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史》微电影教学法的实施与总结
2018-01-26程佩沈秋莲龚勇军胡素敏
★ 程佩 沈秋莲 龚勇军 胡素敏
(1.江西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南昌 330004;2.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南昌 330013)
微电影教学法作为一种创新教学法,近两年来开始在少数高校陆续出现,在文理科都得到一定应用,但由于该教学法尚处于萌芽阶段,其教学设计与教学实践都在探索之中,因此,该教学法在移植到每门课程时必须小心实施。从已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微电影教学法”作为一个正式概念最早是由孙叶飞于2013年提出,并应用于思政课教学中[1]。之后两年,河北大学的一些思政课教师在该校思政课上采用微电影教学法,先后指导学生完成700多部微电影作品,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反响[2-4]。同一时期,江西中医药大学黄小方老师亦在其《中药学》等课程中开展趣味创意微电影教学法,指导学生完成微电影作品120多部[5]。
2015年以来,笔者在我校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的大一新生课堂上,陆续开展《中国医学史》微电影教学法,以作为该门课程形成性评价的重要内容。这一教学评价方式在我校中医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尚属首次应用。经过几个学期的摸索与总结,医学史微电影教学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鉴于往事,有兹于治学。现将几年来的教学经验总结如下。
1 实施步骤
1.1 前期剧本创作及视频的拍摄、制作 首先是组建团队。在学期开学之初,教师即布置下制作医学史微电影的任务,并规定好作品的题材、上交的时限、公开展映的大体时间以及该活动作为本门课形成性评价的重要载体所承载的分数比例(占个人总成绩的30%),以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随即进行全班分组,以十人上下为限,分成一个个创作小组。由小组成员自选组长。这一过程大约耗时两周左右。在此工作完成之后,医学史微电影的创作就可以正式展开了。
其次是剧本创作。剧本的创作必须由教师严格把关。开学之初,教师列出有资于剧本创作的阅读书目。学生可在这些书目中寻找创作源泉,经过深度阅读后再进行剧本创作。一般经过2-3周的阅读和创作,学生完成剧本的撰写。剧本的总分为10分。在教师批改好之后,由各小组主创人员甄选出该组最适宜拍摄的剧本,并上交教师审核。待审核通过即可用以拍摄。此环节是医学史微电影教学法的关键,因为它能最大限度促进全体学生对中国医学史的阅读、理解和掌握。
再次是电影拍摄。微电影剧本确立后,由组长安排编剧、导演、摄影、演员及后期制作人员。在分工完成后,组长上交主创人员名单。如若创作过程中主创人员名单有变动,组长应及时汇报,以备教师后期评分之用。医学史微电影以5-10分钟为宜。视频时间过长、过短在后面的展映评分中都会相应扣分。从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各小组的微电影拍摄多在1-2天之内就能够完成。微电影拍摄本身是一个寓教于演的过程。许多医学及历史常识问题会在拍摄的过程中暴露出来,因此教师应尽量参与到拍摄活动中以指导学生。
最后是后期制作。后期制作包括视频的片头、片尾、剪辑、配乐、字幕、旁白(有时还需重新配音)。由于程序琐碎复杂,一般一至二周方可完成。这是工作量和难度较大的一项工作,因此早在分组之时,教师应上传视频软件学习资料,并建议每一小组要争取吸纳入一至两名熟悉电脑软件操作的学生。
总体来看,各个班级小组的创作时限大约在一个半月至两个月之间。教师既不能急于求成,逼迫学生提前上交作品,也不能放任不管,一再宽延时限。在这段时间内,教师应督促学生做有深度的阅读,严格把关剧本创作。在微电影拍摄期间,教师尽量亲临现场,在其表演过程中讲解医学史知识,使学生切身体会到知识的活学活用。
1.2 后期作品展映及评分 在收集齐一个班所有作品之后,教师应安排合适的时间公开展映这些作品。展映时间不宜太迟,以免影响学生期末复习。作品展映分成三个步骤。一是每组简要介绍本组作品,时间为一至二分钟;二是该组作品展映,时间约十分钟;三是该组主创人员上台介绍本剧创作经历并与台下互动,时间约三至五分钟。三个步骤结束之后,台下观众打分。其中,前两部作品放映结束后暂不打分,待第三部作品放映后方一起打分。在展映当天,给每一位学生发放一张医学史微电影评分表,由他们依照评分表上细则来为所有作品打分。
表1 医学史微电影评分表及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如下: (1)题材(5分):作品的立意、选材和中国医学史内容紧密相关,主旨深刻,有思想性和启发性。
(2)演员表现(5分):演员配合度高,演技,表演真实,符合角色性格。人物刻画特点鲜明,即具有共性,也具有个性,给人以深刻印象,能引起观众共鸣。
(3)故事情节(5分):作品故事完整连贯,线索清晰明了,剧情安排巧妙,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有戏剧性或留有悬念。作品使观众的投入度高,具有丰富感染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4)制作(5分):画面美观生动、清晰、构图合理、镜头稳定,要求色彩搭配协调。作品的语音效果,包括语音,背景音,效果音,配乐。要求配音优美,与画面协调同步,搭配清晰,对应题材,能够渲染表现微电影的主题,升华内容。
