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耐火材料 粉尘治理成效初显
2018-01-09毕文婷
文/本刊记者 毕文婷
陶瓷耐火材料 粉尘治理成效初显
文/本刊记者 毕文婷
2016年3月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启动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已完成全国两类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企业排查治理工作也将收官,两类企业粉尘治理成效初显。
对作业现场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提问
2015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部分地区的27家陶瓷生产企业和23家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进行了调研检测。从检测结果中发现,其中大多数工作场所的粉尘属于危害严重的矽尘,并且浓度超过国家标准限值,最高甚至超标140倍,对劳动者职业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
为控制、减少和消除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粉尘危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2016年3月至2017年底组织开展两类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目前第二阶段工作即将结束。
排查摸底已完成
2016年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明确2016年3月—6月底为专项治理的启动阶段,包括排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发动三项工作;2016年7月—2017年6月底为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7月—9月底为集中执法阶段;2017年10月—12月底为全面总结阶段。
摸清底数
专项治理前,陶瓷生产车间内粉尘四处飘散
根据各地区的排查摸底情况,目前全国有陶瓷生产企业3 363家,接触粉尘危害人数为15万9 98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8%;职业病危害超标企业数1 543家,占企业总数的45.9%;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企业数2 297家,占企业总数的68.3%;开展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企业数2 174家,占企业总数的64.6%;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企业数1 840家,占企业总数的54.7%;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的企业数1 447家,占企业总数的43%。陶瓷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为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等地。
全国共有耐火材料制造企业1 613家,接触粉尘危害人数3万8 36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1.0%;职业病危害超标企业数568家,占企业总数的35.2%;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企业数1 133家,占企业总数的70.2%;开展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企业数1 039家,占企业总数的64.4%;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企业数1 840家,占企业总数的59.0%;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的企业数659家,占企业总数的40.9%。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为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四川。
工作进展
2016年5月—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江苏、甘肃、宁夏、广西、云南五省(区)第一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该阶段任务已按照既定安排基本完成。
一些地区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如山西省专门成立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采取分级治理的办法,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企业的治理工作,由县级安监部门负责从业人员少于100人的企业的治理工作。
《工作方案》中提出,此次专项治理要达到“四个100%”的要求,即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有些地区结合实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市更是提出了达到“7个100%”目标。
河北省在进行专项治理时采取了“八步工作法”,确保治理效果落到实处。一是下发文件。明确任务目标、治理范围、治理时限、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二是明确标准。出台治理验收规范,并升级为地方标准。三是宣传培训。聘请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企业提升管理措施、辨识危害因素、开展危害防治和事故应急救援。四是政府督导。按照省、市局抽查、县局全覆盖的原则,对治理范围内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帮助、指导企业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全面自查,督促企业对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时限,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到位。五是机构推进。通过中介机构开展的检测评价活动,综合评判企业现状,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达到相关标准。六是试点带动。以两类企业治理为试点,采取统一用工管理、强化培训教育、加强健康检查、加强现场管理、改进工艺设备、加快产业升级和推动园区建设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理。随后,召开专项治理现场推进会,向全省推广。七是开展联查。抽调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共计30名监管人员,分6个组,由设区市主管局长带队,采取按名单抽查和百分制打分的方法,进行联合交叉检查。对90分以上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对80~90分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80分以下的,要求停止产生危害作业,整改达标后方可复产。八是转型提升。按照“提升一批、巩固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对管理基础差的进行治理,提升危害防控水平;对基础较好或已经完成治理的开展“回头看”,巩固危害防控效果;对“数量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的小微企业进行整合,增强危害防控能力;对落后产能、工艺进行淘汰,支持和指导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创新危害防控手段。
