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求》作者李瀚生平事迹考实
2018-01-23李军
李 军
(西北大学 历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9)
一、前言
《蒙求》是唐宋时期影响巨大的儿童启蒙读物,《资暇集》《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等均有所引用或著录。注[唐]李匡乂《资暇集》卷上“不拜单于”条,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页;[宋]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卷14“类书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72页;[宋]陈振孙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卷14“类书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424页;[宋]王尧臣等编次,钱东垣等辑释《崇文总目》卷3“类书类上”,国学基本丛书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178页;[元]脱脱《宋史》卷202《艺文志六》,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5293页。从时代上看,《蒙求》上承《千字文》,下启《三字经》,而在篇幅和知识含量上,相对于两者却有过而无不及;从流传范围看,该书不仅远播敦煌,更是在唐末之际成为日本皇室的读本。注对于《蒙求》唐末之际在日本的流传情况,可参羌国华《汉籍与日本中世纪行文学》,收入王勇主编《中日汉籍交流史论》,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71-93页。正是缘于此,学者历来都非常关注该书的作者及流传等问题。
对于《蒙求》的作者,虽然在唐宋时期的文献中存在“李瀚”及“李翰”两说,但均载其为唐人。只是到了清初编修《全唐诗》之际,才出现了《蒙求》作者“李翰”为唐末五代人的说法。[注]中华书局编辑部《全唐诗(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10033页。四库馆臣又误将《蒙求》作者比定为后晋时期的翰林学士李瀚。[注][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135“子部·类书类一”,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144页。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60“杂家类”在著录《蒙求集注》时,根据《蒙求》在宋代书目中的著录次序,指出该书应作于唐代,作者应即《旧唐书·文苑传·萧颖士传附李翰传》及《新唐书·文艺传·李华传附李翰传》所载的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李瀚”之说为误。[注][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195-1197页。光绪六年(1880),杨守敬从日本古钞本《蒙求》中揭出李华《蒙求序》及饶州刺史李良《荐〈蒙求〉表》,证明《蒙求》的作者“李瀚”确系唐人。[注][清]杨守敬《日本访书志》共十六卷,有光绪丁酉(1897)邻苏园刻本。此据杨守敬撰,张雷校点《日本访书志》,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78-180页。杨守敬在日本发现的古钞本《蒙求》,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馆,郑阿财、朱凤玉《敦煌蒙书研究》(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43页)名之以“台湾故宫本”。余嘉锡先生则明确指出《蒙求》的作者李瀚应即两《唐书》所载的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翰”“瀚”相通。[注]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60-975页。