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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历程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探究

2018-02-22康红芹宫政

职教论坛 2018年10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康红芹 宫政

摘 要: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我国社会历史变革中的特殊群体,对其研究应置于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下的个体生命历程脉络之中。生命历程作为一种理论和研究范式,有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得出适切的发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其发展是一个终身的过程;个体能动性是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关键因素之一;生命历程中的重要事件影响着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选择与发展;机会的把握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相关群体的支持也是促使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重要因素。尽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种终身事业,切实解决农业后继有人,确保农村持续发展,至少还应在如下方面作出努力:加大国家和地方政府扶持力度,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机制,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吸引高能人才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关键词:生命历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作者简介:康红芹(1984-),女,河北邢台人,曲阜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院讲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成人教育基本理论;宫政(1995-),男,山东青岛人,曲阜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基本理论。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生命历程视角下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编号:15CJYJ06),主持人:康红芹。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8)10-0032-06

一、研究问题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我国解决未来农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战略选择,是从根本上保证农业和农村发展后继有人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从近年我国相关政策背景中,也可看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在2012-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以及2017年“两会”等重要活动中,均对新型职业农民及其培训、培育工作有相關指示。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备受重视,相关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然而,查看已有研究成果,思辨研究和量化研究居多,深入的质性研究严重缺乏。鉴于此,本研究定位于生命历程这一独特视角,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置于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下的个体生命历程的脉络之中,从对新型职业农民生命发展的整体、动态考察中,逐步聚焦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这一主题上来,着重探究相关培训、培育活动在新型职业农民生命历程中的重要影响。

生命历程既可以被视为一种理论,也可以被视为一种研究范式。在西方国家,生命历程研究曾被评为:“20世纪后半叶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的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1]。它是跨学科、跨领域、跨文化的产物,涉及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经济学、生物学等学科,集北美、欧洲、亚洲等多国文化为一体。自20世纪20年代产生以来,生命历程理论发展迅速,逐渐形成了专门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理解生命历程理论的关键在于掌握它的五大基本原则[2-3],亦是生命历程研究的理论依据和分析维度:其一,毕生发展原则(the Principle of Life-Span Development)。该原则强调个体的发展是终其一生的长久过程。其二,能动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Agency)。该原则强调个体主观能动性在其生命历程中所起的作用。其三,时空原则(the Principle of Time and Place)。该原则强调时间的变化和空间的不同所带来的个体生命历程的差异。其四,时机原则(the Principle of Timing)。该原则在时空观的基础上着重强调“时序性”的重要性。其五,相关生命原则(the Principle of Linked Lives)。该原则强调人非独立的存在,而是生活在由社会和历史构建的关系网络中。

在生命历程视域下来研究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是适切的。从研究对象来说,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我国激荡社会历史变革中的特有产物和特殊群体,将其作为生命历程研究对象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与生命历程研究擅长关注“有故事”的人不谋而合。从研究属性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不仅是教育问题、“三农”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这种跨学科的交叉性和多元性,恰好与生命历程研究的特征也是一致的。基于生命历程视角来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思路的拓展无疑是有益的。

二、资料收集

笔者选择以访谈法为主、以观察法为辅,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深度访谈与实地观察。因目前学界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及其人群的界定并未达成共识,为避免争议,本文将访谈对象限定为获得国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证的群体。关于抽样方法,将方便抽样、目的抽样予以结合。关于方便抽样,笔者选择老家的一个邻县作为调研地,此县属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笔者对此地的位置、人情、语言等方面较为熟悉,便于沟通、交流。关于目的抽样,本研究的初衷是通过分析发展比较成功的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经历,挖掘其有别于传统农民得以快速成长的因素和路径,试图为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的快速转化提供依据。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这一研究目的,本文选择不同来源、不同类型、不同性别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代表为研究对象。本研究最终确定4名新型职业农民为访谈和观察对象,其基本信息见表1。

三、研究发现

依据生命历程研究的五大基本原则,可将新型职业农民生命历程分析维度归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新型职业农民与终身发展

