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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何以进入“正史”?
——以《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为例

2018-03-03王庆华

文艺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新唐书正史轶事

王庆华

在中国古代史学中,“正史”①无疑处于无可比拟的重要地位。作为野史之流,“小说”②虽被定位为“正史之余”③,但也具有一定的“资考证”④价值,可成为正史的取材对象。正史编撰取材小说,基本成为传统史学之共识。对于小说何以进入正史,前人虽有所论述⑤,但仍有诸多基本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拟以《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为例加以探讨⑥。

《新唐书》相对于《旧唐书》而言,“列传内所增事迹较旧书多二千余条”⑦,许多内容取材于杂史、传记,也有不少取材于小说,“《新唐书》事倍于旧,皆取小说”⑧。对于《新唐书》增文采录杂史、传记、小说,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陔余丛考》、钱大昕《廿二史考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等多有专门述评,另外,沈炳震《新旧唐书合钞》也以合钞形式全面展示了《新唐书》的增文情况。现当代研究者从历史史料学角度对此亦多论述⑨,也有部分学者从笔记小说研究视角进行探讨⑩。这些研究基本厘清了《新唐书》采录唐人笔记小说的史料来源,但较少从正史与小说关系的视角着眼进行深入研究。笔者拟围绕古人如何认识、评价《新唐书》采录小说、《新唐书》以何标准采录小说、小说进入《新唐书》之“正史化”与《新唐书》文学性增强之“文人化”等问题做一探讨。

一、古人如何评价《新唐书》采录小说

在古人心目中,小说以载录鬼神怪异之事和人物轶闻琐事为主,多由记录传闻而成,“未可全以为据,亦未可全以为诬”⑪,其功用定位以游心寓目、广见闻、助谈柄为主而兼具劝诫、补史的价值⑫。在古代史学和小说学视域中,正史与小说的文类关系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正史与小说文类界限整体上泾渭分明。小说为志怪、琐言、杂事,“非干大体”,“不足以累正史”⑬。另一方面,正史编纂常取材小说,“史之为道,撰述欲其简,考证则欲其详……并小说亦不遗之”⑭。两者存在着一定相通乃至相同之处。这种具有一定张力的文类关系体现为几种不同的理论批评倾向:从严格区分正史与小说文类界限的角度,反对正史过多采录小说,强调正史采录小说须严谨精择;从正史与小说文类相通的角度,肯定甚至褒扬正史较多采录小说,认为小说具有不可替代之重要价值⑮。宋代以降,古人对于《新唐书》增文采录小说之认识、评价,也是在此理论批评框架之下展开的。

唐宋时期,正史编撰可取材小说,基本是一种史学共识,如司马光《进书表》称其编撰《资治通鉴》“遍阅旧史,旁采小说”⑯。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其小说之来尚矣……其后史臣务采异闻,往往取之。”⑰宋人虽然原则上并不反对《新唐书》增文采录小说,但却多质疑、批判。例如吴缜《新唐书纠谬》之《序》云:“揆之前史,皆未有如是者。推本厥咎,盖修书之初,其失有八:……五曰多采小说而不精择……何谓多采小说而不精择?盖唐人小说,类多虚诞,而修书之初,但期博取,故其所载或全篇乖牾,岂非多采小说而不精择之故欤?”⑱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新唐书》:“今唐史务为省文,而拾取小说、私记,则皆附着无弃,其有官品尊崇而不预治乱、又无善恶可垂鉴戒者悉聚,徒繁无补,殆与古作者不侔。”⑲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称:“采杂说既多,往往牴牾,有失实之叹焉。”⑳此类评价主要集中于《新唐书》增文采录小说过多过滥、没有经过精心择选,存在诸多失实、讹误之处,无关治乱殷鉴、人物褒贬、善恶劝惩。宋代笔记亦多指摘《新唐书》采录小说谬误之处,这实际上也暗合了上述评价,反映了宋人比较普遍的认识。如王观国《学林》卷五“霓裳羽衣曲”条:“今《新唐书》王维传亦载此事,盖用《国史补》语也……盖《国史补》虽唐人小说,然其记事多不实,修唐史者一概取而分缀入诸列传,曾不核其是否,故舛误类如此也。”㉑