敦煌文献刊布后,学界根据P.2710及敦研095等《蒙求》抄本所存的李良荐表及李华序文,进一步印证了余嘉锡的结论。[注]邰慧莉《敦煌本〈李瀚自注蒙求〉初探》,敦煌研究院编《敦煌研究文集·敦煌研究院藏敦煌文献研究篇》,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2000年;郑阿财、朱凤玉《敦煌蒙书研究》,第230页;郑阿财《敦煌本〈蒙求〉及注文之考订与研究》,《敦煌学》第24辑,台北:乐学书局有限公司,2003年,第177-197页。2004年,傅璇琮先生在对《蒙求》的流传及研究状况进行详细梳理的基础上,认为《蒙求》的作者并非翰林学士李翰。[注]傅璇琮《寻根索源:〈蒙求〉流传与作者新考》,《寻根》2004年第6期,第58-64页。此后,以唐雯先生为代表的学者对傅璇琮的观点进行了发扬。[注]唐雯《〈蒙求〉作者新考》,《中国典籍与文化》2008年第3期,第18-22页;郭丽《〈蒙求〉作者及作年新考》,《中国典籍与文化》2011年第3期,第49-58页。《蒙求》作者李瀚身份的明确,对于深入了解该书的创作及流传状况至关重要,故本文希望能对李瀚与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之关系及其生平事迹略作申说。
二、李瀚与翰林学士李翰之关系考辨
日本古钞本中的李良《荐〈蒙求〉表》载:
臣良言:臣闻建官择贤,其来有素;抗表荐士,义或可称。爰自宗周、逮兹炎汉,兢徵茂异,咸重儒术。窃见臣境内寄住客前信州司仓参军李瀚,学艺淹通,理识精究。撰古人状迹,编成音韵,属对类事,无非典实,名曰《蒙求》,约三千言。注下转相敷演,向万余事。瀚家儿童三数岁者,皆善讽读。谈古策事,无减鸿儒。不素谙知,谓疑神遇。司封员外郎李华,当代文宗,名望夙著,与作序云:“不出卷而知天下,其《蒙求》哉!”汉朝王子泉制《洞箫赋》,汉帝美其文,令宫人诵习。近代周兴嗣撰《千字文》,亦颁行天下,岂若《蒙求》哉!错综经史,随便训释,童子则固多弘益,老成亦颇览起予。臣属忝宗枝,职备藩捍,每广听远视,采异访奇,未尝遗一才,敝片善,有可甄录,不敢不具状闻奏。陛下察臣丹诚,广达聪之义;令瀚志学,开奖善之门。伏愿量授一职,微示劝诫。臣良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
天宝五年八月一日饶州刺史李良上表,令国子司业陆善经为表,表未行,而良授晋(替),事因寝。[注][清]杨守敬《日本访书志》,第180页。对于敦煌文献P.2710、敦研95号所载李良《荐蒙〈蒙求〉表》及李华《〈蒙求〉序》,录文可参郑阿财、朱凤玉《敦煌蒙书研究》,第232-233页;唐雯《〈蒙求〉作者新考》,第19-20页。其中,李良《荐蒙〈蒙求〉表》末尾所言之“良授替”,《日本访书志》作“良授晋”,据P.2710李良《荐蒙〈蒙求〉表》改。此外,对于日本古钞本《荐〈蒙求〉表》所言的“天宝五年八月一日”,敦研095号阙载,P.2710仅载为“月日”。
李华撰《〈蒙求〉序》则言:
安平李瀚著《蒙求》一篇,列古人言行美恶,参之声律,以援幼童,随而释之,比其始终,则经史百家之要,十得其四五矣。推而引之,源而流之,易于诵习,行于章句,不出卷而知天下,其《蒙求》哉!《周易》有“童蒙求我”之义,李公子以其文碎,不敢轻传,达识者所务训蒙而已。故以《蒙求》为名题其首。每行注两句,人名外传中有别事可记,亦此附之。虽不配上文,所资广博。从《切韵》东字起,每韵四字。[注][清]杨守敬《日本访书志》,第180—181页。
根据《荐〈蒙求〉表》所载,饶州刺史李良做荐表的时间为天宝五年八月一日。余嘉锡指出该记载有三误:一则因天宝元年改州为郡,故此时不当有饶州刺史;二则天宝三年改年为载,“天宝五年”不合制度;三则为《蒙求》作序的李华在天宝五载尚未登朝。[注]余嘉锡《四库提要辩证》,第960-975页。张娜丽《敦煌研究院藏〈蒙求〉试解——与日藏古抄本之比较》(《敦煌研究》2002年第5期,第81-94页)根据李良荐表起草者陆善经的生平,也认为李良的荐表作于天宝五载。虽已指出上述记载的诸多错误,但余氏却认为“饶州刺史”“天宝五年”等应为传抄者所妄改,仍将李良荐表的时间系于天宝五载。
傅璇琮在余嘉锡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李良《荐〈蒙求〉表》的写作时间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其认为:
李良此表所记与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事迹有明显不合:一、按照唐科举制,已任过官职者不能再举进士考试,如天宝五载前李翰已任过信州司仓参军,怎么能再举考呢?二、李翰于天宝五载前已为正八品上之信州司仓参军,何以天宝十载又降任从九品上之卫县县尉?李良荐表中明确要求是希望“依资量授一职”,即在州司仓参军的官阶上再加提升,何以反而降阶?三、梁肃明确记李翰于进士登第后首任官(即释褐)为卫县尉,怎么在几年前已任为信州司仓参军?……由此应当得出这样的结论:一、李良荐表,李华序,其真实性是不成问题的,因敦煌本、元好问序都提及。二、日本所传诸本所记天宝五年,不可信,根据表中称李华时任司封员外郎,则当在肃宗上元时(760~761年)。三、《蒙求》的作者为李瀚,敦煌本、元好问序、两宋时目录、《四库全书》本,及日本诸古本,都作瀚,从水,非代宗时翰林学士李翰。[注]傅璇琮《寻根索源:〈蒙求〉流传与作者新考》,《寻根》2004年第6期,第64页。
傅氏所论可证《荐〈蒙求〉表》所载的“天宝五年”的时间确实有误,但并不能证明《蒙求》作者李瀚并非翰林学士李翰。因为如果李良作荐表的时间确如傅先生所说,是在肃宗上元年间,则《蒙求》作者李瀚担任信州司仓参军的时间将不再与李翰中进士科及释褐卫县尉的时间相冲突。此外,如果翰林学士李翰与《蒙求》作者李瀚并非一人,那么以李翰参加科考及释褐的时间来否定李良于天宝五载为李瀚作荐表的做法在逻辑上也就无从成立。而对于“翰”、“瀚”相通的问题,余嘉锡此前已有论断,故在此不赘。
目前看来,在否认《蒙求》作者为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的学者中,以唐雯的论证最为全面。[注]郭丽《〈蒙求〉》作者及作年新考》在否认《蒙求》作者非李翰时,论据有二:其一,李翰的郡望为赵郡赞皇李氏,与《蒙求》作者的郡望不符;其次,观此李翰一生行实,其并未担任过信州司仓参军,与《蒙求》作者的任官情况不符。所谓郡望冲突之说,下文在回应唐雯观点时有所涉及。而根据唐制,唐代官员一生往往会历官一二十转,传记类文献的记载中显然无法容纳所有的历官情况。其在文中所列的主要论据有三,现逐一加以讨论。
其一,唐雯认为在李良荐举李瀚之前,李翰已出任更高职级的侍御史,不可能在其后出任品秩较低的信州司仓参军,故李瀚与李翰并非同一人。唐雯据李华《临湍县令厅壁记》及《故中岳越禅师塔记》篇末所自署的职衔,指出李华出任司封员外郎的时间应在广德元年(763)七月以后,广德二年(764)九月之前。正是在这段时间,李华在饶州见到《蒙求》的作者并为之作序,李良的荐表也应撰于同时。与此同时,唐雯根据李翰《进〈张巡中丞传〉表》中所称肃宗的尊号,指出该表作于乾元元年(758);此时李翰已经出任从六品上的侍御史,故不会在数年之后出任品秩为正八品下的信州司仓参军。对于李翰上《进〈张巡中丞传〉表》的时间,唐雯的推论应可以成立,但其时李翰已在侍御史任上的推测却并没有切实的根据。退一步讲,即使李翰担任侍御史在前,李瀚任信州司仓参军在后,也不能据此认定两者并非一人。因为唐代贬官本就是极为普通之事,更何况在政局极度动荡之际。所以,仅依靠“侍御史”和“信州司仓参军”两个职官的品级高低及任职前后,并不足以否定李瀚即李翰的既有结论。
其二,唐氏指出《荐〈蒙求〉表》除提及作者李瀚曾任职信州外,并未记载其他特别事迹,李华《序》也未过多关照作者的履历事迹,与传世文献中李翰相对丰富的履历不相匹配。学者所列李翰之事迹主要有早年高第、曾受房绾等名士推荐、上《张巡中丞传》等。据《文苑英华》卷703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注文所载,天宝末年李翰曾被房绾、韦陟推荐为史官及谏官,但却因“当国者不听”,而不了了之。[注][宋]李昉《文苑英华》,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626页。受人举荐但未获认可,并非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迹,这也正是梁肃仅将此事列入注文原因。张巡虽据守坚城,但同时又因食人之事,颇为时人所指摘。而李华在《〈蒙求〉序》中指出“比其始终,则经史百家之要,十得其四五”,“不出卷而知天下”,对李瀚《蒙求》所蕴含的丰富的知识含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李良则在《荐〈蒙求〉表》中首先点明了李瀚的前资官,其后称赞李瀚之卓越学识及《蒙求》之成效。从主要的功能来看,李华撰序是为了激扬李瀚之声望,故着力赞扬《蒙求》之内容丰富及易于传播;李良作表则是希望唐政府能依资“量授一职”于李瀚,故在赞扬《蒙求》有助于教化之余,述其“官资”才最为关键。李华序文及李良荐表的功用均比较直接且单一,与记载李翰生平的列传及具有学术总结性质的《补阙李君前集序》之功能迥异,故几者详略不同也并非不可理解之事。
