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经籍志》与《新唐书·艺文志》四部分类法的比较
2013-04-29肖洒
摘要:《隋书·经籍志》与《新唐书·艺文志》是古籍目录史上很有成就的四分法目录。本文通过比较两者在分类编目上的不同,例如小类的增减、小类名称的变化、子目的有无及部分小类收书的情况等,来探究四部分类法从唐初至北宋中期发生的一些变化。
关键词:《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四部分类法
《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问世于唐贞观年间,由魏征等人在《隋大业正御书目》基础上,参考《汉书·艺文志》《七志》及《七录》的体例编著而成,“其旧录所取,文义浅俗,无益教理者,并删去。其旧录所遗,辞义可采,有所弘益者,咸附入之。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挹其风流体制,削其浮杂鄙俚,离其疏远,合其近密,约文绪义,凡五十五篇,各列本条之下,以备经籍志”①。《隋志》按经、史、子、集四部部类群书,四部之下分四十类,著录存书3127部,36708卷;亡书1064部,12759卷,后附道经、佛经二录,它不仅反映了梁、陈、齐、周、隋五代官私书目所载图书在唐初的实有情况,而且记载了梁以前许多书籍的流传存亡,是我国历史上成就斐然的一部目录著作,尤其是它的分类体系,即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的方法产生深远影响,《隋志》的出现标志着四分法击败“六分法”“七分法”,成为主流,这种分类体系被后世所编的大部分官私目录书所继承,并随着学术发展和书籍种类数量的变化,不断得到改进和发展。
《新唐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新唐志》),是由欧阳修在《旧唐书·经籍志》(以下简称《旧唐志》)的基础上编纂而成,成书于北宋仁宗年间。《旧唐志》成书于后晋,受困于当时割据混战、图籍不备等外部环境,此目主要靠照抄唐开元年间毋煚所编《古今书录》而成,而对开元后的一二百年间的唐人著述,只字不着,作为有唐一代的正史经籍志,《旧唐志》显然不能完整反映唐代书籍的撰述、收藏和流传情况,这一遗憾,至北宋中期编《新唐书》时,得到弥补。《新唐志》对《旧唐志》作了重要的补充,增加著录了《旧唐志》不著录的唐人著作27127卷。在编撰体例上,《新唐志》较之《旧唐志》,也多有损易,并为后世所称道,如它的附注就以内容丰富、简略得当而见长。关于《旧唐志》和《新唐志》的比较,前人已多有论述,不再赘述。②总之,较之《旧唐志》,《新唐志》在内容上更能全面反映唐代的书籍及学术状况,在编撰体例上也较为合理,是一部较成功的史志目录,“其成就仅次于《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③。本文舍《旧唐志》而选《新唐志》与《隋志》做对比的原因,正在于此。另外本文旨在比较二志的四部分类体系,至于大小序、附注、著录方法等著录体例方面的内容,不属题中之意,不做探讨。
《新唐志》分经、史、子、集四部,四部下有四十四小类,共著录图书79221卷。《新唐志》沿用了《隋志》的四部分类法,许多小类的名称都是一样的,但在具体的分类编目等方面也做了不少更改。《新唐志》与《隋志》成书时间相隔四百余年,这四百余年间书籍、学术、文化的实际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四部分类法也随之发生着量变。本文就通过比较《新唐志》和《隋志》这两部具有代表性的目录书的四部分类体系,来揭示从唐初至北宋中期四部分类法的演变和发展。
一、三级类目的创设
(一)《新唐志》开始设立三级类目,这在史志目录中属首创,也是《新唐志》不同于《隋志》的最为突出的一点。《隋志》首先将书籍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四部之后附道经、佛经两录),四部下又细分小类,如经部下分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论语、图纬、小学十小类;史部下分正史、古史、杂事、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十三小类;子部下分儒家、道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兵家、天文、历数、五行、医方十四小类;集部下分楚辞、别集、总集三小类。道经下分经戒、服饵、房中、符录四小类;佛经下分大乘经、小乘经、杂经、杂疑经、大乘律、小乘律、杂律、大乘论、小乘论、杂论、记十一小类。按内容先将群书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四部下又分为小类,各小类下不再细分,这就是二级分类。而《新唐志》在一些小类下又设有子目,采用了三级分类,如史部下分正史、编年、伪史、杂史、起居注、故事、职官、杂传记、仪注、刑法、目录、谱牒、地理十三小类,其中正史类中细分出“集史”子目,起居注类中细分出“实录”、“诏令”两个子目,杂传记类中又分出“女训”子目。子部下分儒家、道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天文、历算、兵书、五行、杂艺、类书、明堂经脉、医书十七小类,其中道家类中设立“神仙”“释氏”二子目。集部下分楚辞、别集、总集三小类,在总集中又细分出“文史”子目。
