里菲斯(David W.Griffith)拍摄了种族主义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The Birth of a Nation),在白人中引起强烈而广泛的共鸣。电影上映后,迪克森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而《同胞》更是受到各方关注。
《同胞》借助历史传奇故事来向世人展现黑人属于劣等种族,并歌颂了内战前美国南方的美好。作品中,南方白人是内战的受害者,遭受那些来自北方的投机政客和新获自由的黑人奴隶的双重迫害。《同胞》虽围绕北方斯通曼(Stoneman)和南方的卡梅隆(Cameron)两大家族子女的爱情故事展开,但主题是表现白人,尤其是白人妇女遭到侮辱和毁灭之时,主人公本·卡梅隆(Ben Cameron)组织3K党对黑人进行报复,并粉碎了他们所建立的黑人王国。《同胞》以非常夸张的手法来描写种族主义现象,先天遗传决定种族特性、混血儿延续劣等种族性等优生学种族主义思想充斥全书。通过对《同胞》中包含优生学种族主义情节、人物的分析与评论,论文希冀对读者更好地理解小说、了解美国当时的种族关系并有所启迪。
对于《同胞》,国内外相关研究不多。少数研究从比较文学、社会学角度进行解读,认为黑人虽然获得解放,但只是名义上的自由和平等,而本文从优生学种族主义对其剖析。优生学思想贯穿全文,体现了美国黑人被歧视、压迫的处境:肤色即矛盾。
一、先天遗传决定种族特性
优生学(Eugenics)一词是由英国博物学家、优生学家先驱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于1883年首次明确提出,其本意是“生健康的孩子”或“遗传健康”。优生学理论一经产生,就被广泛运用。20世纪,优生学成为一次重要的社会和文化运动的思潮,与种族、民族和性别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联系[1]。由于遗传基因以及生存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种族与种族之间必然有着鲜明的物理方面的差异,而这些差异是可以继承的,例如肤色、发质以及面部轮廓特征等,而种族主义者抓住了这些差异,大做文章。因而当优生学理论与种族主义思想相结合之时,优生学种族主义就此产生。优生学种族主义认为遗传决定了种族特性,且无可改变。据此,美国的种族主义者坚信黑人是劣等种族,而白人则是优等种族,这完全由先天遗传决定,后天因素无法改变。这样,优生学理论就成为他们排除异己,消灭像黑人这些所谓低劣种族的法宝。
(一)黑人的先天遗传特性
《同胞》中有大量关于黑人体态的描写,处处体现出黑人是天生的劣等种族。“在欧洲意识的兴起过程中,把肤色与文化联系在一起的思想,成为欧洲思想界的独特面貌[2]。”因而在他们的文化里,对于黑人的外貌的描写,我们能读到的是他们那炭黑般的皮肤,短粗的脖子,扁平的鼻子和他们那似乎永远在无限扩张的鼻孔以及向外翻的厚嘴唇这一类的描写。黑人们重复着过和他们父亲一般的生活,满足于吃喝,唱跳,狩猎,犹如猩猩一样[3]。可见,作者认为在从猿向人进化的过程中,劣等种族的因子滞留在黑人种族中,这种差异体现在体质上,直接导致黑人种族生而低劣,而这种劣等种族性使其无法创造现在的人类文明。自黑人拥有非洲这片富饶肥沃的土地之时,他们从没想过对其进行开垦,来时是何样如今还是那样。他们这一种族不是一个无知的婴儿,而是堕落的象征[3]。正是源于天生的愚笨,粗俗,残暴,冷血,黑人不能成为社会的管理者,更无法经营白人文明高度发展的美国。小说中,内战后黑人攫取了南方政府的主导权,而在他们的治理下工厂倒闭,经济崩溃,黑人军队公然在街头调戏白人妇女。格斯(Gus)过去是奴隶如今是黑人军队的一员,整天穿着他那身军装在他前主人的房前炫耀。他的种种行为非常孩子气,先天的愚笨和奴性致使他作出如此幼稚的举动。优生学种族主义者相信:“最好的环境不能提高劣等种族的人们例如乞丐和黑人,同样也不可能提高文明社会中最底层的人群,例如习惯性犯罪、流浪者愚笨者[4]。”换言之,在他们看来,黑人身上所体现的这些特质都是与生俱来的,外部环境是不能改变一个种族的本质。
(二)臣属种族
