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村振兴主体的缺失与回归*
2018-01-24罗康智郑茂刚
罗康智,郑茂刚
(1.凯里学院人文学院; 2.凯里学院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 贵州 凯里 556011)
一、研究缘起
在具体讨论之前,我们先耐心品味一下两组公开的数据。一是近几年中国传统村落消失的数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2014年1月11日在第五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提到:“在一座座小城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的同时,记载着华夏文明历史变迁的古村落数量从2000年的360万个,减少到2010年的270万个,10年就消失了90万个,相当于每天消失300个自然村落。”[1]二是近几年中国人口的城镇化率及数量。据中国社科院2012年10月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5》中提到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了6.91亿,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27%,城镇常住人口首超农村常住人口。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指出:“这6.91亿人中有一部分是‘被城市化’的农民工,他们的总计人数达1.59亿。”另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的城镇人口达到8.1347亿,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2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42.35%[2]。也就是说,在这8.1347亿人中,有近2.248亿是“被城市化”的农民工。
如果将这两组数据纳入到乡村振兴的研究中进行分析,就很容易发现问题的实质。这是因为,我们要进行乡村振兴,不管采用什么方法,采用什么样的理论,都必须要确保两个载体的存在。一是传统村落;二是生活在传统村落中的人。但上面两组数据却明确地表明,随着城市化速度不断地加快,导致传统村落消失的数量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而导致这种速度加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生活在村落中的人离开了村落。
如果对上述两个载体再进行深入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到由于它的消失或缺失而衍生出两种最基本的后果:一是随着传统村落的消失,传统文化得以稳态延续的载体将不复存在,因而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一个传统村落的消亡,就是一种文化基因的消失。正如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胡彬彬认为的那样: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村落及其文化如果彻底消失,很有可能导致与之共生的乡村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的湮灭。不仅如此,传统村落及其文化的消失,也意味着千年以来的田园风景及其人文内涵将会面临危险。更为严重的是,毁掉了传统村落,就有毁灭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危险[1]。二是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被城镇(市)化”,传统村落开始出现了大量的“空心(壳)村。在谈到中国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时,贾平凹曾经说过:“最大的问题是农村没有人了,没有人怎么建设新农村?”其实,目前我们要进行乡村振兴,其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村落没人了。正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道理很简单,如果乡村人都没有了,我们还振兴得了吗?正如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所说的那样:“没有人,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3]也就是说,生活在乡村里的人,才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主体能否回归,直接关乎乡村振兴的成败。