正如生命历程研究范式所强调的那样,发展应当被视为一个终身的过程,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也不例外。依据调查结果,新型职业农民终身发展聚焦于职业认同、职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一是职业认同感。整体来看,4位受访者均对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职业比较满意。这种满意包括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证的荣誉感、获得丰厚收入的满足感以及形成地域经济特色的荣耀感(当地90%的农民都种植大棚)。尽管如此,与从事新型职业农民事业相比,他们更倾向于子女从事非农“体面”职业。此外,对于年轻人自身来说,不少人宁愿选择在外打工挣少量的工资,也不愿回乡继承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父母的事业。一定程度上,这些现象反映出新型职业农民这一职业的吸引力仍需增强。二是职业发展规划。除了1名受访者表示要按照以前的模式按部就班地进行外,其他3名受访者都有新的规划,包括规模的扩大、经营品种的更新与优化(如高端水果的种植)、新科技的注入(如抗癌元素硒在果蔬种植中的使用)等。与此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对继续发展事业的担忧,包括资金的不足、技术指导的欠缺、产品销路的打开等。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普及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必要内容。4位新型职业农民均表示,在接受培训的过程中,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因这些新型职业农民的种植类型不同,其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也有所不同。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不用违规禁药,特别是剧毒农药;不点火、放火,用甲醇锅炉代替煤炭锅炉,减少空气污染;注重生物有机菌肥的使用,提高土壤有益菌。因个别举措需依仗不菲的资金来支持,所以有些新型职业农民限于此项资金的短缺,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并不彻底。此外,掌握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也是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终身发展的重要方面,4位受访者在此方面的劣势较为明显。

(二)新型职业农民与个体能动性

个体能动性是决定新型职业农民得以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区别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的主要特征之一。结合访谈结果和观察记录,发现能吃苦、干劲儿足、有魄力是这些新型职业农民的共有特质,助力着他们在职业发展过程中进行能动性的选择。能吃苦作为传统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共有基本特质,加速了他们由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化。不管是为了提高家庭生活品质,还是为子女积累原始资本,抑或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这些新型职业农民的干劲儿是一般传统农民难以企及的。在恰当的时机把握机遇,在危机和困难面前不惧不弃、迎难而上,在事业发展高原期积极寻求突破,是这些新型职业农民有魄力的集中体现。皮肤黝黑、汗流浃背、面对因外行導致的30万元损失仍不言弃、获知相关信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自费出省调研学习等,是这些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特质及其能动选择的真实写照。此外,对比不同世代新型职业农民的能动性,发现相对于年长的新型职业农民,年轻的新型职业农民能够较为顺利地实现从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化,这与时代特色以及年轻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高度相关。在新时代背景下,年轻人较年长者更易对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四化”的逐步推进、“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等极具时代特色的社会事件作出积极回应,不断反思自身角色,并对未来发展重新进行定位。

(三)新型职业农民与生命事件

婚姻、生育、种植大棚、接受培训是4位新型职业农民生命历程中必经的重要事件,影响着他们的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经调查发现,这些受访者在进入婚姻前并非都务农,相比在家务农,在外地从事非农工种更受青睐。当进入婚姻生活,个别受访者为了家庭的稳定,选择返乡务农,尤其是在生育子女之后,这种倾向更为明显。所有受访者在生育子女后,为了更好地照顾子女及老人,均留村务农。从受访者对其子女的期待和对青年村民的情况咨询中得知,这种选择倾向不仅仅存在于受访者同龄群体中,在年轻一代的农村居民中也是如此。可以认为,这些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选择、定位时期与他们的婚姻、生育的时期是重叠的。如果说婚姻和生育是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业选择、定位期的动力因素,种植大棚和接受培训则是其在职业发展期的关键事件,也可以视为其由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化过程中的重要转折点。本研究中的所有受访者在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证前就从事大棚种植,种植总年限为7-11年,从开始种植到获得资格认证的年限为5-9年。也就是说,长期种植大棚的经历和相关经验的积累为这些受访者由传统农民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决定性力量。关于培训,这些新型职业农民均表示接受培训有收获,但收获的大小因人而异。

