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托管对农业转型升级至关重要
——关于山西朔州农业生产托管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2018-03-16孙秀艳
孙秀艳
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将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作为重要内容。当前,各省区市农业部门正按照财政专项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解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情况,摸清专项实施进展状况,近日,笔者赴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和朔城区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总体感觉到,当地农业生产托管发展态势良好,项目实施具备较好基础,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得到初步培育,为建设现代农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基本情况
山西省朔州市是以玉米种植为主、辅以杂粮和饲草种植的产粮大县,全市耕地面积548万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6.8亩。作为山西省创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的试点,2016年朔州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3个百分点。得益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显著提升,近年来朔州市农业生产托管获得了长足发展。
(一)近五分之一的耕地进行了生产托管。据朔州市农委统计,2016年底,朔州市以综合托管系数计算的大宗作物托管面积为104.3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9%(当地农作物一年一熟,耕地面积与播种面积相同)。其中耕地环节托管面积114.68万亩,播种环节托管面积108.62万亩,防治环节托管面积51.48万亩,收获环节托管面积106.04万亩,耕、防、收三个环节托管服务的对象96%以上都是普通农户,播种环节服务普通农户比重也达到66.7%。在普通的耕种防收生产托管普遍开展的同时,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等绿色生产服务的开展也比较普遍。农业生产托管在带动普通农户采用先进技术、绿色技术以及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生产托管呈现出组织多元、模式多样特征。从调研情况看,朔州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类型呈现出多样化,主要有农业企业服务型、专业化农机合作社服务型、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兼业服务型、农机户服务型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等。据市农委统计,截至2016年底,朔州市共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1154家,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64家、农民合作社977家、农业企业13家,另外还有不少农机户、家庭农场等为周边农户提供托管服务。在托管模式方面,以代耕、代种、代收等环节托管为主,部分实力较强的农机合作社开展了覆盖耕种防收环节的全程托管,并探索出产量保底型等全托管模式,对于增加农户和服务主体收入、促进小农生产方式现代化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生产托管效益初步显现。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朔州市农业生产托管市场得到了初步发育,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所带来的产业产值增加、生产成本下降以及农户增收效应凸显。随着托管服务组织的增多和服务市场的发育,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托管服务费持续走低。以玉米收获为例,2009年每亩机收费用为120元,此后连年降低,2011、2013、2015年分别为110元、100元和90元。2016年朔州市的机收面积为227万亩,仅机收一个环节每年为农户省下的费用就超过1000万元。在为普通农户节省费用增加收入的同时,服务组织也借助于服务需求的增加和作业面积的拓展而增加收入,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朔城区滋润村的一位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全托管了330亩土地,还对1200多亩土地提供部分环节托管服务,每年的纯收益大约有二三十万元。
(四)生产托管范围不断拓展。随着生产托管的不断发展,许多托管服务主体在提供耕种防收部分或者全部环节托管服务的基础上,将服务范围逐步扩大到良种供应、农资配送以及产品销售等领域,将生产托管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比如朔州市骏宝宸农业公司在山阴县对3个村的2140亩玉米种植开展“全产业链”托管,除对玉米的耕种防收生产环节全程托管外,还提供多个品牌的种子、有机肥等供农户选择,玉米收获后,以每斤高于市价3-5分钱的价格进行统一收购。此外,除了纵向延伸托管链条,一些托管服务主体还横向拓宽服务范围,为小杂粮、苜蓿等小品种农作物提供生产托管服务。
二、几点认识
(一)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从产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农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这也与我国整体产业发展重心向更高形态的服务业转移趋势相一致。纵观发达国家农业产业发展经验,农业的现代化过程也是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进程。当前,在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据国内生产总值半壁江山的形势下,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产业发展的内在必然,也是产业成长和供给结构演变的普遍规律。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户的重要方式,农业生产托管能够很好地适应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态势,能够大力促进农业分工分业、效益提升,对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至关重要。
