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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侦查在系列入室盗窃案件中的应用
——以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为例

2018-01-29童世均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盗窃案入室侦查人员

童世均

(西南政法大学 刑事侦查学院,重庆 401100)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侵犯财产罪已经成为威胁我国社会安定的主要刑事犯罪。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主要类型,其中的入室盗窃案更是多发频发,并且伴生着其他更严重的刑事犯罪,如强奸、杀人等,严重影响着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何快速地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预防并控制该类案件的发生,是公安机关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7年C市Y区发生系列入室盗窃案,3个月内连续作案十六起,涉及金额五万多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牵头成立专案组,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研判优势,积极进行现场勘查并结合视频侦查技术,构建视频侦查数据模型,成功侦破此案。笔者以案例为素材,并在实地调研、走访、采访办案民警后,深入分析系列入室盗窃案件侦破的难点,希望通过视频侦查的方法寻找案件侦破突破口,构建一种常态化、高效的侦查破案机制。

一、系列入室盗窃案的特点分析

在深入分析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的基础上,结合多地报道的多起入室盗窃案,发现当前入室盗窃案件出现高发低破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与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地点、时间与手段等紧密相关的。剖析入室盗窃案的特点,公安机关才能“对症下药”,改进侦查措施,进行合理的侦查布局。

(一)作案地点的偏僻性

笔者根据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和多地报道的系列入室盗窃案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实施入室盗窃多选择在城乡接合部的偏僻小区,这些小区主要是一些公租房或者老旧的建筑,安保设施不健全,监控摄像头安装的较少,盲区较多,视频监控侦破难以直接发挥作用。同时这些地区因为房租较便宜,居民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早出晚归,流动性大,互不认识,是犯罪嫌疑人“天然作案地点”。地点的偏僻性、自身安保措施的不健全,使该类地区成为发案的重点地区。加之当前警力不足,投放到基层的警力有限,片区的联防措施不到位,导致对此类地区犯罪案件的侦防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这些都极大提高了该类地区的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率。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正是发生在郊区一处偏僻的公租房内,周围环境复杂,人员流动大,且该公租房区域内大部分视频监控摄像头正处于调试阶段,作案现场并没有摄像头监控,犯罪嫌疑人正是抓住了该区域偏僻性的特点以及视频监控的盲区实施了连续的入室盗窃。

(二)作案时间的规律性

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总共十六起,案件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两个时间段:一是白天的上午九至十点上班期间和下午的三点至四点这段时间,这段时间居民大多外出工作,或者出门办事,给了嫌疑人作案的时机。同时这个时间段人来人往,周围居民也不会注意到可疑分子,给了犯罪嫌疑人极大的时间自由度。二是夜间的凌晨两三点钟,这个时间段大多数居民已经进入了深度睡眠,嫌疑人实行犯罪也是考虑到了人的生理规律。同时夜晚也利于犯罪嫌疑人伪装、潜逃,受害人出于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保护,极少去追逐犯罪嫌疑人,这也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犯罪嫌疑人选择在这两个时间段实施犯罪,主要是利用白天的人来人往,不易被周围人察觉和夜晚的视线昏暗、不会被被害人认出、利于自己逃脱。这就导致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对周围人群的调查访问难以收集到有用的线索,同时被害人也会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一无所知,极大地加大了侦查破案的难度。

(三)作案主体相对集中

此类案件的主体多集中在社会闲散人员中,主要是一些没有稳定工作收入但要支付高额消费的年轻人或社会吸毒人员。以这次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为例,在本案侦破后,侦查人员发现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刚满二十岁的年轻人,平时不务正业,没有生活来源,而后迷上了网络游戏,最终走上歧途。剖析原因,主要还是因为这些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极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蛊惑,同时好逸恶劳,没有生活来源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所以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更有甚者从小就不务正业,小偷小摸,到最后以盗窃为职业,加入盗窃团伙,在某些地区流窜作案,威胁一方公共秩序的稳定,公安机关针对这些人更要及时备案,重点排查。此外社会吸毒人员往往是一个危险的群体,面对高额的吸毒费用,往往也会铤而走险进行入室盗窃。作案主体的集中性要求公安机关对长期盘踞在辖区的闲散人员重点排查,加强管控,但是当前社会人员流动极其频繁,流窜作案的比例增多,公安机关难以及时掌握犯罪分子的活动变化,锁定犯罪嫌疑人的难度加大。