其三,学者指出在《〈蒙求〉序》中,李华自称赵郡,称李瀚则为安平,与两《唐书》中李翰为李华“宗人”及“宗子”的记载不合。据《旧唐书·李华传》及《萧颖士传附李翰传》,可知李华为“赵郡人”,李翰为李华之“宗人”。[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90下《文苑传下·李华传》,第5047、5049页。[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203《文艺传·李华传》载李华为“赵州赞皇人”,李瀚为李华之“宗子”。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则明确记载李翰为“赵郡赞皇人”。杨守敬所见之日本古钞本《蒙求》所附李华序,只是提及“安平李瀚”,而未及李华之情况。P.2710《蒙求序》首列序文作者“赵郡李华”,次叙《蒙求》作者“安平李瀚”。唐代的安平,并不隶属于赵州,而是属于深州。[注][唐]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17《河北道二》“深州安平县”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88页。从表面上看,《蒙求》的作者安平李瀚似与赵郡李翰并非一人,但实际情况却恐非如此。对于“安平”和“赵郡”的矛盾,余嘉锡早已指出赵郡为李瀚之郡望,安平应为其本贯。此外,李匡乂在《资暇集》中,曾明确记载《蒙求》为其“宗人李翰”所作。[注][唐]李匡乂《资暇集》,第1页。李匡乂为郑王元懿五世孙,郡望为陇西,与安平也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正如余嘉锡指出的那样,陇西和赵郡虽分为两房,而其先同出一祖,故可称作同宗,由此可以反证李瀚的郡望应确为赵郡。另据《新唐书·李华传附李翰传》的记载,李纾为李翰之族弟。[注][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第5778页。《旧唐书·李纾传》载传主为礼部侍郎李希言之子,于天宝末年拜秘书省校书郎。[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137《李纾传》,第3763-3764页。[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161《李纾传》仅载李纾之生平,而未载其世系。李希言为郑王元懿之孙,[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64《郑王元懿传》,第2429页。如此则李纾为元懿四世孙,与李匡乂之父夷简为兄弟。作为李纾及李翰子侄辈的李匡乂,其口中的《蒙求》作者“宗人李翰”显然就是指《新唐书》所载的李纾之族兄、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
要而言之,根据学者现有的论证,并不足于证明《蒙求》的作者李瀚与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为不同的两个人。在现有情况下,将李瀚与李翰视作同一个人是更为合理的做法。[注]在明确李翰和李瀚为同一人的前提下,为了表述的统一,下文以“李瀚”称之,引文则保持原状。
三、李瀚生平事迹略考
由于李瀚在唐代文坛颇负盛名,故《旧唐书·文苑传》及《新唐书·文艺传》分别在《萧颖士传》《李华传》后附有其传记。虽然以往已有学者综合两《唐书》等传世文献,对李翰之行年进行了详细的考证,[注]陈冠明《李翰行年稽实》,《烟台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第82-86页。傅璇琮《唐代宗朝翰林学士考论》,《中华文史论丛》2001年第3辑,第162-187页,主要依据两《唐书》及梁肃所撰《补阙李君前集序》《送李补阙归少室养疾序》,对李翰之生平进行了复原。但似仍有未发之覆。故本节希望在学者论证的基础上,对李瀚人生的重要节点略作考察。
《旧唐书·文苑传下·萧颖士传附李翰传》载:
(李)华宗人翰,亦以进士知名。天宝中,寓居阳翟。为文精密,用思苦涩。常从阳翟令皇甫曾求音乐,每思涸则奏乐,神逸则著文。禄山之乱,从友人张巡客宋州。巡率州人守城,贼攻围经年,食尽矢穷方陷。当时薄巡者言其降贼,翰乃序巡守城事迹,撰《张巡姚訚等传》两卷上之,肃宗方明巡之忠义,士友称之。上元中为卫县尉,入朝为侍御史。[注][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第5049页。
《新唐书·文艺传下·李华传附李翰传》则载:
翰擢进士第,调卫尉。天宝末,房琯、韦陟俱荐为史官,宰相不肯拟。翰所善张巡死节睢阳,人媢其功,以为降贼,肃宗未及知。翰传巡功状,表上之……帝繇是感悟,而巡大节白于世,义士多之。翰累迁左补阙、翰林学士。大历中,病免,客阳翟,卒。翰为文精密而思迟,常从令皇甫曾求音乐,思涸则奏之,神逸乃属文。族弟纾,自有传。[注][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第5777-5778页。
两《唐书》均载李瀚中进士科,并出任卫县尉。对于李瀚任职卫县的时间,《旧唐书》系于上元中,《新唐书》则列于天宝末年之前。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则载李瀚弱冠中进士科后,“解褐补卫县尉”。《唐文粹》收录有李瀚所撰《殷太师比干碑》文,述及作者曾于“天宝十祀”(751)以卫县尉的身份前往比干祠祭拜。[注][宋]姚铉《唐文粹》卷53,四部丛刊初编本,第11-13页。据李瀚任职卫县的时间,可知李瀚释褐的时间应在天宝十载之前不久,其中进士科又应在此前数年。[注]傅璇琮《寻根索源:〈蒙求〉流传与作者新考》,《寻根》2004年第6期,第58-64页。对于李瀚被荐为史官、谏司的时间,陈冠明先生指出应在天宝十三载(754)。[注]陈冠明《李翰行年稽实》,《烟台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第82-86页。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注文有载:“天宝末,房公绾、韦公陟荐公充史官、谏司之任,当国者不听,乃已。”[注][宋]李昉《文苑英华》卷703,第3626页。《新唐书》所载显然应源于此。由于“宰相不肯拟”,李瀚在卫县尉任满后,并未获得即时铨选注拟的资格,故其在天宝十四载左右曾赴越州、苏州等地游历。[注]陈冠明《李翰行年稽实》,《烟台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第4期,第82-86页。刘长卿《喜李翰自越至》诗即云:“南浮抢海上,万里到吴台……羡尔无羁束,沙鸥独不猜。”[注]中华书局编辑部《全唐诗(增订本)》卷148,第1510页。
安史之乱爆发后,李瀚曾追随友人张巡客于宋州。据《旧唐书·萧颖士传附李翰传》的记载,在张巡死于睢阳后,李瀚曾上《进〈张巡中丞传〉表》,其后又入朝为侍御史。对于李瀚出任侍御史的时间,陈冠明先生推测应在至德二载(757)。其所依据的是《资治通鉴》卷220“唐肃宗至德二载十二月戊午”条中张巡等人受到追赠的记载。陈冠明先生的结论可能是受到了两《唐书·李翰传》叙事的影响。按照两《唐书》的记载,在李瀚上张巡等人传记之前,颇有时人攻讦其降安史叛军。李瀚上表后其事迹才为世人所知,故李瀚上表之举似应在张巡受追赠的至德二载十二月之前。此外,《新唐书·忠义传·张巡传》虽然记载张巡为时人所诟病的并非降贼,而是张巡守睢阳末期所出现的食人惨剧,但仍然将李瀚等人上表视为张巡得授扬州大都督赠官的原因。[注][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192《忠义传·张巡传》,第5541页。但细读《唐文粹》所收李瀚《进〈张巡中丞传〉表》,可知两《唐书》所载皆存在问题。首先,李瀚在表文中称张巡以“故御史中丞、赠扬州大都督”,且载张巡之子亚夫已得官,证明李瀚为张巡作传并上表的时间在张巡得到官方追赠之后;其次,李瀚上表并非为了辨明张巡是否降贼,而是针对“议者罪巡以食人”的指责,从睢阳之战对于江淮以及整个平叛战局的重要意义出发,为其进行辩护。由此可见,李瀚上《进〈张巡中丞传〉表》并非张巡得以赠官的原因,而是为了应对张巡被追赠后时人的异议。[注]据《新唐书》卷192《忠义传中·许远传》所载,代宗大历年间,张巡之子张去疾曾上表指责许远有降贼行为,希望唐廷能够剥夺追赠许远的官爵。但经过由张去疾、许远之子许岘及百官参与的朝议后,唐廷并未改变对许远的官方评价。罗灵山《两唐书中的〈李翰传〉有误》(《中国文学研究》1999年第1期,第95页)即据此指出《旧唐书》中所谓时人攻击张巡降叛军的记载,实系后晋史臣将张去疾攻讦许远之事错置于张巡的缘故。《新唐书》虽然保留了李瀚《进〈张巡中丞传〉表》的基本内容,但仍然沿用了《旧传》中错误的记载。所以,两《唐书》中夸大了李瀚在张巡得到官方评价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可能正是认识到两《唐书》记载的缺陷,《通鉴》在至德二载十二月唐廷为张巡等人加追赠并为其子孙授官事后,又载:“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其友人李翰为之作传,表上之……众议由是始息。”[注][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220,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046-7047页。
