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质量诚信体系的建设
2018-02-07李旭辉
李旭辉
(秦皇岛市政协,秦皇岛 066000)
质量诚信是个人、群体(如企业)或政府在质量领域的诚实守信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质量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关键是建立企业质量诚信评估与运营机制,并以此塑造企业品牌。质量诚信关乎经济的发展、群众的生活、社会的进步,要在政府的统一引导下,多部门协同推进,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中促使企业诚信自律。
1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目的与意义
1.1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诚信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诚信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社会基础。信用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新的诚信秩序,以运行良好的诚信体系推进社会健康发展。
1.2 市场经济要求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机制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提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必须以质量诚信为重点,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对提高整个社会的契约精神,提高物质生产和交易效率,提高社会物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将加大资源配置的效率,也将进一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与此同时,质量诚信的建设还会使得我们的发展更加适应全球化新形势,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1.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加强诚信建设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内容。人无信不立,国无德不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随着社会思想意识的更加多元多样多变,随着社会思潮的更加纷繁复杂,人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遭遇严峻考验,许多违背诚信的现象开始逐步凸显。这些诚信缺失现象,危害甚大,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举措。[1]讲诚信,诚实无欺、真实不伪,社会发展才会实现平等、公正,愈加文明、和谐。加强诚信建设,更能够积极打造“信用中国”。尤其是,加快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将助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诚信的核心价值准则。
2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部门协同推进、企业诚信自律、市场机制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质量诚信体系;形成质量诚信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分类监管有力、失信惩戒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2]
(1)质量诚信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信用信息管理规范,质量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形成守信者得到保护、失信者受到惩戒的社会环境。
(2)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覆盖面和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搭建起全国统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企业质量信用分级,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有效性。
(3)质量信用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规范化、动态化、网络化。
(4)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
3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3.1 强化顶层设计,以“互联网+”为载体,最大化的实现诚信精神的价值
诚信精神,既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又具有崭新的时代特质。诚信是推动社会向更加平衡和更加充分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维度,推动诚信精神弘扬。通过个人、企业的大数据信息,评估公民、企业的诚信程度,并以诚信状况规整其社会活动。
(1)以公民身份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与实名为基础,企业生产物品或服务项目编码为溯源手段建立社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重点打造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归集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所需、市场主体能共所享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等。质量诚信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立,还需要协同金融、商务、财税等信用体系的建设,在信息采集、信息查询和信息共享的工作设计中,注重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基础信息数据库,为质量诚信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提供支撑。[3]
(2)完善个人、企业和政府在质量领域的诚实守信行为的标准体系。加快建立不同类项的质量诚信评价标准及实施的技术规范。注重细化分项,不同行业的标准应符合其行业特性,量化考核后的归一要通过技术性规范实现社会整体评价等级的科学化,建立权威性的质量诚信数据标准,打造完善的质量诚信标准体系。
3.2 推进质量诚信立法工作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要强化诚信的法治保障。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管理模式,质量诚信立法尤为重要。提高对质量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从法制建设入手,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以法律威权解决社会信用的问题,包括质量诚信的问题,真正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良性的循环。
(1)颁布保障社会信用的民法典。“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制是信用的保障”。整治经济秩序,重塑社会信用不仅需要强化诚信观念,加强道德建设,而且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要通过法律手段整治社会信用,就应尽快颁布民法典。[4]以民法引导、规范和完善交易的同时保证质量的提升。以稳定的和可预见的质量诚信,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建立质量诚信奖励及失信惩戒机制,在质量信用评级中发布“红黑榜”,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管。[5]全面实施质量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的良好氛围。公民的质量诚信是整合大量资源并用数据呈现公民的基本信息,个人信用用于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的交易。企业的质量诚信,在相关认证、奖励等工作中,被作为考核条件,不断鼓励和支持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发展。建立信用“光荣榜”“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质量失信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合作,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3)探索质量诚信评审负责制。对于个人、企业、政府在质量领域的诚实守信行为,其评审一方面是标准、规范,一方面是评审人的综合研判。即使是在体系下运用大数据手段,但人的主观性都在影响着结果。为此,要建立评审人责任制,并实行“H+3”。“H”(history)即为在评审前的历史质量,“3”即为在评审后3年的质量。“H+3”既考察其历史,又考虑产品生产与项目服务的连续性,向后延续3年的时限,也作为评审人责任制的范畴。
3.3 营造诚实守信、自律守法的社会环境
(1)加强质量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以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诚信意识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市场主体质量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市场主体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诚信意识,逐步形成“重质量、讲诚信”社会质量文化。[6]
(2)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重点监管产品为切入点,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建立重大质量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企业质量主体责任。[7]
(3)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信用服务市场。建立质量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中介服务行业诚信自律,鼓励诚信服务机构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对诚信信息进行深度开发,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遵循企业自愿、社会参与、标准统一、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第三方诚信服务机构开展企业诚信评价。鼓励第三方开发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企业质量信用服务产品,引导质量信用服务商品化。[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