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的宗教现状与宗教政策
2018-02-10张宏莉
张宏莉
(兰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哈萨克斯坦是一个世俗的多民族多宗教国家。独立25年来,哈国的宗教状况和政教关系发生了诸多变化,宗教地位在民众社会生活中不断上升,具体表现为宗教威望和地位不断提高,功能持续扩大,信教人数和宗教团体数量大幅增加。为了加强和保障国家政局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哈国奉行保障族际和睦与宗教和谐,构建包容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宗教对话,打击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宗教政策。2011年出台的《宗教活动与宗教团体法》是当前哈国协调政教关系和宗教间关系的主要法律,也是哈政府加强宗教管理的重要体现。面对日益严峻的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挑战与威胁,哈政府不断调整宗教政策,《哈萨克斯坦宗教领域国家政策构想(2017—2020)》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哈国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指导思想。
一、宗教现状及特点
哈国独立以来,发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复兴,1991年—2009年间,宗教团体数量从1991年的671个增加到2009年的4 200个,共有3 200个清真寺、教堂和祈祷室。据2009年哈官方统计,全国共有160 0.96万人,自称信教的人数占97%,其中穆斯林占70.19%、基督教徒占26.17%、犹太教徒占0.03%、佛教信众占0.09%、其他宗教信仰者占0.19%、不信教者占2.81%[1]。根据哈宗教事务和公民社会部的数据,截至2017年1月1日,全哈共有3 658个宗教团体及分支机构,18个教派,传统宗教是哈乃斐派伊斯兰教和东正教,其他宗教还有天主教、新教、犹太教、佛教等。全国有3 464个祭祀场所,其中2 550家清真寺、294家东正教和109家天主教教堂、495家新教寺院和祈祷室、7家犹太教堂、2家佛教寺庙、7家奎师那知觉协会和巴哈伊教的祈祷室[2]。
由于伊斯兰教(逊尼派哈乃斐教派)和东正教同哈萨克斯坦国家和民族历史息息相关,并与国家和民族特点紧密融合,人们习惯称这两种宗教为“传统宗教”,而将那些虽有信徒,但未与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性格、特征形成相融合的宗教,主要是19—20世纪后传入哈境内的宗教称为“非传统宗教”[3],如天主教、新教及一些有目的渗透的非传统伊斯兰教和新教团体(含具有破坏性质的),等等。进入21世纪,部分带有神秘色彩和混合思想成分的外来和本土新兴宗教及部分破坏性宗教逐渐流行,如耶和华见证人、山达基教、光明道路教和安拉奇迹教等,成为哈国宗教生活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一)以伊斯兰教和东正教为代表的传统宗教
1.伊斯兰教。独立后,哈萨克斯坦的伊斯兰教开始全面复兴,与苏联解体前的1991年相比(有134家清真寺),信教人数、宗教设施、宗教组织、宗教派别及宗教活动发展迅速,清真寺数量直线上升。1999年,穆斯林占全国总人数的65%,登记注册的团体约有1 000家[4]33。2012年,全国共有穆斯林团体2 229个。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的2 550家清真寺均属哈国穆斯林宗教局(ДУМК)管辖,近年来ДУМК的分支机构数量有所增加。
哈萨克斯坦信仰伊斯兰教的主要流派是逊尼派的哈乃斐教法学派,其特点是对其他信仰和流派的态度宽容,承认宗教自由,不要求严格遵守宗教礼仪和行为方式,在解决法律问题时,允许使用地方传统法,强调个人独立判断和严密推理。信仰者主要是哈萨克人、维吾尔人、乌兹别克人、东干人、鞑靼人,一部分阿塞拜疆人和少量的俄罗斯人等29个民族。由于信教者的民族众多,传教语言各不相同,所以清真寺一般按民族划分,如哈萨克人清真寺、维吾尔人清真寺、鞑靼人清真寺,等等。逊尼派哈乃斐教法学派在哈萨克斯坦具有一定的文化和民族特点,与上天崇拜、祖先崇拜和圣地朝拜的关系密切,最著名的圣地有亚萨维墓、巴布阿拉卜清真寺、别盖特阿塔清真寺、阿雷斯坦巴卜墓和阿依什比比墓等。穆斯林前往圣地突厥斯坦朝拜就相当于完成了一次小朝圣,阿依什比比墓是人们(特别是妇女)祈求人丁兴旺、家庭幸福的地方,而别盖特阿塔清真寺则是一个求取预言的圣地。
哈萨克斯坦的印古什人和车臣人信仰逊尼派沙斐教法学派,虽然还没有形成沙斐教法学派组织,但是单独的清真寺早已建成,阿拉木图在1998年开放车臣人清真寺,2001年开放印古什人清真寺。信仰什叶派的是阿塞拜疆人,阿拉木图有一家什叶派清真寺。近年来,哈萨克斯坦的什叶派读物逐渐增多,其来源主要是伊朗大学生和伊朗驻阿拉木图使馆。哈萨克斯坦信仰的苏非派主要是纳格什班迪和卡迪里教派。
