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延长对农村租地的影响
2018-08-13
未过期的流转合同不需重签
从现在开始计算,农村土地的承包期还有40年,这个时间对于租地者意味着,签订流转合同不需要以第二轮承包期到期为准。也就是说,之前流转合同超过2027年12月31日是无效的,不过农民的土地承包期一延长,就不需要以这个时间点为准,而是以2057年12月31日为准。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农村土地的流转合同都可以签到2057年,国家对每一种土地的最长租期有严格的说明和要求。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租地者对耕地、林地、草地的最长租期分别是三十年,三十年至七十年,三十年至五十年。凡是超过最长租期的流转合同,超出部分都将视为无效的。
因此,这条承包期延长的规定,对于那些已签订流转合同的人来说,需要注意合同里土地租期不要超过土地最长租期,合同到期后,直接跟村委会和农民协商,是否要续签,续签的时间以2057年为准。
对于即将要开始租地的人而言,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是土地最长租期和2057年到期的问题。
投资无后顾之忧,打破产销不对称
由于租用土地的时间限制减少了,對于那些租地的朋友来说,相当于吃了“定心丸”,在租用的土地上可以放心地投资和耕种。
我们都知道农业需要时间周期,尤其是对于种植果树、搞养殖的人来说,生产周期比较长,养殖还需要购置一些设施设备,建设生产厂房。因此,租地的时间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非常重要。如果租用时间不能保障,很多人都不敢放开手去投资,隐患会比较多。
因此,承包期延长一事让到农村投资的人一定程度上免去了后顾之忧。
同时,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预计,大量社会资本将涌入农业领域,大规模化种养殖在农村会很快发展起来,而与农业相关的服务将会更加齐全,这一切将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很快形成。
对于在农村租地的朋友来说,如果在农村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产供销服务系统,打破了现在的产销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有利于产业发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未来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