正是基于上述理解,本文试着去讨论分析导致乡村振兴主体缺失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如何能让这些缺失的主体(人)回归到他们以前生活的村落,以使乡村振兴主体归位。
二、乡村振兴主体缺失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乡村的基本构成单位始于血缘家庭,在此之上,由有血缘的家庭组成乡村的核心构成部分——家族。不同的家族之间为了获得共同的发展,联合起来共同构筑起了一个个乡村。这样构筑起来的乡村,除了行政领导外,更多的是依靠在“寨老”的协商下,使各个家族之间能排除争议,获得共识,从而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契约,并在契约的规约下,各得其所,各就其位,各事其务。如果乡村按照这样的良性运行,也就无需我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加以保护和振兴了。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随着中国城市化日益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乡村在不断地“衰落”和“凋敝”。当然,导致乡村“衰落”“凋敝”的原因有很多,张克俊归纳了乡村“衰落”“凋敝”的5个表现:一是农村空心化,农村房屋大量闲置,农村家庭空巢率持续上升,一些传统村落凋敝甚至走向消亡,乡村记忆消失,文化流失明显;二是农民老龄化,许多农村地区支撑农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妇女,即“386199”部队,[注]随着中国城市化快速的发展,农村男性青壮年劳动力进城打工的数量剧增,广大农村留守的妇女、儿童、老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备受关注,被戏称为“386199部队”。“谁来种地”的矛盾突出;三是农业副业化,虽然近年来现代农业不断加快发展,但这仍只是存在于一些区位条件好、资源优势突出的局部空间和点位,大量面积的则是小规模、一家一户的传统农业、兼业农业、老人农业;四是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低,乡村治理落后,农民的法制意识比较薄弱,现代文明程度低;五是农村生态环境退化,不少地方的土壤退化、水土流失现象突出,农膜、农药、化肥超量使用,农村面源污染较为严重。总体而言,我国农业现代化已成为“四化”同步最大的短板,农村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制约[4]。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乡村“衰落”“凋敝”主要导因于生活在乡村里的青壮年越来越少,而留守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占比越来越高,从而使“空心村”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大。这样一来,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在乡村主体“人”的缺失之后,逐步打乱了乡村稳定延续的状态,乡村开始出现“病态”,并在痛苦的呻吟中陆续的倒下。为此,很有必要对其“生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为其恢复健康找到一剂“良方”,从而也为乡村振兴找到一个出发点和着力点。
其实,事实非常清楚,生活在乡村里的人离开自己生长的地方,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得以实现:一是接受教育之后,通过考试,凭借高等院校或职业技(院)校这个门槛,而离开自己的乡村进入到城市生活。我们也知道,国家通过这样的方式,虽然为乡村培养了不少精英人才,但是无形当中,使得这样的人才远离了自己的村落,并开始淡忘了自己的村落,甚至背离了自己的村落,然后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城里人”,融入到城市的生活中,从而导致了乡村“精英人才”的缺失。当然,我们不能责怪这些人对自己村落的发展没有责任心,没有担当。因为他们从小接受的这种教育,不论从教学的内容、教学的形式、还是教学的成效评估,亦或是对人格的塑造,都是以“城市的需要”为底本,一个个幼弱的乡村小孩,又怎么能够抗拒这样的力量。二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大量的青壮年甚至少部分老年人开始离开自己的村落走上了打工的行列。对于中国出现的“打工潮”,很多的学者都进行过相关的研究,普遍认为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增加、城乡居民消费差距不断扩大等等。我们同样没有理由去责怪这些因为生计离开自己的村落而外出务工的村民,因为在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他们当然有权力和城里人一样去享受因社会经济发展而带来的日益丰裕的物质、精神等方面的生活追求。
