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及启示
2018-02-24陈全银魏燕荣
● 陈全银 张 婷 魏燕荣
身心障碍者就业的实现不仅能够提高其生活质量,而且对身心障碍者所在家庭及整个社会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中,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作为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对实现身心障碍者就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是指运用科学方法对身心障碍者的人格、态度、性向、工作习惯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而了解其就业优势及职业潜能,以作为后续安置或者其他需求的建议[1]。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近年来受到台湾地区的高度重视及学者的积极关注,源于其不仅拥有特质因素论、明尼苏达工作适应理论、生涯发展论等相关理论作为扎实的理论依据,而且透过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能够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自身能力及潜质,促进其职业生涯发展,还能为身心障碍者的职业康复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学校和康复机构提供更加适宜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等。
台湾地区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始于法规的颁布。1998年6月30日颁布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办法》对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提出了制度性的要求,在该办法的推动下,1999年由台北市劳工局与高雄市劳工局博爱职训中心率先开展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工作。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于2003年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主要归功于当年《补助办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实施计划》的出台。截至2008年,台湾地区已经有23个县市办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业务,而实际承办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执行单位有31个,服务个案1754人[2]。目前,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已经成为身心障碍者职业康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身心障碍者的职业培训与就业安置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一、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概述
随着《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办法》及《补助办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实施计划》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与修订,对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对象、流程、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促使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逐渐向制度化转变,为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一)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对象
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对象从纵向看涵盖了身心障碍者不同的人生阶段,具体可分为职前与职后两个不同的时期;从横向出发包括学校、康复机构、庇护工场等领域的身心障碍人群。根据最新修订的《补助办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实施计划》[3]的内容,台湾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对象主要包括六类:一是有就业意向的高三应届毕业的身心障碍学生,经评估需要职业辅导评量者;二是有就业意愿的职业训练单位受训学员,经评估需要提供就业安置选择参考的身心障碍个体;三是医疗复健稳定,有就业意愿的身心障碍个案,经评估需要职业辅导评量的个体;四是就业服务单位的个案,经评估需要职业辅导评量的个体;五是庇护职场的员工,阶段性提供职业辅导评量,评估职场表现与进入支持性、竞争性职场的可能性;六是因失业而再就业的个案,经评估需要职业辅导评量的个体。此外,为了保证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质量,减轻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补助办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实施计划》在服务量的部分也做出了说明:“台湾地区每一直辖市、县市视需要委托符合资格者担任执行单位,每一执行单位每年评量三十个个案为原则,并按件计酬。”
(二)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流程
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辅导评量流程是否规范。《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办法》与《推动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实施》两个法律文件都对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流程进行了说明,虽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但是都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申请,经地方行政部门职业重建个案管理员进行初评,需要提供职业辅导评量的残疾个体,在职业重建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填报相关资料或填写就业转衔资料表,提交到执行单位;二是派案及回复,执行单位在接收评估案件三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转介资料评估决定是否提供评量,并将结果回复地方行政部门职业重建个案管理员;三是接案会谈,执行单位于同意提供评量服务并于回复派案结果后七个工作日内,由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与个案会谈,收集个案服务所需相关资料;四是拟定个别化职业辅导评量服务计划,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应于接案晤谈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转介的职业评估需求及接案晤谈所获得的信息拟订个别化职业辅导评量计划;五是进行评量,职业辅导评量计划拟订后,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应尽快提供个案相应的评估服务;六是召开职业辅导评量说明会及撰写评报告,由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就职业辅导评量结果作口头说明,充分交换意见;七是转交职业辅导评量报告,执行单位应将完整的个案评量报告移交到地方行政部门职业重建管理员及所属地方行政部门;八是成效追踪及参与职业重建相关会议,执行单位在职业辅导评量结束后六个月内,需要追踪个案后续服务情形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三)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内容