到了清代,许多学者已不认同宋人的评价,对《新唐书》增文采录小说之态度,由质疑、批判转变为肯定甚至赞赏,认为其采录小说并非滥收而是谨严的,算得上严格甄别、挑选,符合史体规范。赵翼《陔余丛考》卷一一“新唐书得史裁之正”条:“吴缜《纠缪》谓《新书》多采唐人小说,但期博取,故所载或全篇乖牾。然李泌子繁尝为泌著家传十篇,《新书》泌传虽采用之,而传赞云:‘繁言多不可信,按其近实者著于传’,是《新书》未尝不严于别择。今按唐人小说,所记轶事甚多,而新书初不滥收者。如《王播传》,不载其阇黎饭后钟之事。《杜牧传》,不载其扬州狎游,牛奇章遣人潜护,及湖州水嬉、绿树成荫之事。《温庭筠传》,不载其令狐绹问故事,答以出在《南华》,遂遭摈抑之事。《李商隐传》,不载其见摈于绹,因作诗谓郎君官贵、东阁难窥之事。此皆载诗话及《北梦琐言》等书,脍炙人口,而《新书》一概不收,则其谨严可知。”㉒也有清代学者认为其采录小说更好地彰显了人物评价、善恶劝惩,符合正史价值追求。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二“鱼朝恩传新旧互异”条:“宦者鱼朝恩恣横之状,《新书》描摹曲尽,大半皆《旧书》所无,至如朝廷裁决,或不预,辄怒曰:‘天下事有不由我乎?’养息令徽尚幼,服绿,与同列争,朝恩见帝,请得金紫,帝未答,有司已奉紫服于前,令徽称谢。此皆出苏鹗《杜阳杂编》卷上。《新书》好采小说,如此种采之却甚有益,《旧书》不采,使朝恩恶不著,固可恨。”㉓显然,清人对《新唐书》增文采录小说之认识是针对宋人评价而言的㉔,相对而言更为圆融、辩证。

从文本分析来说,《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轶事、琐事确有所筛选、甄别,甚至经过精心选择。例如,《新唐书·张说传》从小说中甄选了两则轶事进行增补:“说既失执政意,内自惧。雅与苏瑰善,时瑰子颋为相,因作《五君咏》献颋,其一纪瑰也,候瑰忌日致之。颋览诗呜咽,未几,见帝陈说忠謇有勋,不宜弃外,遂迁荆州长史。”“后宴集贤院,故事,官重者先饮,说曰:‘吾闻儒以道相高,不以官阀为先后。太宗时修史十九人,长孙无忌以元舅,每宴不肯先举爵。长安中,与修《珠英》,当时学士亦不以品秩为限。’于是引觞同饮,时伏其有体。”㉕前一则轶事采自《明皇杂录》卷下“张说之谪岳州也”条㉖,既反映了张说从贬官岳州到复用为荆州长史的历史细节及其原委,也表现了张说善于逢迎、周旋之性格。后一则轶事采自《大唐新语》卷七“张说拜集贤学士于院厅宴会”条㉗,彰显了张说谦让、有礼之作风。然而,另有三则事关张说的小说轶事却未被采纳。如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一二“明皇封禅泰山张说为封禅使”条㉘、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五“巾幞”条㉙、刘肃《大唐新语》卷一一“贺知章自太常少卿迁礼部侍郎兼集贤学士”条㉚。《酉阳杂俎》《封氏闻见记》《大唐新语》都属于《新唐书》传记增文的采录对象,编撰者应曾过目这些条目,但都弃而未取,应该经过一番甄别、选择。相对于增补者而言,这三则舍弃的轶事既无关朝廷大政和人物命运,也不能很好地表现张说之性情、品格。可见,史家采择小说编纂《新唐书》,实际上是一个选择、建构的过程。他必然是以一定的标准舍弃那些他认为并不重要或不真实的轶事,而将那些他认为有价值的写入其中,而且,这些被纳入的新材料要与《旧唐书》原有的传记统一而协调。