为了能让振兴乡村的主体有序地回归村落,有些学者从历史的维度,去探寻主体回归的良方。他们认为,针对第一种走出去的“精英”,可以借鉴历史的经验让他们回归。在中国历史上,官员退休后,皇帝会赏赐一定的金银和土地,让他们回到老家安居乐业。那么今天,我国政府是否可以沿用这样的思路,制定相关的政策,鼓励从乡村走出去的知识分子或名流学者在退休后回到自己的村落,给他们一定的宅基地和安家的费用,让他们在晚年的时候能为自己村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他们的回归发挥出古代乡贤的作用,这样可能会对乡村振兴起到积极的作用[5]。
有些学者从现实的观照中,去破解主体回归的困惑。他们认为,第二种离开村落而进入一个对自己而言相对陌生的城镇区域生活,其主要的目的还是为生计所迫。呼吁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创设路径让他们回家创业,通过不同的渠道,增加村民的收入,从而缩小城乡差别,让村民在自己的村落中也能体面的生活,那么乡村振兴的主体就能有序的回归[6]。
立足于当前中国社会大背景,上述两项促进乡村振兴主体回归的路径选择,可以说是较为可行的对策思路。这是因为,实施这样的对策,只需做出政策方面的鼓励并加以推行,无需动用巨额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就可以付诸实践,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明显的成效,但却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依赖。原因全在于,这两条路径选择都是靠政策杠杆去加以推行,而无法对全社会的结构进行优化和完善。但乡村振兴主体的缺失却是社会性的结构病,光靠政策杠杆调整必然要放大杠杆的作用。杠杆的作用一旦被人为放大,今后就必然会流变成“去杠杆”的对象。而我国当下发展的主旨决策正好要“去杠杆”,这将意味着,原有的过量使用的杠杆还没有去掉,我们又要增加新的杠杆,这就明显与时下的主旨决策正面冲突,因此这种新启用的杠杆肯定走不远。
进而我们必须注意到,让主体回归,目的是要发挥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上文提及借鉴的历史经验,如果在政策的驱动下,的确可以让一部分有深望的老年知识分子、社会贤达返回自己的乡村,让他们发挥乡绅乡贤的作用,使他们能够垂范乡民、教化乡民,使整个主体得以充实。而今一个不争的事实却在于,大部分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务工,生活在村里的主体是“386199”部队。那么,向谁垂范?去教化谁?是去教化那些留守的老年人?还是教化那些留守的妇女和儿童?教化的结果,能够让他们担当起乡村振兴的职能吗?就这一意义而言,光有乡绅,没有乡民的乡村,同样是振兴不了的。因而,按照这一路径施策,仅可以极其有限地增加农村的留守人口,恐怕很难发挥中国传统社会中乡绅的功能和作用。要他们发挥这样的作用,还得等待有更多的年轻人、壮年人回归乡村才行。因而,这一路径的效用不容乐观,启动政策杠杆推动这一路径付诸实践的负效应则令人堪忧。
采用政策手段鼓励年轻学子热爱农村,回归农村创业,当然是一项很有见地的政策路径选择。但要使这样的政策路径产生实效,问题不出在生活待遇上,反倒是出在创建什么样的农业问题上。中国本来有自己优秀的传统农业,但是在中国崛起之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社会氛围中出现的崇洋媚外,鄙视传统之风甚嚣尘上。世风所染,不仅乡民,连城里人都迷失了自我。就是到了中国崛起后的当下,国外要对中国打贸易战,限制中国商品入境的世界大背景下,我国还有不少人认定洋货好,中国的土货差,偏偏要到国外去买“中国货”。如果这样的邪门歪道得不到抑制,最终必然会干扰到中国传统农业的复兴,传统农业复兴不了,向现代化转型就很难实现。这样一来,即使是学农业的知识分子回到自己的家乡,该如何做?做什么?同样要坠入雾里烟云。他们起不到示范标杆作用,他们能够发挥的效用也就堪忧了。如此看来,政策能够让他们回乡去,但却不能让他们壮大发展、落地生根。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们不防看看国外是怎样看待中国传统农业的。20世纪初,美国出现农业危机时,联邦政府指派富兰克林·H·金到中国、日本和朝鲜半岛进行农业考察,回国后编写了《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一书,大力盛赞中国传统农业的辉煌,耕作了四千年的土地还不会退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共荣,号召全美国向中国学习。其后,这本书指导了好几届美国政府的施政,其中就包括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内,并因此而推动了美国生态农业运动,至今在美国还在产生着深远的社会影响。
