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有效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
2018-02-07吉林市编办
● 吉林市编办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擘画的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伟大变革,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落实《决定》《方案》要求,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扎实有效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
一、抢抓机遇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
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两个“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在地方表现尤为明显。《决定》指出的一些领域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有力,一些领域党政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问题,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领域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的问题,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的问题,在地方都有具体表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就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行顶层设计,适应时代需要,符合党心民心,为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中存在的深层次体制难题,以及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历史机遇。《方案》要求,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明确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这为扎实有效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明确了时间表。
未来几年是吉林市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同时也要看到,推动全面振兴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老工业基地长期积累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突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比较突出;政府自身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仍需持续用力。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深入转变政府职能,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等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扎实有效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是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迫切需要,其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我们要牢牢把握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期、窗口期,抢抓机遇、坚定信心,下决心解决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争取取得更大的改革成效。
二、抓住关键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
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既是党中央部署的政治任务,符合地方实际需要,也是释放制度红利、增加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的必然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在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中抓住关键,有什么问题就下决心解决什么问题,为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原则。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必须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地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只要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机构改革中就要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该改进的改进,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
二是切实理顺党政职责关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转变和优化职责是关键。目前,地方党的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还存在职能交叉重复现象,与“只跑一次”“只进一家门”改革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要统筹设置党政机构,统筹调配资源,在确定部门、单位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着力减少多头管理,避免职责分散交叉,防止叠床架屋、定位不清和扯皮内耗,努力实现体制更优更顺畅,机构和内设机构设置及编制配备更加科学合理优化,使党政机构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便民高效。
三是更加注重优化协同高效。这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要求,也是衡量改革是否达标的重要标准。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要求,要结合实际、立足当地,以是否有利于更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是否顺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否能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检验标准,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推行扁平化管理,把机构改革同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在设置党政机构时做到机构职能科学合理、权责一致,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各部门履职到位、流程顺畅,着力消除制约改革的体制机制弊端。
四是着力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针对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要效益,坚持哪里要发展改革就推进到哪里,哪里要突破改革就深入到哪里,勇于真动奶酪、真动利益、真刀实枪推进改革,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使党政机构设置更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用改革的方式着力解决好本地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五是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是顺利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防止条条干预。结合机构改革,依法依规制定各部门“三定”规定,科学配置职能、核定人员编制,并与权责清单有机衔接。发挥机构编制在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完善实名制管理,防止擅定编制、随意进人、编外用工等问题。
三、形成合力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
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力度规模大、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关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限要求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制定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以钉钉子精神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动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调研论证。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允许地方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在机构设置上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中央和吉林省委批准的机构限额内,科学合理设置党政机构,既要保证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也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为此,要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深入调研,摸清实际情况,凝聚各方共识和智慧,深入论证,形成符合本地实际、契合发展需要的改革方案。对中央和吉林省只提出原则要求的改革事项,要结合实际加大探索和试点力度,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拿出吉林市方案。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决定》强调,党委和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涉及机构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因此,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工作站位,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导机构改革工作,勇于担当、各负其责、攻坚克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一方面,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刻理解改革的精神实质,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看准的要下决心改,认真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要强化各涉改部门的责任落实,决不允许搞变通讲条件甚至拖延改革,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必须确保质量、按期完成。改革正式启动后,涉改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当好“施工队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紧完成职能划转、人员移交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履职尽责,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总之,要全面分解细化改革任务、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到人,防止任务不落实和工作部署空转,坚决啃下机构改革这个硬骨头。
三是有序组织实施。《决定》要求,改革方案要报党中央批准后实施,不能擅自行动、一哄而起。因此,推进党政机构改革,急不得,慢不得,更拖不得。要按照吉林省的统一安排,坚持省市县统筹、党政群统筹,谋定而后动,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要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党政机构改革任务,做好衔接配合,做到合理摆布,形成整体效应。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拥护改革的良好环境。要注重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各种政策性、技术性配套文件的制定,把各项准备工作做深做细,有条不紊推进改革。要扎实做好“三定”规定制定、审批及落实工作,加强与涉改部门协商沟通,取得共识。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决不允许自作主张、各行其是,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做好指导实施和检查验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