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室”“图室”词义考释
2018-01-24丁海斌谢宇欣
文 / 丁海斌 谢宇欣
“龟室”和“图室”作为先秦文献记载的位于宗庙群的重要建筑,不仅仅是文史学界研究先秦文明史的重要内容,也是图档学界研究先秦图书档案事业起源与发展、重现先秦图书档案库房体系的重点。弄清楚“龟室”“图室”的词义内涵,对于图档及文史学界都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学术界至今对“龟室”“图室”问题尚存阙疑和模糊认识。本文通过对“图室”“龟室”两个名词的含义以及其具体性质和功能作进一步的梳理、考证,旨在给出一个更为科学、完整的答案。
一、“龟室”考释
(一)学术界关于“龟室”一词研究评述
顾名思义,“龟室”为藏龟之室。但关于“龟”的性质问题,学术界至今还未能达成共识,其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其一是继承王恩田先生于1981年提出的“据西侧第二间内八号灰坑出土的大量占卜用甲骨,推测这里是文献中所谓‘龟室’所在”[1]的观点,认为“龟室”就是考古发现的甲骨窑穴。鉴于先秦文献中“龟室”一词只出现在《周礼》一文中,所以该文所说的“文献”应当就是《周礼》。
该观点一经提出,就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图书馆界在王恩田先生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刘国钧先生1958年提出的“发现甲骨的地方显然就是当年贮藏卜辞的库房”[2]19,进一步发展出“龟室”就是专门收藏甲骨卜辞库房的结论,这在很长时间内影响了图书档案界对“图室”一词的认知。
1986年刘渝生先生提出“以殷墟卜辞的新史料和这三则典籍所记相互印证可知,商王室成员在宗庙占卜以后,史官所契甲骨卜辞即藏在宗庙的‘龟室’当中”[3],首次明确提出“龟室”为我国最早图书馆的观点。2007年仇壮丽也提出“商人占卜之后,往往将甲骨卜辞藏置于‘龟室’”[4]77。
其二是认为“龟室”是专门用于贮藏龟甲原料的场所。1996年晁福林先生提到“殷墟曾发现有储藏龟版的处所,应当就是龟室。近年在殷墟小屯南地还发现有以放置骨料为主的窑穴,其性质应和‘龟室’相同。”[5]4021999年宋会群先生也非常明确地指出“龟室乃藏待卜之龟的房子,一般设在太庙中”[6]124。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并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和传播,仅有较少的学者明确提出或认可。
(二)古代文献中“龟室”一词的相关记载
“龟室”一词最早出自于《周礼·龟人》:“凡取龟用秋时,攻龟用春时。各以其物,入龟室。若有祭事,则奉龟以往。”[7]645-647这也是学术界考证“龟室”一词功能和性质的主要依据。
但《周礼》中记载的“龟室”并不用来保存占卜后龟甲卜辞之处。据《周礼》记载,整龟、燋龟、卜龟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龟室”长官的主要职责是“取龟”“攻龟”“衅龟”,若有祭祀占卜等活动就向负责占卜的巫卜等机构“奉龟”。“龟室”只是用于处理、保存龟甲原料。至于其交于巫卜师占卜后是否继续存放于“龟室”之中,却没有依据予以证明。
笔者认为,将占卜完成的甲骨卜辞存放于“龟室”的可能性不大。刻辞后甲骨已经不再是无字甲骨,性质与意义已然不同。鉴于先秦时期档案要么保存于宗庙之中以示神明,要么直接保存于文档形成部门的惯常做法,甲骨卜辞档案应保存于巫史部门以备日后验辞,或者供奉于宗庙,而不是为占卜提供龟甲原料的“龟室”之中,“龟室”显然不能承担如此重要的职能。
此外,就目前所掌握的先秦文献来看,关于“龟室”一词只有《周礼》一文中提及,其他文献在述及“宝龟藏龟之所”时,并没提及“龟室”,只是说将其藏于高台或者宗庙之中,如《管子·山权》载:“之龟为无赀,而藏诸泰台。”[8]367《白虎通·蓍龟篇》也云:“凡卜皆在庙,故藏龟亦于庙。”[9]327-333
鉴于《周礼》一书有很多内容为作者的理想化设计,“龟室”“天府”等存在相同的疑问,即它们在先秦时期是否为真实的客观存在?在没有新的资料予以佐证之前,笔者倾向于它们是《周礼》作者的设计。纵使“龟室”确证存在于先秦时期,其也与考古学界发掘的藏有甲骨卜辞的H127、H14等窑穴大不相同,因而将考古发现的窑穴以“龟室”命名之,显然与其原意不符。如此一来,图档学界关于“龟室”是先秦时期图书档案库房的观点也就不能成立了。
先秦之后关于“龟室”一词的记载共计15[10]处。其词义一般为“贮藏神龟之处”。《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云:“家蓄一龟大二尺余,作龟室于堂奥,每日饷以饭或饼饵之。”[11]446《吕洞宾全集》也记载:“水内求白龟,得之藏龟室。龟室在何处?却在长城北。”[12]266这些“龟室”显然也与档案库房无关。
综上,纵观整个古代时期文献对“龟室”一词的运用,“龟室”一词自产生起含义就非常固定,主要为养龟、藏龟或者保存尚待占卜的龟料的场所,通常置于高庙大堂之中,而不是考古发现埋藏大量甲骨卜辞的窑穴,更不可能是图档学界认为的专门保存甲骨档案文献的库房。
