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爰田”与晋国的霸业
2018-01-29吕全义
吕全义
(太原师范学院 历史系,山西 晋中 030619)
在春秋时期秦晋两国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之后,晋国在国内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对此,《左传》僖公十五年(前645)有如下记载:
晋侯使郤乞告瑕吕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朝国人而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众皆哭,晋于是乎作爰田。
关于其中的“作爰田”,历来众说纷纭。①诸家观点,彭益林先生归纳甚全。参彭益林《晋作辕田辨析》,《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上个世纪的研究多着眼于土地制度的讨论。不过,也有学者从土地制度的角度论述的同时指出晋国的“作爰田”与其后来成为春秋霸主有关,[1]102但将二者相结合予以专题考察的文章似不多见。本文试从该角度考察,以加深对“作爰田”改革的历史作用的认识。
一、“作爰田”与车赋
“作爰田”是瑕吕饴甥假借君命,通过赏赐国人田以创造有利于晋惠公回国的环境而采取的一项措施。与《左传》僖公十五年“作爰田”同属一件事,《国语·晋语三》表述为“作辕田”,说明“爰”、“辕”古时同声通用。[2]80《晋语三》“作辕田”贾逵注引或说云:“辕,车也。以田出车赋。”[3]313可见,“爰田”与“车赋”有关。“赋”字当作何解?《说文》:“赋,敛也。”《尔雅·释言》:“赋,量也。”这两种解释都是正确的,不过似未把赋的实质点破。《左传》隐公四年(前719),卫国刚即位的州吁遣使告宋殇公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这则材料的大意是:若宋国讨伐郑国,卫国愿倾全力与陈、蔡二国一起追随。服虔注:“赋,兵也。以田赋出兵,故谓之赋。”[4]952服注把田、赋和兵相结合来解释“赋”是颇具启发性的。事实上,在《左传》中“兵”与“赋”往往是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襄公八年(前565):
(郑)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骈告于晋,曰:“君命敝邑:修尔车赋,儆而师徒,以讨乱略。”蔡人不从,敝邑之人不敢宁处,悉索敝赋,以讨于蔡,献于邢丘。今楚来讨曰:“女何故称兵于蔡?”
这一段大意是说:郑国作为晋楚之间的小国,与楚国讲和之后,派王子伯骈去晋国予以解释。伯骈说,晋国曾命郑国修车赋,使军队时刻保持警备状态以讨伐不从晋国的国家。蔡国不从晋国,于是郑国举全力讨伐之并将其打败。现在楚国来讨伐郑国,并质问郑国为何对蔡国用兵?“修尔车赋”之“车赋”与“悉索敝赋”之“赋”都与军备有关。
再如,襄公二十五年(前548):
楚蒍掩为司马,子木使(蒍掩)疕(治)赋,数甲兵(军备)。甲午,蒍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疆潦,规偃猪,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兵、甲楯之数。
先看司马之职掌。《司马法》:“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备,谓之乘马。”“乘马”为军赋单位,[5]169-175包括战车一辆,以及戎马、牛、甲士、徒兵和武器若干。《荀子·王制·序官》云:“司马知师旅、甲兵、乘白(马)[6]41之数。”可知,司马掌管军赋。这与上引襄公二十五年蒍掩在楚国“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兵、甲楯之数”基本一致。“书土田”即通过下文提到的“度山林”等九方面的措施弄清“土田”情况,然后据“土田”之所产定其所入,据其所入确定军赋,据军赋来确定战车、戎马,车兵、徒兵和武器之数。军赋主要体现为车赋。司马蒍掩之所为实质上是整饬军备。比照上引隐公四年、襄公八年和二十五年的材料,僖公十五年晋国赏赐国人“爰田”的举措当与车赋的征收有关。车赋即属于军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说明,晋国在韩原之役战败后,“作爰田”是为了加强军备,而加强军备的一个重要表现则是确保车赋的征收。
