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疑难问题研究
2018-01-22张祎枢
张祎枢
(710122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一、伤害的定义
伤害是指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刑法意义上的伤害罪的范围与伤害的范围界定存在区别,有观点指出:“伤害罪所要保护的法益就是个人的身体法益,包括身体的完整性与身体的不可侵害性、生理机能之健全与心理状态之健康等。身体的完整性与不可侵害性和心理状态的健康均是十分宽泛的概念,部分可以归于生理机能的健全。”毋庸置疑的是生理机能的健全是故意伤害罪的法益。
二、体育竞技中的伤害
(一)体育竞技中的被害人承诺
卡斯东·斯特法尼指出:“体育竞技比赛中的伤害行为可以依据传统习惯,以法律允许的名义,以被害人承诺为理由而使得犯罪消失”;林山田教授也持相同的观点:“剧烈的运动竞赛项目而造成的运动伤害,如果得到参与人的承诺,并且不违反善良风俗,那么就应当认定不具有违法性”。即在体育竞技活动中,运动员参加比赛这一行为本身,已经意味着运动员默示放弃了自己的某些权利,若在比赛中这些权利受到其他运动员的侵害,因被害人的放弃行为法律已不保护这些被放弃的权利,因此侵害人不构成犯罪。虽然被害人承诺解释了体育竞技伤害行为的正当化原因,但是被害人承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对所有的体育竞技的正当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根据社会一般人的通常观念,任意放弃自己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的行为既不能为法律所允许也不能被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一般人的价值观念所接受。不可否认在特定情况下是允许当事人放弃某些权利的。在职业比赛中,参赛者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如果采用被害人承诺说作为体育竞技中伤害行为正当化的事由的理论依据,就等同于承认这样一种价值观:为了经济的利益可以放弃身体的健康权乃至付出生命,这是不会被社会一般观念及现有法律理论所接受的。因此,以被害人承诺作为体育竞技伤害行为正当化的理论基础是不恰当的。
(二)体育竞技中的正当业务行为的条件
体育竞技中的误伤行为属于正当业务行为,只要是在正当业务范围内实施的,即便符合暴行罪或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也被作为业务行为而排除违法性。但是并不意味着发生在竞技场上的所有伤害行为都能依据“正当业务行为”免除责任,认定为“正当业务行为”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是行为发生在正当的对抗性竞技体育活动中。其次,正当的竞技体育行为必须发生在正当的体育竞技比赛中。正当的体育竞技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参与比赛的运动员。运动员是风险的承受主体,其在比赛中面临着伤亡和致他人伤亡两方面的风险。如果法律一概地把比赛中致他人伤亡的情况作为犯罪处理,那么就不会有人愿意去参加体育比赛。再次,正当的竞技体育行为的成立要受到一定时空范围的限制。只有在比赛时间双方运动员进行的进攻、防守行为才称得上是体育竞技行为,才能正当化。运动员必须在符合比赛的基本要求的竞技场地上进行比赛,其行为才能正当化。另外,行为人在比赛过程中,只有出于比赛为目的而实施的进攻、防守行为才具有正当性。同时,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项基本原则贯穿于刑法理论的始终,而正当行为理论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行为人以比赛为目的是竞技体育行为正当化的主观条件。如果目的虽然正当,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仍然为社会观念所不允许,因而欠缺社会相当性。竞技体育比赛规则的设置体现了对双方运动员权益的合理、平等的保护。运动员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就可以将竞技活动的风险及可能发生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运动员违反比赛规则,则往往会增加体育活动的风险,给对方运动员的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因此,是否遵守比赛规则,是判断竞技体育行为能否正当化的客观条件。
(三)区分正当竞技体育行为和超限度伤害行为
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是否遵守了比赛规则在比赛中,一方为了赢得比赛的胜利往往会采取一些犯规战术,让比赛中断,使对手已有的空间、人数等优势荡然无存。一般违规造成对方运动员伤亡的,不构成体育暴力。超过必要限度的犯规即严重犯规,超出了体育比赛的正常范围,不能再将其视为比赛的一部分。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是否具有罪过。在对抗性体育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出于比赛目的、正常遵守比赛规则而致对方伤亡的,行为人主观上既非故意也非过失,即不存在罪过,成立正当的竞技体育行为。行为人过失犯规而致对方伤亡,或者故意犯规但对伤亡结果的发生持过失心态,这两种情况下由于行为人出于比赛的目的且主观恶性较小,仍属于竞技体育道德所能规制的范畴,由体育组织给予禁赛、罚款或由法院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即可。如果行为人须故意违规且对伤亡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则行为严重违反了竞技体育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单纯由体育组织给予处罚已经不能达到遏制的效果,需要动用刑法予以规制。
三、总结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从立法者的角度出发,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选择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列入刑法,并规定一定的制裁措施是犯罪化的体现。当然这种选择也要遵循刑法的片段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