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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出有名,无达译
——论詹姆斯·乔伊斯的诗歌创作与翻译

2017-12-26江治刚

关键词:诗节乔伊斯押韵

江治刚

(天津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222)

诗:出有名,无达译
——论詹姆斯·乔伊斯的诗歌创作与翻译

江治刚

(天津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222)

虽以小说名世,詹姆斯·乔伊斯亦是一位颇具诗才的自传式作家。通过爬梳其诗作,解读其诗作与小说创造的逻辑牵连,进而用勒弗维尔影响翻译三因素的诗学因素来赏评其诗作的汉译,以全面纵深地了解乔氏其人其世界,从而深谙其作品其用心,并窥诗歌翻译艰辛之一斑,从而周全对创作与翻译的再认识。

乔伊斯;诗歌;Ecce Puer;诗学;翻译

一、引 言

显然,就英文创作的作家而论,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 1882—1941)最负国际盛名[1]ix-x。作为20世纪英国现代主义的巨擘,乔伊斯多因其小说的“意识流”写作技巧而彪炳文学史册,而其与20世纪西方主要哲学思想与艺术思潮(如modernism, feminism, psychoanalysis, anti-colonialism以及structuralism, post-structuralism, post-modernism)绵延的纠葛,更为其在世界文坛赢得了显赫地位。

与同时代的哈代和劳伦斯一样,乔伊斯虽以小说名世,但其文学创作并未囿于小说。可以说,乔伊斯最初和最终的文学创作都是诗。[2]6而且,他也乐于自以为是个诗人,不仅小说中经常出现诗和富于诗意的段落,甚至其扛鼎之作《尤利西斯》实质上也是一部现代史诗。尽管其诗名几乎被小说的盛名所淹没[3],不过,如菲利浦·拉金所言,诗是写自己的,小说是写他人的[2]16。因此,爬梳其诗歌作品,解读其诗作与小说创造的内在牵连,赏评其诗作的汉译,既可全面纵深地了解乔氏其人其世界,从而深谙其作品其用心,亦可窥诗歌翻译艰辛之一斑,从而周全对创作与翻译的再认识。

二、James Joyce:作为诗人

1.诗人诗作

尽管诗作不如两位同行高明,但乔伊斯对自己的诗才不无自负之感,一生写就的诗作有百首之多。不过,正式出版的诗集只有《室内乐》(ChamberMusic, 1907)和《一分钱一枚的果子》(PomesPenyeach, 1927)。此外,还有不少或戏谑或讽刺的即兴诗。

作为诗人,乔伊斯的诗作自然不可与其小说创作同日而语。不过,作为一位颇具诗才的自传式作家,其诗作大都基于亲闻、亲见、亲历的事件;在文字和篇章的经营上,向来一丝不苟,且富于才情;秉笔写来,见情见性,具有广泛的象征意味,且一贯保留细节丰满的特色。[2]14-15

2.小说与诗之关系

重要的是,这些看似结构简约的小规格作品,一旦与那些卷帙浩繁的大部头对立而观,两者形式上的同构性和主题上的关联性便昭然若揭。如《室内乐》,形式上是彼此相对孤立的时间节点,经艺术加工后,便俨然一个内部有演进的整体。此种通过拼接一系列形式上自给自足的单元来织造大篇幅复杂文本的技巧,不但是《都柏林人》的首要结构技法,也是创作单元情节更为错综的《艺术家青年时期写照》《尤利西斯》和《芬尼根后事》的基本形式法门。[1]186这种乔氏惯用的小说叙事技巧主要借鉴其诗歌创作,并做了重大发挥。

此外,此类作品还以凝练的语言复现了最具乔氏风格的创作主题。这些复调多重的主题往往记录对失去的体悟,如《室内乐》演奏了失却青春恋人的历程,而《一分钱一枚的果子》多是对青春流逝的感慨及对诸种失去的感怀。小诗“Ecce Puer”也毫无二致,表达了永失吾亲之痛。

再有,乔氏的诗歌创作还演习了其招牌式的创作技法,即乐于借鉴别样的写作风格和言说口吻。其包括诗歌在内的小篇幅作品不仅是其大块头创作的半成品,还是其阅读和写作过程的静态样板。[1]189

可见,除自身的美学价值外,借由其诗歌创作,可反观令乔氏声名鹊起的小说创作。

三、诗歌一首:“Ecce Puer”(1932)