(二)子目的设立,反映出学术发展和书籍内容的专门化趋势,《新唐志》的编者显然注意到了这点,如在唐代,品评文史开始流行,有关文史理论的专门著作增多,为适应这一学术变化,《新唐志》在总集类中细分出“文史”子目,来专门收录刘勰的《文心雕龙》、刘知几的《史通》这一类书籍。子目的设立,使书籍的归类更加准确,方便了书籍的检索和学术源流的考订,是图书分类史上的一大进步,同时体现出自唐至宋,四部分类法朝着细化,具体来说就是朝着三级分类体系的方向发展。
(三)创始者难为功。《新唐志》只是在五个小类下设子目,总共只有七个子目,有些子目的设立也并不合理,如在正史类中所设的“集史”子目,以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梁武帝萧衍的《通史》等书属之,《南史》《北史》及《通史》在体例上都属于纪传体通史著作,《南史》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代的史事,《北史》记载北朝北魏、北齐(包括东魏)、北周(包括西魏)和隋四代的史事,《通史》(宋以后亡佚)记事“起三皇,讫梁”④,这三部史书归入正史类是合理的,没有必要单独设立“集史”子目统辖之,而且《通史》在《隋志》和《旧唐志》中就被录在正史类中,《南史》和《北史》在《旧唐志》中也被收录在正史类中。因为《新唐志》无大序和小序,只能根据“集史”子目的名称和子目下所收书籍的内容推测,可能是因为《南史》《北史》《通史》等史书都汇集割据分裂时期诸国的历史,才被独立为一子目,但要按照这个来归类,《史记》和《三国志》岂不也应该被收录在“集史”子目下?另外,在子部“道家”类中增设“释氏”子目,来收录《弘明集》《广弘明集》《续高僧传》《注金刚般若经》《大唐西域记》等书,尤显不伦不类。
总之,《新唐志》的三级分类还不是一个完善、完整的体系,无法和后来郑樵的《通志·艺文略》及《四库全书总目》的三级分类同日而语,但是它首开在史志目录中设立三级类目的先河,为四部分类法的向前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小类设置上的异同
在具体的小类上,《新唐志》和《隋志》也有不同。由于《新唐志》的分类多沿袭《旧唐志》而来,《旧唐志》的分类多沿用《隋志》而略作更改,所以以下将对比这三种目录的分类,以便能更好地了解四部分类的渐进演变。
《隋志》的分类体系:
《旧唐志》的分类体系:
《新唐志》的分类体系:
(一)《隋志》在经、史、子、集四部后附道经、佛经二录,事实上是六分图书。《新唐志》遵循《旧唐志》的分类,取消了《隋志》所附道经、佛经二录,将其归入子部道家类。虽然这种归类有所不当,但其所立甲经、乙史、丙子、丁集之例,使四部分类法更加名副其实,并为后代目录书长期沿用。
(二)与《隋志》的经部小类对比,可以看出《新唐志》依照《旧唐志》增设了“经解”类,专门用来收录诸如许慎的《五经异义》、谯周的《五经然否论》、郑玄的《六艺论》、班固的《白虎通义》等讲论经传类的书籍。这些书原来和《尔雅》《广雅》《方言》等,都是附录在《隋志》“论语”类下的,“《尔雅》诸书,解古今之意,并五经总义,附于此篇。”{5}《旧唐志》和《新唐志》设立“经解”类,适应了该类书籍不断增多的情况,后来出现的官私目录也多在经部下设立“经解”类,例如《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等。另外,《隋志》的“小学”类收有关六书的文字学著作、音韵学著作、训诂学著作及金石刻文,《新唐志》又增入了书法、书品著作,例如《书谱》《书指论》《笔法记》等都收录在小学类,致使“小学”类收书范围越来越宽,内容复杂,显得不伦不类。这个问题直到《四库全书总目》时才得到彻底解决,《总目》把论书法的书籍归入子部的杂艺类,金石的著述入目录,并结合清代小学分三科的情况,设置了相应的子目:训诂、字书、韵书。但是不同于《隋志》将《尔雅》《广雅》《方言》等书附录于“论语”类,《新唐志》将它们归入“小学”类。《旧唐志》将“训诂”独立出“小学”单独成为一类,《新唐志》则合并“训诂”于“小学”类,恢复了《隋志》的分类,这种归类是合理的,并为后世多家目录书所沿用。
