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对策思考
2018-02-23
推进区域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委、区政府按照国务院部署,在黄石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黄石港区(以下简称“我区”)教育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也是我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打造鄂东科教创新中心、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已组建黄石八中、黄石十四中、广场路小学、中山小学4个教育集团。2006年,区委、区政府对区域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将当时的黄石十四中与黄石十九中合并,形成十四中南北两个校区的格局,实质上组建黄石十四中教育集团。2016年3月,以“优质学校+薄弱学校”(1+1模式)为主要形式又组建中山小学、广场路小学和黄石八中3个教育集团。2017年8月,在原有集团化办学的探索实践基础上,以“集团+成员校”管理模式,全面推进黄石十四中教育集团和广小教育集团的深化改革工作,黄石十四中教育集团成员校由黄石港校区、沈家营校区、老虎头校区(黄石市第十八中学)组成,广小教育集团由成员校广场路小学、花湖小学、广场路英才学校组成。
二、工作成效
经过近两年的探索,我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改革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扩大了教育影响力。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是实现教育优质均衡的必由之路。近几年,教育集团化的融合让薄弱学校得以提升,优质学校实现扩容,校际之间形成教研、学习共同体,优质教学资源互补、共享,还带来了校园环境、师资培养、学校文化等方面的全面优化,达到了“1+1>2”的良好效应。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推行的共享制、章程制、议事制和督导制,使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区集团化办学经验多次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交流,仙桃、洪湖等地还组织专班到我区考察、学习集团化办学改革经验。
2.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是困扰我区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顽疾。它已然越出教育领域,牵动民心,关系民生,成为影响城市全局性健康发展的重点议题。黄石八中、十四中、广场路小学、中山小学等名校集团化进一步扩充了优质教育资源,使得“择校”热显著降温。仅2017年秋季,十四中教育集团沈家营校区、老虎头校区(十八中)、广小教育集团花湖小学、中山教育集团武黄路小学等成员校学生回流现象明显增多,学校师生在各级竞赛和艺术展演中多次获奖,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增强。可以说,集团化办学改革有效地破除了城市化进程中的教育“瓶颈”,实现了教育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良性互动。
3.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我区整合集团校和成员校的教育资源,成功完成了集团内部制度建设,建立了集团管理章程,创建了灵活的师资流动机制,加大了教师交流力度,让集团成员校之间大范围的人、财、物正向流动成为可能。仅2017年,教育集团选派1名教师到新疆阿拉山口岸支教,校长干部交流近二十人,骨干教师交流六十多人次。此外,极力争取区委、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快改善教育集团重点工程项目建设。2017年,整合优化集团学校布局,启动中山小学、武黄路小学、花湖小学整体改扩建,推进十八中综合楼、十四中教育集团沈家营校区文体中心建设,调整江北学校校园规划,将江北管理区办公区域划入学校,力争用3年时间彻底改变校园陈旧落后的面貌。
4.提升了区域教育质量。名校在实行集团化办学后通过现代教育技术和内部轮岗、走教、优质课展示、跨校师徒结对、定期教学研讨、举办各种论坛、教学评估、专题培训等形式,发挥名校优秀教师的领衔作用。广场路小学的“三抓一促”工作思路促进与成员校之间的高度融合,中山教育集团朱知慧名师工作室充分利用名师的辐射引领作用,为集团两校老师搭建锻炼与展示的平台。十四中教育集团和八中教育集团实现教师间的联合备课、教学会诊、教学研讨等活动,促进成员校教师的快速成长,区域教育质量和办学品质得到整体提升。
三、思考与探索
集团化办学是一种新型学校组团发展的模式,集团化办学这一平台,激发的是办学活力,促进的是主动发展。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我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达成了共识。
