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伟大工程的重大意义
2018-02-06黄皖毅
黄皖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9)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回顾了过去五年全面从严治党所取得的成就,指出要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在新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十九大报告中说:“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建设伟大工程。这个伟大工程就是我们党正在深入推进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1]13-14。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比喻成一项伟大工程,显然是强调党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工作,而是一项筚路蓝缕、常抓不懈的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正是伟大工程得以建成的关键之举。这是新时代治党新方略,事关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事关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前途和命运。
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根本保证
十九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谱写了气吞山河的壮丽史诗。”[1]11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就是团结带领全中国人民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要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而最关键的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近代中国百余年的历史是一部中华民族努力寻求自救、自立、自强的历史。近代中国,百年沧桑,甚至形势严峻到“敌无日不可以来,国无日不可以亡”的地步,无数仁人志士为此奔走呼告,救亡图存,寻找出路。1894年11月,孙中山在《兴中会章程》中首次喊出“振兴中华”的口号。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建言欲救中国,要先建设一个民族主义之国家。1915年,陈独秀在发刊词《敬告青年》一文的结尾处,强调要并举民主与科学,奋起直追,走出蒙昧时代。这些呼告,是为埋藏在民族集体无意识中的民族情结而发声,体现出国难当头的中华民族对于复兴的深切渴望。然而无论是戊戌变法,还是辛亥革命,都没有能够真正实现国家民族的自救、自立、自强和复兴,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言:“旧民主主义革命家提出要进行全面的革命,更全面地向西方学习,但没有成功。”[2]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寻求民族复兴的过程中走上历史舞台,确立了自身的领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来自于历史,从政党政治的角度看,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其执政合法性的根源。如今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3]。要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人民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汇聚成不可战胜的磅礴之力,这才是“中国梦”的胜利之本、力量之源。因此,实现“中国梦”,关键在党的持续接力,艰苦奋斗。因此,必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清除那些危害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因素,使党能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
治党问题,是关系国家命运和前途的大问题。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执政党和民族国家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局势瞬息万变,国内矛盾问题不断,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处在重要的历史关头。在这种世情、国情、党情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之举。
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的历史继承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因此要从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思想,尤其是党建思想出发,来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
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并没有成形或成熟的“从严治党”思想,但他们确立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建党原则、目标纲领等。《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应该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为绝大多数人谋福利;共产主义运动最终目标是要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宣言》也指出坚持党的纪律对保持党的性质、加强党的建设是极其必要的。
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中形成了“从严治党”思想的雏形。他认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部队,不应该强调党员的数量,党员质量才是更为重要的,因此只有严格把关、层层遴选,才能从工人和农民群众中选出 “真心拥护共产主义的人,真正忠于工人国家的人,正直的劳动者,在资本主义下受过压迫的群众的真正代表”。1918年,莫斯科革命法庭对四名受贿党员仅判半年监禁,列宁认为失之过松,致信党中央说“这样的同志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并且应该清除出党”[4]183。1922年列宁提出“法庭对共产党员的惩处必须严于非党员”[4]332的原则。在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讲话中,他强调“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要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就必须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以铲除党内派别活动,加强党内制度法规建设,反对党内特殊化和各种官僚主义。
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使得“从严治党”思想不断发展。毛泽东是“思想建党原则”的奠定者,在抗战时期提出党的建设是“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这一思想他无论在建国前还是建国后都反复强调。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非常清醒地认识到管好党才是关键。江泽民则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着重以加强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胡锦涛提出党正面临“四个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存在“四个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因此必须“从严治党”。
习近平同志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他多次肯定毛泽东、邓小平等人的党建思想,将思想建党、纪律严明视为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并果决鲜明地提出 “全面从严治党”,以此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这标志着党的优秀价值观没有中断,这对于一个政党强大并保持凝聚力有重大意义。
三、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是对国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的深刻反思
习近平同志指出:从严治党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应当不断总结自己正反两方面经验,也积极借鉴国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来加深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这就是说,我们党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吸取世界上一些大党、老党丧失执政地位的教训,借鉴一些成功的执政党建设的经验,使我党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
