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殊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价值和意义
2018-01-14谭笑风
谭笑风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郑州 450044)
2011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特殊教育作为八大教育任务之一提出,指出要“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并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体系”,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用一个专节,强调加强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政策的延续性,更彰显了党与国家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可以说,特殊教育事业已经纳入了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党和国家之所以如此重视特殊教育事业,是因为特殊教育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意义,说明我国特殊教育既是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主要推动力,可以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积极、有效的支持作用。
一、特殊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关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加强特殊教育事业,促进残疾人健康发展,充分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是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的核心价值,也是促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特殊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是指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人群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因特殊人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特殊教育也随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对狭义特殊人群进行的教育就是狭义的特殊教育,亦称“残障教育”“缺陷教育”“治疗教育”,指对有生理或心理发展有缺陷人群的教育。这里所提到的特殊教育主要是指针对大众理解意义上的狭义特殊教育,即对生理或心理发展有缺陷儿童进行的教育,他们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1]。特殊教育的发展对我国8500万残疾人达到心理健康、适应社会、方便就业、政治坚定基本人文要求,进而促进他们发展、参与、创造、奉献起到根本性的作用。这些价值目标的实现是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强大政治后盾的。
(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就是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在社会各领域从事的各项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功能在于它着重解决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建设强调的是全社会的共同性,实现的是全社会的整体利益,重视的是全社会的最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首先是人的全面发展。[2]马克思在“三形态理论”的阐释中提到:“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个人自由是第三阶段,形成了自由个性的第三阶段是人的全面发展,即‘自由人的联合体’。”[3]我们可以看出,共产主义的实现首先是建立在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上的,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首先要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保障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抓好残疾人的教育事业即特殊教育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对残疾人更是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党和国家近五年来的发展理念就是: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方面建设和谐社会。也就是说社会建设包括六大内容,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城乡居民保障体系、医疗公共卫生体制、社会管理等。
二、“以人为本”的特殊教育新价值认识
(一)特殊教育对教育事业建设的价值认识
1.价值认识。当前国家间的竞争,主要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科技的竞争最终还是人力资源的竞争。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人力资源强国,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提高全体国民的文化水平和素质。而文化水平和素质的提高要立足于教育,教育是实现与提高劳动者文化水平、专业技能与素质的主要方式。如果一个人接受过高水平的教育,并形成一定的技能与素养,个人和国家都会因此获益。开展特殊教育是使残疾人真正实现受教育权的最有效途径,也是特殊教育事业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当前,我国实施的特殊教育,很大程度上是以残疾人为教育对象,主要包括盲、聋、哑、肢残等群体。他们在社会上都属于弱势群体,在受教育机会以及对教育资源的占有和利用上远远落后于正常人群,在教育上处于不利地位。而对于国家或社会来说,只有人人都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权,这个社会才能够和谐发展。[4]因此,可以通过残疾人在受教育方面能否享有平等的权利,来检验该国家社会文明程度。正因为此,党和国家一直十分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残疾人事业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安排。而实现残疾人的公民权、解放其生产力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坚持发展特殊教育,通过特殊教育教学活动释放特殊人群的能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2.做好特殊教育事业的方法和途径。《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5月1日修订)指出: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做好特殊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是本,开展融合教育是方。但是,特殊教育是一项综合性事业,需要众多的要素参与其中。一是提高认识,补齐特殊教育这个短板。教育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特殊教育可以说是教育体系的“短板”,根据“木桶理论”,其发展状况决定着我国教育体系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只有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好、将特殊人群教育好,才能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和谐教育”,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五位一体”社会,贡献特殊教育事业应有的力量。二是加强学科融合,共创特教教材教法。因其对象的特殊性,教学中除了需要有必要的教学安排,提供合适的教材教法,对其进行教育时还要涉及到心理学与教育学等众多学科。