(一)创作背景及主题分析

1932年2月15日,儿子乔治之妻海伦难产生下一子,为表示对祖父的尊敬而取名斯蒂芬·詹姆斯·乔伊斯。孙儿的诞生在某种意义上补偿了父亲约翰·乔伊斯的离世(1931年12月29日)。乔伊斯当天就作了这首以拉丁文“Ecce Puer”为题的小诗。其中ecce意为“瞧”,如Ecce Homo(这是耶稣上十字架前罗马巡抚指着他说的话,意为“瞧,就是这人”),而puer意为“男孩”,因此,一般认为该诗借用了耶稣的生与死。

就题目而言,召唤语的使用把单调的一声部独白变成了多声部的复调,暗示了其他人的在场。因此,男孩一方面是新生的婴儿,亦可是作者本人,抑或任何男孩,甚至任何人。由此,作者私人的经历就具备了普世意义。

全诗由新生的男孩起,且每节前两行皆由男孩起,转承到后两行,即诗篇的重点,是对亡父的追忆、祈愿及祈求谅解。尾节前两句强烈比对了孩子和老人的现状(sleeping与gone)后,最终合于后两行,即全诗的“诗眼”,以求亡父之宽恕。这就是乔氏风格的“精神顿悟”(epiphany)手法。因此,全诗主旨鲜明,节奏紧凑,富于张力,韵式严谨。为了突出主题,近同义词多有重复,如a boy(the living, young life, a child)及其发出的相近动作born, lies calm, breathe(d), sleeping,以及由the dark past, the world that was not, his (closed) eyes, gone和forsaken反复指向的father(an old man)。这样,主题简明分析如图1所示。

图1 主题分析

(二)形式分析:关于格律(诗行、节奏、押韵)

作为文学之嚆矢,被誉为“文学艺术之冠”的诗歌与音乐、舞蹈同源且三位一体,其“共同的命脉是节奏”[4],且“一切诗歌的特定妙蒂总根于特定的语言形式”[5]VI。作为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的格律诗,其形式主要表现在重音、韵律、节奏、押韵等格律(versification)上[6]2,而格律是对诗之节奏、韵式等所做的人为规定[7]223。

1.“Ecce Puer”节奏分析

节奏是由重读音节和非重读音节有规律的排列构成,主要通过语音的变化获得美感,而英诗节奏的基本单位是音步(metrical foot,孙大雨译音组,傅浩译音尺,聂珍钊译韵步)。作为诗行节奏的长度单位和韵律形式的计量单位,音步的划分(不同韵步间用单竖线“︱”分割,重读音节一般用“/”表示,非重读音节用“x”表示)是诗歌韵律分析(scansion)的第一步。

如图2,这首四行诗节的小诗每节两句话,诗行有跨行(enjambment),基本节奏为双音步抑扬格(iambic diameter),不过不同诗行多有变化,以书写心理活动的变动不居,映衬作者的矛盾情愫。其中,首行双音步采用较罕见的抑抑格加扬扬格,以凸显心绪喜悦与悲苦的对抗;尾节变化尤巨,以揭示写作意图。

图2 格律标注与译文六种

2.“Ecce Puer”韵式分析

诗歌押韵的历史久远。关于押韵,黑格尔称之为“同韵复现”[6]189。瑞士的沃尔夫冈·凯赛尔认为押韵不仅是“一种纯粹的声音的装饰”,重要的在于押韵“强有力地支持了各行的联系和沟通”[6]190,有助于诗歌的有机整体感。

英诗押韵以英语单词的音节读音为基础。通常,押韵指尾韵。此外,其他位置也可押韵,如诗行开头的头韵、中间韵和其他位置出现的押韵。常见韵式有双行韵(aa)、隔行韵(abab)和吻韵(abba)。

如图2,该诗每个诗节都是严格的偶数行隔行押韵(皆为全韵),韵式为abab格式的变体xbyb(尾节还可视为整节押鼻音韵,对应情绪的低沉与压抑)。因此,全诗颇具整体形式美与节奏感。此外,还有头韵,如首节第二行的boy和born,第二节第一行的calm和cradle,第二节第二行的living和lies,尤其是尾节第三行的father和forsaken及第四行的forgive三词连韵,营造了庄重深沉的氛围,抒发了作者的悲苦和懊悔之情。至于元韵,如dark,past,heart,calm,glass,pass和father,还有boy和joy。此番音律的摆弄佐证了乔氏诗歌创作形式上仍恪守传统的做法,与其小说创作相映成趣。

