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治意识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实践研究
2018-01-24张永莲
张永莲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是我们思品老师的责任与义务。笔者阐述了法治意识的内涵及培养意义,并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进行了实践研究:(一)巧创教学情境 趣学法治;(二)巧设问题串 探究法治;(三)巧引时政热点 活用法治;(四)巧用社会实践 践行法治。
关键词:法治意识 有效策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上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也明确提出:“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2016年思想品德教材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其课程目标指向性更加明晰,目标之一就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使之养成守法意识,明晰行为规则,自觉遵法、守法,提高法治意识。作为一名道德与法治教师,让学生感知法治、践行法治,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提高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实效性迫在眉睫。[1]
一、法治意识的内涵及培养意义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由此可见,法治的力量不是写在纸上,而是来自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可、信仰、拥护和遵守。[2]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青少年普及法治知识,培育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更具意义:
第一、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需要。有位教育家曾经说过:当我们把学校里学到的东西都忘掉以后,剩下的就是核心素养。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旨在培养学生的政治认同、理性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等核心素养,尤其是法治意识是这些素养中的关键能力,它是养成政治认同、理性精神的必然表现,是公共参与的前提,这也是这次课程改革把本课程的名称改成“道德与法治”的重要原因。
第二、培养合格现代公民的需要。培养合格公民,是世界各国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和培养目标,我们必须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让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努力要把学生培养成“法律人”。
第三、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所有公民守法,全民守法就要求公民公民对法律认可、信仰,从而自觉遵法、护法,遇到侵权现象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法治意识培养的现状
《道德与法治》的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主阵地,很多的思品老师已逐渐转变观念,在努力探索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但是目前还存在着以下两种课堂:一是以“知识为中心”的课堂,在应试教育的课堂教学中,课堂教学内容上老师以讲解法律知识为中心,学生对法治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字面上,缺乏深入的理解,缺乏情感的体验与内心的认同,出现了知行不一的现象,法治意识地培养,不仅仅是提高成绩,更在于让学生发自内心地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并去用法;二是以“灌输为中心”的课堂,在课堂教学方式上老师以灌输、说教为中心,学生被动地接受,缺乏说服力、吸引力,枯燥乏味的课堂,使学生失去了学法的兴趣,甚至抵触,严重影响本课程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严重影响学生法治意识的养成与提高。
同时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的法治意识情况,我向两个班级发放了一份简单的小问卷,发现学生只是籠统地知道法律有保护作用,但具体到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部分同学是不清楚的,尤其是“要发票”这一项绝大部分同学都不知道,这有可能是学生自己没有认真学习导致的,也有可能上述“两种课堂”导致的结果。
法治意识是现代公民的保护伞,是现代公民的指明灯,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提高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迫在眉睫。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策略研究
那么如何帮助学生夯实法治知识、培养法治情感、增强法治意志、养成法治行为呢?我以八年级道德与法治《我国国家机构》一课为例,对此进行了行动研究,以期探索提高学生法治意识的有效策略。
1.巧创教学情境——趣学法治
初中生感性思维占主导,尤其是初一、初二的孩子,他们对知识的学习是建立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以感性经验为支持的。因此对相对枯燥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创设生动形象具体的教学情境是十分必要的,它能激起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热情,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如在《我国国家机构》一课中,“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知识点抽象,远离学生的生活,很难激起学习的情感。于是我巧妙地选择了一段视频,创设一个具体生动的生活情境: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小李在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出入境大厅办证的历程。小李办护照从预约取号到办好,原先需要一两个小时才能办好的事现在十多分钟就好了,让小李感到很便捷、快速,感到很满意。让老百姓办事感到便捷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短短的一个小视频,形象地让学生一下子明白了“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内涵之一,学习的情绪一下子就被打开了,我趁热打铁:小李觉得行政机关为我们提供了便捷就是为人民服务,那么你呢?如果你去行政机关办事,你觉得行政机关怎么做才是为人们服务呢?为什么?学生们一下子你一言,我一语就讨论开了,纷纷发表自己的想法:让老百姓办事感到快捷、方便、公平、温暖、安全、称心……一个又一个温馨的词从学生的口中蹦出来,很好地诠释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从而使这个法律知识深入学生的心灵深处。
2.巧设问题串——探究法治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发明千千万,起点是一问。”“疑是思之初,学之端”,学生法律知识学习与内化,法律思维的训练与提高,法律行为的习得与外化,无不是从“问题”开始。老师精心设计一组问题,把教学内容或全部或部分串成一条线,可以引导学生逐步深入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建构知识、发展能力,把知识点由简单引向复杂,把学生的思维由低层次识记、理解引向高层次的分析、比较、综合。
