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济南府人口规模考述
2017-12-25孟艳霞
孟艳霞
(渤海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清前期济南府人口规模考述
孟艳霞
(渤海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清前期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在人口统计中计丁不计口,因此史料中留下了大量关于人丁的记载数据,而非人口数据。直到乾隆六年(1741)才有了人口数量的记载,如何复原清前期的人口数量,一直是史学界争论的焦点。以清前期顺治、康熙、雍正时期济南府的人口数量为复原对象,可窥见到清前期济南府人口规模的基本原貌。
清前期;济南府;人口
人口的发展关系到农业的开发和政府赋税的多寡,历来为统治者所重视。清代人口的发展奠定了近现代中国人口发展的基础,因此向来为史学家所关注,成为研究的热点。清前期顺治、康熙、雍正三朝计丁不计口的统计方法,使史籍中留下了大量丁口的数据,而非人口数据。如何对清前期的人口进行复原,见仁见智,至今尚无定论。笔者认为,在着眼于全国人口复原的同时,还应关注地区人口的复原,本文在分析清前期人口政策的基础上,以地方志文献记载数据为依据,试图还原出清前期济南府人口规模的基本面貌。
一、清前期户口制度概况
要复原清前期济南府的人口数据真相,就要弄清楚清代前期的人口政策,那么,清前期的户籍是怎样管理、人口是怎样统计的呢?明代“一条鞭法”实行以来“有丁无户”,人口统计的重点转移到了与赋税密切相关的“丁”上,而不是注重对实际人口的统计,清前期基本延续了这种以人丁为统计对象的人口统计方法。这里所统计的“丁”指承担赋役的成年男丁,顺治四年(1647)下诏统计全国人口时就指出:“民年六十以上开除,十六以上增注……丁有民丁、站丁、土军丁、卫丁、屯丁,总其丁之数而登黄册。”①《清文献通考》卷19《户口考》,《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凡民,男曰丁,女曰口,男年十六为成丁,未成丁亦曰口,丁口系于户。凡腹民计以丁口,边民计以户。”②《清史稿》卷120《食货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康熙时期,户部尚书张玉
书就曾言:“其载诸册籍者,皆实输丁粮之人,而一户之中,生齿虽繁,率自高增所遗,所非析产不增丁,则入丁籍者常不过数人而已,其在仕籍及举贡监生员与身隶营伍者,皆例得优免,而佣保奴隶又皆不列于丁,则所谓户口登耗之数于生齿之嬴细总能够无与也”。③张玉书:《纪顺治间户口数目》,《皇朝经世文编》卷30,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67年。由此可见,清前期统计的只是丁口,十六岁以下、六十岁以上男,女口,在仕人员,举贡监生,身在营伍之人及佣人、奴隶皆不在统计之列。如此,则史籍中记载的清前期的人口只是“丁”口,而不是实际的人口数量,则记载的数据就大打折扣,并不能反映真实的人口情况。不仅如此,康熙五十年(1711)还曾规定:“止将滋生数奏闻,其征收办粮,但据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①[清]托津等:《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年。由此可见,康熙五十年(1711)以后的丁口不加赋,则当不在官府统计的纳赋丁口之列,那么康熙五十年(1711)以后的在籍丁口并不是当时实际的丁口数量。何柄棣先生认为:“这一时期的丁统计数既不是人口数,也不是户数或纳税的成年男子数,而只不过是赋税单位。”②何炳棣著:《1368—1953年中国人口研究》,葛剑雄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清前期存在两种统计制度:编审制和保甲制,编审制推行于顺治四年(1647)至乾隆三十七年(1772),采取由地方官府派吏胥衙役到民间统计的方法;保甲制自顺治元年(1644)就开始推行了。顺治四年(1647),“诏天下编审人丁,凡年老残疾并逃亡故绝者悉行豁免。五年,令三年编审一次。”顺治十三年(1656),又“定五年编审一次”。③《清文献通考》卷19《户口考》,《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顺治十一年(1654),规定“严编审隐捏之律,每三年编审之期逐里逐甲审察均平,详载原额、开除、新收、实在,每名征银若干,造册送部,如有隐匿捏报,依律治罪。”④《清文献通考》卷19《户口考》,《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编审制是怎样推行的呢?