(四)作案手段的多样性、快速性

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多是无生活来源的社会闲散人员,窃财心切,为了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往往采取各种手段,例如撬门入户、翻墙入户、破窗入户、强行入门等。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入室的手段日趋智能化,极大地丰富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同时犯罪嫌疑人不会在现场逗留太长时间,快速进入房间后,迅速找到易于携带、出手的财物就快速地离开现场,留下的痕迹信息比较少。这类犯罪嫌疑人多是惯犯,反侦查意识极强,擅长伪装,在进入现场或逃跑的通道中不会遗留下关键的痕迹线索,而且有时候为了迷惑办案人员,把现场重新伪装,误导侦查破案的方向,甚至由于留下的关键信息不足,即使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他们也大多矢口否认,导致不能给其定罪。此次发生在C市Y区的系列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翻窗入户,侦查人员发现在进入现场的窗台上有擦拭的痕迹,但除此之外几个案件现场也没有收集到关键的痕迹信息,一度使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目前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侦查破案难度大,破案率低,传统的侦查手段往往因为此类案件的特点和犯罪嫌疑人较强的反侦查能力而收效甚微,对犯罪嫌疑人的打击极其不利,从而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该类案件多发频发。传统侦查在此类案件中效用降低,公安机关应立足现代信息化技术,重视和发展视频侦查技术在入室盗窃案件中的应用,突出视频监控的预防、侦查的作用。

二、视频侦查在系列入室盗窃案件中的应用

视频侦查主要是指法定侦查主体为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运用以视频技术为主的一系列现代化信息技术和应用方法,依法获取、处理、管理、分析与案件有关的视频图像,从中发现反映案件发生事实的线索信息,并将其运用于案件侦办过程及形成诉讼证据的一项专门调查工作[1]。视频侦查主要通过视频图像等比较客观的方式反映案件线索,监控下的图像能够精准地定位时空,准确地记录下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痕迹信息,引导侦查前进的方向,在疑难案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能够形成诉讼证据,让犯罪嫌疑人无从狡辩。在历经十余载的发展后,视频侦查已经成为当前公安机关不可取代的侦查手段,随着各地“天网工程”、“平安城市”等大型安防工程的建设,视频侦查已经成为打击犯罪的一把利剑,实战效果突出,成为继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之后第四大侦破案件的支撑技术[2]。

(一)视频侦查在系列盗窃案件中的作用

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的周围环境复杂,地理位置偏僻,小区内监控摄像头多处于调试阶段,盲区较多,案件现场并没有摄像头,同时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信息较少,侦查人员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并没有提取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当时侦破过程一度陷入僵局。最终侦查人员重新梳理思路,利用有限的摄像头,设立封控区域,同时对关键数据进行筛选,抓住关键的信息不断进行比对、碰撞,成功侦破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视频侦查在有限的视频监控环境下对此类案件的侦破仍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

为了高效、快速地侦破系列入室盗窃案,公安机关要重视视频侦查的应用,积极发挥其预防和引导侦查的作用。

1.预防犯罪的作用

视频监控作为侦查人员的“第三只眼”,能够及时发现辖区内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并进行预先的防控。随着视频监控的发展,监控的覆盖范围在扩大,视频监控能够有效缓解基层警力的不足,只需要少部分警力就可以对所辖区域进行网上巡逻,并且能够针对入室盗窃案高发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可疑人员能够进行动态的分析研判,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同时视频监控系统在理论上已经具备了对其所覆盖的全部空间进行全天候监控的条件和能力[3]。入室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寻找被害人不在家或者意识模糊的时间潜入室内作案,24小时的视频监控则不会存在空隙时间,能够震慑住潜在的犯罪嫌疑人,消除其作案企图。

