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融合的路径探究
2018-03-04杨然
杨然
摘 要:高职院校是培养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力军,是国家发展的希望所在。而近年来频发的大学生刑事案件,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道德法律观念的考量。本文就高职学生的道德和法制观念的现状,对“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有机融合进行科学分析,以期为广大教育同仁提供理论借鉴。
关键词:高职学生;道德法制;有机融合;路径探究
一、高职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融合的必要性
1. 符合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高职院校的教育就是多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高职院校需要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就需要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利于学生道德素养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又要确保学生在就业从业过程中提升竞争力。
2. 符合“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道德主要依靠自律作用达到自我教育、自我修正、自我净化的目的,而“道德自律”深受社会风俗、宗教信仰、传统文化、社会群体的熏陶约束。法制主要通过他律达到教化的作用,就是通过各种法律条文来管理规范人的行为,培养人的法律思维和法治意识。而道德和法律同时内化为个体意愿时,法制的他律也随之转化道德的自律。基于此,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今天,高职院校必须将道德教育的“自觉向善”和法制教育的“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起来,让“德治”和“法治”共同发挥作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追求时代利益的最大化,以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国家服务。
二、高职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融合的路径探究
1. 改革现行的教学机制。一是不断研发适合的教材。在新教材的编纂上应保证法律教育的内容比重,平分秋色相得益彰。二是要保证课时安排。应将本课程的教学时间设置为一学年,分两学期讲授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制度。三是改革考核评价机制。要增加法律制度部分的考核内容,使之等比于道德教育,同时要采取多元化的考核形式。
2. 优化教师的资源配置。“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融合与教师专业水平息息相关。要想确保“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取得实效,必须保证有一支“德法兼备”的教师群体。一是要完善师资结构,引进“双师型”人才。高职院校需要调整教师招聘方案,增加具备“法治教育及道德教育”学科水平的招聘比例,保证招师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教师的专业培训。高职院校需要想方设法培養复合型人才,帮助教师补短板强特色,努力建设一支能够将德治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效融合的教师队伍。
3. 探究新颖的教学方法。高职教师需要与时俱进,不断转变教学理念,积极探索尝试新型教学方法,真正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努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促进学生个性学习。一是要采取生活化教学方法,利用生活中的各种时新案例和热点问题,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传统的道德观念和维权意识的养成,培养他们的生命意识和社会责任;二是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寓教于乐。比如可以开展“案例讲习”“热点透视”“模拟法庭”“道德讲堂”等活动,拓展课堂学习空间,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道德法制意识,促进两者的有机结合。
4. 整合各类教学资源。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两者的教育资源极其广泛,如果不能对各种教育资源进行重组整合,往往会形成“貌合神离”的尴尬现象。因此,教师需要努力探讨融合教育的新思想、新方法,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的引导下,认真遴选各自的优质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形成本学科独有的教学资源,把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学生的发展需要有机结合,协同他律和自律的和谐关系,多元化地实施思想政治教育。
总之,高职院校在使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时,应该充分认识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融合的重要性,并能够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从改革教学机制、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探究新颖的教学方法、整合各种教学资源等四个方面强化融合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进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注: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7SJBFDY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