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中的应用调研
2018-01-12郭中然王海楠蒋高芳
郭中然,王海楠,蒋高芳
(沧州师范学院 教育学院,河北 沧州 061001)
在信息时代,微信等新媒体已成为幼儿园信息传播与沟通必不可少的工具。但就幼儿教师在运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的现状来看,还存在许多问题。国内学者李生兰通过研究指出,幼儿园在运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的过程中,家长的参与次数较少且参与过程流于形式[1]。学者王瑜也做了相关问题的论述,并提出幼儿园运用微信在与家长进行信息沟通的过程中,有时家长会对教师发布的有些内容存在不满现象,一些家长在教师发布的照片或视频中没有找到自家孩子的身影或作品时,便会向教师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质问,觉得是不是自己家孩子在幼儿园里不被重视或受到了排挤[2]。另外,学者何秀凤的研究中还提到,“双方地位不平等”和“互动内容层次低”也是幼儿园在运用微信与家长进行信息沟通中存在的问题[3]。本研究将在此基础上,对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方面的应用情况进行调查,希望能对这一研究论题有所贡献。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课题组编制了《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中应用情况的问卷》,研究对象为沧州市、唐山市的幼儿园运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的情况。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对象为沧州市区、唐山市区共120名幼儿园教师,共发放问卷120份,收回有效问卷106份,有效回收率为88.33%。同时制定访谈提纲,对被调查的5所幼儿园园长和其中8位教师进行访谈,并对调查数据和访谈记录进行整理分析。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研究者把研究内容分为信息沟通和教育资源共享两大方面进行分析。其中,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中运用包括幼儿园教师与教师之间的运用,也包括幼儿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运用。微信在幼儿园教育资源共享中的运用也同样如此。
(一)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中应用的研究结果与分析
1.幼儿园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
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教师之间利用微信进行沟通的内容虽说在园内幼儿情况、课堂情况交流以及园内活动组织商议几个选项都占有一定比例,但统计来看,占比例最多的还是园内事项通知。如表1所示。
表1 教师之间信息沟通的内容
对教师之间信息沟通内容的数据进行卡方独立性检验,结果如下:x2(3)=7.447,p<0.05。这说明,目前来看,教师们运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还只是停留在较浅的层次,并没有在微信中进行更加教育化、学术化的交流沟通,交流的内容与日常的教育工作并无深层次的联系。
在信息沟通的频率方面,“总是、经常、偶尔、很少、一般不”这几个选项中,选择“总是”的占20.75%,选择“经常”的占59.43%,选择“一般不”的是0。对教师之间信息沟通频率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如下:x2(4)=77.170,p<0.05。可以看出,教师之间利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的频率并不算低,这说明,教师与教师在微信中沟通的“量”上没有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应该在于沟通的“质”。
2.幼儿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息沟通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微信群中,家长主动向教师发布的消息内容,“询问幼儿在园情况”这一项的比例达到84.91%,“幼儿请假”达到60.38%,“通知事项询问”占55.66%,“表达感谢,赞美”占40.57%,“节日祝福”占33.99%,而“育儿知识询问”却只占33.02%。对家长在微信中与教师沟通内容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如下:x2(5)=40.835,p<0.05。这说明,目前家园双方在运用微信进行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家长所关心的大多都是幼儿们日常在幼儿园内生活照料的基本情况,而对于教育孩子遇见的问题却较少询问。
从家长在微信中主动与教师沟通的频率来看,“经常”的占54.72%,“偶尔”的占34.91%,“很少”的占9.43%,“几乎不”的占0.94%。频率不低,对家长在微信中与教师主动沟通频率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如下:x2(3)=76.415,p<0.05。差异显著。“经常”的占多数。
在微信中教师与家长主动沟通的主要内容,“幼儿表现”一项选择的比例达到了88.68%,而“个人见解感悟”则只占到26.42%,如表2所示。
表2 教师在微信中主动与家长沟通的内容
对教师在微信中主动与家长沟通内容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如下:x2(6)=111.645,p<0.05。这说明,教师在微信中与家长进行沟通的过程中,也没有重视与家长专业知识技能的沟通,仅仅只是向家长反映幼儿在园的表现,却没有深入地与家长进行探讨交流,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家长的作用。
(二)微信在幼儿园资源共享中应用的研究结果与分析
1.幼儿园教师与教师之间的资源共享
幼儿园教师与教师之间进行教育资源共享的内容大致为以下几个方面:优秀教案、课堂设计分享、育儿技巧分享、课堂教学技巧分享、心得体会分享等。就教育资源共享的频率来看,有59.43%的教师选择了“经常”这一选项,对其他几个选项的选择就比较分散,如表3所示。