2.引导侦查的作用

视频侦查能够通过图像等方式记录监控镜头下所发生的一切,准确直观地反映侦查对象的特征,客观地记录痕迹信息。针对入室盗窃案,视频监控如果能够直接完整地拍下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经过,侦查人员调取监控之后就能够清晰了解到犯罪过程,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然后进行人脸识别,就能够快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即便缺乏中心现场的监控材料,通过调取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比对分析出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特征,寻找相关线索,也能缩小侦查的范围、提高侦查的效率[4]。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也能依靠视频侦查,锁定其行踪轨迹,制定合理的抓捕措施。

(二)视频侦查在侦破入室盗窃案件中的具体应用——视频数据模型的构建

视频侦查作为一种高效的侦查手段,越来越受到公安机关的青睐,视频侦查在侦破入室盗窃案件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在入室盗窃案的现场,侦查人员都会寻找是否有视频监控,并调取现场的监控视频,如果监控摄像头完整记录下了作案现场的经过和犯罪嫌疑人,那么侦查人员就能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查清其身份,及时抓捕结案。但目前大多数的入室盗窃案现场并没有监控摄像头,侦查人员不能直接了解案件经过和犯罪嫌疑人,对于中心现场无监控摄像头的系列入室盗窃案是当前公安机关破案的难点,也是我们应该研究的重点。本文主要以C市Y区的入室盗窃案为例,研究视频侦查在无中心视频监控入室盗窃案中的应用,即通过构建视频数据模型侦破此类案件。

视频侦查构建数据模型是通过视频侦查采集数据,在分析比对数据的基础上寻找关键信息的碰撞,并结合其他技战法及侦查手段从而确定相关犯罪嫌疑人的措施。这种方法主要针对的是监控摄像头没有直接监控,即中心现场无视频监控,同时单纯依靠传统侦查方法难以破获的案件。此次C市Y区系列入室盗窃案就是典型的此类案件,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该小区监控摄像头大多处于调试阶段,投入使用的较少,且监控区域相对狭窄,地下车库等几乎没有摄像头,此外,本次系列入室盗窃案件又多发生在高层,没有视频监控。面对不利的监控条件,同时现场遗留痕迹较少,侦查人员大胆进行创新,通过有限的视频监控收集数据,构建数据研判模型,最终侦破此案。数据模型是数据特征的抽象,数据(Data)是描述事物的符号记录,模型(Model)是现实世界的抽象。数据模型从抽象层次上描述了系统的静态特征、动态行为和约束条件,为数据库系统的信息表示与操作提供了一个抽象的框架。数据模型所描述的内容有三部分:数据结构、数据操作和数据约束。此次视频侦查数据研判模型就是仿效了这种模型,通过视频侦查构建数据模型。

1.利用视频侦查确立入室盗窃案件的时空因素

系列入室盗窃案是典型的接触性案件。系列性案件必须符合连续性的时间要件,同时接触性案件又要符合空间的要件,案犯作案离不开具体的环境条件,时空是一种普遍性的客观环境。作案的时空条件是案件的必备要素,也是分析案件信息的重要内容。根据视频监控安装的位置,可以确定画面的空间方位。从其记录的画面中,可以推断案件发生发展的空间环境。而通过对被害人的报案时间记录,同时对视频数据进行筛取,就能发现案件发生的时间要件。在入室盗窃的案件中,视频侦查人员就可以利用有限的监控摄像头,在确定的时间区域内,捕捉到视频内容中涉及的时空、人员、事件、物品、痕迹等案件事实要素,为侦查破案提供直观线索。