2.东正教。虽然东正教在哈萨克斯坦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在哈萨克人中间并未得到广泛传播。1989年哈全国共有62个教区,1993年有131个,1996年有185个[4]70。据统计,2003年1月,俄罗斯东正教教会在哈国共有222个教区和8个修道院,其中,阿斯塔纳—阿拉木图主教管辖区下设107个教区和6个修道院,奇姆肯特—阿克莫拉主教管辖区有72个教区和1个修道院,乌拉尔—古利耶夫主教管辖区有34个教区和1个修道院[4]69。在阿拉木图—谢米巴拉金斯克主教管辖区的管理下,1991年开办了两年制宗教学校,2001年改为四年制,培养神职人员和合唱指挥,学校还开设业余传教速成班。1997年,卡拉干达建成圣吉洪诺夫神学院,学制五年,每年派遣4~5人去俄罗斯神学院学习。实际上,所有教会都开办学习东正教基本内容的学校。
东正教是哈国的第二大宗教,现有325个祭祀场所(3 019个教区和294个宗教建筑,1个都主教管辖区),有亚美尼亚使徒教会、境外东正教教会、沿海东正教教会和3个旧礼仪派教会,大部分位于阿拉木图州、东哈萨克斯坦州、北哈萨克斯坦州、科斯塔奈州、卡拉干达州和阿克莫拉州。
(二)非传统宗教现状及其特点
苏联时期,由于长时间的宗教信仰空白,传统宗教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不断减弱。苏联解体后,不论是本土宗教还是境外宗教,不论是新教、天主教还是其他宗教组织,都开始用传教活动来填补人们内心的恐惧和担忧,并通过传播书籍、宗教教育和人道援助来扩大自己的影响。需要关注的是,在此期间哈境内出现一些有目的渗透的非传统伊斯兰教和新教宗教团体(含具有破坏性质的),其大部分活动由外国总部操纵并给予财政支持,这类宗教组织大体可以分为六类:
1.新基督教组织。这些组织宣称信仰的是基督教文化,但其信条中使用的并不是传统基督教教义,而是引进了东方宗教的因素,认为世界末日将要来临,如:白色兄弟会、上帝的孩子们、统一教会,等等。另外一些组织对《圣经》进行特殊翻译和解释,与标准教义大不相同,耶和华见证人就是其中传播最广、拥有信徒最多的组织。
2.新兴东方流派。这些组织宣称其信仰源于东方宗教,如犹太教、佛教、道教等,但对东方宗教进行了极大变革,使其成为适应西方的宗教。这类宗教包括发源于印度的克里希纳教,该教宣扬苦行实践,主张人应该将身体的物质需求降到最低,只有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意识高度,走上灵魂完善的道路。
3.反基督教流派。如撒旦教,他们宣称自己是邪恶的代表者,反对基督教。
4.科学派,即山达基教。宣扬精神自助法,坚信世界将会毁灭,唯一的拯救方法是研究戴尼提(一种关于人类思维的伪科学)。
5.神秘主义和以行医为名的宗教组织。两个哈国本土宗教组织光明道路教和安拉奇迹教就属于此类,它们具有神秘主义、反科学、反伊斯兰教的特点,与官方和民间医学原则相违背,损害人民身心健康。哈萨克斯坦国法院已经判定这两个组织为邪教,禁止其在境内活动,认为这两个组织的精神领袖以行医为名招摇撞骗,损害国民健康,危害国家安全[5]。
6.综合类宗教,主要是巴哈伊教和阿赫马蒂亚教。巴哈伊教产生于19世纪,源于伊斯兰教什叶派,但教徒自认为是独立的世界性宗教。2011年进行宗教重新注册前,哈国有20个巴哈伊教组织,只有6个通过了重新注册。阿赫马蒂亚教则将其他宗教(首先是基督教)的个别信条归入古兰经,但很多穆斯林不认为该教属于伊斯兰教。
在上述非传统宗教组织中,最具破坏性的主要是耶和华见证人、科学教、光明道路教、安拉奇迹教等。这些组织有一些共同特点:所宣扬的学说有别于传统宗教及其学说,强烈批评其他宗教,传教活动非常活跃,宗教纪律严格,要求在宗教组织中进行无偿劳动,营造关爱氛围。此外,这些组织特别注意开展宗教教育,对于新成员尤其要进行专门的宗教教育,善于使用心理学技巧,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宗教会议,重视从属于教派的教育机构,对进入教派的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注,以招募信徒为目的,创立儿童和青年机构、康复中心和夏令营。
宗教极端主义是危害更大的另一类破坏性宗教。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各级法院先后判定21个组织为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组织,并禁止他们在哈境内活动[6]。
二、宗教政策发展历程及特点
独立后哈萨克斯坦世俗政权的建设始于1992年1月,宗教政策的改革与国家的政治进程相一致,主要涉及思想、信仰、宗教自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的制定虽然以政教分离原则、信仰自由原则、宗教团体地位平等原则、宗教团体活动不得干涉国家内政原则和宗教团体协助国家原则为基础,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宗教政策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第一阶段(1992年1月—2005年12月)