从宋代至清代,古人对于《新唐书》增文采录小说评价之转变,应主要源于其对下列问题认识的变化:首先,古人如何认识、评价小说及其所载录之轶事之价值。这涉及从宋代至清代小说观念的发展、演化,特别是人们对小说文类性质、价值功用的认识。总体而言,清人之小说观念相对于宋人更强调小说补史之阙的性质。例如,《四库全书总目》就将一批原来一直归为“杂史”“传记”的著作划归“小说家”,而且,也更加强调小说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三“欧史喜采小说薛史多本实录”条亦曰:“大约实录与小说互有短长,去取之际,贵考核斟酌,不可偏执。”㉛其次,古人如何认识、评价正史采录小说之标准。这与宋代至清代史学思想的发展、演化有关,特别是与正史编纂之取材范围、入史标准等有关。总体而言,清人之史学思想相对于宋人更为开放而且理性,对正史采录小说更易接纳、理解。再次,宋人更加贴近《新唐书》编撰成书,掌握之小说作品较清人应更为全面、丰富,所以也更易以严苛之眼光审视《新唐书》之挑选史料。

二、《新唐书》采录小说之标准

整体来看,唐人小说主要类型有笔记体的志怪小说、轶事小说和传记体的传奇小说、杂糅诸体的杂俎小说。笔记体的志怪小说主要以神仙、鬼魅、精怪、异物等人物故事为取材范围,轶事小说主要以各类朝野人物的轶闻逸事为记述对象。传记体的传奇小说主要以曲折细致、文辞华艳之传记体叙述恋情、侠义等人物故事。杂俎小说指兼容并包志怪、轶事、传奇乃至非叙事性之考证笔记者。《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集中于笔记体之轶事小说,主要包括张《朝野佥载》、刘饣束《隋唐嘉话》、封演《封氏闻见记》、刘肃《大唐新语》、李肇《唐国史补》、李德裕《次柳氏旧闻》、胡璩《谈宾录》、孟棨《本事诗》、佚名《大唐传载》、段成式《酉阳杂俎》、张读《宣室志》、李亢《独异志》、韦绚《刘宾客嘉话录》、郑处诲《明皇杂录》、赵璘《因话录》、张固《幽闲鼓吹》、康骈《剧谈录》、高彦休《唐阙史》、苏鹗《杜阳杂编》、李绰《尚书故实》、李浚《松窗杂录》、佚名《玉泉子》、孙棨《北里志》、王定保《唐摭言》、王仁裕《玉堂闲话》、刘崇远《金华子》、孙光宪《北梦琐言》等㉜。

从历代主要公私书目著录情况来看,《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条目较多者,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小说”“杂史”“传记”混杂著录者,如《大唐新语》《明皇杂录》《次柳氏旧闻》《刘宾客嘉话录》《朝野佥载》㉝。作为史之流别,杂史、传记、小说与正史之文类关系存在着明显的亲疏远近之别,其中,杂史载录内容与正史最为相关,多事关庙堂国政、人事善恶,传记次之,小说最远。杂史、传记、小说混杂著录者,多兼具三者或二者的文类规定性。不过,在宋代公私书目特别是《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中,此类作品多被归为杂史或传记,也反映出《新唐书》传记增文实际上是将其作为史料价值较高的杂史、传记看待的。此外,《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条目较多者,也有部分作品属于历代主要公私书目著录于“小说家”者,如《隋唐嘉话》《唐国史补》《唐摭言》《大唐传载》《因话录》等。但此类作品在古人心目中也属小说中之翘楚,从史家眼光看来,算得上史学价值较高者。如《四库全书总目》称:“所录唐公卿事迹言论颇详,多为史所采用。”(《大唐传载》提要)㉞“故其书虽体近小说,而往往足与史传相参。”(《因话录》提要)㉟“是书述有唐一代贡举之制特详,多史志所未及。”(《唐摭言》提要)㊱《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主要集中于记载朝野人物之琐闻、轶事且具有较高史学价值的轶事小说,这说明正史与小说文类关联之处在于一小部分补史之阙者,其他大量的志怪小说、传奇小说及距离史家旨趣较远的轶事小说大都与正史无缘。

关于《新唐书》编纂者以何标准采录小说增补传文,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七“新书增旧书处”条称:“试取旧书各传相比较,新书之增于旧书者有二种,一则有关于当日之事势、古来之政要,及本人之贤否,所不可不载者;一则琐言碎事,但资博雅而已。”㊲从古代史学视角来看,所谓“有关于当日之事势、古来之政要及本人之贤否,所不可不载者”,主要指《新唐书》传记增文之史家标准:事关重要历史事件发展过程、朝廷大政沿革、人物善恶评价等。这与曾公亮《进唐书表》表述之编撰初衷也基本一致:“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足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㊳从文本分析来看,《新唐书》传记增文以史家标准采录小说具体表现为:

第一,传统史学强调,正史记载须事关军国、理涉兴亡、殷鉴兴废。《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轶事与朝廷大政密切相关,属于反映重要历史事件或重要人物命运转折之历史片段。如《桓彦范传》:“后闻变而起,见中宗曰:‘乃汝耶?竖子诛,可还宫。’彦范进曰:‘太子今不可以归,往天皇弃群臣,以爱子托陛下,今久居东宫,群臣思天皇之德,不血刃,清内难,此天意人事归李氏,臣等谨奉天意,惟陛下传位,万世不绝,天下之幸。’后乃卧,不复言。”㊴此事又见于《大唐新语》㊵,关系中宗复位,展现了重要的一幕历史场景。

第二,传统史学强调,正史载事须辨人事之纪、贤贤贱不肖、表贤能。《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轶事与人物治国理政及其他方面之才干评价密切相关。如《张嘉贞传》:“其始为中书舍人,崔湜轻之,后与议事,正出其上。湜惊曰:‘此终其坐。’后十年而为中书令。”㊶此事又见于《玉泉子》㊷,崔湜对张嘉贞之态度由轻蔑到惊异而钦佩的转变,从侧面表现了张嘉贞理政才能之出类拔萃。《卢杞传》:“(稍迁吏部郎中,为虢州刺史)奏言虢有官豕三千为民患,德宗曰:‘徙之沙苑。’杞曰:‘同州亦陛下百姓,臣谓食之便。’帝曰:‘守虢而忧它州,宰相材也。’诏以豕赐贫民,遂有意柄任矣。”㊸此事又见于《唐国史补》㊹,卢杞之议论,揭示了他胸怀天下、心有全局的宰相胸怀。其中,事关历史人物之文艺、学术才能的轶事主要集中于文艺传和儒学传,如《李贺传》:“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湜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援笔辄就如素构,自目曰‘高轩过’,二人大惊,自是有名。”㊺此事又见于《唐摭言》㊻,以独特的方式凸显了李贺杰出的文学天才。这类轶事,即是赵翼所谓“正以见其才”㊼者。

第三,传统史学强调,正史载事须善善恶恶,书美以彰善、记恶以垂戒。《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轶事与历史人物品行、操守的道德评价密切相关。如《房玄龄传》:“(帝讨辽,玄龄守京师)有男子上急变,玄龄诘状,曰:‘我乃告公。’玄龄驲遣追帝,帝视奏已,斩男子,下诏责曰:‘公何不自信。’其委任类如此。”㊽此事又见于《隋唐嘉话》㊾,既反映了唐太宗对房玄龄的信任,也表现了房玄龄对唐太宗的坦荡、忠诚。《鱼朝恩传》:“养息令徽者,尚幼,为内给使,服绿,与同列争忿,归白朝恩。明日见帝曰:‘臣之子位下,愿得金紫,在班列上。’帝未答,有司已奉紫服于前,令徽称谢。帝笑曰:‘小儿章服,大称。’”㊿“会释菜,执易升坐,百官咸在,言鼎有覆饣束象,以侵宰相。王缙怒,元载怡然。朝恩曰:‘怒者常情,笑者不可测也。’载衔之,未发。”[51]此事又见于《杜阳杂编》[52],凸显了鱼朝恩之恶:藐视皇权、专横无理、飞扬跋扈。

整体而言,小说属于史官之末事,所载录者多为无关朝廷大政、善善恶恶的琐细之事。然而,从《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轶事有相当一部分直接事关朝廷大政、人物命运、善善恶恶之评价来看,小说还是载录有少量符合史家旨趣之轶事,与正史存在直接相通之处。《朝野佥载》《唐国史补》《大唐新语》《次柳氏旧闻》《明皇杂录》等一批唐人轶事小说载录有大量此类性质的条目,其中许多内容还可能抄录自唐代国史“实录”。此类小说为后世确立起轶事小说之典范。宋人轶事小说向唐人学习,也载录了大量此类内容,如欧阳修《归田录》、司马光《涑水记闻》等。《四库全书总目》称:“多记朝廷轶事,及士大夫谈谐之言……然大致可资考据,亦《国史补》之亚也。”(《归田录》提要)[53]宋人轶事小说中诸多此类轶事后来也被大量采入了《宋史》。