凡此经营种种,无论是诗行的经意选择、节奏的用心打造,还是韵律的精心布设,这些形式上的雕琢,加之主题的鲜明和排词布句的苦心孤诣,无不助长了该诗的意蕴。

四、“Ecce Puer”的汉译

(一)影响文学翻译功能的三因素与汉译英诗(格律诗)

勒弗维尔认为,文学翻译的功能受到意识形态、诗学与赞助人这三个因素的制约。[8]考虑到该短诗的主题与翻译的目的,意识形态与赞助人的影响主要借助诗学因素来彰显,因此,可以依汉译英诗的主流诗学要求做考察。

综观国内近百年诗歌翻译研究,汉译英诗无非讨论了两个问题,发端是“能不能译”的问题(现已不成问题),继而是“如何译”的问题。后一个问题,即本体诗歌翻译理论方面的形式与内容关系的问题。[5]V

关于形式之于诗歌的紧要性,苏曼殊(1908)有言:“诗歌之美,在乎节族(节拍)长短之间,虑非意译所能尽也。”[5]5论及诗歌不同译法之优劣,胡怀琛(1914)认为:“……使合于吾诗声调格律者,上也;译其全诗,而能颠倒变化其字句者,次也;按文而译,斯不足道也。”[5]9黄杲炘(2001)总结:“如果把格律诗译成汉语时,只剩下内容而没有了格律,那么这样的译诗就给人‘破相’的感觉,甚至像没有了羽毛的孔雀。失却了格律的译诗是跛脚的,是行之不远的。”[9]

朱湘(1927)较早在白话译诗中进行了格律化尝试,提倡诗体移植。后来,孙大雨在20世纪30年代,卞之琳在50年代都在有意识地以含有五音组或顿的汉语诗行来反映原作常见的五音步诗行。现在,这种“以顿代步”的译诗范式已经取得突出成就,获得广泛认可。针对种种非议,黄杲炘(2001)完备了“以顿代步”,提出“兼顾译诗诗行顿数和字数”的新译法。[9]不过,傅浩以为“黄先生所谓的‘兼顾’译法本质上只能算是一种准‘自由化’译法”,因为“使用韵文节奏的才算是格律诗,而使用散文节奏或者是‘弹性节奏’的是自由诗”。因此,傅浩提出了“音节数、顿数均齐兼顿式有序式”。这可能是迄今最严格的“以顿代步”版本。[7]235-236

(二)“Ecce Puer”汉译赏评

如图2,目前搜罗到的“Ecce Puer”汉译本有五个。其中,傅2011版[2]是其2002版[10]的“修订改进稿”。从所做的修改来看,除首节偶数行是出于押韵的需要外,其他修改则主要涉及功能词的调配,未现意义的实质变化。这里只讨论傅2011版。笔者不揣谫陋,承各家之长,冒昧一译,比附在后,以供鞭挞。尽管各译文的时间跨度并不大,不过,尚能代表汉译英诗不同阶段的情势。这五个译者身份各有不同,既有著名的文学翻译家和乔伊斯研究专家,如金隄先生,也有知名的学者和诗人,如傅浩先生。自然,译英诗的动机和方法各自不同。以下将从成仿吾(1923)提出的内容、情绪与诗形等三个方面[5]40按“以顿代步”这个译诗的主流诗学来赏评各译本。

1.何柳(1990)版:《拥抱这个孩子》[11]

1990年,作为当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外国著名思想家》译丛之一种,何及锋、柳荫出版了译著《乔伊斯》,第148页载有该诗译文,应该是较早的一个。

首先,题目的翻译与原文出入较大,无视与Ecce Homo的互文关系(戏仿可是乔氏的创作标签),因此,ecce被过度意译为“拥抱”。其次,从原文内容的正确理解与适切表达来看,译本整体表现差强人意。如,首节第一行“Of the dark past”,非“黑暗过去”(主谓结构),而是“从黑暗的过去”(介宾结构);第二行“A boy is born”,被译为“婴儿降临”,忽略了“男孩”的性别。第三节第一句“幼小的生命//在玻璃上喘息”,过于拘泥原文,表达生硬,其中,“young life”前无冠词“a”,后跟被动式“is breathed”,自然不是指新生儿,而是指“新生儿带来的生机”;第二句“这个世界//不会断绝”,定语从句“that was not”漏译,整句理解欠当。再次,从诗体移植来看,较原文节奏与格律,译文:(1)诗节摆列一致,除第三节外,其他节偶数行押韵,不过,忽略了尾节的四行押韵。(2)各行字数参差,音节数、顿数不均齐,顿数无序,首节前两行的跨行被篡改成两个分句。不过,整体译笔和情绪与原作较契合。