再回首看,为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提出的化解方案多种多样,但都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关键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本身就存在重大的偏颇,大都认为西方的“集约”农业好,于是明里暗里鼓吹中国也需要生搬硬套发展“集约”农业。正如温铁军在中文版《四千年农夫:中国、朝鲜和日本的永续农业》的序里面所说的那样:“百年前的学者已经认识到中美两国农业生产模式存在的巨大要素禀赋差异而不可能完全效法彼此。但是当前无论政策界、学术界,还是主流社会,坚持认为中国农业应该转向美国“大规模+集约化生产”模式的大有人在,实在令人对这种“无知者无畏”的泛滥感到惊愕,也不得不对农业政策中长期存在的偏差而带来的“双重负外部性”——生态环境损失和食品安全失控,而令人扼腕[7]。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即使是农业专业毕业的高才生、博士,心目中只看重西方的“集约”农业,而忽视中国的传统农业。这样一来,他们即使回到乡村,往往也会处于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境地。这个问题不解决,他们即使回了乡,乡村振兴同样无望。因而,这样的路径选择同样是治标之策,非治本之方。
三、乡村振兴主体回归的产业途径
综上所述,中国的“三农”问题是导致乡村振兴主体缺失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但这个问题又由来已久。于是,大家一致公认,这是中国当下的老大难问题,这样的认识固然不错,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去理解“三农”问题。事情很清楚,中国的“三农”问题,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不是农村本身的问题,更不是农民本身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的这个带根本性的大问题。不过其间需要警惕之处在于,产业结构是一个需要不断调整的过程,产业结构合不合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放置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去加以论证。
当下中国的产业结构,集中表现为,第三产业的盈利空间最大,第二产业的盈利空间仅能自保,必要时还得靠政策支撑,第一产业则几乎没有盈利空间,往往是多数情况下还得负债生产。与此同时,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不仅其现代化转型做得较好,而且还有力地助推了中国的崛起。但是,第一产业的现代化转型几乎是徘徊不前,甚至倒退,这就造成了长久性的“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因此,整个“三农”问题在短时间内难以化解也正因此而来。这个问题不化解,能够传承中国优秀农业文化的人才就很难自觉回归农村,在农业上求发展。因而要推动乡村振兴主体的回归,关键是要解决产业结构失衡的大问题。
一提到提高农业的盈利空间,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到去提高农产品价格,特别是提高粮食价格。这种倡导,从表面上看,似乎合情合理,切实可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简单的提高粮食价格,不仅富不了农民,反而会富了中间商和国外“集约”农业的农场主。进而还会导致国外农产品向中国市场倾销,危及中国的粮食安全。因此,提高农产品价格,特别是提高粮食价格,在如下三个方面需要去慎重对待。其一,从事现代“集约”农业的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无不拥有极其高额的农业补贴政策。凭借这样的补贴,农民不种农产品也可以当富豪,种植庄稼仅是富上加富而已。但中国时下还很难做到这一步。这将意味着,我们是承包着国有土地的单家独户农民,与国外的富豪农场主展开价格战,简单的提高粮食产品价格,很难解决农业的盈利空间难题,反而会导致中国农产品的库存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压力猛增,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可行做法。其二,中国农业的优势在于,优秀农业遗产储备极为丰富,能够产出千姿百态的农产品,而且还能兼顾到生态的维护,在解决“三农”问题时应立足这些优势下功夫。反观发达国家的“集约”农业,产品单一化现象极为严重,对生态的破坏性极强。比如,美国为了赚取中国的外汇,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就要中国开放大豆市场,中国政府被迫接受了这一严酷的事实。但最后结果是,美国政府也很难招架,这是因为,美国农场主大规模种植转基因大豆销往中国,开始确实赚了不少钱,但转基因大豆却导致美国农业区的生物多样性水平飞速下降。后来,美国的孟山都公司只好将整套技术转卖给巴西,收取高额的转让费,让巴西毁林开荒种大豆,靠牺牲环境赢得微薄的收入。美国尚且如此,中国简单的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又怎么能够与发达国家较输赢,而由此引发的生态问题更是我们国家难以承担的负效应。相反地,由于中国的传统农业产品,种类繁多,其中还有大量的名特优产品,这些非主粮外的产品,发达国家是很难批量生产的,也是无法和中国竞争的[8]。