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治理策略*
2018-02-12邵波,王伟
邵 波,王 伟
(1.黑龙江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2.绥化学院财务处,黑龙江 绥化152061)
1494年卢卡·帕乔利出版了著名的《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复式记账法深入人心,成为近现代会计记账方法的主流。复式记账法的第一个步骤是划分会计科目,会计科目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进行的具体分类核算,会计科目又实行分级管理,目前我国全部一级和部分二级科目都需要遵从相关准则和制度固定不变。这种科目划分是一种信息标准化行为,虽然带来了信息可比性好处,但也由此产生了信息损耗。信息时代以前,囿于技术的局限我们只能接受信息损耗。随着新技术特别是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的产生与发展,信息损耗无论在技术层面还是在需求层面都是不被允许的,会计报表信息不足问题因此产生,迫切需要补充表外数据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
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是在基本财务报表中不体现,而以报表以外的其他形式进行反映的信息披露方式。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有助于财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报表更准确的理解,有助于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环境、公司基本状况、整体发展战略、重大突发事件等涉及公司全面工作的事项了解和掌握。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通常通过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注释、附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通过使财务信息使用者,特别是投资人了解公司,能够促进公司的战略发展,进而促进整个市场上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
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已经得到很大的发展,并形成了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代表的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法规。但是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信息质量不高的现象仍比较严重。上市公司更多的是将披露看作是强制性的义务而不是作为公司与会计信息使用者沟通的渠道与平台。由于缺乏内在动力,上市公司常常出现披露违规的现象。尽管证券监管部门高度关注表外信息的虚假信息,制定措施严厉惩戒造假行为,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所以研究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质量的治理问题就显得必要并尤为重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
一、目前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主要遵循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都对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有所规定。但是众多的规范性文件并没有促使各上市公司规范、准确地披露表外信息。由于多头管理的问题,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存在下列问题:
1. 表外信息披露的标准不统一。表外信息披露不是财务报告中的强制内容,表外信息披露的标准不统一,形式千差万别,造成了表外信息披露完整,没有反映所有重大问题,披露的格式不统一因单位而异,不能按照事情的轻重缓急排序,形成信息冗余,不能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准确选定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
2. 表外信息披露范围不规范。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是否需要披露往往取决于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而财务人员对非账务信息的表外信息不掌握一手资料,存在主观不积极的问题;或者认为披露的信息过多会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由于受行业业态的影响,对此也不会重视,对披露不到位行为视而不见[1]。
3. 表外信息的披露缺乏时效性。根据《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分别于期间结束后两个月、四个月内编制并报送完成,临时重大事项随时披露。目前来看仅存在少量的上市公司能够对严格履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但是在另一方面,还存在着某些公司利用临时的表外信息披露达到操纵股价,达到干扰二级证券市场的目的。
4. 表外信息披露内容不充分。表外信息披露内容的充分性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意隐瞒、回避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信息及披露,对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和共同控制的公司未作披露,对分部的分部报告的内容及形式的规定比较粗糙等等。
表外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是指财务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披露不真实,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对影响业绩的重大事件不予披露。由于表外信息事项繁多复杂,会计信息有造假的动因与可能,上市公司对表外信息存在着故意的隐瞒信息、模糊信息甚至是利用信息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达到粉饰财务信息的目的。
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的主动程度不高。上市公司主动披露表外信息的行为还比较少。对于表外信息的披露也主要是被动的,迫于外在的监管的压力,没有认识到表外信息披露的好处。没有将表外信息披露变成上市公司的主动行为或自觉行为[2]。
二、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
1. 缺乏系统规范的表外信息披露机制。虽然财政部和证监会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来对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做出要求。《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准则》都对此有明确的要求,也涉及到财务报表信息的方方面面。但是,由于法律规则比较繁杂,上市公司掌握不透,在信息披露时没有指引,无从入手。加之,我国对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还没有统一的概念或指引体系,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缺乏相应机制。
2. 缺乏完善的公司内部监督及治理机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不能形成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制度安排。“内部人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还比较严重,会计人员缺乏披露表外信息所需的职业能力。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能对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给予必要的监督[3]。
3. 缺乏对表外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认识。表外信息的质量是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而表外信息披露质量是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经济事实进行的报告行为,表外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与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履职尽责程度直接联系。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自主选择披露时机、自主进行财务披露的还比较弱,更注重历史信息、忽视预测性信息;注重表内财务信息、忽视表外财务信息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4.相关利益的牵引与驱动。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还表现出复杂性,不同利益主体维护自身利益行为,导致表外披露成为权衡各方利益的结果。表外信息披露数量在逐渐增加,往往是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粉饰,出据不实财务报告后,为自圆其说而进行的表外信息的补充与说明。
三、规范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的措施
为解决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存在的上述问题,应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上市公司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应从内部和外部同时加强对表外业务的监管等三个角度提出应对措施,解决我国上市公司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不透明、不完整状况。
1. 完善表外信息披露的规范制度。财政部、上市公司监管机构需尽快完善现行的表外信息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以及披露方式、披露程度以及违反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并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发布,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证券监管部门应对《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格式准》中涉及表外信息披露的地方,予以修改和补充,尽快出台规范性法规。
2. 保障表外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时效性。表外信息披露不仅是反映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和事件实质的一个平台,也应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反映社会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如人力资源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不断扩大表外信息的内容与内涵。而保障表外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则要求报表提供者应当在第一时间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报表使用者能够及时地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减少内幕交易和信息失效[4]。
3. 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上市公司应在表外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也与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职业素养不高有直接的关系。须对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或者对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以减少表外信息披露的错误,增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4. 加大公司内部管理力度。我国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内容日益复杂,内部人控制、信息披露失真等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解决的办法就是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也就是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因此,应该吸收国外公司治理的先进经验,使之与我国上市公司实际相吻合,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使之与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5. 加强审计监督力度。目前,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除报表附注需要注册会计师审计以外,其他都不需要注册会计师审计,导致当前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报表审计时不够重视。对表外披露信息进行适当审计或检查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表外信息质量。
6. 对违规表外信息披露进行处罚。加大对上市公司表外信息不当披露的识别、处罚是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治理的重要步骤。对表外信息虚假披露的现象,应重点出击,加大处罚力度,大幅增加其违规成本。投资者运用虚假信息、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对上市公司追究责任。
[参 考 文 献]
[1]汪永兰,秦士华.我国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问题及其改进[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2).
[2]席伟明.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J].今日湖北(下半月),2011(9).
[3]刘治宇.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7).
[4]李章,谭宪才.浅析会计报表表外信息的披露[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