“编审之制,州县官造册上之府,府别造一总册上之布政司。凡军、民、匠、灶四籍,各分上中下三等。丁有民丁、站丁、土军丁、卫丁、屯丁。总其丁之数而登黄册。督抚据布政司册报达之户部,汇疏以闻。”⑤《清史稿》卷120《食货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与编审制同时进行的是保甲制,保甲制推行于顺治元年(1644),每年进行一次。“世祖入关,有编置户口牌甲之令。其法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书其姓名、丁口,出则注所往,入则稽所来。”⑥《清史稿》卷120《食货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虽然编审制与保甲制同时推行,但以编审制为主,保甲制为辅。
到了顺治后期及康熙时期,编审制的诸多弊端逐渐显露出来,每至编审之期,成为胥吏衙役们敲诈勒索、中饱私囊的手段。“委之吏胥造册以毕其事耳,而吏胥果可委任乎?事本繁重,则借口需索多端,地复辽阔,则乘便之贪求无厌;重则入室搜索,生端挟诈;轻则册费、路费坐索无休,至敛钱之乡保人等,就中分肥,皆属情可难免。”⑦苏霖勃:《请编审仍照旧规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0,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67年。不仅如此,有的吏胥甚至将不在编审之列的人员编审在内,有的将已经死亡的人丁不删除于册,甚至有的将黄口小儿登册。康熙初年,时任灵寿县知县的陆陇其就曾言:“查旧例,人丁五年一审,分为九则,上上则征银九钱,递减至下下则征银一钱,以家之贫富为丁银之多寡,新生者添入,死亡者开除,此成法也。无如有司未必皆能留心稽查……且又相沿旧习,每遇编审,有司务博户口加增之名,不顾民之疾痛,必求溢于前额,故应删者不删,不应增者而增,甚则人已亡而不肯开除,子初生而责其登籍,沟中之瘠犹是册上之丁,黄口之儿已是追呼之檄,始而包赔,既而逃亡,势所必然。”⑧陆陇其:《三鱼堂文集》卷1《编审人丁议》,《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这在当时已经是普遍现象,这样就更增加了丁口统计的不可靠性。至雍正四年(1726),直隶总督李绂上疏建议,废编审,单行保甲,他认为:“编审五年一举,虽意在清户口,不如保甲更为详密,既可稽察游民,且不必另查户口。请自后严饬编排人丁,自十六岁以上,无许一名遗漏。岁底造册,布政司汇齐,另造总册进呈。册内止开里户人丁实数,免列花户,则簿籍不烦而丁数大备矣。”⑨《清史稿》卷120《食货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因为“顾保甲行於平时,而编审则丁赋之所由出也”。所以,李绂的建议并没有被采用,编审制仍在推行,直到乾隆三十七年(1772),编审制才被完全废除,单行保甲制。
这种以人丁为统计对象的方法一直延续到雍正四年(1726)在全国推行“摊丁入亩”以后,赋税征收与人丁完全脱节后,对人口的统计才逐渐由对丁的统计转移至对口的统计。直到乾隆六年(1741)才有了可信度较高的全国人口统计数字。清顺治年间虽执行了三年一审、五年一审的丁户编审制度,但只是对丁口的统计,并无准确的人口统计。再加上编审的过程中弊端丛生,更增加了编审数据的不可靠性。
二、济南府人口规模及其演变
要想考查清前期济南府的人口规模,首先要交代清楚行政区划及所属州县。清前期“袭因明旧”,承袭了明代的行政建制,济南府下辖州四县二十六。雍正二年(1724),升滨州、武定州、泰安州为直隶州,十二年(1734),升武定州为府,十三年(1735),升泰安州为府。咸丰《武定府志》卷2《沿革》记载,武定府“设附郭惠民县,以滨州并所属隶焉,又割济南府所属青城县以益之,共领州一县九,惠民、青城、阳信、海丰、乐陵、商河、滨州、利津、沾化、蒲台。”泰安府设附郭泰安县,领东平州、肥城、新泰、莱芜、东阿、平阴,共州一县五。本文所述雍正十三年(1735)济南府的人口规模,为济南府行政改制后的人口规模。
(一)顺治末期、康熙初期人口规模
明末清初,受战乱的影响,济南府人口损失严重,大量人口外逃。长清县明季原额人丁48335,逃亡人丁29251。①[清]舒化民、徐德城等:道光《长清县志》卷5《食货志上》,道光十五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齐东县原有人丁23161,顺治四年(1647)逃亡人丁13604。②[清]余为霖、郭国琦等:康熙《新修齐东县志》卷3《赋役纪》,康熙二十四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平原县原有人丁39731,到顺治四年(1647),逃亡人丁22562。