为了促使特殊群体能更好地进行学习,这些学科也需要同步发展,对这些学科的教育也要及时更新。因此,要有学科融合、部门合作的思想观念,建立专业服务平台和跨部门合作机制,在发展的过程中,各学科联动,相得益彰,也推动了教育的各个领域的共同发展。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近年来,国家在符合条件的县(区)建设了一批特殊教育学校,然而特殊教育师资专门人才尤其是研究生以上人才却远远供应不足,而且多供职于一、二线城市特殊教育机构。因此,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各大师范院校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门人才培养;各综合性、专业性院校要加强特殊教育专业课普及,作为选修课记入学分;要加强在岗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学习,提高他们的特殊教育综合素质。四是加强政策支持,促进普教融合。开展融合教育是促进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理、自强,实现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普通学校、有关专业面向残疾人开放;加大力度扶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等6所高校开展融合教育实质性开展,并做好融合教育的相应性研究,为全国推广打下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特殊教育对于构建“合理就业体系”的价值认识
1.价值认识及存在问题。就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国家的健康发展,社会矛盾的减少,有很多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使人人都有合适的工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因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都应该在就业体系建设时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残疾人8500多万,很明显,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人力资源大军。发展特殊教育,通过适当的教育和职业技术训练,促使他们能够顺利就业,这也是提高残疾人士自信心和参与社会的重要条件。但在实际生活中,特殊人群的就业形势并不乐观,据有关特殊群体就业调查的统计信息表明,有56.8%的特殊群体认为没有工作使他们面临非常大的压力,26.7%的人认为没有工作使他们压力较大,这些压力如果不得到合适的释放,随时可变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这些特殊群体中,绝大多数是有能力从事社会相应工作的,经过特殊的教育和培养,将这些珍贵的资源充分挖掘、开发,使之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5]残疾程度较轻者同普通人一样可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可以从事相关社会劳动;中度残疾人群通过教育也能够照顾和养活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通过自身努力与特殊教育来减轻自身的痛苦,并减轻家庭、社会的负担,可以解决当前社会面临人力资源短缺现象,也可以增加特殊儿童父母和照顾者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增加人力资源总量,提高就业人数和就业比例。
2.从特殊教育角度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方法和途径。一是加强法律法规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落实之,是残疾人有效就业的基础。同时,残疾人再就业需求、用工矛盾、基本保障等方面也用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二是要做好职业规划。国家在保证残疾人人尽其学的基础上,要做好对残疾人进行分层施教、分层管理、分层服务。在分层的基础上,特殊教育就要及时介入残疾人的职业生涯规划,帮助他们充分认识自己、认识社会,有针对性设计职业定位和方向。良好的职业生涯规划是残疾人就业的生命力。三是要保障接受良好教育和职业培训。国家和各教育机构要充分保障残疾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各教育机构要充分保障提升残疾人的就业技能,为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激励非特殊人士努力向上,不断提高自我能力,带来就业人群质量和数量的双重增长。
(三)特殊教育对于促进“收入分配”公正化的价值认识
1.价值认识及存在问题。收入分配是体现个人价值的一个标准,是社会对个人的肯定的表现形式。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还是要做到分配机制的合理与公正,使社会各阶层都能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都强调社会财富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时都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关系,并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分配,而特殊教育可以对收入分配起到一定的调整与平衡作用。
收入分配差距在各个社会都存在,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尽力缩小差距,而实现这个目标的主要途径就是教育。英国杰出经济学家米德说:“教育是影响人们获得收入能力的一种重要形式的投资,它可间接地对财产的分配产生深远意义的影响。由税收收入资助的公立教育,基本上体现了向穷人子女的教育投资,是有利于公平的。”[6]在我国,特殊教育基本属于公立办学性质,可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作用。其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通过对国家的适龄残疾儿童实行免费教育,使他们可以通过有针对性教育来提高他们的劳动能力,从而缩小他们与正常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义务教育既可以实现全体学龄期儿童的入学问题,又可以增加其获得收入的能力。特殊教育需要较多的投入,包括师资、教学设施、康复设备等,因此上学成本较高。同时,大多数残疾儿童家庭都或多或少存在经济困难的问题,如果国家不提供免费义务教育,大多数残疾儿童家庭对孩子接受教育将会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更无法保障他们学得一技之长,进而拖累家庭。而免费义务特殊教育既可以让这些孩子有学可上,又间接缩小了家庭间收入分配差距。而高等特殊教育的开办则为这些特殊群体提供更高的职业技术培训,可以使其获得更为专业的技能。进入社会后,这些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较高的收入,缩小群体间的收入差距。
2.特殊教育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方法和途径。一是给予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以更大的资金支持。目前,普通高等院校举办特殊教育的院校据不完全统计有23所,其中有四分之三的高校系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2010年以来,随着国家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而诞生的,每年有1000多名学生进入大学校园。但是,学费对残疾人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目前仅有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省、市对本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由政府基于补贴,大多数地区学生仍需缴费入学。国家应该出台政策,“统一要求,不同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承担一半费用负责学生的学费。二是给予各层次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以特岗津贴。目前,全国各地区出现特岗津贴发放层次不统一,发放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影响了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基本生活需求,应该统一标准,严格实施。三是对于残疾人创新创业,国家、各级地方政府除在税务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外,也要引导创新创业,提供平台帮助创新创业,切实发挥自强模范的作用,引领创新创业。在这一点上特殊教育机构也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特殊教育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认识