第一阶段: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复兴运动不断升温,国家基本丧失对宗教的控制。1992年1月,哈政府发布《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法》,明确规定哈萨克斯坦是民主的世俗国家,每个人都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国家保障公民的权利平等而不论其民族成分和宗教属性,国家承认所有民族的文化和精神遗产是全民族共同的财富,承认宗教间和谐的重要性和宗教宽容,尊重公民的各种宗教信仰。1993年1月,哈政府发布的第一部宪法重申了上述原则。
显然,1992年的宗教法一方面强调宗教宽容和国家尊重公民宗教信仰的政策,另一方面具有明显的自由主义特性,宗教信仰被看做是每个公民的个人事务。政府所采取的这种近乎放任和宽容的宗教政策,加之缺乏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致使哈国的各种社会思潮空前活跃,宗教复兴运动不断升温。同苏联时期相比,这一时期的信教人数、宗教设施、宗教组织、宗教派别及宗教活动都有明显的增加和发展。
1989年1月,哈萨克斯坦共有30种宗教派别,近700个宗教团体。至2003年1月,已有62种宗教派别,5千个宗教团体,其中有75%是伊斯兰教团体,还有378个福音会基督会洗礼派团体和241个俄罗斯东正教教团体。在所有信教者中,70%是穆斯林,东正教徒占28%,天主教徒占1%,新教徒不少于0.5%,其他教徒不足0.01%[4]2。
从1997年起,在世界和地区大背景的影响下,宗教极端势力开始在哈国猖狂活动,并同民族分离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对哈国的和平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为了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哈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宗教管理,然而,由于这些措施大多未得到真正落实,宗教极端主义并未受到有效遏制。2002年—2003年期间,哈国着手对《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法》进行修订,名为《关于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活动问题的一些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法律草案》,旨在加强国家对宗教事务的监管,对“非传统宗教”活动进行法律约束,但是,由于某些条款有悖于国际准则,草案最终被束之高阁。
哈国宗教领域所发生的种种危机以及宗教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和快速发展的事实表明,国家已基本丧失了对宗教的控制。直至2005年哈萨克斯坦司法部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成立,上述局面才得以改善。
(二)第二阶段(2005年2月—2011年10月)
第二阶段:成立宗教事务委员会,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随着宗教在哈萨克斯坦社会政治生活各个方面影响力的扩大,宗教因素在政治极端主义增长的原因和条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已对哈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对抗日益增强的宗教极端组织,哈议会于2005年2月18日通过《反极端主义法》(О противодействииэкстремизму),应该说,在认定宗教极端主义组织和禁止其活动方面,该法赋予了政府广泛的权力。
2005年哈国还发布了《宗教活动法修正案》,要求宗教团体必须经过中央政府机构和地方权力机构登记程序的认定,若某些团体不符合相关条件,政府则有权驳回其登记申请。然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委员会以不符合国家宪法为由,拒绝承认该修正案。
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宗教形势,哈政府决定在特殊管理机构的协助下加强对宗教团体的监管。2005年12月30日,哈成立国家宗教事务代表机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下属的“宗教事务委员会”(Комитет по делам религий)。
2007年,哈政府通过《哈萨克斯坦保障信仰自由和完善政教关系的国家纲要(2007—2009)》,旨在为实现信仰自由创造条件,保障公民在信仰自由方面的宪法权利,发展国家机构和宗教组织相互作用的体系,加强公民意识的宽容性,弘扬社会的精神价值,保证用科学方法分析和预测宗教形势发展趋势。