二、“作爰田”与戎马
先秦时期的车战除士卒和战车外,另外一个重要的构成元素是牵引战车之戎马,上引襄公二十五年司马蒍掩治赋中的“籍马”主要指戎马,即《荀子》之“乘马”,《司马法》之“马四匹”。晋国之“作爰田”与加强晋军战斗力要素中的“戎马”有关。关于此点,可在《左传》僖公十五年中找到蛛丝马迹。在秦晋韩原之役前,大夫庆郑曾向晋惠公进谏:
古者大事,必乘其产。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训,而服习其道;唯所纳之,无不如志。今乘异产,以从戎事,及惧而变,将与人易。乱气狡愤,阴血周作,张脉偾兴,外强中干。进退不可,周旋不能,君必悔之。
材料中的“大事”即《左传》成公十三年所谓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戎事”即其中之一。大夫庆郑进谏的主旨是打仗最好乘本国出产的马,①据《左传》《公羊传》僖公二年和《史记·晋世家》,晋国以屈产之乘马闻名。驾驭起来进退自如,得心应手。庆郑如此进谏主要针对的是晋惠公将乘“郑入”之“小驷”参战。杜预注“小驷”为“郑所献马名小驷”,可见杜预未对“郑”加以解释。“郑”地有养马业在古文字材料中能够找到相关证据。西周中期的曶簋(《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5217,[7]藏美籍华人范季融首阳斋)铭有王命曶“司奠(郑)(马缶)马”。据战国时期秦国的石鼓文《车工》第六之“(马缶)”为动词,则“(马缶)马”指某种具体的马。曶簋铭文的意思是周天子命曶管理在郑之(马缶)马。西周中期之免簠(《殷周金文集成》4626)[8]铭有周王命免“司奠(郑)寰(县)廩眔吴(虞)眔牧”。“眔”在语法功能上相当于“暨”,“廩”即储粮之仓库,“虞”指山泽,“牧”指畜牧业。曶簋、免簠可以说明郑地有相当规模的畜牧业。目前有许多篇西周铜器铭文有“王才(在)奠(郑)”,例如免尊(《殷周金文集成》6006)和免卣(《殷周金文集成》5418)等,恕不遍举。由这些西周青铜器可知,“郑”地属于西周王朝的一处重要牧马场,受到周王的格外重视。不过,西周铜器铭文之“郑”和《左传》向晋献小驷之“郑”是一地吗?首先,西周之“郑”在何地?学者对此问题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即汉代京兆之郑县,一种认为在今陕西凤翔一带。[9]其次,《左传》僖公十五年向晋献小驷之“郑”在何地?一些学者主张即春秋郑国。[10]295这应该是误解。杜预和杨伯峻先生就比较谨慎,未与郑国相联系。[11]354从出自陕西凤翔的战国时期秦国的石鼓文多处提到马,笔者认为曶簋铭文中的“郑”和春秋时期向晋献小驷之“郑”当是一地。这些材料可以说明从西周到春秋再到战国,“郑”之养马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和“郑”出产的马素著声名。退一步讲,不管对西周郑地认识的哪一种意见正确,在韩原之战发生的僖公十五年,献小驷之“郑”都在秦国境内,即惠公所乘之小驷属于晋国的交战国——秦国之郑地所产之马。庆郑的进谏不是没有道理,惠公所乘产于秦国郑地之小驷在两国交战之地韩原②清代学者江永认为韩原在山西河津、万泉(1954年万泉县与荣河县合并为万荣县)之间。参氏著《春秋地理考实》,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8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确实存在不习水土等不利因素。对于庆郑的进谏,晋惠公“弗听”。撇开庆郑救驾不力的因素,从《左传》僖公十五年记载的晋惠公在韩原之战中所乘之“戎马还泞而止”来看,“小驷”正是导致其被俘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见,韩原之战中晋惠公被俘与所乘之马有关。故“作爰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专门针对晋惠公乘郑所献小驷导致被俘而采取的补偏救弊的措施之一。通过“作爰田”赏赐国人,旨在加强晋国的戎马养殖。
除了前面所说的“爰”与“辕”二字相通之外,“作爰田”之“爰”与马相关还有其他佐证。《左传》文公二年(前625)载: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
与上引《左传》记载相同的事情,《国语·鲁语上》曰:
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今海鸟至,己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难以为仁且智矣。”