林肯总统被刺杀后,国会领袖老斯通曼(Old Stoneman)成为美国最高的权力掌控者。斯通曼是一个非常固执且不容置疑的激进议会领导者,不顾同僚的劝阻执意要重建南方,并赋予黑人权利。而最后在目睹黑人的种种劣行后,才醒悟白人同胞才是重建南方的主人。老斯通曼设计好重建南方的方案后,对代表自己去南卡罗来纳州具体实施的塞拉斯·林奇(Silas Linch)说:“你的首要任务是教会这些黑人在他们前主人面前挺直身板。他们必须做到,要不然这些计划全都徒劳。我已经给了黑人权利,他们不要缩头缩脑地站在白人面前,如若那样,上帝也救不了他们。黑人要把这些作为人生的首要准则,抬起你们的头颅……[3]”。小说中,虽然林奇鼓动黑人按照老斯通曼的指示引导黑人,但多数黑人还是要听命于先前的主人,对于白人唯有俯首称臣,马首是瞻。《同胞》将林肯总统塑造成为种族主义者,并直言:“我认为白种人和黑种人的体质差别将永远阻止两个人种在社会和政治上平等的生活在一起,如若是相处在一起,其中一个种族必会走向灭绝[3]。”白人的优等种群性决定他们就必须凌驾于黑人之上,成为美国社会的统治者,而黑人只能处于被奴役的臣属地位,这是由两者的种族特性所决定。
(三)守护白人文明
为了能够维护白人的社会统治地位,迪克森在小说中反复强调在内战结束后,南北方的白人应该团结起来,共同保卫白人文明。本·卡梅隆在战场上受重伤倒地时,菲尔·斯通曼(Phil Stoneman)立刻冲向前去抱起他,并大声说道:天哪,快看!他和我长得真像,这简直就是在朝我自己开枪[3]。小说中描写他们长得就像孪生兄弟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本的头发颜色深一些。在这里作者想要说的是不论南方还是北方,我们是一家人,不要彼此互相残杀,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黑人,他们才是国家的毒瘤。“像本这样的一个人对于整个国家来说要比任何一个踏足这片土地的黑人要有价值的多”[3]。换言之,黑人不论是在智力上、体质上、道德上都不如白人。美国的正确秩序应有白人来守护,只有白人处于统治地位,而黑人们安分守己,整个国家才能正常运转。
(四)小结
美国南北战争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第二次革命,是南方种植园经济与北方资本主义雇佣制之间的斗争,“并不是真正的、站在关心黑奴的立场上来解放黑奴,帮助黑奴的革命。资产阶级的目的一旦达到,‘解放黑奴’的宣言也就被淡忘了[5]。”而战后重建,更是一个噱头。在以迪克森为代表的种族主义者看来,战后对美国南方的重建是一场噩梦,因为黑人解放了,获得了自由身,他们就是一群放出笼的猛兽。美国白人感到无所是从,尤其是南方种植园主,他们需要黑人奴隶来为他们劳作,解放黑人奴隶就等于失去了廉价的劳动力。再者他们从依靠白人而活变成了他们的竞争者,这无疑会威胁到白人的社会统治地位。
二、混血儿延续劣等种族性
优生学种族主义者认为遗传决定种族特性,但这只针对同一种族内部。白人反对种族之间通婚,认为种族之间一旦混合起来,就会产生生理上不正常现象,导致纯白种人逐渐退化[6]。优生学种族主义者从遗传理论的角度来解释禁止不同种族之间的结合的必要性,认为黑人在遗传的品质上比白人生而劣等,两者的结合只会导致人种混乱和血统的不纯洁。因此,美国的优生学种族主义者坚决反对白人与黑人任何形式的结合,避免黑白混血儿(mulatto)的出现。同时,优生学种族主义者认为,黑白混血儿会延续黑人的劣等种族特质。所以,杜绝黑白通婚,这样既可以保持白人优等血统的纯正,也能保证美国社会更加“健康”的发展。上述优生学种族主义思想在《同胞》中得以充分的体现。
(一)白人少女之死——矛盾的激化
在优生学种族主义理论中,跨种族的结合只会带来更加落后的民族,或是走向灭亡。就好比一头驴,可以对其进行调教,但让它与马交配,只能得到一个比马还大的动物骡子,因为骡子是不能传宗接代的,它们就是用来做苦力干重活的[7]。 将《同胞》故事推向高潮的是南方女孩玛丽恩·雷诺阿 (Marion Lenoir)被以格斯(Gus)为首的黑人士兵强奸。雷诺阿苏醒后,同她的母亲立刻收拾屋子,将所有黑人留下的罪恶痕迹清除掉,然后选择跳崖自杀,以保持自己名字的干净纯洁。她说:“我们是逃不掉的。一想到这人生就是一场折磨,只有恨我的人才希望我活下去。坟墓是柔软并舒适的,而日光则是奇耻大辱[3]。”在作者迪克森看来,黑人强奸白人女性是想借助混血后代来改变种族劣根性,而要保持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的纯洁性,防范低等混血儿的出生,雷诺阿只有选择死亡。更进一步说,黑人对白人妇女的态度是崇拜其背后的白人文化。