③[清]黄怀祖、黄兆熊:乾隆《平原县志》卷3《食货志》,民国二十五年铅印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齐河县原有人丁44412,顺治四年(1647)逃亡33024,则县内只剩下人丁11388。④[民国]杨豫修:民国《齐河县志》卷12《户口》,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上述几县是济南府的普遍现象,并非个案。可见,人口损失是相当严重的。乐陵县原有人丁33214,到了顺治四年(1647)逃亡人丁11539,则顺治四年(1647)只剩下人丁21675。⑤[清]王谦益、郑成中:乾隆《乐陵县志》卷2《经制志上》,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只有浦台县人丁损失较小,崇祯年间有人丁14706,顺治四年(1647)有人丁12004,则逃亡人丁2702。⑥[清]严文典、任相:乾隆《浦台县志》卷2《户口》,乾隆二十八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长山县原有人丁28985,逃亡人丁16980,⑦[清]孙衍:《长山县志》卷4《食货志•户口》,康熙五十五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人丁损失是相当严重的。关于顺治末期、康熙初期济南府各州县的人丁折损及新增情况,各县志有明确的记载,对比道光《济南府志》与各县志记载情况。现兹将顺治末期、康熙初期济南府所属州县人丁损失及新增情况列表如下:
县名 原额人丁 逃亡人丁 顺治末期、康熙初期新增人丁 顺治末期、康熙初期实际人丁历城 63871 29335 13531 48067章丘 59332 12347 3277 50262长清 48335 33827 11020 25529齐东 23161 13604 ——顺治户19590,口99042。康熙元年见在并新增人丁共12927,当差人丁12364齐河 44412 33204 9316 20524济阳 35355 24322 2417 13450平原 39731 22562 7282 26451邹平 19832 10138 2591 12285禹城 55368 38405 16545 33508陵县 33601 30120 14740 18221
淄川 15793 450 450 15793新城 12610 4835 2398 10173临邑 24017 —— —— 户3778,口44969,男子33287,妇女11682乐陵崇祯户13242,口25890,11110顺治十一年新增人丁2114,顺治十二年新增人丁1055,顺治十四年新增人丁533——武定所 679 35 118 762顺治十一年见在并新增人丁24218。则顺治十四年共有人丁25806商河 43130 27165 6931 22896浦台 14706 2702 6432 18436沾化 8422 3735 2613 7300青城 18241 9433 1725 10533海丰 24077 583+12060 3635 15069阳信 48034 20197 17283 45120新泰 15666 10866 8033 12833莱芜 27396 10292 3284 20388肥城 29459 21460 4289 12288长山 28985 16980 3088 15748德平 11919 —— —— 18548利津 —— 10141顺治十一年新增人丁1844,顺治十二年至十六年469,康熙元年增588,康熙三年134
从上表的统计可以看出,除利津县无法计算出或直接记载顺治末期、康熙初期人丁或人口数量外,其余各州县皆可计算出或直接记载有顺治末期、康熙初期的丁口或人口数额。要想推算出顺治末期、康熙初期济南府的人丁数量,首先就要估算出利津县的丁口数量。史籍中未记载利津县原额人丁数量,只记载了逃亡人丁和顺治十一年、十二年至十六年的新增人丁数量,那么如何估算出利津县顺治末年的人丁数量呢?我们就以利津县所属州滨州的人丁折损率来估算出利津县的原额人丁,滨州原额人丁为46735,逃亡人丁20799,人丁折损率为44.5%。如利津县与滨州的人口折损率相同,亦为44.5%,利津县的逃亡人丁为10141,那么利津县就有原额人丁22789。这在济南府所有属县中处于中等水平,因此有一定的可信度。利津县顺治十一年(1654)新增人丁1844,顺治十二年(1655)至十六年(1659)新增人丁469,那么顺治末期利津县的人丁数量为14961。另据咸丰《武定府志》卷12《田赋》记载,咸丰时期,利津县完赋人丁18371,比推测的顺治末年的14961多了3410丁,这是合乎情理的,因此,顺治末期14961的人丁数量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齐东县和临邑县记载了顺治时期人口的数量,那么在统计顺治末年的人丁数量时需先对此两县不作统计,待统计出其他州县人丁数量,再折算成人口数量后,加上此两县的人口数量,便可估算出整个济南府的人口数量。