由《国语·鲁语上》可知,臧文仲“祀爰居”之“爰居”为海鸟。为何海鸟被称为“爰居”?《尔雅·释鸟》郭璞注:
汉元帝时,琅琊有大鸟如马驹,时人谓之爰居。
由郭注可知,汉元帝时琅琊这个地方有大鸟如马驹,被当时人称为“爰居”。结合上引《左传》与《国语》的记载,海鸟被称为“爰居”最早可追溯至春秋鲁国的臧文仲时代,其具体时间今已不可考,姑依记载孔子之语的《左传》文公二年(前625)为准,那么鲁文公二年比晋“作爰田”的僖公十五年(前645)晚二十年,可以视为同一个时代。将“爰居”与“马驹”对读,可得出“爰”与“马”有关。
“作爰田”与戎马养殖有关,除了以上三点以外,尚有其他事实可以佐证这种系联。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实行“制辕田”(《汉书·地理志》)之地域范围与春秋时期晋国的主要统治地区——今山西西南部以及黄河以西的部分地区不仅在地域上毗邻,而且同属一个文化区。
因此,可以推断,晋“作爰田”与养马业有关,“作爰田”属于晋国养马业中的新举措,从而为发展晋国的戎马养殖和加强晋军的战斗力提供物质保障。
众所周知,驾车之马又以辕马为主。此似可理解为“作爰田”是以辕马为单位,即依据国人能够提供战车数量之多寡来分配赏田。此种赏赐办法也应该是一种比较公平合理而且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养马业与“田”
饲养马需要足够的草作保障。草,众所周知,毋庸辞费。不过,人工饲养和役使马匹光依赖草是不行的,还得与料相结合才能确保所养之马匹强健有力。何为“料”?《诗经·大雅·云汉》“趣马师氏”毛传曰:“岁凶,年谷不登,则趣马不秣。”“秣”在此作动词,意为饲养。“趣马不秣”即不用谷物饲养趣马。毛传似是用《礼记》释诗。《礼记·曲礼下》:“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孔颖达疏:“‘马不食谷’者,年丰则马食谷,今凶年故不食也。”即凶年不用谷物饲养马。喂马之“谷”即属于“料”。以上材料中之“谷”为泛言,其中包括粟①《左传》成公十六年和《国语·鲁语上》均载鲁国季文子相宣、成,无食粟之马,可证粟亦属饲马之料。和菽。当时的晋国已普遍种植农作物菽,例如《左传》成公十八年载:“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即晋悼公之兄是白痴,分不清豆子和小麦。这则材料充分说明菽在春秋时期的晋国是极为常见的农作物。菽属于一类农作物的总称。一般而言,饲养马匹之料最佳者属于菽的一种,即黑豆。黑豆作为马的饲料,需煮熟或炒熟以后喂食,效果最佳。
黑豆比黄豆(菽类的另一种,今我国华北地区称为“黄豆”。黄豆和黑豆,都属于“大豆”。杜预即注“菽”为“大豆也”)的单位面积产量低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用现代农业术语讲,菽之根部会长出许多瘤状物,此乃土壤中的氮元素被菽吸收的外在表现。种菽(主要指黑豆)耗费土壤中的氮元素非常厉害,即非常耗费地力。这样,种不了几年,必须换田种植,即所谓休耕,否则产量会逐年降低,并且下降的速度比连年种植五谷中的其他农作物要快。
“作爰田”殆即赐田给原来出军赋者——养戎马者,即国人,确保其有足够之田种菽以保障马的养殖,故论者将“爰田”与先秦时期的休耕制度联系在一起。关于休耕制,《汉书·食货志》有一段话:“民受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此条材料讲的应该是休耕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爰田”即经常换田耕种,反映了当时的耕作技术。
除了地力因素以外,自然灾害也会影响菽的丰歉。《春秋》定公元年(前509)载:“冬十月,陨霜杀菽。”杨伯峻先生注:“周之十月,今农历之八月,而霜重至于伤害豆苗,乃异常之灾。”[11]1522即菽尚未完全成熟就被霜杀。笔者以为,此条被特意记载的材料除了说明定公元年气候反常外,大概还因为菽之丰歉和畜牧业中的养马业有直接的关系。
为了理解晋国的“作爰田”,论者常常引用战国时期商鞅“制辕田”的改革举措。《汉书·地理志》:“孝公用商君,制辕田,开阡陌,东雄诸侯。”商鞅为秦国“制辕田”也应该是为了加强秦国的骑兵,殆因辕田与养马业息息相关。对于秦国骑兵的强大,我们从秦始皇陵附近考古发掘的壮观的兵马俑阵可窥一斑。可以设想,秦国如果没有相应的养马业做后盾的话,是无法组建强大的骑兵和战车队伍的。就此而言,春秋时期晋国的“作爰田”和商鞅变法时期秦国的“制辕田”何其相似!
