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党政机构改革重点和难点初探
2018-02-08刘军磊
● 刘军磊
目前,新一轮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当中。《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了战略考虑,是改革的顶层设计。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在整体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不仅其自身改革涉及到理念变革、体制调整、职能转变、人员优化等方方面面,而且其对市县改革具有引领作用。我们重点就当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重点、难点及对策作一些分析探讨。群团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都与党政机构紧密联系,也一并探讨。
一、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特点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方案》中明确,地方机构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省市县统筹、党政群统筹,根据各层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职责,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理顺权责关系。这为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省级改革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决定》明确,合理设置地方机构,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的自主权。增强地方治理能力,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允许把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并入同上级机关对口的机构,在规定限额内确定机构数量、名称、排序等。
(三)党政机构改革统筹设计协同推进。根据中央统一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的机构改革要系统谋划、统筹设计,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政府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由于省级党委、政府机构改革同步进行,使省级党委与政府便于统筹安排相关改革工作,便于理顺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同时也便于通盘考虑人员岗位的安置,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对省级党政机构改革重点的考虑
(一)党政关系调整。省级党政关系的改革和调整,要按照“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根本思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各方,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对党政机构的性质、地位、作用、内在关系和职责划分,需要作出明确的界定与说明。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推动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减少职责交叉,使党政机构职能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高效。
(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省级党政机构改革,一是要解决职能交叉的问题,统筹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裁减合并职能相同和相近的机构;二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合理配置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完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群团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改革。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群团机构改革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强化问题意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改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等问题,把群众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群众性是群团的本质特性。面对新形势,群团组织要坚持“去行政化”,突出群众性,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各方参与,共同推进。
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也迫在眉睫。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推进事企分开,以确保机构改革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实现政社分开,也是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重要的内容。要从分解职能入手,把政府管理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分开,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
三、推动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思考
(一)以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贯穿“十三五规划”的灵魂和主线,是党认识和把握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再深化和新飞跃。因此,省级党政机构改革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十三五”时期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和深化改革,推进党加强全领域、全方位领导。党政机构统筹设计、有机结合、合理设置,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努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根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要求,科学设定省级党政机构,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党委相关机构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政府机构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对党政力量和资源进行整合优化。探索党政机关合署办公,设立核心政务区,党政分工不分家;党政两办可以整合,两办的法规、督查等职能相同部门可以合并;归统战部领导的侨联和省政府外侨办可以合并设立;政法委和司法厅可以合署办公。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机构的改革调整要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府机构改革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合理配置机构职能,职能交叉重叠的规范整合,职能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裁撤或改设,运用新技术手段推动机构职能转变;精干设置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科学配置权力,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行政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正确划分政府、市场、企业的边界,精简行政事务、精简机构人员,以权责定位机构编制。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严格规范。省级机构改革要把规范机构设置、整合机构职责和增强机构编制的约束力作为硬仗来打。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杜绝超编。这次自上而下的改革,中央做了很好的示范,较为合理的设置机构和编配人员,省级党政机构要按照统一要求并结合本地特点进行统筹,严格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配。
(五)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把机构设置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要使这次地方机构改革真正达到预期目标,并巩固其成果,防止机构再度膨胀,就必须坚决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依法行政,把制度化、法制化作为改革的保证。为此,必须建立机构编制硬约束和财政预算硬约束机制,并使二者配套协调;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将机构编制逐步由行政手段管理转向依法管理;要通过人大等多种渠道,施以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等,除涉及国家机密的机构外,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