对于清前期的人口测算,学界普遍认为,顺治、康熙朝的史载人丁数量存在一定的隐匿,时间越靠前,史载人丁数量越有隐漏,越不能真实反应当时的人丁规模,因此单靠史籍记载的人丁数量来测算人口的数量,并不能基本复原清前期济南府人口的真实情况。也有学者认为将某年的人丁数乘以4、5或者6得出人口的数量都是不合理的推算方法,认为这种方法忽视了人丁的含义及统计的不可靠等问题。①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如此,要想复原清前期济南府的人口数量,先要找出一个人丁隐漏率,推算出人丁数量,再测算出人口的规模。吴慧先生认为全国范围内人丁的隐漏率为42.23%,①吴慧:《清代人口的计量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数字,吴慧先生得出此数据的依据为康熙三十年(1691)人丁隐漏率为40.08%,康熙四十年(1701)人丁隐漏率为51.54%,康熙五十年(1711)人丁隐漏率为36.3%,将此三数加权平均得出平均隐漏率为42.23%。笔者认为,此数据基本可代表清前期三朝人丁隐漏的平均数值。康熙三十年(1691)以前的人丁隐漏率或略高于此数值,康熙三十年(1691)以后人丁的隐漏率或略低于此数值。因此对顺治末期、康熙初期的实际人丁估算基本可采用此数值。
确定了人丁的隐漏率,就要根据史载人丁数量来测算人丁数量。依据上表的统计,将除去齐东、临邑两县外各县人丁数量相加得出的数值为514951。人丁隐漏率为42.23%,那么测算人丁为732415。 笔者认为这个数据还是基本可信的。
测算出了人丁的数量,下面就要来测算人口的数量。要测算出人口的数量,就要先弄清楚人丁比例的问题。对于清前期人丁的比例问题,学术界见仁见智、言人人殊。胡焕庸先生认为,顺、康、雍三朝的人口统计是计丁不计口,每户平均5口人,丁只有一、二人。②胡焕庸等:《人口研究论文集 》(第二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赵文林、谢淑君两先生将乾隆朝以前的丁口比例定在1:4.76-1:4.93 之间。③赵文林、谢淑君:《中国人口史》,北京:人民出版社,l988年。倪江林先生以解放前1947年16~60岁男子约占总人口的30%为基础,如果清代与此大体相同,则清代的丁口比例为1:3.33。④倪江林:《清代前期人口统计问题研究》,《人口与经济》1983年第4期。王跃生先生根据有些地方的丁口统计中存在的大小丁的记载,估算出18世纪初期和中期,丁口比例为1:2.35。⑤王跃生:《十八世纪初期中国的人丁数量与人口数量变动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6年第6期。郭松义先生根据府州县地方志的统计资料,大致得出丁口比例为1:3.19。⑥郭松义:《清初人口统计中的一些问题 》,文载《清史研究集》(第二辑),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笔者更倾向于郭松义先生据地方志统计资料测算出的1:3.19的丁口比例。
在上表的统计中,只齐东一县既记载了明末清初的人丁数量,又记载了人口数量,崇祯时期,丁23161、口89085,顺治时期,户19590、口99042,那么崇祯时期的丁口比例为1:3.85,这个比例是比较接近1:3.19的。因此在测算济南府的人口数量时,可采用1:3.19的丁口比例。上文测算出的人丁数量为732415,如此除去齐东、临邑两县,顺治末期、康熙初期济南府的测算人口为2336403口。将此数值加上齐东、临邑两县人口数,则济南府共计人口数额为2480414口。
(二)康熙二十五年(1686)人口测算
对于康熙中期的人丁数量,《济南府志》中有明确的记载,据道光《济南府志》卷14《田赋》记载,“前明济南府属三十州县人丁原额一百三万八千三百三十六丁,征银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六十六两有奇,自顺治初年至康熙二十五年止,除豁逃亡及优免绅宦,而人丁仅存六十三万四千二百二十八丁。”如此,济南全府清初逃亡及优免人丁共404108丁,人丁折损率达到了39%。康熙二十五年(1686)济南府的在籍人丁数量为634228,以人丁隐漏率42.23%来测算人丁,那么计算出的测算人丁为902062。以1:3.19的丁口比例,则测算人口为2877578口。
康熙二十五年(1686)测算人口为2877578口,较顺治末期、康熙初期2480414口的测算人口数额增长了397164口,增长率为16.01%,年平均增长率为6.4‰。这个比例比有些学者以6.9‰逆测顺治八年(1651)全国人丁的比例略小。⑦程贤敏:《论清代人口增长率及“过剩”问题》,《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3期。
(三)雍正十三年(1735)人口测算