(四)新型职业农民与时机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之中的时机问题首先考察的是时空观,即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尤其是大棚种植时间的长短和位置差异所产生的选择性影响。本研究中所有访谈对象种植大棚的年限均在5年以上,与受访者同一批次的新型职业农民也或多或少地拥有种植大棚的经历,由此可见,由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化是与他们自身的优势积累息息相关的。笔者发现,本文的调研地在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之前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正因是贫困地区,国家才优先考虑对此地实施政策扶持。据悉,几年前,当地较早种植大棚的村民均获有国家政策补贴,每亩地补贴1000多元,而周围的几个邻县因未在扶持范围内,没有形成大棚种植的规模产业。可见,能否抓住国家政策扶持的时机是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快速成长的重要影响因素。除了时空观,新型职业农民成长过程中重要事件发生的时序性也是考察时机问题的重要关注点。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例,同样的培训,发生在种植大棚前和种植大棚N年后,所起作用是不同的。笔者发现,研究中的所有受访者都接受过新型职业农民相关培训,但这种培训发生的时间是在积累了多年的种植大棚经验之后。个别新型职业农民表示,接受培训确实有一定收获,但收获不是很大,很多内容自己都知道。其中,G谈到:“种大棚的第一年赔了30万元,主要原因就是外行。”对其而言,这种培训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若在种植大棚前有机会接受相关培训,那效果自然不同。

(五)新型职业农民与相互联系的生命

相互联系的生命是影响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重要因素。这里的相互联系的生命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合作者,与之相对应的考察对象是夫妻关系、代际关系和伙伴关系。在对4名新型职业农民的调查中,笔者发现不管男性新型职业农民还是女性新型职业农民,其爱人都表现出积极的一面,既有精神层面的大力支持,又有操作层面的悉心配合。夫妻同心、共谋发展是夫妻关系在新型职业农民成长中所起作用的集中概括。与夫妻关系高度相关的是代际关系,本文所有受访者的父母均为传统农民,他们对其子女的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效仿父母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是最为普遍、稳妥的选择。这种代际关系的影响直接波及新型职业农民的下一代,4名受访者中有2名新型职业农民明确表示至少要让一个孩子来接班自己所创下的事业。此外,一些合作者也是新型职业农民生命历程中的重要他人。根据受访者的真实情况,其合作者涉及懂得技术或管理的亲戚、志趣相投的外来投资者、掌握过硬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动灵活的雇佣劳动力,他们对于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四、思考与建议

近些年来,在国家的大力号召与支持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推进农民职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获得了长足发展,如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意识较传统农民有了明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创业意识较为强烈;新型职业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等等。然而,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将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种终身事业,切实解决农业后继有人和农村持续发展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根据对4位新型职业农民生命历程的考察结果,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加大国家和地方政府扶持力度

无论是进一步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认同感,还是促进新型职业农民职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或者是携手共建生态文明乡村,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新型职业农民的水平层次不齐,建议制定国家政府与地方政府相结合的支持制度。在国家政府层面,制定具有全局意识、有利于广大农村和新型职业农民持续发展的统一制度,如新型职业农民精准扶贫制度、新型职业农民生态文明专项补贴制度、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补贴制度等。在地方政府层面,制定与地方经济水平相符、体现地方经济特色的个性化制度,如新型职业农民社保制度、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竞赛制度、新型职业农民奖励制度等。此外,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应合力加大新技术手段的农村推广与扶持力度,完善农村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为新技术手段的实际应用提供充足的硬件支持。关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扶持的具体措施,可选择培训补贴、银行减息、金融信贷、风险支持、政策奖励等多元并举的形式[4]。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扶持,最重要的是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以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令人艳羡的“绿领”。

(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模式

总体而言,本研究中4位新型职业农民对于曾经接受的相关培训给予了一定认可,同时也对未来相关培训满怀期待,主要涉及:培训内容针对性的增强,培训形式的丰富多样,培训时间的灵活选择,培训时机的恰当安排等。对此,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实际情况和真实需求,应推行短期培训和系统培育相结合的模式。前者仍可沿袭现有培训模式,即由各地农广校牵头、联合当地农技推广机构组织实施半个月左右的集中培训,培训完成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认证,此谓新型职业农民非学历教育;后者则由各地电大、涉农院校(农学院、农业大学)、科研院所联合起来实施长期、系统的培育,此模式战线较长,学制灵活,我们称之为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值得强调的是,新型职业农民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并非各行其道的平衡线,而是相互交叉、互通有无。可以通过建立“个人学习积分卡制度”[5],将新型职业农民短期培训中的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学分,折合进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中,搭建起新型职业农民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立交桥”。此外,不管是短期培训还是系统培育都需要分层进行。这里的分层是指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的学历水平、专门(特色)种(养)植年限、种养类别等重要指标将新型职业农民予以大致分类,以克服当前“一窝蜂”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所产生的弊端。