对于李瀚上《进〈张巡中丞传〉表》之事,李肇《唐国史补》卷上有载:
张巡之守睢阳,粮尽食人,以至受害。人亦有非之者。上元二年,卫县尉李翰撰巡传上之,因请收葬睢阳将士骸骨。又采从来论巡守死立节不当异议者五人之辞,著于篇。[注][唐]李肇《唐国史补》,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19页。
由于两《唐书》《资治通鉴》均未载李瀚上表的时间,故有学者直接采用了李肇所言的上元二年(761)。[注]王杰《李翰〈张中丞传〉考》,《辽东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第40-45页。但正如唐雯所言,李瀚所上的《进〈张巡中丞传〉表》中,称肃宗为“光天文武大圣孝[感]皇帝”,而该尊号仅行用于乾元元年(758),故李瀚上表只能作于是年。《旧唐书》中李瀚于上元中出任卫县尉的记载,应源自《唐国史补》。而李肇之所以出现误记,显然是在时间上将李瀚出任卫县尉、上《进〈张巡中丞传〉表》与另外某件与李瀚相关之事三者混为一谈。从李瀚的生平经历看,上元二年或是李瀚出任侍御史或者左补阙的时间。而据《册府元龟》卷635《铨选部·考课一》所载,大历八年十月李瀚曾以左补阙的身份与中书舍人常衮等人“考吏部选人判”。[注][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625页。所以,李肇所言的上元二年,应该是李瀚入朝出任侍御史的时间。但是很快,李瀚就被贬谪至信州,出任司仓参军。宝应元年(762)五月之后,唐朝六品以下官员三考一替。[注][宋]王溥撰《唐会要》卷81《考上》,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503页。如此,李瀚由侍御史贬任信州司仓参军的时间应就在上元二年。经过三考,至广德二年(764)李瀚任满,并在李良为其《蒙求》作荐表之前,流寓至信州临近的饶州。而李良在荐表中为李瀚求官之事,应该放在官员铨选的背景中考察。
开元十八年(730),裴光庭制订“循资格”,原则即为“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卑官多选,高官少选”。[注][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15《选举三》,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61页。《新唐书·选举志下》对于官员任满守选的时间,只是笼统载为“凡一岁为一选。自一选至十二选,视官品高下以定其数,因其功过而增损之”。[注][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45《选举志下》,第1174页。在天宝五载正月乙亥所颁发的《安养百姓及诸改革制》中,有“中下县令……考满之后,准畿官等例三选听集”的规定。[注]该制收入《文苑英华》卷433等。《旧唐书》卷9《玄宗纪》天宝五载正月乙亥载:“敕大小县令并准畿官吏三选听集”。池田温先生均指出两者存在对应关系。([日]池田温《唐代诏敕目录》,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234页)信州为中州,其司仓参军为正八品下,[注][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30《三府督护州县官吏》“中州·司仓参军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746页。低于诸州中下县县令的从七品上,[注][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30“诸州中下县条”,第752页。所以李瀚罢任信州司仓参军后,其守选的时间至少在三年以上。在“循资格”实施后,六品以下的官员中,除了常参官和供奉官可以不守选外,只有政绩特别出众者,即“内外官清白著闻”,才可以通过他官举荐的方式由中书门下改授。[注]王勋成《唐代铨选与文学》,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30页。李良在荐表中特别点出李瀚“前信州司仓参军”的前资官,希望唐中央能“量授一职,微示劝诫”,当是在“循资格”实施的背景下,李良为了帮助任满的李瀚突破守选限制所做的努力。
