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税务风险问题及纳税筹划对策研究
2018-01-22李雪乔
李雪乔
摘 要:企业重组是企业业务活动之外的法律结构的重大变化,与此同时税务风险也随之变化,因此不得不考虑新的税务风险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企业重组、纳税筹划、税务风险的相关概念,阐述了企业重组业务的税务变化,分析了企业重组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重组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企业重组;税务风险问题;纳税筹划
相关概念
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各项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以企业自身的变化谋求商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它包括了债务重组、收购资产、股权收购、合并和分立等[1]。
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节税筹划,合法采取节税措施,必要时也可通过非违法的节税措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2]。
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没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纳税,会对公司的未来利润带来损失。企业税务风险主要有两部分:首先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与国家税法条例相悖,义务纳税的部分出现逃税、避税、漏税的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影响企业的声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其次是企业采取的节税行为不合理,没有理解税收优惠政策,负担了本可以合法避免的税款[3]。
企业重组业务中的税务改变
重组企业纳税事项由新企业承担
企业一旦进入到重组过程,将会改变其法人形式。在进行重组时,首先应对被重组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及再分配,并且根据现行的公允价值对新注册的公司股东资金的投入重新计算。重组之后,公司改变了其法律形式,应到对应的税务机构变更手续并继承被重组企业的税务。
由债务改变引起的税务工作上的改变
企业重组之后,企业的普遍性的税务处理事宜和特别性的税务处理事宜发生了改变。应对普遍性的税务问题时,重点是要把除现金以外形式的财产进行清算。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重点是确认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企业重组之后的各种纳税问题解决时,工作人员需整理公司近几年的税务资料,分别计算列清每一个会计年度需要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改变引起的税务工作上的改变
企业在形成新的经营模式后,会将股权进行转让和再分配,其税务工作也会相应发生改变。对税务进行处理时,依据公允价值的计税基础,被重组的企业应确定其股权转让的可得利益和亏损,还有一些类似的税务问题也需按照被重组企业的规则来解决。
企业重组业务的税务风险问题
企业重组业务目的不合理
因为企业在构建新的经营模式时,企业重组业务的目的不明确,会出现延期纳税或者不纳税的现象,这为企业重组活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企业应该对重组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予以重视,采取措施加强税务风险管控。
对股东股权、重组评价支付和方式的分配不合理
多数企业进行重组时,股权重组的评价支付方式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这些现象会给今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造成许多隐患,而且企业重组评价和支付的方式选择不合理,会引起股东发生矛盾、税务管理机制发展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此类问题都会阻碍企业的稳定发展。
缺乏独立的税务管理机构
企业在重组业务发生时,往往会忽视设立独立的税务管理机构,对重组业务的纳税政策理解不充分,忽视了企业重组业务发生带来的税务问题的改变,缺乏独立的税务管理结构,不能通过企业重组来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使得企业丧失了一部分利益,长期下去会阻碍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
企业重组业务的纳税筹划对策
明确重组业务目的
为了规避不合理的重组业务发生,确保公司重组行为的有序开展,公司在向有关部门上交重组方案时,需明确重组目的或商业用途。在这方面,欧美国家的相关政策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税务机构先对重组事宜进行认定,可以有效管控重组行为的税务风险。
对股东股权、重组评价支付方式合理匹配
根据我国税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重组企业开展税务工作时,要求企业购买和合并不低于企业总资产75%的资产,且股权支付金额的比例必须达到交易总额的85%以上。因此,企业应确定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进行配比。
企业将资产或其他相关负债、债权和劳务通过合并、分立、销售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时,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务工作人员应当充分注意。
在清算小组中设立税务管理部门
在清算小组中应成立单独的税务管理部门,防范和管控企业形成的新的经营模式带来的财税风险,且由单独的税务组织负责财税风险的审判和评定,更合理地优化财税风险审判流程。同时,形成新的经营模式前要对普通的财税处理有明确的方案细则,优化处理税务的方法,并且成文印发,保证重组活动的正常稳定运行。
(作者单位: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孙雪梅.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运用与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6(01).
[2]周贺璇,向毅.依法經营,规范核算,筑牢税务风险防范堤[J].现代商业,2017(27).
[3]范鹏飞.企业并购重组中的纳税筹划文献综述[J].纳税,2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