合理且完善的职业辅导评量内容,能够协助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对身心障碍者和对工作内容有更明确、更整体性的了解,进而依据评量结果找到契合身心障碍者特质的工作,并针对其需要加强的部分提供具体可行的建议。为了保证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全面性,《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实施方式及补助准则》[4]第六条对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具体包括:身心障碍者个体的身体状况与功能表现、身心障碍者个体的学习特性与喜好、职业兴趣、职业性向、工作技能、工作人格、潜在的就业环境分析、就业辅具与职务再设计、其他与就业有关需求的评量九个方面。可见,台湾地区的职业辅导评量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性向。一是身心障碍者个体的评量,即了解身心障碍者个体的就业优势与劣势,其中职业辅导评量内容的第一至第七项皆属于该维度;二是分析职场环境,即了解职场与职务再设计的需求,包括评估内容的潜在就业环境分析及就业辅具与职务再设计两个方面。透过身心障碍者个体的评量与职场环境的分析,找到身心障碍者个体融入工作环境的切节点,为实现其顺利就业做好坚实的准备。
二、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特点分析
在台湾地区行政部门政策及经费的大力支持和学者极力推进下,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形成了以下三大特点:职业辅导评量人员背景多元化,专业能力高质化;评估方法的多元化,评估工具的多样化;强调服务品质,注重服务评鉴。
(一)职业辅导评量人员背景多元化,专业能力高质化
身心障碍者是一个异质性极高的群体,同时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过程,基于这两方面的考量,势必要求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背景的多样化,方能保证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优质性。目前,来自复健咨询研究所的毕业生是台湾地区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在区域性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资源服务网工作。台湾地区行政部门为了兼顾复健咨询研究所毕业生的质与量,参考美国复健咨询师认证的机制,从2003年开始陆续成立了三个复健咨询研究所,要求毕业生在两到四年的修业年限中需修满至少40学分的研究所课程以及360小时的复健咨询实习。其中,彰化师范大学复健咨询研究所就是三个研究所之一,在职业辅导评量素养的方面要求学生必修《职业辅导评量的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此外还要求完成至少60小时的职业辅导评量的实习任务。
另一个取得职业辅导评量资格的渠道是完成职业辅导评量专业训练160小时的结训者,培训内容并非由各个培训单位自行决定,而是依照台湾地区2009年提出的《规划建构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之训练课程时数及抵免规划》所规定的培训内容来规划课程。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参加这个160小时的培训,台湾地区2008年修订的《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选用办法》[5]第六条明确要求,参加160小时的职业辅导评量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二是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心理辅导、劳工关系、企业管理或人力资源发展的相关专业毕业,并从事一年以上就业服务、职业重建个案管理或职能治疗的相关工作人员。此外,为了给取得职业辅导评量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持续注入新鲜血液,《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选用办法及培训准则》要求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每年须接受18小时的教育培训。可见,台湾地区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不仅背景呈现多元化,而且对其相关的职业能力素养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切实保障了身心障碍者职业能力评量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评估方法的多元化,评估工具的多样化
正确选用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的解释及应用相当重要,因此台湾地区的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在提供相关服务时通常会依据评量目的以及个案的特质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标准化心理测验因其具备施测时间短、购置费用较少、评量结果较具客观性等因素而广泛被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使用,据调查显示,标准化心理测验工具被使用的频率高达74%[6]。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标准化心理测验自身存在真实性不足及注重结果而忽略评估过程中行为表现变化历程等缺陷,可能对于重度障碍者、认知功能较差者、慢性精神疾病者以及缺乏工作经验的身心障碍者不太适用,预测就业能力的准确度也常受到质疑[7]。因此,台湾地区行政部门又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一些常用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方法以供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参考,包括工作样本分析、情景评量、现场试做及其他一些评量方法。截至目前,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常用的评估方法可分为档案分析与面谈、生理功能评估、标准化心理测验、工作样本、情境评量、现场试做等,多元化的评估方法成为职业辅导评量的典型特质。
多元的评估方法如果是提升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质量的软实力,那么评估工具的多样化就成为创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优质服务的硬件补充。台湾地区行政部门历来对研究工具的开发与修订都非常重视,每年都设有研究工具开发基金,以促进各类研究工具的开发与修订。目前用于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的评量工具大致有130种,其中标准化测验工具达60多套,包括智力测验、认知测验、成就测验、性向测验及兴趣测验等方面的工具,而功能性评量和工作样本分析工具则相对较少,功能性评量总共有11套,涵括了8套生理功能工具与3套日常生活功能工具,工作样本分析工具有15套,除此之外还有31套非标准化测验作为辅助评量。在众多评估工具中,兼备本土化与官方认可的评量工具当属由台湾地区职业训练局开发的《我喜欢做的事》《通用性向测验》及《工作气质测验》,以上三套工具在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估过程中的使用率也相对较高。台湾地区多样化的评估工具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不同个体的职业评量需求,但同时也对职业辅导评量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挑战。
(三)强调服务品质,注重服务评鉴
