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办理施工许可实现时限减半
2018-02-07重庆市编办
● 重庆市编办
“办理施工许可时间”是世界银行评价各国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据国家统计局对国内34个大中城市的专项调查显示,全国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所花时间平均为570个工作日。从立项(含项目前期)至发放施工许可证“全流程”所需时间中,审批时限压缩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意义,可连带减少相关中介服务、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所耗时间。2017年以来,重庆市牢牢锁定办理施工许可“时限减半”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实际问题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程序,减少企业跑路,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畅通了行政审批中的卡点堵点,推动改革走向深入。2017年,全市社会投资项目新开工3830余个,同比增长20.6%。
一、压缩办事环节,减少审批事项
一是推动取消下放。全面梳理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确认等管理事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将涉及的审批事项由71项减少为60项(其中,主流程20项,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性办理40项),行政收费和行政确认等其他权力事项由35项减少为20项,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事项由31项减少为15项。二是精简前置要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核准项目仅保留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两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部分技术审查类、审查周期较长的事项依法取消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准类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事项,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在施工许可前办理即可。
二、优化再造流程,减少审批程序
一是建立“1+8”审批流程体系。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形成企业投资审批服务通用流程图,以及房地产、工商业、交通、水利、社会办医、社会办学8个行业审批服务流程图,将备案类、核准类的企业投资建设总审批时限,由110-170个工作日压缩至60-7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投资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招标情况备案等,由3个工作日改为当日办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二是推行“串联改并联”审批。将梳理、重组后的流程依法进行优化,能并联审批的一律并联审批。如原分别办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与消防、城管、民防等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与“施工图审查备案”等改为并行办理,大幅缩短审批流程链条。三是以“政府整体评价”代替“企业分别评价”。将可以整体性进行技术审查、评价的地质灾害、压覆矿产、防雷、地震等事项,由政府相关审批部门或开发区进行区域性评价,企业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登记,不再单独办理相关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减少企业投资报建事项和办事成本。如市环保局实行环评分类管理,对已经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纳入有关规划的建设项目,审查项目和流程予以简化;荣昌区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相关成果经过中国地震局审核,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了更加精细化的标准要求。四是推行“多规合一、联合踏勘”工作机制。针对各类规划要求不一、导致企业无所适从的问题,建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人口和环境规划,以及综合交通、文化旅游、社会事业、综合管线、人防空间等相互融合的“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构建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多种规划协调机制。同时,推行按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许可分阶段进行“联合踏勘”工作机制,减少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实地检查。
三、打通堵点断点,减少企业跑路
一是协同配套下放31项审批管理事项。一方面,解决企业投资项目“甲放乙不放”问题,如将下放区县核准的投资项目涉及的“用地预审”同步下放区县实施。另一方面,解决系统内放权不彻底问题,如将区县管理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制证同步下放区县建设主管部门,避免企业在市级部门和区县两头跑。二是形成32项优化办事流程清单。集中解决企业反映较多、影响施工效率的32个事项,形成优化办事流程清单。如“建筑企业诚信证明、外出施工介绍信、登记表”等事项,直接取消区县建委初审或开具证明环节,由市城乡建委征求区县建委意见后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变“相对人在部门间来回跑腿”为“信息在政府内部自动流转”。三是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在重庆自贸区和两江新区试点,对标准明确或可通过制定标准进行管理的审批事项,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变更许可推广”等24项,项目建设单位可签订承诺书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按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审批部门可据此办理审理事项,若未按期履行承诺即撤销审批决定。通过“以空间换时间”,推动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只跑一次”。
四、改进审批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将500余项市级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规范至97项,并纳入清单管理,减少企业提交的各类中介材料。将38项中介服务事项由“企业付费”改为“政府买单”,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主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捆绑”压缩办理时限,有效解决中介服务耗时长的问题。如市发改委项目核准涉及的中介服务,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审批法定时限。二是规范涉企收费事项。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公示制度,取消和停收收费24项。如清理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等收费事项,不再将缴费作为审批前置条件,既减少审批环节,又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探索建立首问负责制。出台了《重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首问负责制实施方案(试行)》,立足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审批服务基本流程,按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入市等基本环节,由投资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作为首家受理单位“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一家负责到底,同时明确协办部门、咨询投诉、限时办理等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事成本。
五、实现行政许可标准化,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编制《区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2017年版)》,逐项明确市、区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实施对象等信息,形成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二是行政许可流程标准化。重点建立受理单、一次性告知、审查工作细则、决定送达方式等方面制度,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随意、不规范的问题。三是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建立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文明服务、咨询服务等规范标准,编制服务指南,促进“阳光审批”。四是受理场所标准化。市级审批部门重点推进“一窗受理”,统一受理,限时办结。区县均建立行政审批大厅,加强“两集中、两到位”建设,做到“只进一家门、办理所有事”。五是监督检查评价标准化。建立健全抽样检查、定点检查、现场巡查、电子监察、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审批各环节、各流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倒逼审批部门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