因而,提高农产品价格,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对国外能够提供的农产品,理应大幅度去产能,把包袱甩给国外,对国外不能生产的农林牧特优产品,则选择性地提价,以种类数量和质量的优势,抵消国外的大规模生产的优势。这样一来,不仅使我国的农民获得了实惠,同时又补上了短板,让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落到实处。其三,随着中国富裕程度的快速提升,居民的衣食住行结构也悄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传统意义上的主粮消费已经跌落到改革开放前消费水平的1/3以下,而这部分产品恰好是国外“集约”农业可以提供的[9]。而高质量的特殊的农林牧产品,人均消费水平却在节节攀升。通过电商平台和相应的政策支持,再加上有利的社会行动的配合(如评选立项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定名特优产品,推动生态保护和生态报偿)等等。对相关的产品,按质论价,按稀缺程度计价,再借助电商平台的推介,主要满足高档消费。这样去实施农产品提价,既不会遭到国外的垄断干扰,又满足了国内高档消费的需求,最终才能真正提高农业的盈利空间。需要郑重申明:这里所说的农业是指大农业,理应包括农林牧副渔等整个第一产业在内,因为这关系到全国民众衣食住行用以及精神生活的提高。涉及范围极大,提价的空间也大,但却不会干扰已有的各产业生产力的结构,而却能助推产业结构的优化。
中国农业的弱质化是不争的事实,西方“集约”农业的弱质化也是不争的事实,否则的话,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就不需要实行高额的农业补贴政策了[10]。但农业弱质化引发的生态副作用,中国和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却一般无二,他们仰仗高额补贴和巨额的财政转移支付,才能弥补生态上的损失,中国由于没有高额的农业补贴,中国的生态安全自然难以保全。鉴于所有的第一产业都是人类与所处自然和生态系统建立和谐共生关系的纽带,中国的生态安全将如何保证自然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其实质在于,不实施高额的农业补贴,就得靠社会力量实施生态报偿,此前的“三农”问题研究大多是将农业与“三农”问题割裂开来研究,就是不愿意触动生态报偿这个敏感话题。其结果只能是要么实施高额农业补贴,要么就是启动生态报偿,特别是市场化的生态服务交易,除此之外,别无选择。近年来,生态民族学的相关研究表明,中国的传统农业本身就具有生态公益服务的功能。那么,农业的弱质化问题,就可以得到极大的缓解,农业可以凭借生态报偿,扩大盈利空间,同时又减轻了国家政策上的环保压力。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乡村振兴、传统村落保护,都可以在这一途径上捆绑实施,从根本上消除农业的弱质化问题。那么,因农业弱质化而引发的乡村衰败、人才流失、人才回归艰难等棘手问题,都可以一并获得解决。
总之,农村人口的回归问题,既是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又是导源于“三农”问题的派生问题。要确保人才回归,除了让乡村振兴的主体坚实,别无他途。一是要扩大农业的盈利空间,二是要将农业与生态建设捆绑解决。只要做好这两件事,无需忧虑乡村振兴的主体不回归。不过,这也不是单一的政策措施就能单独解决的问题,因为其中包含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自强和自信等民族文化问题。因而,接着对乡村振兴主体回归的文化途径加以讨论。
四、乡村振兴主体回归的文化途径
乡村振兴虽说与农业直接关联,但其背后却是文化的复兴问题。按常规的逻辑分析,世人都会一致公认随着中国的崛起,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自强和自信必将随之而至,殊不知文化的运行本身就具有惯性,历史上积淀下来的民族自卑、自弃和自疑,不会随着国家的强大而快速调试到位,历史的阴影按惯性会延续很长一个时段。具体到当下中国的现实而言,恰好就是如此。
令人猛醒的事实恰好在于,经过一百多年的屈辱和创伤之后,中国虽然做到了和平崛起,但历史的创伤培育出来的自卑、自弃和自疑,却像阴影一样弃之不去。这样说也许会刺伤某些人的神经,但却不得不说,这是不争的事实。
别的且不说,单说中国紧邻的日本和韩国,就足以说明事实的客观性了。日本是二战的战败国,至今还是美国的附庸,但是日本土产的优质稻米,即使卖到了180元人民币每市斤的高价,日本民众宁可出高价买本土的大米,也不愿意廉价购买从美国进口的大米。我们可以看到,日美两国大米的差价高达10∶1,于是围绕农产品市场的开发,美日之间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贸易谈判,至今日本仍然没有低头。对此,我们不得不佩服大和民族的文化自觉、自强和自信,也不得不称赞日本民众的爱国性。韩国也是如此,韩国至今还坚持身土不二的文化信条,该信条其实来自中国的中医,其后被朝鲜学者编成了《东医宝鉴》,直到今天,韩国民众还坚持只有本土所产的粮食才养生,对产自国外的产品加以拒绝,宁可高价购买本土所产的粮食,也不会廉价购买国外的粮食。他们绝不是乱花钱,而是要信守自己的文化信条。