《新唐书》对《旧唐书》之删略、增补,暗含着一种批评、对话关系。宋祁等人选择小说轶事写入《新唐书》,这些轶事首先必须符合史家对传主的人生经历、思想才能、性情品格以及相关历史事件过程的整体理解和想象。其次,这也是史家按照自己的史学标准和新掌握的史料重新审视《旧唐书》,补充、修正《旧唐书》对传主的整体理解和想象。

三、小说之“正史化”与《新唐书》之“文人化”

《新唐书》传记增文往往会对作为素材的小说轶事进行一番加工处理。一般来说,小说载录之轶事较多描摹形容,包含大量的细节描写和场景化描述,这些轶事进入《新唐书》后,常常被简略化处理而仅保留个别典型性细节或比较简略的场景化叙事。例如,《明皇杂录》载录“唐玄宗用张嘉贞为相”:“开元中,上急于为理,尤注意于宰辅,常欲用张嘉贞为相,而忘其名。夜令中人持烛于省中,访直宿者为谁,还奏中书侍郎韦抗,上即令召入寝殿。上曰:‘朕欲命一相,常记得风标为当时重臣,姓张而重名,今为北方侯伯。不欲访左右,旬日念之,终忘其名,卿试言之。’抗奏曰:‘张齐丘今为朔方节度。’上即令草诏,仍令宫人持烛,抗跪于御前,援笔而成,上甚称其敏捷典丽,因促命写诏勅。抗归宿省中,上不解衣以待旦,将降其诏书。夜漏未半,忽有中人复促抗入见。上迎谓曰:‘非张齐丘,乃太原节度张嘉贞。’别命草诏。上谓抗曰:‘维朕志先定,可以言命矣。适朕因阅近日大臣章疏,首举一通,乃嘉贞表也,因此洒然方记得其名。此亦天启,非人事也。’上嘉其得人,复叹用舍如有人主张。”[54]《新唐书》采录此事入《张嘉贞传》:“帝欲果用嘉贞,而忘其名,夜诏中书侍郎韦抗曰:‘朕尝记其风操,而今为北方大将,张姓而复名,卿为我思之。’抗曰:‘非张齐丘乎?今为朔方节度使。’帝即使作诏以为相。夜且半,因阅大臣表疏,举一则嘉贞所献,遂得其名。”[55]这种简略化处理反映了正史与笔记小说在叙事方式上的典型差异,“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然则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56]。正史之叙事追求简洁,反对虚加练饰、轻事雕彩,而《新唐书》更是特别追求叙事之简要,如《进唐书表》称:“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57]《新唐书》对传记增文采录小说之轶事进行简略化处理,实际上是一种“正史化”。这种简略化处理虽符合正史之叙事原则,但因过度追求叙事简要,也招致不少史家、文人的批评。如顾炎武《日知录》“文章繁简”条曰:“《新唐书》之简也,不简于事而简于文,其所以病也……是故辞主乎达,不主乎简。刘器之曰:‘《新唐书》叙事好简略其辞,故其事多郁而不明,此作史之病也。’”[58]不过,也有少量小说轶事片段进入《新唐书》后保留了比较完整、细腻的场景化描写。如《吉顼传》:“及辞,召见,泣曰:‘臣去国,无复再谒,愿有所言。然病棘,请须臾间。’后命坐,顼曰:‘水土皆一盎,有争乎?’曰:‘无。’曰:‘以为涂,有争乎?’曰:‘无。’曰:‘以涂为佛与道,有争乎?’曰:‘有之。’顼顿首曰:‘虽臣亦以为有。夫皇子、外戚,有分则两安。今太子再立,而外家诸王并封,陛下何以和之?贵贱亲疏之不明,是驱使必争,臣知两不安矣。’后曰:‘朕知之,业已然,且奈何?’”[59]此事又见于《大唐新语》[60],两者的场景化描述基本相同。

