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干预为儿童健康成长护航
2018-02-24苏雪云
● 苏雪云
0—6岁是儿童发展的关键期,对于有发展风险的高危儿童,以及已经确认有发育障碍或残疾的特殊儿童(包括自闭谱系障碍儿童等)则更为关键。尽早开展个别化的、符合他们身心需要的早期干预,可以促进儿童康复,获得最优发展。早期干预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如美国研究发现,每投入1美元进行儿童早期服务,可获最高达9.2美元的回报(减少特殊教育和其他服务的费用等),同时使得儿童更有可能成为自立并对社会有贡献的个体。
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体系和方法相对成熟,也形成了一定的共识:第一,早期介入十分关键,越早干预,效果越好,及早发现后,干预比诊断重要,评估与干预以及后续的效果评量是一个紧密的联结系统;第二,早期干预需要系统化,关注儿童的生态系统,强调多学科多部门联合协作的干预模式;第三,为家庭提供系统支持,促进学校融合和社区融合,有助于残疾儿童的全面发展;第四,从城市发展到农村,关注偏远地区和少数族裔等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服务的发展等。
早期干预的目标是使儿童的潜能和优势得到发展,从而可以在自然环境里参与他们自己想要参与的活动和他们需要参与的活动,并建构他们的社交网络,同时提升家庭照料和养育的能力,使儿童和家庭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早期干预并不仅仅是单一的“治疗”或者“训练”,而是基于儿童和家庭的需要、儿童和家庭的资源、儿童和家庭的发展目标,以及基于生命全程和生活质量的个别化、系统化、生态化的服务体系。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和鼓励学前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更是明确了“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这一任务。为此,我们亟须建构一个多学科多部门协作的早期筛查、早期发现、早期评估和早期教育干预的服务体系,唤起家长和社会公众对于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的意识,共同为特殊儿童健康成长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