与此同时,欧盟虽是美国的盟友,也是北大西洋集团的保护对象,但欧盟各国却一直抵制美国的转基因食品。与美国的农产品进口谈判,欧盟从未有国家低过头,其民族自信、自觉和自强同样值得称赞,而中国在这一问题上恰好缺位。当前中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中国当然不能背信弃义,设置关税壁垒,阻挡国外农产品的入境。但中国何尝不可以仿效日本、韩国和欧盟,培植民族文化的自觉、自强和自信,让那些转基因垃圾农产品,靠粮食倾销左右中国社会的图谋阻挡在境外,何尝不可以激励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自强和自信,让国外农产品能够进来却卖不出去。其他发达国家可以这样做,中国为何不可以?就这一意义上说,乡村振兴问题、主体人才回归问题,说到底本身就是一个文化问题,而且是事关中华民族总体利益的文化大问题。与其靠政策强制执行,或者靠经济利益引诱,去驱动乡村人才的回归,倒不如启动文化手段让整个中华民族在农业问题上树立文化的自觉、自强和自信。因为这样做既维护了中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又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而结果却可以在无需投入、无需技术引进的前提下,就可以靠农民自身去实现乡村振兴,还可以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树立一个榜样。
当然,要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的自觉、自强和自信,肯定需要一个不短的岁月,也需要坚持不断的耐心和毅力。但如果考虑到,这是洗涮中华民族耻辱的必然之举,那么花费这样的代价也是值得的。诚如上文所言,中华民族蒙受的一百多年耻辱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扭曲了中华民族的正常心态,崇洋媚外,洋奴思想,几乎毒害了几代人,中国没有崛起之前,这样的弊端不便说出口。而今中国崛起之时,事实上已经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美国政府既然敢公开违反世贸协定,公然挑战中华民族的生存底线,我们为何不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并不是一个国际争端的特殊问题,而是司空见惯的常态。既然加拿大都敢与美国叫板,我们为何不给他个好看?这个问题看似是国际经济贸易摩擦问题,但却是调整和优化中国产业结构的良机,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政策的良机,而能够抓住这个良机的把柄,那就得教化中华民族民众提升其文化的自觉、自信和自强。有了这样的文化重塑与升级,那么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成为振兴乡村的助手,到了这一步又何愁乡村人才不回归?
五、结语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多元的大国,自觉、自信和自强比任何国家都显得至关重要,中华民族不能自立,即使经济上走在世界前列,也很难实现中国梦。但中国要自立,自身的产业结构必须优化,而且还需要做到可以能动调控。能否实现这样的远景目标,当下的标志就在于乡村振兴能否如期实现。为此,改变农业的弱质地位,推动优秀人才向农村回归,培育乡村的内生动力,与此同时,逐步地压缩抄袭模仿西方“集约”农业的后遗症,这才是中华民族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然之举。而在这整个战略决策中,乡村振兴主体的回归,仅是一个标杆而已,只要做好了人才的回归问题,其他的问题都可以水到渠成。
文化自觉与乡村振兴都成了一个时不我待的研究课题。但是,要真正做到文化自觉,实现乡村振兴,都应当是乡村振兴主体实行自下而上的一种营造(或构建)和自上而下的资源对接。这是因为,乡村社区的文化自觉也好,还是乡村的振兴也罢,必定是一个传统乡村的延续,而不是对传统乡村的背叛与否定。这种自觉和振兴的载体依然只能是传统的村落,其主体只能是生活在传统村落里面的人,其动力只能来源于传统村落的文化。这是因为,这些是我们实现文化自觉与乡村振兴的转盘。因此,今天要实现文化自觉与乡村振兴,不是要去摧毁这个转盘,也不是要去消解这个转盘,而是要修复这个转盘,将这个转盘在城镇化进程中导致的某些失落、生锈的链条进行修补。要知道,“破旧立新”的代价是惨重的,是乡村社会难以承受的。因此,需要在转盘的运转中,检查这样的部件,查处其存在的问题,何以阻碍了乡村社区的文化自觉与振兴。
离开了这些因素,乡村社区的文化自觉与振兴是没有着力点的。没有着力点的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海市蜃楼,就如同在沙漠中建造大厦,是不稳靠的,最多也就是一时的“政绩工程”而已。而我们需要的文化自觉与乡村振兴,绝不是在做“政绩工程”,而是需要为中国的乡村社区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