2.现场勘查确立现场周围封控条件

视频现场勘查给出视频封控条件。通过视频的现场勘查,发现该小区大部分楼栋监控还处于调试阶段,未完全投入使用,且监控系统的保存期限不一致,部分视频最长保存20天,案发楼层多为高层(10层以上),楼层内无监控。每栋楼的监控不能完全封闭,有独立的消防通道与外界相连,地下车库无视频条件。面对不利的视频条件,侦查人员扩大调取范围,前后共调取35个监控点430多小时的监控视频,截取到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或者逃跑路径上的视频监控图像,从而划定了视频封控的区域。视频封控是此种数据模型的关键,在中心现场无视频监控的入室盗窃案件中,不能直接记录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但是侦查人员尽可能推断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或者逃跑的路径,扩大视频监控的范围,利用关联摄像头,划定视频封控的区间。只有划定了封控的区域范围,明确需要在多大的区域内进行视频布控,才能在该视频区域内寻找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即所谓的倒追行动轨迹。视频监控犹如一个大的笼子,把出现在该区域内的人和物牢牢控制在此区域。

3.采集视频数据分析犯罪嫌疑人特征

依托采集的数据利用情景分析战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特征。视频侦查员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该系列案件的作案手法多是翻窗入室,案发地点均在该小区不同的楼栋,案发时间均为白天受害人上班期间。被盗物品多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易于携带的物品。结合嫌疑人翻窗入室,窗户尺寸的大小(宽94厘米、高110厘米、离地高度90厘米)。运用情景分析技战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刻画,同时综合多起入室盗窃案的情况进行深度研判,建立多点碰撞模型确定了嫌疑人的画像:男性嫌疑人一名或二名,身材较瘦,可能随身携带背包(用于携带被盗物品),且该背包应多次出现在不同的案发现场,这就一定基础上模拟刻画出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犯罪嫌疑人特征的画像也是整个数据模型的关键一环,在入室盗窃案中,侦查人员需要通过现场勘查和情景分析模拟出犯罪嫌疑人可能的特征,然后侦查人员就需要在封控区域内寻找符合特征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在封控区域内寻找到了符合刻画特征的人,侦查人员就能锁定相关的嫌疑人,为之后的犯罪嫌疑人的查证奠定了基础。

4.查证、抓获犯罪嫌疑人

以上三个步骤构成了视频侦查数据研判模型,即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通过视频封控,利用情景分析战法,寻找视频内符合特征的犯罪嫌疑人。在封控区域内锁定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后,侦查人员就要利用视频侦查对嫌疑人在盗窃案发生前后时间内的踪迹进行追踪和定位,最后研判、分析确定嫌疑人。在本案中,侦查人员发现该嫌疑人在作案时间均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周围:7月7日15时11分、7月13日14时54分、7月17日14时22分、7月20日14时36分。嫌疑人在作案时间段分别都出现在不同的楼层,有重大嫌疑,同时该犯罪嫌疑人每次都背着一个小包,这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上面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特征的刻画。视频侦查员通过有限的电梯监控,以7月20日案件为突破口,运用圈踪拓展技战法发现该名嫌疑人从A1区2号门进入,继续对嫌疑人的来路进行视频追踪,发现该嫌疑人出现在小区附近的网吧。运用信息关联技战法,视频侦查员迅速调取了网吧的监控视频,查询了该嫌疑人登记上网的信息,并走访了网吧老板,明确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通过查询该嫌疑人的上网登记信息,发现该嫌疑人2017年的上网记录多达152条。网吧老板反映该犯罪嫌疑人经常在网吧内打充值类游戏。据此分析该犯罪嫌疑人无正当职业,且大部分时间在网吧上网打充值游戏,收入与支出明显不符。8月1日10时许,经过周密布控,专案民警在一小区其母家里将该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图财的作案动机、作案过程、销赃渠道,至此该系列入室盗窃案成功侦破。

分析此案的侦破过程,虽然视频监控条件有限且现场遗留痕迹信息较少等因素一度使侦查破案陷入困境,但侦查人员还是利用有限的视频监控,收集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时间空间、关键数据的碰撞,综合利用各种侦查措施、技战法成功侦破此案,这为入室盗窃案件在此种情形下的侦破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因为当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许多地区的视频监控还处在起步阶段,具有很多盲点,根本不可能做到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控。系列盗窃案多发频发很大的原因就是现在的犯罪嫌疑人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善于伪装,传统的侦查手段难以产生预期效果,侦查破案的难度随之加大。此次通过视频侦查构建数据研判模型为我们侦破此类案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为之后的视频监控技术的建设构建了成功的经验,也为大数据侦查模型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三、完善视频侦查,构建高效的侦查破案模式