1.价值认识及存在问题。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支柱,关系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党中央历来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特殊儿童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特殊教育的存在弥补了城乡居民保障体系主体的不足,是城乡居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城乡居民保障体系的主体和对象是全体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正是特殊教育的存在和不断发展,让人们意识到社会中这一群体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性,并督促党和国家不断努力建设一个完善的保障体系。特殊教育能为儿童实现生活自理和家庭成员得到特殊指导提供帮助,间接为保障体系提供补充。另外,特殊儿童在学校接受特殊教育,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保障体系”,在学校生活,可以避免社会上的危险和他人的排斥,并培养特殊儿童应对社会问题的能力,为儿童生活提供一层保护。特殊教育的发展为城乡居民保障体系的建设具有评价和反馈意义,从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部分地可以看出保障体系建设的水平、实施的效果以及有待改进的方面。但是,总的来看,融合教育明显不够普及,普校接纳残疾人入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远低于普通孩子,接受高等教育情况更不容乐观。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底,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0%。实际上,多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义务教育普通适龄儿童入学率就保持在99%以上。
2.特殊教育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方法和途径。一是加强立法和执法,大力推进残疾人受教育权,确保教育入学公平;二是加强教材教法改革,优化教育设施、教育环境,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保证教育过程公平;三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机制,确保残疾人教育管理公平。
(五)特殊教育对优化医疗卫生体制的价值认识
1.价值认识及存在问题。公共医疗卫生涉及到所有人的生命健康与各个家庭的幸福,社会对此非常关注。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提出要为群众提供便利、安全、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仅仅靠医疗卫生体系提供服务是不足的,关键还是要通过个人及社会的共同努力,减轻对社会医疗卫生的压力。特殊教育的对象是残疾人群,对于生理或心理存在缺陷的特殊人群,由于其特殊性,对公共卫生体制的依赖性更强。就目前来说,虽然对特殊儿童的评估依赖于医院的诊断,影响较大开展比较好的康复形式主要是医疗康复,康复地点主要是医院和康复机构,康复人员也主要是物理治疗师等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但特殊教育同样可以为医疗卫生的发展提供支出。首先是特殊教育培养的人才可以为医疗的发展提供学科、人才等的补充和支持,有效地弥补了医疗康复的不足,促使医疗卫生体制更完善。其次是特殊教育承担了一部分特殊儿童的康复工作,能为医疗卫生体制的建设减少压力。所以说,特殊教育的发展间接地促进了医疗公共卫生体制的建设。
2.特殊教育对优化医疗卫生体制的方法和途径。一是特殊教育机构作为特殊群体的教学、研究机构应该担负残疾人心理、伦理、生理等方面的研究、帮扶等责任;二是随着国家“医教结合”试点工作的推进,特殊教育机构要争取做到教书育人与治疗育人相结合,两手抓,教学、医疗相长,学习、康复并进;政府部门、社会医疗相关机构在促进“医教结合”方面也要发挥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宣传引导、专业辅助等作用,健全特殊教育背景下的“医疗卫生体制”。
(六)特殊教育对促进社会治理的价值认识
1.价值认识及存在问题。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证,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可能还被掩盖着,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就是很严重的事情,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绝对不能忽视。因此,应通过一套完善的社会机制建设来解决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社会治理涉及面广,需要考虑多方面情况,尤其是要考虑(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的残疾人群规模较大,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残疾人占人口总量的6.21%,达到8500万人,如此庞大的弱势群体,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因此,他们生存和发展状况,应当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并给予积极应对。但是,该群体中文盲率高达43.29%, 而普通群体的文盲率只有6.72%,差距十分巨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特殊政策,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通过教育的方式,使其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习社会规则和法律,顺利融入到主流社会,减少社会治理成本,方便社会治理实施。
2.特殊教育对有效社会治理的方法途径。一是要在特殊教育机构(融合教育机构)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曲直,健全健康人格,建立人生导向。二是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要让残疾学生知法、守法,既要懂得、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知道那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做到不触犯法律,做合法公民。三是特殊教育机构以及从业人员也要积极主动为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其最核心的内容,是保障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平等·参与·共享”的最直接体现。通过特殊教育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共存,形成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平等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有利于社会的治理,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现代化建设。因此,要重视特殊教育,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在社会建设中的减震与润滑作用,最大限度地将特殊群体融入社会建设中去,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并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共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得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