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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破解群众办事难

2018-02-07浙江省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8年3期
关键词:办事事项政务

●浙江省编办

2017年,浙江省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一窗受理”“一号响应”“一证办理”,坚决打破信息孤岛,“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到87.9%,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4.7%。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本内涵

“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量化概念清晰、群众感受直观的“最多跑一次”目标来倒逼政府深化自身改革,涵盖“放管服”三个方面:在办事服务方面,“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做到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在群众咨询投诉方面,“最多跑一次”是指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响应”群众诉求。在执法监管方面,“最多跑一次”是指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做到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

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主要做法

“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整体政府理念和系统论的方法推进改革,围绕“一窗受理”“一号响应”“一证办理”的要求,从打造统一友好的政务服务前台界面入手,以前台改革倒逼后台办事流程整合优化,推进部门协同作战、集成服务,通过前台、后台改革的协同联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

(一)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将由各个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分散设置的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受理窗口,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工作模式,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对部门服务进行全程监督,实现“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相分离。以“一窗受理”为切入点,倒逼部门衔接管理制度、整合办事流程,推进部门协同作战、集成服务,推进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一是科学设置“综合受理窗口”。长远目标是建立无差别的综合受理窗口,任一窗口都可以受理所有办事事项,借助信息化系统,实现乡镇受理、县里审批,县里受理、省里审批。现阶段,综合考虑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因素,重点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医保社保、公安服务等“综合受理窗口”。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基层延伸。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为载体,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前台综合受理,县级部门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同城办”、“快捷办”、“异地办”。三是加强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以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工作规范为指引,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水平。

(二)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一是明确梳理口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梳理,每一个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必须对应相应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列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权力事项主要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相对人负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行政行为(如税款征收实行纳税人申报制度)。二是厘清“一件事情”的基本概念。从实践情况看,“一件事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个部门一个办理事项,如省能源局实施的“穿跨越管道等施工作业审批”;多个部门一个办理事项,如省经信委、金融办共同实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批”;一个部门多个办理事项,如县地税局实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城镇教育附加费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三个办理事项,均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多个部门多个办理事项,如“不动产交易登记”,涉及交易备案、税款征缴和不动产登记三个办事环节,分别由建设、地税和国土部门办理。三是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由省级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子项和子项两级指导目录》。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八统一”的要求,梳理制定全省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对已经公布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推进投资审批、市场准入、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企业投资审批改革。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推动投资项目100%应用平台、100%系统打通、100%网上审批、100%网上申报;推进区域环评、区域能评;推进建设、人防、消防施工图“多审合一”;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国有土地出让“标准地”改革;建立帮办代办、容缺预审等制度;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推进涉政中介机构改革。二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外贸、餐饮、住宿、互联网上网服务等20个领域,实行“证照联办”;在“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基础上,进一步将11个事项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围;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深化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对住所登记、经营范围登记和章程审查等工商登记重点环节,实行便利化改革。三是深化便民服务改革。针对便民服务类事项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库,以身份证为唯一标识推进“一证通办”。制定了《各级各部门需要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事项目录》,推行“目录之外无证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在公安服务方面,实行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的异地可办。在医保社保方面,推行全省社保信息和参保证明在线查询、全省就医“一卡通”和诊间结算。

(四)建立“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以设区市为单位,除110、120、119等紧急类热线以外,将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以及网上信箱等网络渠道整合,纳入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统一管理,建立“统一接收、及时分流、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

(五)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构建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531X”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基层治理“四个平台”,乡镇(街道)整合形成了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功能性平台,承接“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基层落地。

(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加强顶层设计,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把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下面又分为若干分系统和子系统。围绕放管服方面,分系统主要有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系统、行政审批服务系统、行政执法(监管)系统以及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等。其中,行政审批服务又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一窗受理系统、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交换与共享系统。按照受、办分离要求,各地各部门受理群众办事申请,不论是个人网上申报,还是在行政服务中心申报,都要先进入一窗受理系统,再转到各部门业务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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