什么是问题串?所谓问题串是指根据一定的学习内容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按照一定的思维逻辑结构,精心设计的一组问题。根据老师教与学生学的需要,问题串可以分成两种:梯度式和并列式,它是老师教与学生学的一个重要载体。
梯度式的问题串,设计问题时从学生已有的知识与能力出发,遵循认知规律,从低级向高级,层层推进,梯度进行,这样每一个问题都成为学生思维的阶梯,法治知识就形成一个具有一定梯度和逻辑结构的问题链,使学生在明确知识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获得法治知识、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如在《我国国家机构》一课中----我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块知识我就采用了梯度式问题串教学方式, “一石激起千层浪”,三个问题层层深入,把要上述知识内化于其中,“这个共同的身份是全国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他们在本次会议上可以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如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等”,“他们是代表人民在行使权力”,随着问题串中的一个个问题被解决,教学的重难点也一个个被攻克了,让学生很好地理解了人民与人大代表之间的关系。
并列式的问题串,设计问题时注重对现象、知识的对比、分析、综合,在对比中发现新旧知识的联系与区别,在分析中把握知识的本质,从而拓展学生思维的深度与广度,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如在本课的拓展空间“司法活动是否应该受到舆论影响?”我以杭州保姆纵火案为载体,设计了并列式的三个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认识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违法的情节轻重,根据刑法的规定,宣判莫焕晶死刑。也就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社会舆论的影响,以此确保司法的公正!”“但宣判后又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开,也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引导学生从“法院宣判的根据”和“法院宣判后向媒体公开”两个纬度进行探究,从而把握本质“确保司法公正”。
有价值的问题串是一堂课的“灵魂”,通过它的引导,促进学生层层探究、环环相扣,多角度比较、分析,把握法律知识的本质,实现法律知识的建构;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也享受到主动探究的乐趣,增强了法律情感。
3.巧引时政热点——活用法治
时政进课堂,能够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营造轻松活跃的课堂氛围,使复杂抽象的法治知识变得简单直观,而且新鲜有时代性,搭建了学生与社会的桥梁,便于学生理解社会、理解法治,学会、提高用法治去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
在《我国国家机构》一课中,“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一目内容是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这些职权实施,来充分印证我国宪法第二条的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以让学生理解这些职权,并用这些职权来分析社会生活,是活学活用法律,是掌握重点的关键。
于是我引进了最时鲜的时政内容----聚焦2018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给学生, 一组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时政热点材料,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细细研读起来,马上达到了让学生了解社会热点的作用;同时进一步引导,“这些新鲜出炉的成果体现了全国人大的哪些职权呢?”于是学生们就更仔细地开始研读、寻找,根据课本中对“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的内涵及表现,来分析这一组时政材料,哪个成果是实施立法权?哪个成果是实施决定权?哪个成果是实施任免权?等。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兴趣盎然,主动地去寻找课本知识与时政热点的结合点,真正做到了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活用法治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4.巧用社会实践——践行法治
社会是大课堂,是教学课堂的延伸,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开展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感悟印证法治知识,在实践中体验升华法治情感,在实践中运用践行法治行为,有效实现“知情意行”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统一,切实做到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
意大利教育学家蒙台梭利曾经讲过:“我看到了,我忘记了;我听到了,我记住了;我做了,我就理解了。”这句话真实地道出了人们获取知识之途的真谛----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做,因此我们要努力创造机会与平台让学生去“做”,去“实践”,在这过程中,学生的“知、情、意、行”都参与其中,有效性会大大提高。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对于这一点,初二的学生难以理解,“人民代表大会怎么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呢?”,于是我设计了一个社会活动:模拟人大一次会议,在这一活动中,同学们参与的热情很高,很积极,选“人大代表”、讨论《班歌》、投票建议等,最后的结果是:8个“人大代表”投票,赞成票2票,反对票6票,弃权票0票,此议题不通过,《真心英雄》不能作为我班的班歌。然后我开始对其中一位“人大代表”进行访问,然后又对另一位“人大代表”进行访问,结果大同小异。每一位学生在其中都明白了:对于《真心英雄》能否作为班歌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小组代表收集大家的意见,但投票时只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体现了多数人的想法、意志。此时,我点题:人大代表也是这样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代表大多数人民的意志的。于是有的学生点头,有的学生脸上出现恍然大悟,有的同学沉思……
法安天下,它明规矩,划定行为底线,它惩劣行,形成警示效应,它彰善举,弘扬美德义行,依法治国已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是我们思想品德老师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夯实学生的法治知识,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情感,不断践行学生的法治行为,使学生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李俊.个人社会化理论视野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探折.
[2]邢毅力.初中思想品德學科对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