表3 教师之间教育资源共享的频率
对教师之间资源共享频率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如下:x2(3)=98.906,p<0.05。这说明,教师之间教育资源共享的频率并不低,不存在太大问题。这也间接说明阻碍教师之间进行教育资源共享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教师的主观意愿,详细原因见表4。
表4 阻碍教师之间教育资源共享的原因
对教师之间资源共享频率的数据进行卡方检验,结果如下:x2(5)=17.541,p<0.05。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移动平台流量资费有限”和“微信平台教育资源少”两项的百分比明显高于其他几项。这说明,想要提高教师之间教育资源共享的频率或数量,光靠教师群体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相关微信平台等多方面的配合。
2.幼儿园教师与家长的教育资源共享
教师与幼儿家长在微信中进行交流共享,教师们认为其中有诸多的作用,统计结果如表5所示。
对教师与家长进行教育资源共享之作用的认识数据进行统计,结果如下:x2(5)=76.510,p<0.05。统计结果显示,占有比例最高的是“促进彼此相互了解,建立伙伴关系”,达到82.08%。这说明,教师对于使用微信与家长进行交流共享的作用理解不深,只停留在了表面。
对于教师共享的教育资源,家长反应如何呢?调查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家长对教师提供的教育资源反馈的频率
家长对教师共享的教育资源反馈频率数据统计如下:x2(3)=58.755,p<0.05。就统计结果来看,选择“总是”的家长占到26.42%;选择“偶尔”的家长占到53.77%。“偶尔”所占的比例远大于“总是”。这说明,对教师在微信中发布的消息,家长的反馈并不是很积极,因而也能看出对于教师的共享资料,家长的重视程度并不是很高。
以上就是对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方面现状的分析,根据分析结论,能够看出其中还存有许多问题,如教师与教师之间教育资源共享内容不到位、家长在微信中参与度低等。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教师使用微信与同事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层次浅
通过对表1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有85.85%的教师选择了“园内事项通知”;只有54.72%的教师选择了“课堂情况交流”。这说明,教师们运用微信交流的内容与幼儿教育工作并无深层次的联系,较多的只是停留在类似园内事项等通知类的询问,而缺少深层次工作探讨。
(2)教师与家长双方使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的内容单一、肤浅
从家长与教师沟通的内容看出,有84.91%的家长选择了“询问幼儿在园情况”,这占了很大的比例。这说明,家长所关注的基本在于幼儿的生活照料方面,而通过表2的数据,88.68%的教师选择了“幼儿表现”这一项,说明教师与家长主动交流的也只局限在了表面的基本情况。双方都没有触碰到幼儿教育方面的重要问题,如果说家长的专业知识不够,意识不到幼儿问题原因所在,那么,拥有专业知识经验的幼儿教师,就应主动向家长宣传、普及专业的育儿知识经验,引导家长科学地教育幼儿。
(3)家长运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的参与度不高
在访谈中,有的教师提到家长们对于教师在微信中发布的消息或任务,大多只是接受了就了事,一般不会再主动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也有教师谈到对于幼儿在幼儿园以外的表现,只有少数家长会向教师反馈并请教原因,大多数家长不会向教师主动询问孩子在家的表现。这也正说明对于大部分家长来说,运用微信与教师进行讨论的深度不够,信息沟通的参与度不足。
2.微信在幼儿园教育资源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微信平台现有教育资源少,不能为教师提供充足的教育资源
如表4所示,在“教师们认为阻碍与同事间进行教育资源共享的原因”这一问题中,“微信平台教育资源少”这一项占有40.57%的比例。有时候,教师们即使想与同事共享,也会觉得“力不从心”。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毕竟有限,而且往往从公众平台上获得的专业教育资源更加使人信服,所以,微信平台提供充足的教育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2)教师对教育资源共享的目的、作用认识层次较低
通过表5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教师与家长进行教育资源共享,82.08%的教师认为,与家长进行教育资源共享主要是为了“与家长建立伙伴关系”。而对于深层次的如幼儿身心发展、教育工作进步、家园合作、幼儿园建设等作用却没有意识到。
(3)家长忽视教师提供的共享教育资源
从表6可看出,家长对教师共享的教育资源反馈频率,认为“总是”的只占26.42%,大部分是偶尔反馈。在教师与家长进行教育资源共享的方式上,有的教师会选择向家长直接发送链接。这种方式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家长打开链接看到冗长的文字,顿时失去了阅读的兴趣,也不会把它当成是一个增长知识的机会去珍惜。更有甚者,看到是无趣的链接,直接忽略[4]。这就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三、对策与建议
运用微信进行交流沟通已成为幼儿园日常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解决好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中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研究者分别从幼儿园、教师和家长这三个角度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一)幼儿园方面
幼儿园是连接教师与家长的重要平台,是沟通、调节各方面的重要途径。所以,针对现有的问题,幼儿园采取的方法与态度尤为重要。
1.强化教师使用微信的目的和意识