(三)《新唐志》的史部和《旧唐志》一样,改《隋志》的“古史”类为“编年”类,依旧用来收录编年体史书。因为古代史书如《竹书纪年》《春秋》等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编撰,因而把这种体例的史书统称为“古史”,其实就是“编年”体,《旧唐志》《新唐志》改称“编年”,比“古史”的叫法更加准确,因而也被后世的目录书广泛地沿用,《郡斋读书志》《遂初堂书目》《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明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都使用“编年”代替“古史”。《新唐志》依照《旧唐志》把《隋志》史部的“霸史”改为“伪史”,所收书籍仍旧和《隋志》一样,“以记伪朝国史”{6},这一改动为《郡斋读书志》《遂初堂书目》《直斋书录解题》承袭,《宋史艺文志》则沿用《隋志》,仍称“霸史”。个人觉得称“霸史”要比称“伪史”好,“伪史”多少带有贬低意味,而且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乍一看“伪史”的名字,还以为是收录史书中的伪书呢。另外,《新唐志》改《隋志》的“杂传”类为“杂传记”类。依照《旧唐志》,改“旧事”类为“故事”类,改“簿录”类为“目录”类,改“谱系”为“谱牒”。其中,“目录”类和“谱牒”类得到后人普遍的认同和沿用。
(四)《新唐志》的子部相比《隋志》,增设了“类书”类,是由《旧唐志》的“事类”类而来,专门用来收录《皇览》《艺文类聚》等类书。唐初修《隋志》时,类书数量少,人们对其体例性质又认识不深,所以《隋志》把《皇览》等类书归入子部的“杂家”类,尽管类书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但它与诸子百家的杂家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归入“杂家”类,显然不妥。隋唐以来,类书的数量增多,尤其是在唐代,朝廷聚集文人学士撰成一批类书,如欧阳询等人奉命编修的《艺文类聚》、唐玄宗时期俆坚等人编修的《初学记》等,因而《旧唐志》增设“类事”类,《新唐志》改称“类书”类,专收类书,后世的官私目录多沿置“类书”类,例如《郡斋读书志》《遂初唐书目》《直斋书录解题》《明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等。此外,与《隋志》相比,《新唐志》的子部还增设了“杂艺”类和“明堂经脉”类,分别由《旧唐志》的“杂艺术”类和“经脉”类改变名称而来,《新唐志》还仿照《旧唐志》,改《隋志》的“历数”类为“历算”类,改“医方”类为“医术”类。其中,“杂艺”类的设立对四部分类法的发展颇有意义。《隋志》将《投壶经》《象经》等典籍归入兵家类,这类典籍虽与兵书一样都要考验智谋,都贯穿着竞争精神,但前者是游戏,后者是军事行动,两者有本质的不同,将前一类书籍从“兵家”类中移出,另设“杂艺”类是完全合理的。
(五)《新唐志》的集部小类与《隋志》《旧唐书》一样,分“楚辞”类、“别集”类、“总集”类三小类。不同于《隋志》的是,《新唐志》在“总集”类中细分出“文史”子目,来专门收录刘勰的《文心雕龙》、刘知几的《史通》这一类书籍。如前所述,“文史”子目的设立,为适应唐代文史评论著作增加的客观情况,是必要且合理的。
三、总结
通过上文《隋志》和《新唐志》的比较可知,四部分类法在总体上虽然没有质变,经、史、子、集四大部类和大部分小类无太大变化,但随着学术发展、书籍种类的增多、数量的变化,开始出现了三级分类,虽然《新唐志》的三级分类体系很不成熟,但它无疑是四部分类法由二级分类向三级分类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各部的小类也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这体现出学术发展的日益细化和专门化趋势。有些小类如“类书”、“小学”、“目录”、“谱牒”历经反复曲折,最终经由《新唐志》的设置而确立下来,并为后世所沿用。总之,从《隋志》到《新唐志》,四部分类法应时而变,在不断损益中得到进步。
①{4}{5}(唐)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908页,第956页,第939页。
②关于《旧唐志》和《新唐志》的比较,可参阅郏旭东《〈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比较研究》(《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年4月,第2期)、赵士东《〈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体例比较》(《绥化学院学报》2011年6月,第3期)。
③周少川:《古籍目录学》,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49页。
{6}(唐)李林甫等:《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99页。
作者:肖洒,北京师范大学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
编辑:张晴E-mail:zqmz06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