1.集团化办学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黄石港区是教育强区,教育事业发达,教育资源聚集,整体办学水平高,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大。“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提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的战略构想,其中打造“鄂东科教创新中心”的基础在教育,优势也在教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教育新体制,集团化办学无疑是一个突破口,实践证明这不仅符合区情,更是打造“鄂东科教创新中心”、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大力度推进改革,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2.集团化办学改革要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区委、区政府跳出传统模式,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全局考量,整体规划,打破区域不均衡现象。在学校发展上,扩大优质校的辐射引领力度,促进薄弱学校的整体提升,有效整合了集团内各校的资源和办学特色。但我区教育管理体制依然落后于教育发达地区,部分教育集团的管理者和教师对教育集团办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校长求稳怕乱的思想还较浓,担心改革会激化矛盾、影响发展、带来风险,深化教育改革的意识和锐气不强。打造“鄂东科教创新中心”,全区上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大教育思想,在职能上重新定位、在管理体制上寻求突破、在创新上有所建树。
3.集团化办学改革必须尽快完善保障机制。目前,教育集团办学改革的配套性措施还有待增强,上下左右协同共进的改革合力还没有形成,教育编制缺额情况普遍存在,集团基本办公经费缺乏有效保障。如何扩大教育集团总校长办学自主权?如何实现教育集团人、财、物、事统一配置?如何建立科学的管理考核奖惩的长效机制?如何建立财政、人社、教育、编制、规划、土地等部门联动机制,推进教育集团办学深化改革?还有许多改革的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同时,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别是学校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不到位,很多改革工作无法深入推进或推进缓慢。可以说完善集团化学校经费投入保障、布局规划、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人事管理等保障机制是集团化办学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四、问题与建议
改革探索成功与否的标准,是要看其是否真正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是否使学生真正受益,是否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认可。这涉及教育观念的转变、治理结构的变革、利益格局的调整、校园文化的重塑和方式手段的创新,必然会遇到种种问题和挑战,甚至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进程中,我们不要求“一刀切”,也不要求“齐步走”,可以有“差异”,但是要“小迈步不停步”。然而,我区优质教育资源总是有限的,依托名校实施集团化办学,实现优质教育短时间扩大化与膨胀化,极有可能出现“削峰填谷”及“酒精兑水”现象,造成优质教育资源不断稀释,集团优势无法显现,以至于影响区域教育的整体发展。因此,建议区委、区政府着力解决好以下“五个问题”。
1.教育集团法人地位问题。集团化办学的关键是优质学校,优质学校的关键要有一位好的校长,要有一位优秀的集团总校长。总校长龙要有强烈的教育责任感、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足够的实力支撑,才能促进教育集团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受现有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区教育集团总校长的法人地位还不明确,职责还不明晰,管理体制不顺畅。建议尽快明确教育集团总校长法人地位,如果教育集团不能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就要明确总校长在教育集团的法人地位,可以用总校长兼任基地校法人代表,明确总校长在集团的法律责任的办法来解决。
2.教育集团运转经费问题。集团化办学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府工程,高标准、高起点打造教育集团成员校新建学校,保持教育集团内部的顺畅高效运转也需要经费保障。建议区政府将教育集团经费独立预算,并按时拨付到基地校,在基地校的财务中列支,做到专款专用。
3.教育集团内部人事管理问题。为充分促进教育集团内部教师的合理流动,进一步强化对教师的管理,教师的人事关系应随教师的交流而变动。建议区政府尽快启动“教育局管──集团聘──学校用”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尽快研究出台《黄石港区中小学绩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和《黄石港区编外教师管理办法》,以激励机制盘活教师资源。
4.教育集团人才培养问题。人才是教育发展的核心资源,也是关乎集团化办学能否长期稳定实施的关键。由于公用经费的不足,集团内各校后备干部、一线教师的培训力度不够,如何开展集团内不同层次教师的培养,激发教师的内生动力至关重要。建议区政府加大教师培训专用经费的投入,加强与湖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名师工程”“名校长工程”“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保障师资的优化和均衡。
5.教育集团管理问题。从集团化办学内部治理关系,要根据办学环境、办学需求及区域教育资源分布现状等实际情况来探索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可以是“集团+成员校”管理模式,也可以结合集团自身发展的逻辑,探索新的模式类型和内部治理关系。建议区政府要把更多的权力赋予集团,坚持实施“集团统一管理与分校相对自主管理充分结合”工作模式。每个教育集团组建一个集团独立办公机构,由集团统一管理内部的成员校,真正让管办分离成为现实,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