自1999年台北市劳工局与高雄市劳工局博爱职训中心提供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以来,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台湾地区的职业辅导评量逐渐由“量的推广”向“质的提升”转变。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评鉴工作是检验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试金石。台湾地区之所以开展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评鉴工作,一方面检视过去一年或者两年内职业辅导评量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另一方面则是补助单位作为是否继续委托的依据。台湾全地区的职业辅导评量评鉴工作始于2008年,在台湾地区职训局的倡议下,由北、中、南三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资源中心共同拟定《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服务评鉴表》及执行方式,提供给职训局委托单位作为检核现阶段职业辅导评量服务成效的工具,以促进未来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改革与发展。在高雄市莲潭国际会馆举办第一届台湾全地区职业辅导评量评鉴。《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评鉴表》的具体指标包括:行政组织及管理(20分)、外在资源结及倡导(10分)、服务时程管理(18分)、服务内容(10分)、职业辅导评量报告(24分)、服务成果(18分)与特殊表现(5分),七个维度合计105分。为了保障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评鉴工作持续开展,职训局制订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服务评鉴计划》[8],明确规定评鉴业务原则上每两年评鉴一次,由职训局委托各区职评资源中心协办,职业辅导评量的评鉴工作也因此获得制度上的确立。可见,台湾地区行政部门对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高度重视,希望透过职业辅导评量评鉴工作的开展借以提升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质量。
三、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启示
我国大陆地区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工作起步较晚,大多数省市已经建立了评估室,配备了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软件,对构建优质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9]。然而,我国大陆地区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仍存在评估人员不足、流动性大、专业技能缺失,职业评估形式单一、工具缺乏,评估系统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解决[10][11]。借鉴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经验,我国大陆地区应该拓宽职业辅导评量人员的来源渠道,提升其职业辅导评量水平;完善评估内容,开发评量工具;注重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检核,构建评鉴机制。
(一)拓宽职业辅导评量人员来源渠道,提升其职业辅导评量水平
台湾地区具备职业辅导评量资格的人员不仅包括了复健咨询所毕业生,还包括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特殊教育领域的工作人员,其职业背景极具多元化。反观我国大陆地区,现有的职业辅导评量人员队伍不稳定,素质也参差不齐。研究显示,北京18个区县从事测评的人员80%是就业所人员兼任,无法专职从事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使测评结果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12]。鉴于目前我国大陆地区职业辅导评量人员缺乏的瓶颈问题,应该以试点的形式设立职业辅导评量专业,培养专业化的职业辅导评量人员;另一方面,采取措施鼓励特教教师、心理咨询师、物理治疗师等领域的工作人员进行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积极尝试,最终构建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面广的职业辅导评量人员队伍。台湾地区行政部门为了保障职业辅导评量工作人员具备扎实的职业辅导评量素养,建立了职业辅导评量人员认证制度,要求完成160小时职业辅导评量专业训练才能取得职业辅导评量资格。职业辅导评量本身就是一个复杂而综合的评估过程,职业辅导评量人员不仅需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还要掌握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与方法,针对目前职业辅导评量人员能力不足的现状,为其提供系统而科学的专业培训就显得尤为必要。应该采取多形式的培训模式,如网络培训、短期培训等,以减轻职业培训带来的额外负担。
(二)完善评估内容,开发评量工具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评量内容以医学模式的残疾观为指导,侧重身心障碍者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评估的是身心障碍者的智力、视知觉、心理运动技能等传统方面,内容单一且不够深入[13]。台湾地区为了实现身心障碍者个体特质与工作环境相匹配,在职业评估内容方面不仅考量残疾个体的身体状况、功能表现等方面,而且还会考究潜在的就业环境与职务再设计等内容。因此,我国大陆地区在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的内容方面,在兼顾身心障碍者个体特质的评量时,还应该重视工作方面的评估,以提供给残疾个体更好的职业评估服务。
就研究工具而言,专门针对身心障碍者的职业评估工具、量表较少,即使有也是从国外引进的,很难适应我国大陆地区身心障碍者的就业要求。政府与相关学者不断尝试着开发新的职业评估工具,如中国残联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开发的《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系统》及学者韦小满、肖飞等人编制的《北京市肢体身心障碍者职业适应性量表》,但是仍难以满足身心障碍者多元的职业评估需求。台湾地区职业评量工具的多样化是行政部门资金大力支持的必然结果,大陆地区也应该设立专项的研究工具开发基金,以促使更多的学者或部门研究职业辅导评量工具。另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借用国外成熟的职业评量工具,根据具体国情给予修订,最终实现评量工具的实用化。需要强调的是,仅仅修订外来的评量工具难有大作为,还需要自主研发本土化的评量工具,构建自己的常模,进而实现中外结合,方能研发出更系统、可行的评量工具。
(三)注重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检核,构建评鉴机制
2007年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指出,要“为残疾人提供职业适应评估等服务”[14],2017年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第27条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15],可以看出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在制度上得到了确立。但是不容乐观的是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依然停滞在制度层面上,在执行方面未能引起相关部门以及学校的重视,导致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失对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检核。台湾地区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制度上的保障,另一方面注重职业辅导评量服务质量的检核。所以注重身心障碍者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检核应成为我国大陆地区近期职业评估服务发展的核心任务。鉴于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身心障碍者主要在学校及残联部门接受职业辅导评量服务,因此应该由教育部及残联主管部门进行职业辅导评量服务的检核,对于不合格的学校或者地方评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此外,为了提高职业辅导评量服务评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应该积极研发一套评鉴指标或工具,以供评鉴单位参考。至于评鉴指标的拟定,可借鉴美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同时结合具体实际,可把服务时程、服务内容、评量报告、服务成果四个方面作为评鉴指标。评鉴机制的构建离不开法律的推动与保障,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大陆地区应该把职业辅导评量的评鉴工作上升到法制的高度,通过出台法律对评鉴的主管单位、考核流程、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做出明文规定,从而有法可依,依法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