该译诗属押韵不齐整的“自由译”,这应该与其思想家丛书偏重传达思想内容有关(详见该书“编者献辞”)。

2.周柳宁(2000)版:《看这孩子》[12]

2000年,作为当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英汉对照·世界人物画传》丛书之一种,周柳宁出版了译著《乔伊斯》,译本第144页载有该诗的原文与对照译文。

首先,从原文内容的正确理解与适切表达来看,译本整体表现平平。如,首节四行的两个分句颠覆了原文的句法样式,把主语提到了句首,信息重心被转移,表达由委曲变直露。同样,第三节第一句“年轻的生命//呼吸到玻璃上”过于拘泥原文,不知所云。其中,“young life”前无冠词“a”,后跟被动式“is breathed”,自然不是指新生儿,而是指“新生儿带来的生机”(故,“young”非“年轻”之意)。第二句“一个过去的世界//离去了”,理解欠当(come to pass为“出现,发生”之意,非pass之意)。尾节第三句“一位老人走了”,表达太直白。其次,从诗体移植来看,较原文节奏与格律,译文:(1)没有传达偶数行押韵的韵式,更无视尾节的四行押韵。(2)各诗节间无空行,各行字数参差,音节数、顿数不均齐,顿数无序。(3)译文只在尾节后两行有一逗一叹,其他诗行标点全无。不过,整体译笔和情绪与原作还算协调。

该译诗属于地道的“自由译”。因该书被定位为“Joyce for beginners”(入门级读物,详见该书“出版说明”),此译诗之表现尚在情理之中。

3.金隄(2006)版:《瞧,纯洁》[13]

2006年,作为当时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十月外国经典传记丛书》之一种,金隄、李汉林、王振平翻译了《乔伊斯传》(上下册)。译本下册第729页载有该诗的译文,并附译注一,以解释题目《瞧,纯洁》的由来(认为puer不是拉丁文,而是英文pure(纯洁的)的一个罕见写法,详见该页)。

首先,关于题目的译注,尚存疑。一方面,应认可题目与Ecce Homo的互文关系(乔氏可是戏仿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puer这个词的确可在拉丁文-英文词典里查到,意为“boy”,怎么会不是拉丁文呢?其次,从原文内容的正确理解与适切表达来看,译本整体表现不尽如人意。如,首节第二行“出生了一个婴儿”译“A boy is born”,忽略了“男孩”的性别。第二节,为了偶数行押韵,第二行“新的生命在期待”中“期待”一词属无中生有,而后两行“祝愿他的眼睛张开时,//只见温情和慈爱”,更是对原文的过度发挥,且“张开眼睛”不搭配。这句原为亡父祈祝,此译易被误读为是对新生儿的期许,句式也由物做主语,变成了人的主动行为,信息重心被调包。同样,第三节前两行“年轻的生命轻轻地,//在往玻璃上呼气”中,“young life”前无冠词“a”,后跟被动式“is breathed”,自然不是指这位新生儿,而是指“新生儿带来的生机”(故,“young”非“年轻”之意),加之第二行的动作“在往玻璃上呼气”,化被动为主动,译得过实了,像新生儿有意为之,而“轻轻地”属随意增词。第三节第三行“The world that was not”即首节第一行的“the dark past”,是“不存在了的世界”,非“原来不存在的世界”。第四节第二行“一位老人已物化”中,“物化”一词与诗歌整体笔调相抵牾,明显不搭,而第四行中“饶恕”表达的“乞怜”多于“忏悔”,与主题有抵触。再次,从诗体移植来看,较原文的节奏格律,译诗:(1)诗节摆列一致,各诗节不仅偶数行隔行押韵(第一节偶数行尾是同字),而且第二诗节奇数行也隔行押韵(abab),第三诗节一二四行押韵(ccdc,类绝句之韵式),尾节二三四行押韵(efff,不过忽略了尾节四行韵)。(2)字数参差,功能词冗余,音节数、顿数不均齐,顿数无序,节奏稍显拖沓。不过,整体译笔和情绪与原作较契合。故,该译诗属于“自由译”中的“押韵派”。