2008年11月底,哈议会提议修改有关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法规,主要涉及因违反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法令而构成的民事违法及追究自然人责任的相关条款,并对《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法》的调节机制、宗教团体等相关内容做了修订。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国家在保持民主制度的前提下,将社会生活由只依靠市场转变为国家调节,强调地缘政治的重要性,支持与有影响力的宗教组织发展关系,营造国内宗教和谐氛围,维护社会政治结构稳定。
(三)第三阶段(2011年10月至今)
第三阶段:出台新的宗教法,规范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强化国家的世俗性原则,严防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哈萨克斯坦宗教事务局(Агентство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по делам религий)的建立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法》的通过,标志着哈萨克斯坦宗教政策第三阶段的开始。
自1992年颁布《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法》以来,哈国内的宗教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宗教法已不适应新的宗教形势。为了更加明确地协调国家与宗教团体之间的关系,哈政府于2011年10月25日颁布新的宗教法《宗教活动与宗教团体法》,国家宗教事务管理的重点由保护信仰自由转为规范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尤其是转向去宗教极端化。为配合《宗教活动与宗教团体法》的实施,哈还相应修订了与宗教事务相关的其他法律,如《非商业组织法》《兵役法》《法人及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国家登记法》《儿童权益法》和《反极端主义法》等。
根据新宗教法的要求,哈“穆斯林宗教管理局”于2012年6月19日注册成功,全国共注册2 228个伊斯兰团体。2012年10月17日,哈东正教宗教团体“都主教管辖区”(联合9个主教管辖区和261个地区教区)获得认证,亚美尼亚使徒教(Армянская апостольскаяцерковь)和8个旧礼仪派在东正教框架下依法活动。重新获得注册的还有79个罗马天主教、4个犹太教团体和2个佛教团体、462个新教团体(之前为666个,其余被取缔)。至2012年10月25日,哈完成境内全部宗教团体的重新注册登记工作,宗教团体和宗教分支机构从2011年1月的4 551个减少到3 088个(17个宗教派别)[7]。
2011年的新宗教法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宗教活动、防止宗教极端化的作用,但从2012年起,哈国发生一系列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活动,出现一些公民拒绝履行宪法和公民义务,践踏法律、国家象征物、民族文化传统,甚至社会公认的道德行为规范的现象。如:违法携带祭祀用品进入教育场所、父母出于宗教原因拒绝让子女接受接种疫苗、按宗教习俗和仪式举行婚礼而不到相应的国家机关登记、宣传与妇女家庭地位和性别平等现代观念相违背的陈旧价值观等。与此同时,出现宗教团体总数量逐年缓慢增加的趋势,一些宗教团体经过整改后得到重新登记。至2017年4月,全哈共注册18个教派,3 679个宗教团体,其中伊斯兰教团体2 570个、东正教330个、天主教85个、新教668个、犹太教7个,其余宗教17个[7]。一系列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的上升,致使国家必须重新审视对待宗教的态度,其结果是两个重要文件出台:《哈萨克斯坦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国家纲要(2013—2017)》和《哈萨克斯坦宗教领域国家政策构想(2017—2020)》。