(二)黑白混血儿——代理人
《同胞》中,迪克森塑造了一个野性不改的黑白混血儿形象。斯通曼选择了黑白混血儿塞拉斯·林奇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去执行自己的重建南方计划,并在此过程中给予黑人选举权以及其它一些与白人平等的公民权。林奇年约40,看似非常有魅力,很显然他继承了雅利安人外表的所有优点,但在他那粗黑且又凸出的眉毛下面,是一双泛着非洲丛林精光的黑黄眼睛。“凯撒般聪慧的脑袋,非洲丛林般野性的眼睛”[3]。白人将林奇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他说话时不再像纯种黑人那样吐字不清的英语,舌头捋不直,仿佛没进化好一样。“……白人的血统赋予个体的优点减缓、拯救黑人血统带来的劣根性”[8]而在南方白人看来黑人的劣等特性深入骨髓,无法改变,只要让他们接受教育,就会慢慢变坏,不在听命于白人。尤其林奇在黑人中通过宣讲布道等方式已小有声望,并在此过程中已慢慢聚拢黑人的力量。老斯通曼年纪偏大,再加上身患残疾,所以就委派他前往南方负责内战后南方重建的具体事务。这正中了林奇的如意算盘,他的野心是建立自己的黑人王国。
(三)抹不去的种族特性
尽管林奇拥有者白人的血统,但是黑人的劣根性仍然滞留在他身上,残暴,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是典型体现。例如,小说中有描写到他去向老斯通曼报告南方重建情况时,看到老斯通曼的女儿美丽的艾尔西,便凑上前去套近乎,而艾尔西根本不予理会。:“此时,林奇无意识流露出放肆无礼的笑容,赤裸裸的眼神,让艾尔西感到不寒而栗”[3]。在作者看来,这种黑人先天的劣等特质与生俱来,那非洲丛林般野性是抹不掉的。即便是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林奇秉承不了白人的高贵和从容,反而黑人血统还是让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换言之,作者迪克森坚信,虽然有了部分白人血统,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但这不能改变黑白混血儿的种族特性,遗传比后天更重要。黑白混血儿尚且如此,纯种黑人更是愚昧之至,无可救药。
(四)小结
在优生学种族主义看来,白人是优等种族,理应是社会的统治者,而黑人种族只能居于从属地位。《同胞》中,由于黑人参与投票,南卡罗来纳州选举出由101个黑人和23个白人组成的州议会,并推选林奇为州长,这时的林奇已经大权在握。但是,由于不具备领导政府的能力,他统治下的黑人王国一片混乱,到处是枪声,尖叫声,咒骂声。林奇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甚至在演讲会上发表说:在五年之内,这个伟大的国家的财富都将转移到黑人的统治之下,抬起你们的脑袋,我们和白人是同等的,和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合适的话,我们还要娶他们的女儿[3]。可见,作者认为黑人的社会从属地位是由其劣等种族性所决定,他们没有能力成为社会的管理者,否则美国社会及其文明必然面临倒退的威胁。
三、结 语
作者托马斯·迪克森生于南卡罗来纳州的谢尔比,对于内战前的南方社会有着深厚的情怀,这些在他的作品中深有体现。在黑奴制的枷锁下,黑人的灵魂和躯壳都已扭曲,他们生活在人间地狱。但种族主义者却认为,黑人的社会地位是由他们的种族特质所决定。
作者迪克森无法跳出时代的局限,而当时的整个社会潮流都是呈现一股丑化、打压黑人的局面。因为需要找一个借口来为白人至上主义者开脱,以此维护自身的利益、社会地位,以及种族优越感,种族主义者从优生学种族主义切入,证明黑人是进化不足的劣等种族,而从现代科学角度来看,这根本就是一个谬论。无独有偶,托马斯·迪克森同时代的一些作家也发表了类似的种族主义作品。“读者必须开放性地理解两种可能性:一个是写进文字的东西,另一个是被它的作者排除在外的东西。每一件文化作品都是某一刹那的反映。”[9]作为读者的我们,必须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看待这些种族主义作品,不光要看到作品里写进的东西,更要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