作为《尤利西斯》全译本的译者和乔学家,金隄早在1989年就提出了等效论,认为“翻译对接受者(听众或读者)的效果,应该与原文对原文接受者的效果基本相同”[10]24。前辈以耄耋之年,孜孜于《乔伊斯传》的翻译工作,自然有多方面的困难,加之工程浩繁、时间仓促,难得有“一名之立,旬月踟蹰”之审慎,自然不能求全责备。其实,提出“等效”这个相对的概念,就是要让其成为严肃翻译工作者追求之目标。

4.傅浩(2011)修改版:《瞧这小男孩》[2]

2011年,作为当时云南人民出版社《爱尔兰文学丛书》之一种,傅浩翻译出版了《乔伊斯诗歌·剧作·随笔集》。其中的《乔伊斯诗歌》是傅2002年版《乔伊斯诗全集》(这是迄今第一个严肃的“为译诗而译诗”的汉译本子)的“修订改进稿”,第60~61页载有该诗的修订译文。

首先,从原文内容的正确理解与适切表达来看,译本整体表现可圈可点,不过,些许用词值得推敲。如,第二节第二句“小生命正酣眠”译“The living lies”,表达过于明示,且原文一般现在时,不宜改为进行时,加之该节第三、四行“愿慈爱和怜悯//快掀开他眼帘”,使这句原本为亡父的祈祝容易被误读为是对新生儿的期许。第三节第二句“不存在的世界//来到了又过往”,理解欠当而未修改(“来到了又过往”是误译,come to pass是“出现,发生”之意,非come加pass之意)。其次,从诗体的移植来看,较原文的格律与节奏,译文:(1)诗节摆列一致,各诗节偶数行押韵(只忽略了尾节的四行韵)。(2)各行字数相同(六个字),音节数、顿数均齐(每行两顿),顿数有序。再有,整体译笔和情绪与原作很是契合。

该译诗属于“音节数、顿数均齐兼顿式有序式”[7]235-236。这可能是迄今最严格的“以顿代步”的译法。

译有《英国抒情诗》《叶芝诗集》等作品的傅浩,“迄今为止仍是唯一的乔伊斯诗作汉语全译本”的译者。2002年5月(时逢其《乔伊斯诗全集》出版),作为“翻译实践者”而“不是纯粹理论家”[5]670的傅浩[14]认为,“准确(意义、外形和风格)是唯一的标准”,至于方法,他“自创内容先行的有机齐行法”。针对格律诗,傅浩主张“音节数、顿数均齐兼顿式有序式”的译法,坚持“以表层译法为常规,以深层译法为偏离”,以确保诗表层“血肉”的传达,而把揣摩深层“筋骨”的含义留给读者。[7]246

五、结 语

汉译英诗,因其难,故可贵。一方面,诗歌之理解实属不易,诚如王夫之所言,“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5]497。因“诗无达诂”,故“诗无达译”。不过,另一方面,诗或诂或译,还是可以不断完善的。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成仿吾(1923)概括为译者的能力和努力也不无道理。[5]41陆游有曰:“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示子遹》)翻译的功夫自然也在翻译(技巧和理论)之外。

审视乔伊斯的诗歌创作,重点在于其诗歌创作和小说创作的关系,以及主流诗学影响下其诗歌的汉译,不仅于洞悉作家的创作意图大有裨益,更益于我们对以诗歌为代表的文学翻译的深刻认知。

[1]ATTRIDGE D.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James Joyce[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2]傅浩.乔伊斯诗歌·剧作·随笔集[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

[3]傅浩.理想的独唱 写实的自画——乔伊斯诗歌简介[J].国外文学,1995,60(4):102.

[4]朱光潜.诗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9:12-13.

[5]海岸.中西诗歌翻译百年论集[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6]聂珍钊.英语诗歌形式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7]傅浩.秘密:我怎样作诗[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8]刘军平.西方翻译理论通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423.

[9]王宝童.也谈诗歌翻译[J].中国翻译,2005(1):36.

[10]金隄.等效翻译探索[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7.

[11]何及锋,柳荫.乔伊斯[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12]周柳宁.乔伊斯[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13]金隄,李汉林,王振平.乔伊斯传:上下册[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6.

[14]傅浩.乔伊斯诗全集[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2017-10-14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TJWW13-032)

江治刚(1976-),男,博士,副教授;E-mailjiadam@tust.edu.cn

1671-7031(2017)06-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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