从历史教训这一视角来看,苏联共产党兴亡的历史教训是非常典型、非常深刻的。习近平同志曾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这样的问题:苏共早年在有二十万党员时能够夺取政权,在有二百万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近二千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丢失了自己,这是为什么?的确,“苏”共在执政的74年中,在拥有近2000万名党员时,即党员人数达到历史新高时亡党亡国。当“苏共”作为苏联惟一长期的执政党丧失执政地位时,莫斯科红场上的红旗换成三色旗,有着千万人之多的大党竟无一人站出来抵制,广大人民也对此非常冷漠,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苏共”的垮台虽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但不容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其党内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丧失了民心。由于没有坚持“从严治党”,使得“苏共”党内出现了庞大的特权阶层,腐蚀了政党,导致了政党蜕变。这一状况被有些学者称为“上层自决”。2000年5月24日,科兹在中国人民大学作专题讲座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苏共领导层中大部分人都会转而支持资本主义呢?他指出,其原因是到了80年代,苏联领导层中的绝大部分人开始只对物质利益感兴趣了。当戈尔巴乔夫公开进行关于政治体制争论时,这些人也立刻变得非常公开了,他们是享有相当多特权的。据此,他提出:苏联解体的教训在于,由少数精英管理下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旦老一代革命家过世,很难保证继承者们不想通过实行资本主义为自己获得更多好处。可见,“苏共”丧失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讲是因为最终脱离人民,退化为利益集团和特权阶层的代表,丧失先进性和纯洁性所导致的。
从历史经验视角来看,一些政党赢得民心,长期执政,其原因无外乎“从严治党”,其中最典型的是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成立于1954年,1994年11月上台执政至今,已连续十几次赢得大选的胜利,是世界上多党制国家中执政时间较长的政党之一。该党成为赢得民心的执政党,归功于极强的忧患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以及“从严治党”的政党建设。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制定了严格的《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章程》,通过在党内建立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党员的行为,以维护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统一性,保障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由于新加坡政府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人民行动党党员,因此,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很大程度上等同于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新加坡就如何管理监督政府人员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等,主要包括《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条例》《防止贪污法》《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政治捐款法令》《财产申报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具体务实、相互配套、可操作性强。如《财产申报法》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依循一定的程序进行财产申报,申报范围包括公职人员个人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股票证券等。已婚公职人员还必须将其配偶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予以申报。诸种法律法规之中,《防止贪污法》《没收贪污所得利益法》是新加坡两部最重要的打击贪污腐败的法律。这些法律赋予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多种权限,除了经常性的检查,贪污调查局有特别侦查权,可以强行搜查、检查复制银行账户、查封扣押财产、无证逮捕等;还规定容易滋生腐败的要害部门人,其公职人员要定期轮换;而已经有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职人员,其公积金被全部撤销,晚年生活难有保障等。
国外政党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表明,要想不走败亡之路,要想在政坛上屹立不倒,“从严治党”是唯一的法宝。“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是横向比较、深刻反思和勇于借鉴的结果。
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是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突出问题的必由之路
从执政党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和现实逻辑来看,一个执政党长期执政或间断性长期执政几十年后,会遇到严重的发展瓶颈,掉入“腐败陷阱”“质变陷阱”“能力退化陷阱”“中等收入陷阱”等一系列“陷阱”。
中国共产党经过了97年的发展历程,从建国至今执政已经69年,党员人数达8944.7万人(截至2016年年底中组部公布的数据),党员数量的增加,说明党的队伍在不断壮大,已当仁不让成为世界第一大党,但是数量多并不意味着质量高,随着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的变化,党的建设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少国家的执政党一样,面前横亘着各种陷阱,有的已经发展成了顽疾、痼疾,亟待从根本上进行疗救。从现实问题及其应对来看,“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的现实逻辑。
其中,“腐败陷阱”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的、最难以跨越的陷阱。执政党对公共资源具有很大的支配权力,如果缺乏制约,这种权力就会侵蚀党的肌体、国家的肌体,导致病变。改革开放后,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腐败问题不断出现并愈发严重,已经影响到党的形象,影响到人民对党的信任和认同。有学者分析道:“就权力腐败的程度与严峻性而言,目前我国正处于腐败案件高发多发期,明显呈现以下特点:权力集中、资源集中、资本集中的‘黑三角’成为腐败的重点领域……十八大以来至少有20名省部级干部落马;案件潜伏期越来越短,‘带病提拔’问题严重;腐败案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件,损害党的执政根基。”[5]
“腐败陷阱”必须跨越。墨西哥革命制度党之所以失去执政地位,就是因为党和利益集团之间形成了“保护-被保护”关系,演变为官僚阶层和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最终丧失了其执政合法性。“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信任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
为什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出现严重的问题?习近平同志认为:“主观上说,主要原因是一些同志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没有解决好。客观上说,主要原因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在有些地方没有落到实处,在一些方面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6]那么应该怎么办呢?习近平同志说:“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会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7]打击腐败,整顿党风,重拾人民的信任,是弘扬社会正义、保证党和国家长盛不衰的需要,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长期、有力、坚定不移地实施反腐,是顺应民意的体现,是党能实现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已经找到党内问题产生的根本症结所在,在过去的五年中,相继出台了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硬性规定,并在落实上从实从严执行,特别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高压反腐,绝不手软,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表示:“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1]7但同时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4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这是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建设的坚定信念;“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是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建设的理性判断。党要在新时代勇于开创党建的新格局、新篇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当前党建的根本遵循,它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将引领全党砥砺奋进,最终实现“党要管党”“党能管好党”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