李良在为《蒙求》所作的荐表中,一是述及《蒙求》的修撰及流传状况,二是引用了司封员外郎李华所作的序言。由此可证,李瀚撰成《蒙求》及李华作序均早于李良作荐表。唐雯此前已指出李华出任司封员外郎应在广德元年(763)七月以后,广德二年(764)九月之前,所以李华为《蒙求》作序的时间应在其间,李瀚撰成《蒙求》的时间则稍早于此。据学者考订,李良由饶州刺史改任桂州的时间约在大历元年,[注]对于李良出任桂州刺史的时间,参郁贤皓著《唐代刺史考全编》,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244页。而就在广德二年五六月间,李华曾途经饶州前往信州。[注]对于李华经由饶州的时间,参唐雯《〈蒙求〉作者新考》,《中国典籍与文化》2008年第3期。作为时任饶州刺史的李良,在荐表中对于《蒙求序》的作者李华之“文宗”身份大加推崇,可见李良荐举李瀚当与李华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李良为《蒙求》作荐表的时间应在李华途经饶州之时。
据《新唐书·文艺传·李华传》所载,“华爱奖士类,名随以重,若独孤及、韩云卿、韩会、李纾、柳识、崔祐甫、皇甫冉、谢良弼、朱巨川,后至执政显官。”[注][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第5776页。值得注意的是,李瀚与李华所交游者也多有联系。如李瀚在进《张巡中丞传》为张巡发声之际,李纾、朱巨川等人也与其连声同气。[注][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192《张巡传》,第5541页。再如上文提及的梁肃,大历五年(770)在常州守父丧期间,曾以文投谒于李华及独孤及,并得其奖拔,从而名彰海内。其后,直至大历十三年秋,梁氏才应诏入京,于国史馆修史,旋因母病辞归常州。[注]胡大浚、张春雯《梁肃年谱稿(上)》,《甘肃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第48-51页。在李瀚因疾罢免之际,梁肃做《送李补阙赴少室养疾序》;[注]岑仲勉《翰林学士壁记注补》三指出:“此补阙亦李翰,阳翟少室,相邻地也。”而李瀚归居阳翟并以旧作编订为前集三十卷后,仍请梁肃为其作序。[注]胡大浚、张春雯《梁肃年谱稿(上)》,《甘肃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第48-51页。从梁肃的活动及任官经历来看,其与李瀚的人生交集应该就是梁氏极为短暂的史馆生涯。梁肃和李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即可建立起密切的关系,作为与双方都存在交往的李华,可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李瀚寓居阳翟期间,与其关系非常密切的阳翟县令皇甫冉,即李华所奖拔的皇甫曾之弟。至于李纾,在《新唐书》中更是直接被记载为李瀚之族弟。在李华所奖拔的士人中,独孤及为河南洛阳人,[注][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162《独孤及传》,第4990页。柳浑则生于洛阳侧近的汝州梁县梁城乡思义里。[注][宋]李昉《文苑英华》卷975柳宗元《故银青光禄大夫右散骑常侍轻车都尉宜城县开国伯柳公行状》,第5131页。独孤及为李华文集所作之《赵郡李公中集序》,称李华于“开元二十三年举进士,天宝二年举博学宏词,皆为科首,由南和尉擢秘书省校书郎”;天宝八载,又“历伊阙尉”。[注][宋]李昉《文苑英华》卷702《赵郡李公中集序》,第3618页。伊阙属河南府,为畿县。李华的朋友圈中的河南府人士很可能就是其任职伊阙期间结交的。但据下文,李瀚虽然郡望为赵郡、里贯为安平,却很早就定居在洛阳。所以,李瀚和李华之间的交往,或可上溯至李华任职河南府期间。正是因为李瀚与李华早就相识,故《蒙求》撰成后,由已负“文宗”之名的李华作序。在李瀚客居饶州期间,李华途经该地,由此促成了饶州刺史李良因《蒙求》为李瀚作荐表之事。
李良在刺理饶州之际,虽然已经令国子司业陆善经为表,但最终因李良于大历元年改任他官,为李瀚求官之事遂不了了之。根据《补阙李君前集序》及独孤及《昆陵集》卷16《送蒋员外奏事毕还扬州序》的记载,陈冠明先生指出李瀚曾两度出任淮南节度掌书记,其首度出任淮南节度掌书记及大理司直的时间正在大历元年。从地域上看,作为李瀚寄居地的饶州位于江西东北部,与淮南节度使辖区非常接近。由此可知,李瀚在李华调离饶州、荐举未果的情况下,随即由饶州前往临近的淮南节度使辖区,并出任了掌书记的幕职。