二、“图室”考证
(一)先秦“图室”性质考证
据现有文献记载,图室最早出自于西周周宣王时期铭文《善夫山鼎》及《周无专鼎》。除此之外,先秦各类文字记载中再无“图室”一词出现。可见“图室”一词在先秦时期使用并不频繁,且集中出现于周宣王时期,推测是该时期的专有名词。虽然关于“图室”一词先秦文献所载甚少,但《善夫山鼎》和《周无专鼎》均提及“册令”一词,笔者认为,据此可以初步推翻图档学界以及少数史学家认可的“库房说”观点。
西周时期统治者为了维护等级制度和巩固贵族阶级的统治,十分讲究礼制。何况册命地点为最高级别的周王室宗庙内,册命之制就更加严谨,必然不会选择库房作为册命场所,毕竟礼制不可废。而且,不仅是先秦时期,后世也没有在图籍档案库房中行册命之礼的做法。笔者据此认为,“库房说”对“图室”一词的性质定位不准确。
笔者持“宗庙说”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先秦时期“室”有表示宗庙之意的用法。先秦时期作为古代文明的滥觞期,各词义的运用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专指性和稳定性均不强,“室”的使用便是如此。在先秦时期“室”可以用于表示宗庙,如《春秋左传》云:“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大室屋坏。”
至此,笔者更加认同“宗庙说”,认为“图室”为周宣王时期的宗庙名称。至于“图室”究竟是史学界所言为贡奉先祖图像的祖庙还是保存河图的宗庙,又或者二者兼有之,鉴于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的发现能够予以证明,所以还不可妄下定论。应该说,从文献记载及后世的一些做法看,它们都是有可能的,但这种可能性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古和文献发现来证明。
(二)“图室”一词的发展
先秦之后关于“图室”一词的记载仅有 7处,全部出自于明清两代,运用频次非常低,历史延续性较差。且从内涵上看,“图室”一词相较于西周时期也颇有不同,是另一种意义的“图室”。具体说来,“图室”一词发展至古代社会后期,大致有两种含义。
第一,表示为“图画之室”。先秦之后,再次出现“图室”一词已经是明代。张可大《电白集》记载:“广陵云树动相思,有客餐霞卧盛时。图室名山游自远,驻年大药事谁知。”[13]这里的 “图室”表述为“图画之室”。在经历数千年的沉默之后,“图室”一词再次出现,其宗庙性质不复存在,而是更加广义上的绘有图画的场所。
实质上这种变化是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随着“室”的用法逐步稳定,先秦之后“室”字的“屋室”“家族”含义更为突出,宗庙的性质逐步减弱。至秦汉之后宗庙含义基本消失,像“大室”这样非常典型地体现“室”具有宗庙含义的词汇,其内涵也逐步变迁。
先秦时期,“大室”表示宗庙的用法非常常见,如“天子居大庙大室”[14]518,又有“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15]1350。秦汉之后,除对先秦文献的转引和注疏中再次提及其宗庙含义,大室宗庙性质的用法已经鲜有出现,特别是唐宋之后,“大室”的宗庙含义基本消失,其内涵逐步向“大宅”集中,并且引申出“大家族”的含义。宋代是“大室”最早指代“大家族”用法的时期,《岭外代答》记载:“广西诸郡富家大室,覆之以瓦,不施栈板,唯敷瓦于椽间。”[16]86据此,“图室”一词在经历数千年之后重现天日,但在没有对先秦“图室”用法进行继承的基础上,断然不会再次体现出宗庙的含义。
第二,承袭西周时期“图室”一词的用法,具有宗庙的性质和功能。鉴于“室”在唐宋之后宗庙性质基本消失,除非“图室”自先秦时期作为专指名词于后世被继承和延续,否则“图室”一词的宗庙性质很难恢复。清代“图室”一词的宗庙性质的恢复与当时对先秦时期“图室”用法的继承有很大的关系。据统计,“图室”一词在古代文献中有7处记载,其中有5处都是关于先秦时期两处金文的转述,且均出自于清代。
可见,“图室”一词在整个古代时期都没有发展出图籍档案库的含义,据此可以厘清部分史学界学者以及图档学界提出“库房说”的误区,并且可以初步断定,该名称作为宗庙建筑群的一部分,为西周专有。
三、结语
“龟室”在《周礼》一文出现后,其性质和功能一直以来非常稳定,主要是藏龟、整龟以及保存原始龟料的场所,与学术界所认为的专门保存有甲骨档案的库房大不相同,更不可能是考古发现的埋藏甲骨档案的窑穴。
“图室”为周宣王时期的宗庙处所,承担宗庙的部分功能。虽依照先秦时期有将图籍档案存放于祖庙的做法,推测图室中有收藏图籍文书的可能性,但其也不是图档学界及部分史学界学者认为的专门保存图籍文献的场所或者档案库房。先秦之后,“图室”一词随着“室”的宗庙意义的消失,其内涵有了新的扩展,不具备宗庙性质,不承担贡奉先祖、歌颂先王事迹的任务,而是更广阔意义上的“图画之室”。但清代后期文献中有西周“图室”一词的沿用。
纵观整个古代时期“龟室”与“图室”词义的发展与运用,皆没有出现过学术界部分学者认为的专门保存甲骨档案或者图籍档案的档案库房的用法。由此可以推翻“龟室”和“图室”为专门档案库房的观点,进而推动学术界对先秦时期图书档案库房设置框架的重新认识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