“作爰田”之“作”说明以前不如此做,可能此前养马之料出自国人自己之田。“作爰田”后,养马之料除了出自国人原有之田外,亦出自国君所赏之田。如此,养马之料有了专门的田或足够的休耕之田作保障,从而确保戎马养殖的质量。
四、“作爰田”古注平义
在对“作爰田”从加强晋国军事力量角度作出如上理解的基础上,下面回过头来考察部分前贤对“作爰田”之注释。
《国语·晋语三》贾逵注“作辕田”云:“辕,易也。为易田之法,赏众以田。易者,易疆界也。”[3]313对于贾逵之注,彭益林先生说:“贾注的前三个易是埸的假借字,即是疆埸、疆界的意思。又因为贾逵的解释是递进的层次,所以第四个易字用如动词,作治理讲。”[12]141-142彭先生的意见甚有见地。对于“爰田”一词,《左传》僖公十五年孔颖达疏引服虔、孔晁注亦云:“爰,易也。赏众以田,易其疆畔。”[13]232据彭益林先生的观点,服、孔注中的第一个“易”也是“埸”的假借字,释为疆界。第二个“易”用为动词,作治理讲。可见,贾逵、服虔和孔晁之注相同。
事实上,欲深入领会贾、服、孔之注,必得了解“作爰田”的一些远背景。《左传》僖公十五年有一段话能够说明“作爰田”的远背景,现引录如下:
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
这段话讲了公子夷吾在秦国的帮助下于僖公九年(前651)回国做了国君,背信食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烝贾君;不许在外流亡的群公子回国;未赏里克和丕郑先前承诺之田;①《国语·晋语二》:“公子夷吾出见使者,再拜稽首,起而不哭,退而私于公子絷曰:‘中大夫里克与我矣,吾命之以汾阳之田百万。丕郑与我矣,吾命之以负蔡之田七十万。’”未割河外五城与秦穆公。②清华简“秦穆公乃内惠公于晋,惠公赂秦公曰:‘我(简33)后果内,使君涉河,至于梁城。’惠公既内,乃背秦公弗予(简34)”(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第150页)与《左传》僖公十五年“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可以相互印证。正是因为晋惠公此前有诸多不守诺言的表现,所以在韩原之战被俘后,在国内的瑕吕饴甥(子金)赏众以“爰田”时,为防止晋惠公归国以后故技重施,当然首先要划定地界。贾逵等经学家便是从这个角度对“爰田”予以注释,体现“无信不立”的思想。而杜预注“分公田之税应入公者,爰之于所赏之众”之“爰”应释为“变易”。杜注的意思是应入公之公田之税,易之于国人。
事实上以上两种古注均有见地。两种解释立论角度不一,实质则一。但是二者也是有区别的,即土地所有权。贾逵注可以理解为把所赏之田的边界固定下来,意味着土地属于被赏者——国人;而杜注则是纳公田应入公之税于国人,国人只享有被赏土地上的产品,无土地所有权。
五、“作爰田”之成效
晋“作爰田”改革的成效如何呢?《左传》所载的以下材料可见一斑。公元前632年晋文公在城濮之战中战胜楚国而成为春秋霸主,其役“晋车七百乘”,按每车配备两辕两骖粗略计算,共有两千八百匹,尚不包括承担后勤所役使之马、晋国国内尚未成年的马、字马和用于祭祀等等功能的马。此可略窥当时晋国养马业之盛。此时上距晋惠公“作爰田”已历十三年矣。除此以外,《左传》还有三则时代在城濮之战以后的材料亦可说明晋国养马业之盛况。第一则,昭公四年(前538)晋平公言:“晋有三不殆,其何敌之有?国险而多马,齐楚多难;有是三者,何鄉(向)而不济?”司马侯回答:“恃险与马,而虞邻国之难,是三殆也。”从晋平公与司马侯之对话可知“多马”确是当时晋国之实情,非晋平公自我吹嘘之辞。第二则材料出自昭公五年(前537)楚国薳启疆与其国君郏敖的对话当中。薳启疆曰:“因其(晋国)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这则材料是说晋国除了能够派出九百乘战车作战以外,国内仍有战车四千乘。二者合起来至少有四千九百乘。第三则材料出自昭公十三年(前529)晋国叔向之口:“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虽以无道行之,必可畏也。”后两则材料和出自城濮之战的材料一样,都从拥有战车数量的角度反映了晋国养马业的发达程度。从僖公十五年实行“作爰田”到昭公四年(前538)、五年(前537)和十三年(前529)晋国以马多和战车多著称,晋国的养马业经历了近一百多年的重视和发展,应该属于“作爰田”大见成效的表现。
此外,从晋国的军事改革,亦可略窥“作爰田”对晋国养马业发展的推动。对于春秋时期晋国军制的演变,清代江永概括说:“如晋之始,惟一军。既而作二军,作三军。又作三行,作五军。既舍二军,旋作六军。”[14]265春秋时期中原争霸主要是车战,没有相应的戎马,晋国是很难如此快速扩充军队的。
六、小 结
秦晋韩原之战中,晋惠公所乘小驷之来源地“郑”在当时的秦国境内。晋惠公乘郑所献的小驷打仗而陷入泥泞正是导致其被俘的主要原因。有鉴于此,瑕吕饴甥实行“作爰田”。“作爰田”之“爰”与“马”有关。赏国人以田,用来增加种植饲养马必不可少的菽——主要产品是黑豆。因为种菽非常耗费地力,就需要经常休耕,故释“爰”为“易”亦可。赏田之多寡与国人能够提供战车的数量相结合。饲养马不可或缺的菽在“作爰田”之前出自戎马养殖者——国人,此后亦出自晋惠公所赏之田,从而扩大了养马的饲料来源。“作爰田”从经济上保障了晋国戎马养殖业发展和繁荣所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从而为晋军的扩张、晋国后来成为春秋霸主提供了相应的军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