康熙五十年(1711),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以此年之丁册为常额,之后史籍中记载的当差人丁数额多为康熙五十年(1711)之额,这从多个县的人丁记载中可得到印证。《历城县志》卷4《地域考二•户口》记载,历城县康熙五十年(1711)完赋人丁52102,《济南府志》卷14《田赋》记载,雍正十三年(1735)完赋人丁亦为52102。济阳县康熙五十年(1711)见在并新增当差人丁共20070,雍正四年(1726)当差人丁20070。①[清]胡德琳:乾隆《济阳县志》卷3《户口》,乾隆三十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但亦有少数县康熙五十年(1711)与雍正时期人丁的记载数值不相同,如齐河县康熙五十年(1711)实在并新增人丁共24907,实在当差人丁24498。②[清]上官有仪:同治《齐河县志》卷3《户口》,同治五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雍正十三年(1735)完赋人丁27596。③[清]王赠芳:《济南府志》卷14《田赋》,道光二十年刻本影印,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
延及雍正四年(1726),全国推行“摊丁入亩”,山东通省州县卫所各项丁银均摊入地亩。对人丁的统计就显得不是十分重要,部分方志中缺少了对雍正时期人丁数量的记载。因此要对雍正时期的人丁进行测算,并不能单单依靠完赋人丁的数额,还应包括新增不纳赋的人丁数额。《济南府志》卷14《田赋》记载,“雍正十三年,济南十六州县并卫及德州卫共完赋人丁三十八万两千三百四十五丁,滋生人丁三万一百八十四丁。”如此,至雍正十三年(1735)济南府共有人丁412529。依照上文的计算方法,以人丁隐漏率42.23%来测算人丁,测算出的人丁数值为586740。以1:3.19的丁口比例来测算人口数量,测算出的人口为1871701口。
三、结语
清初顺治时期,由于受战乱影响,大量人口外逃,人口损失严重,有的县人口折损率竟达70%。随着社会的逐渐稳定,人口不断回迁,有的县甚至达到了明末水平。进入康熙朝,人口进入稳步增长时期,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6.4‰。至雍正十三年(1735)济南府由原来的三十州县减为十六州县,十六州县测算人口为1871701口。
The Population Scale of Jinan Prefecture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 was Discussed
MENG Yan-xia
(College of Management, Bohai University, Jinzhou 121013, China)
Shunzhi, Kangxi and Yong Zheng periods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 in population statistics, labour force instead of population was counted, thus a large number of labour force data rather than the population data preserved in historical materials. Until six years of Qianlong period (1741), the population was recorded, How to restore the population of the early Qing Dynasty has always been the focus of debate in the field of history.Shunzhi, Kangxi and Yong Zheng periods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 the population size was recovered, in order to see the basic appearance of the population size of Jinan Prefecture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
The early Qing Dynasty;Jinan Prefecture;Population
[责任编辑 山阳]
K249
A
1672-1217(2017)06-0001-06
2017-09-13
孟艳霞(1981-),女,山东宁津人,渤海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史学博士。