小说之轶事进入《新唐书》,虽然大都经历了程度不同的“正史化”处理,但最终写入的历史片段、生活片段还是或多或少补充增强了《新唐书》的文学性,实质上也是一种“文人化”。《史记》是史笔、文笔相结合的典范。从叙事方式上说,其文笔主要表现为:历史叙述中添加了诸多描摹形容成分,包括细节描写、心理描写、场面描绘、氛围渲染、轶事传神、笔补造化等等;注重叙事,也注重写人,以人物为中心,鲜明生动地刻画人物性情、品格,深刻揭示人物思想、灵魂;注重凝炼主题,寄托自己对历史人物的认识、评价和情感、态度等。“太史公叙事,必摹写尽情。如万石君孝谨,将其处家处乡处朝,笔笔形容,如化工之画须眉,毫发皆备。”[61]随着史学的发展,《汉书》已出现文、史分流的倾向,更加注重纪事而淡化写人,常常删略历史叙述中的描摹、形容成分,从而使其文学性大大削弱。《后汉书》《三国志》之后,更加强调“文之与史,较然异辙”[62]。史家追求史体谨严实录而反对“文笔”叙事,甚至认为文采奕奕有害历史真实。这些补充写入《新唐书》的历史片段、生活片段大都包含了诸多人物的表情、动作、言语等细节,有些还算得上历史场面描摹,鲜明、生动地刻画出历史人物的性格思想、性情才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此类文字也是文学性较强之“文笔”。

《新唐书》采录小说琐事,也有不少内容与历史人物之性情、品格、嗜好密切相关。史家之所以采录,主要是为了彰显历史人物的性格、精神,这反映了鲜明的文人旨趣。如《韦斌传》:“斌天性质厚,每朝会,不敢离立笑言。尝大雪,在廷者皆振裾更立,斌不徙足,雪甚,几至靴,亦不失恭。”[63]此事又见于《酉阳杂俎》[64],彰显了韦斌憨厚、拘谨之性情。《宇文士及传》:“其妻尝问向遽召何所事,士及卒不对。帝尝玩禁中树曰:‘此嘉木也!’士及从旁美叹。帝正色曰:‘魏征常劝我远佞人,不识佞人为谁,乃今信然。’谢曰:‘南衙群臣面折廷争,陛下不得举手。今臣幸在左右,不少有将顺,虽贵为天子,亦何聊?’帝意解。”“又尝割肉,以饼拭手,帝屡目,阳若不省,徐啖之。其机悟率类此。”[65]此事又见于《隋唐嘉话》[66],反映了宇文士及“机悟”之品格。也有一些琐事重在表现人物之嗜好,如《欧阳询传》:“尝行见索靖所书碑,观之,去数步复返,及疲,乃布坐,至宿其傍,三日乃得去。其所嗜类此。”[67]此事又见于《刘宾客嘉话录》[68]。这类反映人物之性情、品格、嗜好的琐事,在《新唐书》中大多属于追叙、补叙,以“尝”“初”“类此”[69]等引导、提示,基本上脱离了人物命运和历史功业之主体叙事,属于文学性的闲笔。

正史借细小琐事为人物传神、表现人物性情、精神的文学化书写传统确立于《史记》。“借轶事出色,乃史公长伎。”[70]“史公每于小处着神。”[71]这属于文人色彩鲜明之“文笔”。相对于人物的历史大事业、大功绩来说,细小的轶事往往在表现人物性格方面发挥作用,如黄宗羲《论文管见》所云:“叙事须有风韵,不可担板。今人见此,以为小说家伎俩。不观《晋书》《南北史》列传,每写一二无关系之事,使其人之精神生动,此颊上三毫也。”[72]《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中无关史家旨趣之琐言碎事,实际上也是遵从了这个文人化书写的传统。

“《唐书》欧阳修撰本纪、志、表,宋祁撰列传。”[73]《新唐书》传记增文采录小说之文人化,与宋祁兼具史家与文人之双重身份与意识密切相关。宋祁在《新唐书》传记增文中表现出鲜明的文学性和文人色彩,以至于招致宋人之批评,如高似孙《纬略》:“重修《唐书》成。韩魏公素不悦宋景文,以所上列传文采太过。”[74]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称:“子京通小学,惟刻意文章。”[75]

① “正史”作为史部文类概念,确立于《隋书·经籍志》(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53页)。本文所谓“正史”,沿用了历代目录学中的概念。

② 本文所谓“小说”,主要指历代公私书目著录之“小说家”,以文言“笔记体小说”为主体。

③ 笑花主人:《序》,抱甕老人辑《今古奇观》,岳麓书社1992年版,第1页。

④⑪⑭㉞㉟㊱[53]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182页,第1210页,第397页,第1185页,第1184页,第1186页,第1190页。