优:5分;良:4分;中:3分;差:0~2分。
一部作品总成绩为20分,平分为四项内容。学生可根据表下所列评分标准为每部作品打分。所有作品的分数都建立在学生自评和他评的基础之上。其中“演员表现”一栏要写上每个班级两到三位最佳演员名字,以便随后根据得票数选出本班最佳演员。而“评选人所在组(打钩)”一栏是为区别自评及他评成绩。
待所有作品展映完毕,打分结束,再留足够时间让每人在评分表下方及后面写上影评或有关微电影教学的感言。影评或感言不作为评分之用,只为教师了解学生真实感想、总结教学得失提供参考依据。最后评分表上交。至此,班级展映活动基本结束,学生离开教室,只留课代表及各组组长统计评分表分数。
统分时,以小组为单位来进行。分数的统计皆以平均分为主。首先统计自评成绩,即本组成员对本组作品打分的平均分。其次统计他评成绩,即他组成员对本组作品打分的平均分。两者相较,如无太大悬殊,教师可酌情考虑,以一个合理的分数作为最后的总评成绩。所有创作人员得分均以作品总评成绩为依据,但五类主创人员(导演、编剧、摄影、制作、最佳演员)得分要在此基础上再加五分。至此,医学史微电影评分大体完成。
2 成功经验与不足之处
2.1 成功经验 学习热情高涨、综合素质提高 首先,学生们投入极高的热情主动获取知识。据不完全统计,在交付作品的几周中,多数学生为了影片的创作、拍摄和剪辑,经常夜以继日的工作。除了吃饭睡觉和学习,几乎所有时间都扑在这部微电影上面。也因为投入精力如此之大,所以在最后的课堂展映活动中,他们会对自己作品展现的历史背景、故事情节等内容如数家珍。虽然对医学史的理解仍有许多不成熟之处,但是毕竟这是他们主动获取的知识。这种知识的获取方式比起老师在课堂上的满堂灌要来的更有意义。其次,这种教学形式给学生带来的进步是多方面的。《中国医学史》授课对象主要是大一新生。很多学生刚入校时还没有过多接触过电脑、智能手机及各种视频制作软件等工具,也不知如何进行团队合作、查找学术资料。但是在微电影分工合作的过程中,他们开始对上述内容有了较充分地了解和掌握。这些现代社会必备的生活技能会给他们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益处。
2.2 不足之处 阅读不够深入、作品缺乏内涵 《中国医学史》微电影教学法实施的第一年,教学计划及规则的制定不够详细,致使学生在阅读书目及编写剧本这两个方面没有做好。之后虽有改进,但是学生始终存在阅读不够深入,以及由此带来的作品雷同、缺乏严谨等问题。以2015级大一六个班上交的37部微电影题材为例,大多数微电影题材集中在少数几个名医身上和几个朝代上,出现扎堆现象:
表2 2015级《中国医学史》微电影作品统计表(一)
表3 2015级《中国医学史》微电影作品统计表(二)
由表2可见,该届六个班学生的医学史微电影作品集中在少数6、7位医家身上,其中有关华佗、张仲景、扁鹊的作品竟多达18部,占到作品总数的一半左右。而由表3可知,超过三分之一的作品竟然都集中反映两汉医学史。之所以出现这两种现象,与大多数学生缺乏广泛深度的阅读,而仅仅根据课堂所讲或者网络流行故事来取材编剧有直接关联。缺乏深入阅读,是几乎所有学生的通病。一些学生通常会略去教师给出的参考书目,取而代之从网上直接搜寻名医故事予以改编。由于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加之大一新生缺乏专业甄别能力,因而部分剧本及微电影作品缺乏严谨性,有些作品甚至还出现了穿越、戏说、无厘头等夸张故事情节。虽然这些学生们也在用心创作,甚至展映时反响热烈,但是从严格意义来讲,这些作品已很难属于医学史范畴。其努力方向也偏离了教师当初制定的教学目标。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教师应在开学之初就确定好各小组阅读范围、阅读书目及剧本创作规范。不同小组的创作可取材于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域的医学史,以规定阅读范围、避免题目撞车。剧本写作要有可依循的学术规范,严禁从网络取材或者随意编写剧情。组长监督组员阅读,并审核上交剧本是否符合学术规范。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上述不足之处,但是更多地改进,还需要广大教师在长期教学实践中逐渐摸索。
[1]孙叶飞.微电影教学法在思政理论课中的应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3,26(4):98-102.
[2]柴素芳,沙占华.微电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新载体——以河北大学微电影教学法为例[J].思想教育研究,2015(10):44-48.
[3]王海,柴素芳.以微电影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J].思想教育研究,2016(4):70-73,125.
[4]沙占华,柴素芳.微电影教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创新形式[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7(9):130-132.
[5]黄小方,欧阳辉,聂晶,等.《中药学》趣味创意微电影教学法的设计与实践[J].时珍国医国药,2016,27(3):74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