此外,据两《唐书》所载,李瀚曾客居阳翟,并与阳翟令皇甫曾过从甚密,唯《旧唐书》载为天宝中,《新唐书》载为大历中。对于李瀚与皇甫曾交往之事,李肇《唐国史补》卷上载:“李翰文虽宏畅,而思甚苦涩。晚居阳翟,常从邑令皇甫曾求音乐,思涸则奏乐,神全则缀文。”[注][唐]李肇《唐国史补》,第20页。由此可见,两《唐书》中李瀚与皇甫曾交往的记载,应源自《唐国史补》。而《新唐书》中李瀚于大历中客居阳翟的记载,则应源于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所记的“天子闻其才,召拜左补阙,俄加翰林学士……因疾罢免。君既退归,居于河南之阳翟”[注][宋]李昉《文苑英华》,第3626页。。此外,作为李瀚的好友,刘长卿于大历三年所做的《送李端公赴东都》诗有云:
轩辕征战后,江海别离长。
远客归何处,平芜满故乡。
夕阳帆杳杳,旧里树苍苍。
惆怅蓬山下,琼枝不可忘。
[注][清]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第1501页。对于刘长卿所言之“李端公”,陈冠明《李翰行年稽实》明确指出应指曾担任侍御史的李瀚。
诗中的“平芜满故乡”“旧里树苍苍”之语,可知刘长卿将东都视作李瀚之故乡。[注]对于该诗创作的时间,陈冠明先生认为是在大历三年;储仲君先生则据诗中所云“轩辕征战后,江海别离长”,指出该诗应作于史朝义授首后不久,即广德中。([唐]刘长卿著,储仲君笺注《刘长卿诗编年笺注》,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42页)相较而言,陈冠明先生的结论应更为可信。刘长卿所称的东都,与李瀚之赵郡郡望及安平里贯均不相合。由此可知,李瀚早在大历三年之前已经寓居于东都。至李瀚因崔圆之死首度罢幕淮南之际,因其早已在东都定居,故刘长卿才会将李瀚前往东都视为返乡。《文苑英华》收录有梁肃《送李补阙归少室养疾序》,可知李瀚由补阙罢归后,首先赴登封少室山养疾,并最终病卒于登封邻县的阳翟。[注][宋]李昉《文苑英华》卷725《送李补阙归少室养疾序》,第3762页。登封与阳翟均位于东都侧近,而这应该正是李瀚在病免之际,赴少室山养疾,并最终寓居阳翟的原因。
四、结论
虽然有多位学者推测《蒙求》作者李瀚与唐代宗朝翰林学士李翰并非同一人,但诸如李翰出任侍御史在李瀚任信州司仓参军之前、《蒙求》所载李华与李瀚郡望不同等证据,并不足以否认李瀚与李翰为同一人的既有结论。李瀚郡望为赵郡,里贯为安平,又先后寓居于东都、宋州、饶州、河南府阳翟县等地。具体而言,天宝中,李瀚中进士,并以卫县尉释褐。天宝末年,虽然有房绾、韦陟等人的荐举,但李瀚并未能突破罢任守选的限制。因李瀚与张巡相友善,故安史之乱爆发后,其曾追随张巡客居宋州。张巡死于王事并得到追赠后,时人对张巡据守睢阳期间的食人行径颇有指摘,故李瀚上《进〈张巡中丞传〉表》《张巡中丞传》《姚訚传》等,为其进行辩护。上元二年,李瀚入朝出任侍御史,并很快被贬任信州司仓参军。信州三年任满后,其前往临近的饶州寓居。正是在客居饶州期间,负有“文宗”之名的李华途经该地,由此也促成了饶州刺史李良因《蒙求》为李瀚求官之事。而在李良调任、荐举无望的情况下,李瀚离开饶州,投入淮南节度使幕府,出任了节度掌书记的幕职。从交际网络来看,李瀚与刘长卿、朱巨川、皇甫曾、梁肃等人关系密切,而这些人又大多与《蒙求》序文的作者李华存在直接的联系。由此可见,李瀚与李华的关系绝不会只是饶州的一面之缘。这也就进一步印证了李瀚即两《唐书》中所载的李华之“宗人”或“宗子”李翰的记载。与此同时,两《唐书》对于李瀚的记载颇有错讹。其中,两《唐书》中李瀚客居阳翟期间向阳翟令皇甫曾求音乐之事,应均源自李肇的《唐国史补》。只是《旧唐书》将李瀚寓居阳翟的时间误系于天宝年间,而《新唐书》则在参照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的基础上,将时间改订在了大历年间。对于两《唐书》中时人攻讦张巡降贼,继而李瀚上表为其辩护之事,乃后晋史臣将许远受到降贼指责之事误植于张巡。李瀚上表所辩白的乃张巡食人事,张巡、许远在至德二载所得到的追赠与李瀚上表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关联性。对于李瀚的历官情况,《旧唐书》的记载也应源自《唐国史补》,但除李瀚曾入朝为侍御史的记载可以采用外,其他记载则几无可用;《新唐书》则基本上取材于梁肃《补阙李君前集序》《送李补阙赴少室养疾序》,显然更为符合李瀚的真实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