2017年6月20日,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哈萨克斯坦宗教领域国家政策构想(2017—2020)》(以下简称《宗教政策构想》),并从签署之日起生效。《宗教政策构想》明确指出,要巩固国家发展的世俗性原则,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竭尽全力维护宗教的稳定性,加强宗教间和谐和社会的宽容度,培养民众对任何形式和表现的宗教极端主义和激进主义的抵抗能力。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含领导干部)不得公开说明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得强迫下属参与宗教活动;不许在国家强力部门和武装力量系统内宣传宗教;学生必须遵守着装要求;教学过程中只能给学生教授科学的宗教知识等等。根据初步计划,三年内政府将采取16项措施,以实现构想的最终目标,如:制作反映世俗生活方式的系列专题纪录片和电视节目,在中等教育中引入抵制宗教极端主义的措施。如果计划顺利,2020年将有91%的公民完全支持国家宗教政策,78%的人将明确知道如何抵抗宗教极端主义,63%的人将成为世俗性原则的坚定支持者[8]。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配合《宗教政策构想》的顺利实现,修订和完善2011年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法》也正在讨论之中。
三、哈国政教关系及宗教间关系
哈国民族众多,宗教团体数量极为庞大。因此,加强和保障政局稳定,发展经济和推动社会进程,都取决于政教关系是否稳定和谐,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能否宽容团结。
(一)哈国政教关系及其影响因素
哈萨克斯坦是一个世俗国家,政教关系的构建原则是政教分离。确定宗教团体地位的法律法规成为衡量现代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指数,《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法》(1992年)和《社会团体法》(1996年)均禁止一切以宗教为依托进行的教育和党派活动,明确规定宗教机构在确保个人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行为准则。1992年的宗教法规定,任何宗教团体不得参加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构的选举。可以说,上世纪90年代的相关立法为哈政教关系打下了基础,并确保了各个宗教团体发挥自我作用的平等权利。2011年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法》则在规范宗教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了国家与宗教、宗教团体与宗教团体之间的关系。2017年的《宗教政策构想》更是以改善政教关系和宗教间关系,强化国家的世俗性基础,加强宗教间和谐为目标。总之,独立后哈国的宗教政策在构建社会与国家关系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极大促进了信教与不信教民众需求的表达和实现,相应提高了宗教在大众意识中的积极渗透和在国家中的作用,也必然会对政治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在政教关系方面,除了完善立法以外,还要求解决包括宗教教育和完善宗教间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就目前而言,哈国还存在一些影响政教关系的重要因素:一是哈国现存的国外宗教基金及其分支数量不明确,来自境外的宗教资金总量不明确(对其活动影响的未知);二是对哈国新兴宗教运动的历史不熟悉,缺乏对其宗教教育结果及其问题的了解(包括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宗教组织在境外是否有反政府活动,是否存在应对该种活动的司法程序等等);三是混淆宗教组织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导致其在某些必要情况下自身地位的改变。上述三种情况将成为哈国今后一段时期内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完善宗教间关系:构建族际和睦与宗教和谐模式
为了促进宗教间和谐共处,保障社会创新及和谐稳定的环境,哈萨克斯坦通过多种形式,努力构建族际和睦与宗教和谐模式。
1.宗教对话。各宗教领袖间的相互协作能有效减少民族和国家冲突,宗教对话在当今社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促进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并有助于各宗教团结一致解决人类的全球性问题。哈国在加强社会和谐与稳定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出台了一系列法令以巩固宗教和谐和稳定,不仅将支持宗教对话作为国家政策的重要内容,而且建立了独特的族际和宗教对话机制——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Ассамблея народа Казахстана)。
