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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个性评价的作用

2017-12-31徐子明

读写算·基础教育研究 2017年14期

【摘要】 教师年度绩效考核与对教师的工作过程、工作结果以及工作表现的合理评价密切相关,是确定事业单位——学校的教职工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标准和依据。年度考核中对教师评价的方式是否合理与是否注重个性评价的作用,是当前我国教师考核中的重要参考和影響因素,深刻影响到教师绩效考核的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分配。但是,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与考核评价存都在着诸多问题。本文试从教师年度考核背景、个性评价的作用以及考核平均主义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和探析。

【关键词】 教师考核 个性评价 绩效工资 平均主义

一、教师的年度考核背景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一项复杂并且具有重要影响的考核评价体系,必须严格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与评价。在现实生活中,德、能、勤、绩四项是进行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参考因素与考察指标。“德”主要是指教师在授课实践中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人格等方面进行的教育和影响力度,其考核可以依据受教育学生对教师做出的评价以及教师的实际行为来进行。“勤”主要是指教师的工作量(主要是每周的课时数和授课、教育学生的人数)、工作出勤情况、实际授课科目的数量、是否担任班主任以及相应的津贴、超过原定数量的课时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和各方面的表现。“绩”主要是指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工作业绩以及授课与教学的成果,主要包括完成教学质量的高低、教学工作开展和完成的情况、学生的成绩和教学效果等。“能”是指对教师的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的数量与质量、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等进行鉴定考核。除此之外,各科任课老师的专业基础知识、职称、学历、工龄、上课实际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等,也是年度考核中的重要参考指标。这些考察与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教师的年度工作情况,是当前对教师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方式。

二、个性评价的作用

《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取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改革纲要的要求,学校应该不断丰富和完善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多元主体各方面的评价,尤其应该重视对教师的个性评价。注重个性评价,有利于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仅可以促进教师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还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对学校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考核评价中充分重视对教师的个性评价,是新时期考核评价人性化的重要表现。重视个性评价,体现了学校对教师的关怀、体贴与爱护,是对教师的一种尊重、理解与信任,彰显了学校“以人为本、宽严融合”的管理与考核思想,有利于考核评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实行个性评价,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自觉性、能动性和责任心,激励教师以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绩效工资下考核以平均主义为主

(一)原先考核制度的局限性

近年来,原来的考核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显示出很大的局限性。第一,考核内容片面。很多学校片面地将教学效果作为教师绩效奖惩的主要依据,严重缺乏对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严重忽略了教师作为知识性专业授课或者教育管理人员的成长历程。因此,过度重视奖惩性教师考核评价,严重影响了考核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第二,考核制度缺乏代表性和公正性。许多学校在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时,过度侧重于学校管理层成员的利益,忽视了广大一线教师、教辅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利益,导致绩效考核工资变成了“官效考核”。第三,考核制度过度量化。考核制度中对考勤、工作量等过度量化,考核评价忽视了教育中的情感、态度、品行和理想等重要因素。

(二)绩效工资下的一些弊端

教师绩效工资的贯彻落实依赖于有效的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教师绩效工资也会出现诸多弊端。一方面,绩效工资导致工资差距拉大。教师绩效工资的总量是按照基本工资额度以及规范之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的,身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拥有不同的职称以及绩效工资分档等等都拉大了工资差距。另一方面,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模式不一,操作难度大。绩效工资由国家、省市、区县制定各级的指导意见,导致各地绩效工资模式不一致,学校制定分配办法,出现了损公肥私和分配差距大等诸多问题,难以操作。

(三)加强学校风气建设

要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减小原考核制度的局限性,解决绩效工资下的诸多弊端,必须加强学校风气建设,促进绩效工资下考核以平均主义为主。第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对绩效工资的基础性部分适当进行调整,缩小因地区和职称等差异导致的绩效工资的巨大差距。第二,对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分配应该统一制定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方案,必须加强监管,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促进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第三,加强宣传力度,实行配套政策。绩效工资下考核应该平均主义为主,辅以激励性的奖惩制度。与此同时,要尽可能地细化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使教师绩效工资考核与评价过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与民主。

参考文献

[1] 金国庆.浅谈绩效工资背景下的教师评价问题[J].浙江教育科学,2011,(02):20—22.

[2] 叶林良.高校绩效工资改革下的教师考核问题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4,(17):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