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2018-01-24谢增毅
谢增毅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三农”问题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其中,为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作出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大安排。这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关键举措,对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三农”工作中,农村土地问题是核心和关键,是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给广大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保持了“三农”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时间节点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契合,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决心,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基础。
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关键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核心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基本权利,延长土地承包期使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有了长期稳定的预期,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权益得到长期保障。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了前提和基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因承包地流转而设立的土地经营权才可能长期稳定。在此基础上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才能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
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要之举。随着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各类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土地流转面积不断扩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更加明显。农业产业化、水利化、机械化及科技进步等,也对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提出新的要求。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有利于通过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专业化长期经营,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能,释放出更多的劳动力和资源红利,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部署,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把有些政策及时上升为法律。一是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展期得到法律确认和保障,将我们党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贯彻到法律中。二是以立法完善“三权分置”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不变。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实现土地价值。三是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法律权能,强化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属性,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