2002年11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出席哈萨克斯坦第九届人民大会时号召所有宗教遵循宗教和谐的欧亚宪章。根据此项倡议,2003年2月在阿拉木图举行了国际和平大会,来自五个国家的伊斯兰教、东正教、犹太教以及其他宗教的正式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最终通过的《和平与稳定宣言》指出,“宗教应成为文明对话的连接纽带”,“人类的和平与繁荣发展是全世界所有宗教和文化的根本目标”。与会者强调,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与带给世界永恒真善美价值观的伊斯兰文明没有任何同源关系。
2.世界宗教和传统宗教代表大会。应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的倡议,在阿斯塔纳每三年举行一次世界宗教和传统宗教代表大会。哈国已成功举办五届大会,与会者均是世界各大宗教领袖、政界知名人士及国际组织代表。伊斯兰、东正教、天主教、基督新教、佛教、印度教、犹太教、儒家学派代表及其他宗教公使也应邀参会。
文化发展和文明对话是维护全球安全和宗教安全的机制之一,正如哈国政府所言,成功举办世界宗教和传统宗教代表大会,是哈国为文化发展和文明对话做出的实质性贡献[9]。
尽管哈国已建立起族际和睦与宗教和谐模式,但为保证该模式的稳定,仍需要国家和包括各宗教团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必须密切关注这些团体的现实状况,必须加强有关各方的相互协作。
(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为了促进国家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发展,哈萨克斯坦成立的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主要有国家宗教事务局、穆斯林宗教管理局、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和宗教团体联系委员会,他们分别通过各自途径,从不同层面对宗教事务予以管理。
1.国家宗教事务局(Агентство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по делам религий),其前身是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的宗教事务委员会(隶属于司法部),2010年,宗教事务委员会移交文化与信息部管理。2011年5月,根据哈国总统令,宗教事务委员会从文化与信息部分离出来,并改组升格为部级中央行政执行机构——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宗教事务局设分析与战略规划司和宗教关系司,前者下设信息保障处、战略规划和监督处、分析与监督处和国际合作处;后者下设伊斯兰团体联系处、基督教和其他宗教联系处、宗教学校和宗教鉴定联系处等。该局还有两家科研单位:一是文化和宗教国际中心(Международный центр культур ирелигий)(建于2008年8月),主要任务是研究哈萨克传统文化和宗教及世界宗教形势;承办“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开展宗教国际合作;与媒体合作,宣传介绍宗教和传统文化,同时监督涉及宗教内容的媒体节目和材料等。二是宗教问题科学研究和分析中心(Научно-исследовательский и аналитический центр по вопросам религий)(建于2007年1月),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国内宗教形势,促进国家机关和宗教团体合作,宣传哈传统文化和宗教;进行宗教事务的鉴定和评审(宗教派别属性鉴定和审查宗教宣传材料、出版物、用品、光碟、网站等),参与相关法律制定和修改,编写培训教材,监督媒体等。
2.哈萨克斯坦穆斯林宗教管理局,为全国性宗教团体,与国家宗教事务局没有直接隶属关系,但经常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协助管理国内伊斯兰教事务。管理13所宗教学校,包括11所地方宗教学校和两所高校:2001年同埃及穆巴拉克之光伊斯兰经学院共同成立了光明伊斯兰大学(Казахско-египетски
йисламски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Нур》)和伊玛目培训学院(Республиканский институт по обучению имамов)。