(三)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机制

前已提及,在这些新型职业农民的终身发展过程中,多数新型职业农民有新的发展规划,但同时也面临着发展障碍,如技术指导的欠缺。就目前情况来看,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历程是在现有农村技术咨询指导机制缺失的情境下,个体在迷茫中的自我拯救进程。这些新型职业农民均表示,当地并无专门的技术咨询指导机构,一些专业性的问题主要靠自己钻研,实在无法解决则会高价自费请专业人士进行短暂的指导。对此,应建立健全农村技术咨询指导机制,设立常驻农村农业科技服务站[6]等类似机构,使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咨询与解答。农村科技服务站等相关机构应当具备两个基本职能:其一,要对农民生产劳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予以及时的帮助和解答,尤其是对于新型职业农民来说,其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专业性相对较强,所需要的科技支持也相对较多,只有及时的科技服务才能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少走弯路,促进其产业发展;其二,要借助农村科技服务站这一平台,在农村加强科普宣传,在整个农村范围内形成科学发展农业的风潮。农村科技服务机制主要是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提供长期、系统的专门化服务,但同时也承担着在全农村范围内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责任。

(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

从前面“新型职业农民与相互联系的生命”分析中可以看出,4位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囿于以亲朋为主的狭隘社会交往空间,缺少必要的学习伙伴及其相关学习平台,这不仅阻碍了农业科技信息的接收和其视野的开阔,而且对于他们自身的共有特质——能吃苦、干劲儿足、有魄力來说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为此,基于学习型社会构建的背景,应当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这种学习共同体是一种学习组织,如新型职业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既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考虑到新型职业农民日常工作的繁忙,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来搭建,以实现灵活操作、随时随地学习。具体来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平台(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培育)平台(如XX省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XX市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以及“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2017年12月28日迁移至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站)、“云上智农APP”、“中国农技推广APP”、“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资源均可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的平台。

(五)吸引高能人才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这里的高能是指年轻态、学历高、技能强,这样的人才队伍往往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其闯劲儿也较足。从本文的调查对象来看,虽然常年的生产经营使其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能,但存在着“老龄化、低文化、单一化”的现象。4位新型职业农民的平均年龄为50岁,最高学历是高中,均由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留守农民组成,缺少返乡创业的大学生、优秀农业科技人员等人员。此类现象不仅仅存在于个别地区,据调查,某省份学历为高中以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占比为24.19%,其中,本科及以上仅占0.39%。此外,在人员构成中,由传统农民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的高达97.53%[7]。从全国范围来看,情况也大体类似。《“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指出,截止2015年底,在全国1272万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仅为30%,争取在2020年底将这一比例提升至35%。整体来看,全国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组成中虽有除留农之外的其他群体,但数量极少,尤其缺乏具有涉农院校教育背景的大学生。为此,除了在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的环节中将这些优势群体作为重点发展对象外,还应继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吸引力,从源头上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主动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以强化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

参考文献:

[1][2]Jeylan T. Mortimer, Michael J. Shanahan. Hand book of the Life Course. New York: Springer, 2003:4-15,10-14.

[3]曾迪洋.生命历程理论及其视角下的移民研究:回顾与前瞻[J].社会发展研究,2016,3(2):192-209,245-246.

[4]肖称萍,李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其运行机制构建研究[J].职教论坛,2015(25):68-71.

[5]柳士彬.继续教育“立交桥”:框架与行动[J].教育研究,2016,37(8):125-131.

[6]汤国辉,刘晓光.农村科技服务多元主体协作模式探索——以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为例[J].中国科技论坛,2016(8):137-142.

[7]张亮,杨延昌,何建斌,张会敏.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6:10-13.

责任编辑 肖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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