(二)农业生产托管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动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作为产中服务的表现形式,对培育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动能、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发挥着显著的助推作用。一是农业生产托管具有广泛的实践需求基础。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在我国的土地制度框架下,实现规模经营主要有两条路径:土地集中型和服务带动型。随着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成本的加大和风险的集中,加上承包农户“惜地情结”的显现,基层对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促进服务规模经营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山西省的土地流转率只有全国水平的1/2,从事家庭经营的普通农户实现机械化生产,必然需要服务组织提供大量的生产托管服务。二是农业生产托管产值可观。朔州市有548万亩耕地,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为71.3%,也就是说有390万亩耕地通过机械完成耕种防收。朔州市一亩耕地的机械服务费用大约200元,照此计算,目前生产环节的作业服务产值已接近8亿元。2016年,朔州市耕地机收率只有46.1%,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耕种防收环节的服务面积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再加上秸秆还田、每两年进行一次的深耕深松等绿色生态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前景广阔,产业产值可观,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动能来源。三是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产业发展有潜力。随着农业生产托管的逐步发展,其强大的适应性和广阔的市场潜力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在托管方式、模式不断创新的同时,新的产业组织形态也不断涌现,表现出较强的产业成长性。山西省农科院玉米研究所在山阴县成立玉米生产托管联盟,将公益性研究机构、种子公司、农资公司、粮食收购企业、服务公司、农机合作社等统一组织起来,通过提高托管土地玉米收购价格、降低农资成本、提供粮食银行存储等优惠吸引农户托管土地,利用其掌握的农技、农艺、信息、数据等实现联盟内各类主体共生共赢。2017年玉米生产托管联盟托管了3000亩土地,今年计划继续扩大托管面积并进一步加强联盟内主体的合作与融合。
(三)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重要实现形式。机械化和规模化是现代农业的两个本质特征,规模化是机械化的结果,也是机械化发展的条件,二者互为体用、相辅相成。农业生产托管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其实质就是运用农业机械提供生产服务。集中连片经营的土地是大规模机械作业的先决条件,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也必然要以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作为基础,因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实现服务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在具体操作中,为便于作业、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路上油耗,朔城市开展生产托管的农机合作社大都有一块集中连片的实行全托管的中心区域,朔城区大兴农机合作社有350亩全托管的集中连片土地,滋润农机合作社全托管的330亩土地也是集中连片的。另外,在为农户提供托管服务的过程中,服务组织也会通过吸引农户加入合作社、借助村组织换地等方式统一种植品种、形成相对集中地块,这些措施对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相关建议
(一)加大对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指导。目前,农业生产托管处于起步阶段,在很多地方还是服务组织的自发探索,基层农业部门对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认识不足,对生产托管项目要求了解还不充分。建议加大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宣传解读,总结推广基层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农业生产托管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重点支持发展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实行多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等财政专项对提高农机保有量、促进服务组织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带动了代耕、代种、代收等环节托管的普遍发展。在推动农业生产托管专项实施过程中,要把规模化的、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政策支持重点,同时也要注重对分散经营小农户的带动。通过专项扶持、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等措施,在完成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区,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互换并地”“地块调串”等方式实现土地集中连片种植,为服务组织使用大中型农机具、提高作业服务效率提供便利,为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三)切实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农业生产托管面对着承包地块细碎、经营分散的千千万万小农户,服务组织服务成本高、难度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承包土地的所有者,与承包农户有着天然的联系,要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户实现集中连片经营、协调服务组织与农户关系、引导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评价服务效果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可以借鉴朔城区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农机服务合作社,开展生产托管服务实现产业脱贫的经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服务合作社、服务队,直接为成员提供统一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服务功能。
(四)探索建立农业生产托管综合服务平台。农业生产托管涉及农资供应、生产服务、产品销售等农业产业链条的多个环节,涵盖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普通农户等各类主体。要充分发挥生产托管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优势,强化各类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探索建立集信息发布、农机调度、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于一体的农业生产托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集中使用的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服务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面临的资金短缺、信息不畅、用地受限等困难,强化对农业生产托管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