不论是问卷调查还是访谈都能得出,教师对于使用微信与同事、家长进行交流、共享的目的认识层次较浅,也由此造成教师对其产生不重视的心理。针对这一情况,幼儿园应向园内教师强化使用微信的目的意识,让教师了解到使用微信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和作用,让教师认识到使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具有深层次的作用。
2.帮助教师敞开心扉,改变“留一手”观念
针对教师主观上不愿与同事进行教育资源共享的情况,幼儿园要做的主要应是帮助教师们沟通感情,放下芥蒂,并让教师意识到共享教育资源的双赢结果。对此,在访谈中一位园长也提到了幼儿园希望可以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氛围轻松的茶话会等活动,给教师们联络感情的机会,也可以让乐于分享的教师谈谈自己的想法和体会,激励其他教师,从而帮助教师改变观念。而这种方法也正是改变教师风气所迫切需要的。
3.建立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为教师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在问卷调查的结果中,如表4所示,教师们都希望微信平台能够提供更多的优质教案等教育资源。而阻碍教师之间进行教育资源共享的原因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教师能够在微信平台上获得的教育资源太少。由此可见,幼儿园需要建立本园的微信公众号,并在此平台上多发布对育儿工作有帮助的内容,多为教师提供优质的课堂教案、育儿方法等。这不仅可以增长教师的知识经验,也能为教师之间的互惠共享提供机会。
4.多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从根本上来说,教师经验能力不足,才会导致他们在与同事、家长进行教育资源共享的过程中存在“有心无力”的现象发生。幼儿园要多为教师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丰富其知识,增长其经验,促使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这样才能使之对幼儿的情况把握、分析透彻,成为优秀的幼儿教师,进而在与家长沟通时,才能根据原因提供更多的对策,提供更多的共享教育资源。
(二)教师方面
毋庸置疑,无论在哪一方,教师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针对微信在幼儿园信息沟通与教育资源共享中的应用情况,教师更应付出更多的努力。
1.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与家长的教育资源共享
教师无疑是一个班级的灵魂,幼儿教育、家长工作都离不开教师的用心和努力。不论是与家长沟通还是班级工作的建设,都需要教师积极主动地组织与引导。所以,教师必须坚持自己的主导地位,连接起家长、幼儿园及各项工作。多让家长了解专业的育儿知识,不光对幼儿的身心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也可以使得家长对教师的工作更加支持和认可。教师应重视在微信中与家长的教育资源共享,多与家长进行交流[5]。
2.提升使用微信与同事、家长交流互动的专业化层次
就问卷调查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教师使用微信来进行幼儿园工作时,不论是与同事还是与家长,交流沟通的层次普遍都停留在较浅的层面。就与同事沟通而言,如表1所示,“园内事项通知”占有高达85.85%的比例,而“课堂情况交流”一类的交流互动占有比例却很小。与家长沟通也是如此,互动内容层次比较浅。就此情况而言,教师首先应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之后再有目的有计划地慢慢加深各方面的互动层次,充分利用起微信的功能,在已有沟通模式的基础上,再与同事、家长多交流些更具教育性、专业性的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情况或问题,提升互动内容的专业化层次。
3.积极引导家长,提高家长的参与度
在利用微信进行的家园沟通中,教师与家长双方的地位与关系,目前看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健康互动关系。大多数家长在与教师沟通时,都处于一种接近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虽然对于教师在微信中发布的消息他们也会回应,但很少会主动与教师进行幼儿教育上的交流讨论,家长主动去组织幼儿班级活动更是少之又少。针对这种情况,教师要做的首先应是帮助家长树立主动的意识,让家长意识到教育孩子是需要双方去共同努力的,慢慢引导家长主动与教师沟通,多与家长交流班级将要进行的活动等,引导家长多为班级事项出谋划策,让家长知道自己在班级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提高对班级事务的参与度。
(三)家长方面
家长是幼儿园各项工作的主体,要改变现今幼儿园使用微信进行交流与共享的现状,也需要家长明确自己的角色,重视自己的价值,转变自己的观念,提高自己的积极性。
1.主动参与,做积极组织型家长
家长应积极地与教师进行沟通,充分进入到班级活动的参与和策划中去。对于幼儿的问题也要主动积极与教师交流沟通,改变过去被动的状态,热情地发挥自己的作用,运用好微信等新媒体,投入到幼儿教育工作中。
2.提高学习意识,重视教师共享的教育资源
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家长应秉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原则,真正重视教师在微信中共享的教育资源,增长自己的知识,做专业化的父母,对幼儿的健康成长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1] 李生兰.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合作共育的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2] 王瑜.家长投诉事件引发的思考[J].幼教365(管理版),2016,(4):34-35.
[3] 何秀凤.微信公众平台在幼儿园管理中的运用与开发[J].学前教育研究,2014,(8):20-21.
[4] 林倩,张义宾.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价值、问题与思考[J].幼儿教育,2014,(8):34-36.
[5] 刘景荣.互联互通的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实践探索[J].幼儿教育,2016,(5):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