当前我国的视频侦查技术仍然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主要表现在视频监控基础设施较差,发展极不平衡,智能化程度低,图像成像效果差,不利于人脸的比对,同时与传统的侦查手段结合程度低,使视频监控在预防和侦查入室盗窃案中的作用受到了极大的削弱。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如何完善视频侦查技术,使科技改善侦查、服务侦查,构建高效侦查破案模式是当前公安机关亟待考量的。

(一)完善视频监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入室盗窃案的防控体系

国内主要城市及经济发达城市已经建立了较大规模的视频监控系统,大部分中小城市也建立了自己的视频监控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针对犯罪活动的打防管控一体化融合。但是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各地方的视频监控建设仍然是极度不平衡的,有些经济偏远地区、城乡接合部的视频监控系统起步晚,视频监控的基础设施覆盖率低,入室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经常会寻找此类没有视频监控的地区或者视频监控盲区的小区或街道进行犯罪活动,这些地区有利于作案也利于潜逃,视频侦查难以在这些地区直接发挥效果,只能依靠传统的侦查手段,所以案件的破案率极低。同时现在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较强,即使作案现场有摄像头也因为犯罪嫌疑人对摄像头的遮盖或者对自身的伪装使摄像头难以捕捉到关键信息。所以完善视频监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复杂区域进行视频监控覆盖,是当前构建立体化、系统化防控体系的前提。只有这样才不会使犯罪嫌疑人产生侥幸心理,威慑住有犯罪心理的人,即使犯罪嫌疑人对摄像头进行遮盖或者对自身进行伪装也可以利用覆盖区域的关联摄像头,让嫌疑人无所遁形。

(二)使视频数据的分析、研判更加智能化,图片信息高清化

当前我国的视频侦查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不少地方多是以人工进行数据分析,而大多数侦查人员对视频图像信息的深层次挖掘能力不足,特别是主动对图像加以研判,通过信息挖掘来主动发现犯罪、预防犯罪的水平还比较低,此外办案民警在海量的数据中依靠人工的方式辨别,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视频数据的分析缺乏标准的应用流程,经常会出现对关键数据采集不完整、数据丢失、分析错误等情况。由于当前技术应用的原因,视频监控拍摄的图像,画质较差,难以进行清晰的人脸识别或进行物品、车辆的分析,使视频监控采集的关键信息得不到充分的应用。在入室盗窃案中,数据的检索、分析、研判智能化和图片信息的高清化是视频侦查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视频监控收集的信息众多,依靠人工进行检索分析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侦查破案的需要,而视频侦查的智能化趋势能够剔除冗杂的多余信息,进行智能定位,图片的高清化能够精确地进行特征的比对和行为的分析,即在海量的数据库中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进行背景建模、痕迹追踪、犯罪嫌疑人识别与锁定为一体的侦控措施。要把视频侦查的数据分析与新兴的大数据分析、研判等技术相互融合,用技术指导实践,提升整个视频侦查运作效率。

(三)视频侦查与其他侦查手段结合,构建视频作战模式

视频侦查手段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手段,在侦查破案中具有其他侦查手段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是我们不能夸大视频侦查的作用,传统的侦查措施仍然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5]。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视频侦查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但是视频侦查也会因为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的提高而受到干扰,只有与其他传统的侦查手段结合才能实现高效侦查破案的目的。在入室盗窃案件中,需要构建视频作战的模式,即采取以视频侦查为主导、多手段合成的作战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以视频侦查手段为核心,寻找、研究影像内行为人与其他社会信息的关系,引导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其他侦查手段,支撑对案情的分析研究,形成案侦线索,切实地将视频侦查用于现场的物证提取、案件线索的轨迹追踪、智能数据碰撞和案情分析紧密结合,构建高效的视频侦查破案模式。这样,科技引领和传统案侦模式相得益彰,才会使视频侦查在侦查破案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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