3.宗教团体联系委员会(Совет по связям с религиозными объединениями при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е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是哈政府下设的咨议协商机构,成立于2000年,旨在促进政府同宗教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国际组织等的相互联系和协作;促进宗教和谐;为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提供政策建议。
4.哈萨克斯坦人民大会,是总统下属的非法人型咨议协商机构,成立于1995年3月1日,主要职能和任务是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宽容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沟通政府和民间,营造公民政治文化;协助国家制定和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保护和促进民族多样性;为社会矛盾和冲突寻求妥协解决方法;协助打击三股势力。
四、结语
在全球化和国际交流日趋频繁的当下,地缘政治关系、周边国家和地区(首先是独联体国家、中亚以及近东地区)的宗教局势均会影响到哈国的宗教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与走向。与此同时,除外部因素外,哈国的宗教形势还受到境内多种力量和因素的挑战与威胁,如:宗教激进主义和极端主义经常通过密集的全球化信息交流网,包括互联网而渗透到社会意识中,一些宣传极端主义和激进主义思想的非法印刷品和出版物、音像资料也有针对性地影响到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一些破坏性宗教组织预谋和实施的反公民、社会和国家的武装行动还时有发生;一些激进宗教组织具有一定的诱惑力,他们经常与有组织犯罪团伙结合在一起;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和是非辨别能力,加之社会经济问题和社会上存在的诸多不公平现象,一些青年人往往成为极端主义和激进主义积极争取的对象,等等。
虽然哈国的宗教形势依然严峻,但宗教状况总体平稳。哈萨克斯坦宗教和公民事务部副部长别力克·阿棱(Берик Арын)在2017年6月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哈国的宗教状况总体平稳,宗教团体在2011年《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法》框架下运行,国家和宗教团体、宗教流派间已形成的关系结构形式得到了发展,不存在宗教层面的公民冲突,并未看到破坏性流派的活跃表现,大部分公民认为宗教现状良好并支持国家的宗教政策。”[10]
按照哈国官方的说法,哈国已建立了族际和睦与宗教和谐的模式,并多次得到外国专家的肯定,虽然族际关系复杂,宗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民族性,但这并不会损害宗教和谐模式的完整性。当然,宗教和睦是否稳定还取决于宗教团体和国家相关机构的通力合作。
综上所述,哈国的宗教政策总体稳定、相对趋紧。在今后一段时期,哈国要不断完善宗教政策,加大宗教对话力度,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民族和睦与宗教和谐,加强青少年的宗教教育,打击伊斯兰极端势力和恐怖势力,既要防止成为恐怖主义的入口,更要谨防成为极端分子和恐怖分子的藏匿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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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Концепция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политики в религиозной сфере Республики Казахстан на 2017-2020 годы[Z/OL].(2017-06-20)[2017-11-18].http://lit.na5bal.ru/pravo/12952/index.html.
[9]Конфессиональная ситуация в современном Казахстане[EB/OL].(2016-11-08)[2017-11-20].http://www.mckr.kz/ru/zakon-rk/item/88.
[10]Религия в Казахстане:от модели межэтнического согласия до Концепции госполитики в религиозной сфере[EB/OL].(2017-08-15)[2017-11-20].http://www.ortcom.kz/religiya-v-kazahstane-ot-modeli-mezhe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