⑤ 前人有关古代史学、古代小说史的研究论著,虽然对正史与小说之关系或多或少有所涉及,但专门、深入的论述很少,仅有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等个别专著相对涉及较多,以及李少雍《略论六朝正史的文学特色》(载《文学遗产》1998年第3期)、董乃斌《诸朝正史中的小说与民间叙事》(载《文学评论》2006年第5期)、王国良《六朝小说与〈晋书〉关系初探》(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主编《魏晋南北朝文学论集》,[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版)等个别论文有比较深入的论述。

⑥ 本文主要指《新唐书》本纪、列传中的传记文相对于《旧唐书》增加、补充之内容,不包括《旧唐书》无传记而《新唐书》新增整篇传记者。

⑦㉒㊼ 赵翼:《陔余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92页,第179页,第180页。

⑧ 朱弁:《曲洧旧闻》,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17页。

⑨ 如黄永年《唐史史料学》(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谢保成《隋唐五代史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邹瑜《〈新唐书〉增补传记之史料来源考略——笔记小说部分》(陕西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解峰《〈新唐书〉增传史料来源研究》(吉林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等。

⑩ 如周勋初《唐人轶事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程国赋《唐五代小说的文化阐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严杰《唐五代笔记考论》(中华书局2009年版)等。章群《〈通鉴〉及〈新唐书〉引用笔记小说研究》([台湾]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1999年版)对《新唐书》引用笔记小说有专章论述,以附表形式较全面地梳理了《新唐书》采录笔记小说的具体条目。

⑫ 参见拙文《论“笔记体小说”之基本文体观念》,载《浙江学刊》2011年第3期。

⑬ 李之亮:《欧阳修集编年笺注》第4册,巴蜀书社2007年版,第284页。

⑮㉝ 参见拙著《文言小说文类与史部相关叙事文类关系研究——小说在“杂史”“传记”“杂家”之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下编第二章“小说与杂史”、第四章“小说与正史”有关论述。

⑯ 司马光:《进书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9607页。

⑰⑳[75] 晁公武:《宛委别藏衢本郡斋读书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57页,第135页,第135页。

⑱ 吴缜:《新唐书纠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页。

⑲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04页。

㉑ 王观国:《学林》,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69页。此类论述还有叶梦得《避暑录话》卷上“郑处诲《明皇杂录》记张曲江与李林甫争牛仙客实封”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6页)、洪迈《容斋随笔》之《容斋续笔》卷六“严武不杀杜甫”条(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84页)。

㉓㉛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374页,第1407页。

㉔ 此类论述还有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一“卢携无拒王景崇事”条(第1365页)、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六“唐书”条(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40页)。

㉕㊳㊴㊶㊸㊺㊽㊿[51][55][57][59][63][65][67][69] 《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407、4410页,第6471页,第4310页,第4444页,第6351页,第5787、5788页,第3857页,第5865页,第5864、5865页,第4442页,第6472页,第4259页,第4354页,第3935、3936页,第5646页,第3769、4048页。

㉖[54] 郑处诲:《明皇杂录》,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8页,第12页。

㉗㉚㊵[60] 刘肃:《大唐新语》,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3页,第165页,第8页,第6页。

㉘[64] 段成式:《酉阳杂俎》,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5页,第197页。

㉙ 封演:《封氏闻见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2页。

㉜ 据笔者考证统计,《新唐书》传记增文共从这些笔记小说中取材八十四条。

㊲ 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58页。

㊷ 佚名:《玉泉子》,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8页。

㊹ 李肇:《唐国史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25页。

㊻ 王定保:《唐摭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6页。

㊾[66] 刘:《隋唐嘉话》,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12页,第12页。

[52] 苏鹗:《杜阳杂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5页。

[56][62] 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68页,第250页。

[58] 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外七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6、1467页。

[61] 王治嗥《史记榷参》评《万石张叔列传》,转引自杨燕起等汇辑《史记论著集成》第6卷《史记集评》,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546页。

[68] 韦绚:《刘宾客嘉话录》,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7页。

[70] 吴见思:《史记论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页。

[71] 姚苎田评《史记菁华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78页。

[72] 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2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271页。

[73]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第138页。

[74] 左洪涛:《高似孙〈纬略〉校注》,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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