除在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领域开展治理外,多数地区还结合自身特点,同时安排了其他领域的治理工作。河北省要求各市选择2~3个行业作为市级治理重点,各县(市、区)要选择1~2个行业作为县级治理重点。在每个重点行业中选择2~3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治理行动。在每个重点行业中选择2~3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治理行动。
甘肃针对本省两类企业少的特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延伸专项治理行业,如酒泉市将石棉采选业、风电叶片制造纳入治理范围,张掖市将矿山开采和冶金建材纳入治理范围。
在生产线上加装抽风罩,可以有效降低产尘量,保护员工职业健康
部分地区在推进中小微企业治理上创新了工作思路,取得明显成效。辽宁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项目打包方式联合聘请专业机构实施设计改造,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开展治理。江苏省鼓励各地区采取专家集中会诊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指导,提高小微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排查治理进行时
尽管治理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两类企业基础管理薄弱、工人流动性大、企业规模小、危害转移严重。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至今,不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制度形同虚设,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两类企业的大部分劳动者为农民工,部分地区用人单位年度工人轮换率达到50%~80%,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困难;粉尘危害严重,且缺少有效的粉尘防护设施和防尘技术,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由大中型企业向作坊式企业转移、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由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的态势,而且作坊式企业作业场所不固定、流动性强,日常监管难度较大。
各地区的治理工作开展进度不平衡。绝大多数地区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但个别地区对治理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主动性不足,对企业督促指导不够。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及监督检查要点》(以下简称《检查要点》),2016年7月—2017年6月底为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7年7月—9月底为集中执法阶段,指导各地区集中监督执法和各相关企业深入开展排查治理。
排查治理阶段
《检查要点》从粉尘防护设施、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健康检查5个方面提出详细要求,企业可以根据要求自查自改。还特别设置了“检查方法”“检查结果及监管措施”部分,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参考。
粉尘防护设施是本次检查治理的重点内容,针对陶瓷生产企业,《检查要点》提供了20项检查内容,对耐火材料制造企业提供了15项检查内容。
陶瓷生产企业要在原料加工、粉料储存及输送、成型、烧成等环节设置粉尘防护设施。
在原料加工时,原料的粗碎、粉磨、混合、干燥、输送、包装等设备应设密闭罩或外部排风罩;易放散粉尘的加料点、卸料点及物料转运点也应设置密闭罩或外部排风罩,并减少物料的落差高度。原料粗碎工序应采用加湿措施。
粉状原料应储存在专用的库房或料仓中,不得开敞堆放。物料转运点应采用溜管形式,避免物料自由坠落,出现扬尘。粉料输送应选择密闭性好的斗式提升机等输送设备,选用胶带输送机输送物料时应进行有效的密闭。拆包、倒包作业应设吸尘装置。
在陶瓷成型环节的压机工序与其他生产工序应有隔离设施。可塑成型多余的泥料、注浆成型多余的泥浆应盛在专门的容器内;粉料静压成型工艺应采用封闭方式,料箱和模型中产生的含尘气流应有专门的风管吸入除尘系统净化处理等。
烧成车间应设专门的窑车维修室,且室内设吸尘装置。应采用专门工具清扫坯体灰尘,并在作业点上设置排风罩。煤和煤渣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并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成品打磨作业应设置排风罩。
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也需在原料加工、粉料储存及输送、压制成型、烧成及其他工段设置必要的粉尘防护设施,如对各种产尘设备从工艺上进行密闭;给料、粉碎、混合、筛分设备均应进行整体或局部密闭;封闭结构的原料库,桥式抓斗吊车司机室应安装净化装置等。
为确保除尘系统有用、可靠,除尘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也纳入了《检查要点》。除尘设施风量和风速应满足防尘要求,排风罩在不妨碍操作的前提下应尽量靠近尘源。除尘系统的设置应便于管理,符合节能和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同性质粉尘,不同湿度、不同温度的含尘气体,不宜合用一个通风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应定期维护、检修和调整,除尘管道应定期清理、检查和维护,避免积尘与破损。车间还应配备水管、吸尘器等防止二次扬尘的清扫设施。
集中执法阶段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可对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粉尘防护设施符合要求,粉尘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标准限值规定,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基本符合规定的,由企业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自主进行持续改进提高。
对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基本符合要求,但粉尘防护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CTWA(现场检测结果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存在超标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后,安全监管部门重新进行检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停止超标岗位的粉尘作业。
对个人防尘用品、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或粉尘防护设施存在重大问题,CTWA存在严重超标(超过标准限值10倍以上)的,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超标岗位的粉尘作业,限期整改,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在集中执法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开展专项治理不认真、粉尘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整改后粉尘浓度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一年来,辽宁、福建、江苏、山东、安徽等地区安监部门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强调,有两类企业的地区要切实做好集中执法阶段和总结阶段的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派出督查调研组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编辑 毕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